Archive for the '英華沉浮' 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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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re the bloody hell are you?

近期每逢無線翡翠台晚上十一時多的晚間新聞後,都會看到澳洲旅遊局最新廣告,廣告當然拍得美極了,片中出現的那些大自然美景的確吸引得很,教我很想再去澳洲一趟--尤其是最近頻頻收到航空公司的宣傳電郵,看到去澳洲的機票非常便宜,簡直是「引死人」!

當然,那名穿上比堅尼的女郎在沙灘的一段,也是非常誘人的(沙灘加美女,怎能不心動?),最後女郎一句 “So where the bloody hell are you?” ,雖然不太「優雅」,但是令人印象難忘。記得這個廣告推出時,在英國曾引起一番騷動,主角就是這句 “Bloody Hell” --因為在英國,「不拉第」一詞仍是未能登大雅之堂的詞語,所以曾有一度禁播的決定,但最後被推翻。不過我倒沒有在本港電視的黃金時間看到這個廣告,不知是不是與這個字詞有關?

語言確是一件有趣的東西,就如 Bloody 為例,它可能在澳洲是一個普通得不得了的詞語,但是在其他地方,則是可能令人反感的詞語,猶記得英國王儲查理斯,在去年迎娶卡米拉前,被記者拍攝到他罵記者 “Bloody” ,還引起一陣談論呢。不過看這個廣告的專屬網站,看到它的大中華版時,將這個口號譯為「嘿,你到底在哪兒?」,以至本港版的「咁...你喺邊鬼度呀?」時,感覺卻是大中華版譯得太正經八百,失卻了那種隨意的語氣,所以比較「到肉」的是本港版,不過我也嫌它未夠過癮,還是譯為「喂,你死咗去邊度?」更好玩!

回應時間

網誌留言既然是公開的,當然要持「出黎行,預左要還」的態度,預定會看見各式各樣的留言,看到認同的言論固然高興,看到不認同的,即使會令人不爽,但也得接受。不過上一篇文章「噢,才子!」寫「格林尼治」事件,看到一些留言,卻令我有些不解,不妨在此寫下一些回應。

Yam的留言,質疑本人大費周章,寫下數百字「鞭撻」陶傑,是不是「另一種精神勝利法」。我看到「精神勝利法」五個字,即時想起它的出處:魯迅在小說集《吶喊》中的著名篇章《阿Q正傳》。不過讀罷此書久矣,一時想不起何謂精神勝利法(甚或是所謂「阿Q精神」),於是求助Google,但是搜來搜去,無論是輸入「精神勝利法」、「精神勝利法」加「解釋」、甚至「精神勝利法」及「阿Q正傳」等字串,得出的結果多不滿意,因為很少網站是將原著及這東西連在一起講的。

於是找出《吶喊》再讀讀《阿Q正傳》,看看魯迅在文中所指的「精神勝利法」是甚麼東西。在第二章「優勝記略」中有這樣的數段:

閒人還不完,只撩他,於是終而至於打。阿Q在形式上打敗了,被人揪住黃辮子,在壁上碰了四五個響頭,閒人這才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阿Q站了一刻,心裡想:「我總算是被兒子打了,現在的世界真不像樣...」於是也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

阿Q想在心裡的,後來每每說出口來,所以凡有和阿Q玩笑的人們,幾乎全知道他有這一種精神上的勝利法,此後每逢揪住他黃辮子的時候,人就先一著對他說:

「阿Q,這不是兒子打老子,是人打畜生。自己說,人打畜牲!」

阿Q兩隻手都捏住了自己的辮根,歪著頭,說道:

「打蟲豸,好不好?我是蟲豸——還不放麽?」

但雖然是蟲豸,閒人也並不放,仍舊在就近什麽地方給他碰了五六個響頭,這才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他以爲阿Q這回可遭了瘟。然而不到十秒鐘,阿Q也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他覺得他是第一個能夠自輕自賤的人,除了「自輕自賤」不算外,餘下的就是「第一個」。狀元不也是「第一個」麽?「你算是什麽東西」呢!?

(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一九九七年;頁七十三)

橫看豎看,所謂精神勝利法,是由受害者使用的,以自我安慰、自圓其說及自我麻醉的形式,來逃避現實及他所吃的虧。不過,若將這說法套用到我上一篇文章中,又似乎不太合適,因為本人並沒有吃虧啊(我想,我對「精神勝利法」的理解,應該沒有錯罷?)。或者Yam的意思,是如他(?)在第十九號留言所稱般,是本人希望「踩才子以抬高自己」?

不過,我從來可沒有這樣的意思。讀本網誌已久者,都知道本人不時寫東西,批評讀報看電視時的錯處,例如這篇那篇此篇,但從來都是有碗話碗,有碟話碟,從不寄望被批評者會看到這裡,也沒有意欲以「批評者」的姿態在網誌界成名,因為若是要如此的話,我早就咬著對方不放了。

當然,我上一篇東西,「謔」「虐」的成份是比較重的。可能是我太認真吧,我想起早些兒寫「另類澄清啟事」時,我企圖是比較「搞笑」的角度,去回應該文中當事人的言論,但正因為我「認真地去搞笑」,最後得悉當事人認為,「本人很像很認真,不像搞笑」...亦因為此,我認真地去「諧謔」陶傑,可能給各位的印像是「串串貢」,那麼這我是始料不及的。

的確,做人要認真,學語文亦要認真。我上一篇文章引陸谷孫的《英漢大詞典(縮印本)》(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二零零一年十月)說到,「格林威治」是舊譯,新譯是「格林尼治」(文頂右圖就是那頁的影印版),昨晚再查了數本工具書,Greenwich都有不同的譯法,例如北京知識出版社的《世界地名翻譯手冊》(一九八八年),是「格林威治(格林尼治)」(頁四一七);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的《英國文化習俗詞典》(一九九一年),則譯為「格林威治」(頁一八四);較早期推出,由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所印的《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一九八五年)中,Greenwich詞條的譯法為「格林威治」(卷三,頁三八五)。可見舊譯的多,新譯的少。

是的,「格林威治」是「通用的誤譯」,但是錯了這麼多年,是不是需要改正呢?其實這是我寫上一篇文章的主要動機:私見認為,陶傑既然英文耍家了得,我認為,合理的推斷,是他沒有理由不知道Greenwich中,w是不發音的(這點我相信各位都不會有異議)。亦因此,我也認為他不可能不知道,Greenwich是有「格林尼治」的正譯。若此推斷成立,我是對他在整個節目中,在介紹Greenwich地區時,不停說著「格林威治」是有點失望的--因為我會期望他會說「格林尼治」,或至少兩者皆說,順道教育一下觀眾,這個地方的正確發音(尤其是他在專欄中,經常提到這些話題)。不過,唔,或者是我太過認真,或太一廂情願了吧,但我覺得這次的表現,確有是點inconsistent。

記得在讀大學時,曾在一私人場合聽陶傑當演講嘉賓,他與一眾食客交流時,曾被問及在舊東家打工時,會有甚麼感覺(大意如此,因為我只顧著食)。陶傑當時回答的內容,確實內容已記不起,但大意是作為打工的,難免有些「身不由己」。回顧他在《細說名城》的表現,我也會想到,內容(說些甚麼)的主導權,有可能是在於電視台的攝製人員而非陶傑手上,也是身不由己。

不過,我對於有人認為我的批評「無聊」,是流於「何文匯式批評」,是感到意外的。我不是要訴諸權威,但是查了可信賴的字典,甚至於個人的經驗,都證明Greenwich這個字,不會讀成green-wich時(至於讀成Gren-nich或是Green-nich,則是後話),那末,這個情況與何文匯提倡的「讀正音」,又似乎有點出入:何文匯提倡讀正音的理據,是基於中文字一字多音多聲調的情況,而往往我們讀中文時,卻用錯了其他音,如時間的「間」讀成「諫」,而不是他眼中正確的「姦」般(一時匆忙之間舉例,有錯的話但請各位指正),但是格林威治/尼治之「爭」,卻是由英文轉到中文時,因對發音認識的歧異(唉,都不敢說是「對錯」了)而得出的結果。若果求於啞老師及活人物後,得出的結果是一致不讀w的話(亦即是只有一個讀音;其實整個討論重心就是:「應不應讀w」,假若「應」的話,請提供實證,先在此謝過),我想我上一篇東西,怎麼看都不是無聊了吧--不過我倒很想知道,那部讀成witch的觀光巴士還有沒有,因為我倒想去見識見識!

或者有人會認為我借題發揮,吹毛求疵。正如我之前曾驚訝有電視節目資料搜集「亂來」時,有人留言說他們只是「搵餐晏」,各位也大可以視本人上一篇文章只是「寫篇野呃post」般,don’t take it seriously。不過這樣說的話,又回到那個老問題:我這份人太認真,連諧謔也太認真,令它反似罵人。若上一篇文章,是傷了及冒犯陶傑fans的感情的話,我是很願意在此說聲「不好意思」的。

噢,才子!

倫敦,我喜歡,有機會,有時間,有錢的話,永遠是我首選的目的地。同樣地,有關倫敦的電視節目及電影,我也喜歡,所以對我來說,《摘星奇緣》這套戲,我百看不厭。

陶傑,有人稱為「香江第一才子」,以前他在《明報》寫專欄,有讀,但是現在沒有那麼大的興致「追」他的文章來看。即使陶才子現在於媒體「無處不在」,舉凡電台電視報章雜誌也看到他,但是我也是匆匆瞄了數眼,便算。當然,陶才子在英生活多年,說他是一名英國通,無可不可(況且他也經常說英國這樣好,那樣好啦)。

昨晚(周三晚)在公司,七時多的時候,身後的電視,還未轉回收費電視的新聞頻道,還是播放著無線翡翠台的節目,正好是陶才子主持的《細說名城》,由於節目仍是介紹我最喜歡的倫敦,所以做事也極不專心,邊做邊「豎起耳仔」聽電視內容。噢,原來是介紹國際子午線的所在地格林威治....甚麼?格林威治?

咦?我可沒有搞錯吧?國際子午線所在的地方,我也去過兩次(右上圖就是去年九月,在子午線所在的天文台,拍下香港的經緯度的照片),但是Greenwich這個字,w是不發音的啊。我最初也將它讀成 “Green-which” 般,問道於英國人,也被糾正過。我也認為,學外語,最難處理的就是人名地名的發音,以前讀詹德隆的文章,見他也寫過不少有關的東西。但是既然人家是大才子,吾等小薯又豈能說三道四,亂說陶才子「教壞人」?於是查查檯頭那本陸谷孫等人編的《英漢大詞典》,Greenwich的發音是不發w音的,再乞靈於網上的韋氏大詞典,音標稍有不同,是/’gri-nij, ‘gre-, -nich/,但也是w不發音。最後也查了維基百科,有關格林尼治的詞條,讀音也是 [ˈgrɛnɪtʃ],讀成 “green-nich” 呀。

唔,其實在陸谷孫的詞典中,Greenwich的解釋是「格林尼治」,不過「舊譯為『格林威治』」,可能是陶才子太發思古之幽情,只記得舊譯,忘了正確的發音是「格林『尼』治」吧。不過陶才子以往在文章中,批評中文翻譯外國人名地名時,只懂將一個字「拆骨」逐字對照字典來譯,結果搞出不倫不類的譯名(印象中,他最常罵的字眼是「科索沃」,之前我也引過他的文章),正確的做法是根據原文的發音來譯......哎喲,現在得到陶才子親身示範,在短短數分鐘的片段中,讀了不下十數次「格林威治」,我輩後進,真是受益匪淺!

噢,陶才子啊!日後我們可以大條道理,大搞「復古」,理直氣壯地將Greenwich讀成格林尼...不是,是格林威治了!萬歲!

夕陽無限好...

香港電台《十大中文金曲》,的確是具有江湖地位--本地傳媒的娛樂版,落力報道絕不出奇(報道一),但是周一晚處理那一波又一波的外電文稿時,竟發現美聯社也有報道《十大金曲》的稿子,除了正文之外,還另文刊出得獎名單。

我們經常拿國內同胞將中文譯成英文時,因逐字譯罷就拼合成文,而攪出大頭佛的好笑英文來取笑。但是看著美聯社的報道,一時間也搞不清楚,原來所謂 “Sunset is Infinitely Good” ,就是陳奕迅(右圖,Reuters via Yahoo! News)奪得「全球華人至尊金曲獎」的作品《夕陽無限好》!當然,這沒有譯錯,但是,看到這個譯文,再加上劉德華那首《再說一次我愛你》變成 “Say I Love You Again” 時,總是覺得怪怪的。

同樣的,可能感到「夕陽無限好」的人,還有英格蘭國家足球隊領隊艾歷遜(右圖,Reuters via Yahoo! News)。艾帥被英國《世界新聞》(也即是英國《太陽報》的「周日姊姊報」)設下「酋長陷阱」盡訴心中情,結果兩星期被報道連番「爆大鑊」下,周一與英格蘭足總開會後,宣布將在本年世界杯後離任(英國廣播公司的報道)。

艾帥之去已成事實,最關心的還是誰人接任。英國廣播公司列出了可能人選,但始終也搞不明白,為何保頓領隊艾拿戴斯會成為大熱:我總覺得他像當年將英格蘭「搞到一鑊泡」的格拉咸.泰萊。其實我比較喜歡查爾頓領隊古比士利,及前李斯特城及些路迪領隊奧尼爾,他們都是那些「扎實」的人,看到Soccernet的報道,指查爾頓高層稱若古尼要再上一層樓,會方不會阻撓,這是一樁好事。

不過,千萬不要找現時亦任英格蘭助教、米杜士堡領隊麥卡倫當英格蘭教練!我雖支持米杜士堡,但實在對麥帥的功力不敢恭維!

但,話得說回來,艾歷遜被人騙倒,固然是個人問題,但成功套他說話的《世界新聞》記者馬哈茂德,是出了名經常扮中東酋長,並成功騙倒受訪對象,甚至混入匪幫中然後破案的(例如數年前報道有匪幫欲綁架碧咸妻子維多利亞及兒子布魯克林),更有「假酋長」之「美名」(可看英國廣播公司這篇報道)。為何之前已有如此多同類事件,艾歷遜仍未「知死」?或許,這就是像此地不時出現的「寶藥黨」、「電子零件黨」等騙案般,受害者都容易被一時之利蒙蔽雙眼及理智吧。

武器與科技

翻譯難為。剛在香港仔那邊,看到他寫《Blog在香港不成氣候?》那篇文章,談及《東南西北網》的宋以朗,選了他那篇文章作推介並附小評,文末一句是這樣的: “As the Super Girl theme goes, if you want to blog, just blog.”

香港仔見此,大呼「翻譯真不是一件易事」,我看了他的譯文--「就像超級女聲熱潮,鬧哄哄一輪又退卻了。不用想大多,喜歡寫網誌就寫吧。」--覺得是一個挑戰,於是先在他那裡提供我的譯法:「正如《超級女聲》提倡般,想『泊』就『泊』。」不過再想想,還覺得可以再改,不如改成如此這般:「正如《超級女聲》鼓吹那般,你想泊的話就泊吧。」

「泊」是取自《船山筆記》譯法,因為總覺得在此用諸如「網誌」、「博客」或「部落格」之類的名詞,一來不太配合原文中的動詞意思,二來「泊」字簡單之餘,亦合原文句中簡短的特色。相信宋先生寫 “if you want to blog, just blog” ,是出自「超女」「想唱就唱」的口號,所以也換了一字,變成「想泊就泊」了。本來用「提倡」一詞,似嫌正經八百了點,還是用上「鼓吹」較用動感且有「一呼天下應」的感覺...不知有沒有人可以切磋?

說起翻譯,間或出錯在所難免,但好像CNN般在伊朗搞出「大頭佛」般就真的是罕見。話說伊朗總統艾哈邁迪內賈德上周六開記者會,繼續堅持伊朗有提煉核燃料的權利,他在記者會中說了一句話,原文意思指「我們相信所有國家都應可獲得核技術」,但是CNN的現場翻譯,卻將「技術」誤譯為「武器」,結果一子錯滿盤落索,從「所有國家都應可獲得核武器」,到「西方國家不應剝奪伊朗取得核武器的權利」,語意以至整件事件的氛圍,一下子「人工提升」了不少。

結果伊朗文化部決定,取消CNN在伊朗進行採訪報道的許可,該台首席國際通訊記者Christian Amanpour(上左圖,AP via Yahoo! News)現時正在伊朗,但已經無事可做了--即使CNN向伊朗政府道歉也無補於事,只有將為他們進行翻譯的人列入「永不錄用」之列。(亦可看英國廣播公司的報道

一字之差,分別可以很大,所以說翻譯不易,的確是至理名言。

閱聞閱書

澳洲首富帕克(Kerry Packer)周一逝世,享年六十八歲(《雪梨晨驅報》今日有一篇很長的訃文,帕克早年曾擬收購此報母公司,但礙於法律監管而失敗)。其實說他逝世也不太恰當,因為他早在十五年前已經「死過一次」--他一九九零時打馬球期間心臟病發,期間心跳停頓數分鐘之久,醫學上已算是死亡了。他之後就經常對人說:「好消息是,那裡沒有魔鬼;壞消息是,那裡沒有天堂。」

不過另一個版本,是他對救護員說: “I’ve been on the other side and let me tell you, son, there’s f—ing nothing there.” 當同事昨晚翻譯這句話時,因為粗口「出不得街」,結果沒有譯「法京」一詞,變成「那兒甚麼東西也沒有」。我看到,想了一想,靈機一觸,加了「鳥」一字,就成了--「那兒甚麼『鳥』東西也沒有」。

翻譯好玩之處,就是很多時候都要與語言「搏鬥」,想出了一個更好的譯法,那份感覺真的是奇妙。不敢說這個「鳥」字是很好的譯法,但是要保留原文的語氣,又要顧全規定,以我淺薄的經驗來說,已經說是盡力了。當然,最好還是以地道的粗口寫出來啦:「嗰度乜撚嘢都冇!」

十二月二十九日續:

題目叫「閱聞閱書」,上面只寫了「閱聞」,至於「閱書」那一半,現在補上--

說起「法京」一詞,當然是受了《信報》林行止的影響,記得他曾寫過有關於英文粗口的文章,將 “F**king” 譯成「法京」, “Bloody” 譯為「不拉第」(我之前的文章也曾提及),於是找回天地圖書為他出的自選集《閒在心上》(香港:天地圖書,二零零一年)來看。

隨手揭了數頁,看到他其中一篇文章,叫《Nigel Kennedy的不停演奏》(頁276),談的是小提琴家Nigel Kennedy的自傳 “Always Playing” 。林先生在附注中寫:「原文語意雙關,譯為《不停演奏》,不足體現其原意。」 “Playing” 一詞,既可為演奏,亦可為嬉戲,若書名改為《不停玩.樂》,何如?

國慶前雜記

其一.古巨基與eTrade

十月號的WIRED雜誌時,發現內頁有以上這一個廣告,宣傳的是美國網上證券交易商e*TRADE推出的新服務,名叫e*TRADE Complete。整個文字廣告只有三句東西,非常易記。

看著這個廣告,難免職業病發作,想著如何譯成中文。總是想到古巨基的歌曲《愛與誠》中那句:「做隻貓,做隻狗,不做情人」,故有此譯:「做隻牛,做隻熊,不做肥羊。」

可有更好的譯法?

其二.豪宅!豪宅!

今天放假,應兄弟老C之邀,到其新居參觀。新居所在的「X藍灣畔」位於將軍澳,甫踏入屋苑範圍,嘩!全都是地下鋪至天花的雲石外牆,金碧輝煌得不得了;出入大廈,「拍卡」之餘,更有管理人員前呼後擁,貼身程度,簡直無得頂!

不過踏進屋內,唉,原來所謂近千尺單位,也只是空有其名而已--莫名其妙地多了一個儲物房(但又放不下太多東西),房間以至客廳也委實不大呢!幸好圖則還算是「四四正正」,沒有太多無謂的角位。但,這與實用率超過九成的住宅單位比,當然是蚊與牛比了。

不過人還是現實的,老C一家非常好運,在二零零三年樓市最低潮時買入這個單位,當時作價只是二百萬多點。現在?嘿嘿嘿!

背叛乎?

《哈利波特6》中文版封面(via 台灣金石堂

昨日經過書店,發現《哈利波特》第六集的繁體中文譯本即將出版,還接受預訂云云。不過細看那張宣傳單張,哇,為甚麼將原書 “Half-Blood Prince” 譯為「混血王子的背叛」?!很突兀呢!

想起來,台灣的皇冠出版社出版《哈利波特》系列的繁體中文版,所採用的副題譯本,都一直有點「加鹽加醋」的成分,由第一集的「『神秘』的魔法石」(HP and the Philosopher’s Stone)、第二集的「『消失』的密室」(HP and the Chamber of Secrets)、第四集的「火盃的『考驗』」(HP and the Goblet of Fire)、以及錯得非常離譜的「鳳凰會的『密令』」(HP and the Order of Phoenix)等,都與本來的英文原版副題加多了一點意思(唯一忠於原書的是第三集)。這樣的做法是否恰當見仁見智,但是在第六集 “Harry Potter and the Half-Blood Prince” 中,作者羅琳與作者這裡玩了一個算是 Pun 的玩笑:乍看上來,書本那本寫著屬於「混血王子」的魔藥學課本,最後原來是屬於哈利波特的死對頭、殺死鄧不利多校長的石內卜--只因石內卜的母親叫Prince!

當然,雙關語難譯,涉及同音雙義的字更難譯,中文版在處理《哈利波特6》的副題時,面對「Prince」字時按字義「王子」還是讀音「普林斯」來處理,是十分困難的,因為兩者中任選其一,也會破壞原題中一字雙關的意思(哈利波特在書中,也一直以為魔藥學課本的物主,確是一名「王子」)。但是加上「背叛」一詞,似乎又有點畫寫添足,將故事說得太白了。

手頭上有八月二十一日《明報》讀書版(D12)那一版,其中一篇文章叫《哈利波特徵求中文書名》,內容是取得簡體中文版權的人民文學出版社,向全國徵集《哈利波特6》的中文譯名,「聞說投稿者超過三萬,但所提供的譯名大同小異,冇乜太大創意」。唉,如果要忠於英文原著,中文副題的譯名,又怎能夠「創意無限」,搞破格呢?若是如此,與人民文學出版社之前所出的五本《哈利波特》簡體中文版的題目所比,豈不是顯得奇怪?

同樣地,《信報》的林在山,在七月十八日的文章《哈利波特「大個仔」!——返照現實的巫師與星球人》中的後記中,認為將 “Half-Blood Prince” 譯成「混血王子」,是與上集最初譯為《鳳凰命令》一樣是誤譯,我也有一點保留。也許,羅琳正是想作為讀者的我們,與書中的哈利波特一樣,一直以為那個「主角」是一名王子,最後卻發現原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