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有話要說' Category

也論反蝗

林輝在星期一(一月卅日)AM730的專欄文章好讀。我也與他一樣,曾犯過文章中的犯罪行為,至少我在馬料水上學的日子,由九龍塘到大學站的火車,就是我的早餐時間(九龍塘火車站走廊在那些年有一間小吃店,早上買的鮮油餐包是很好吃的啊)。

林輝的文章,當然是針對近日一片「反蝗」之聲,還有對內地部分民眾,在港自由行的劣行,以及「雙非」產子的問題而來。但是在農曆新年期間,看到在龍年首個嬰兒,夫母都是內地人的消息後,網上的評論不少都惡言相向的訊息後,倒想起了一件事--當年回歸之前,父親其中一名朋友的妻子,都是在懷胎六月時,到了加拿大的朋友家中待產,結果兩名兒子都順理成章,有了加拿大國籍。這件事,以今日港人(尤其是網民)的角度視之,肯定是「雙非」的其中一部分。

不,不。我不是說,我們就像《聖經.新約》中,那些因為耶穌提醒,我們因為犯了罪,而不可向犯了姦淫罪的婦人擲石頭,而不可以批評一些內地害群之馬,在港自由行時的不合法/公德行為,因為他們的所為,確是令人看不過眼。但是觀乎近日的言論,看到的是香港人似乎殺紅了眼,一切又回到兩年前馬尼拉人質事件發生後,那些近乎失智的言論。

近日在Facebook、網絡中,看到不少競相轉貼、分享的照片。我看過的其中一幅,是此地地鐵車廂的位子,有一攤水漬,然後附上的說明是說,這是內地自由行旅客的兒童,在地鐵車廂內撒泡尿後的「證據」,還說「何B仔(小弟弟)」還在相中呢。但是看了良久,我看不到甚麼何B仔;又看過另一張相,圖中確是有小童在地鐵列車與月台之間的縫隙小解,但是事發地點並非香港的地鐵,而是廣州的地鐵。雖然地點不同,但是圖附的說明,大意是「瞧我們那些同胞的『好事』!」

先論第一張相。固然,地上的水漬,可能確是有人小解後的「遺物」,但是有誰可以證實?至於第二張照片,雖然不是在此地發生,但是發表相片的始作俑者,幾可肯定是要在現時一片「反蝗」的背景下,起點推波助瀾的作用。前者而言,如果我們一廂情願地相信,這是自由行旅客的「好事」,就犯下未能將指控,證明至「無合理疑點」的錯誤,正好中了孔慶東的下懷;後者而言,我不得不思疑,發表此等言論的人是有何居心;綜合兩者而言,就足證了這些資訊的傳播,實多得一大堆不願思索、考證是否屬實的人,主觀地相信這就是「事實」,然後按下分享去繼續傳播開去。

當個流言終結者並不困難,但是在反蝗話題炒得熱鬧之時,卻不見得有很多人做到。

「反蝗」之說聲勢漸大,當然有其遠因,還有近期的名店禁港人拍照(屬實否?不是沒有懷疑!)、孔慶東的言論等,點燃了積聚已久的不滿。我現時也怕了去尖沙咀、銅鑼灣等地方,因為實在太多人;我也會埋怨,內地自由行旅客的財力、需求,令本來高度商業化的商場更趨極端,變得單調,但是我會同意前述林輝文章指出的其中一點,不要一竹蒿打一船人。而現時不少人都「火遮眼」,非得將內地人全數逐出不可。台灣《聯合報》周一的社論說得好,「義和團精神的核心,就是對對手的『全面否定』,但這也正是它自己的致命要害」,這樣的精神,與我們經常批評的內地「憤青」,還有大放厥詞的孔慶東,有何分別呢?

近日看新聞,看到不少呼聲,說要修例杜絕雙非,也有政黨團體遊行請願,要求政府提出修改基本法/要求釋法,去阻止給予雙非兒童的香港居民權利。私見認為,這是帶有高度危險的建議。單單因為資源不足(如,醫療資源),而非更高層次的法理原因,就去剝奪一些在香港出生的人本應有的權利,是有不妥的;如果修例的目的,是要阻止在港出世、父母都是內地居民的兒童,獲得香港居民的權利,那就更是對過去判例的挑戰。

不少腰纏萬貫的內地自由行旅客,在內地這個「蠻荒東方」(Wild Wide East),過慣了「有錢可以橫行一切」的生活,以為去到其他地方,這條生存法則可以照用不誤。他們欠缺的是入鄉問禁的謙卑精神。「吃一塹,長一智」是傳統智慧,但是我們要給予甚麼的「塹」?是善意的提醒,再三不聽才祭出法律手段,還是一來就是大棒揮下?這事從來不是單向的。前述《聯合報》社論說,「香港人也要學習以更得體的方式來對待大陸來客」,我們這幾年所犯的錯,就是一面倒的逢迎,而非不卑不亢(就像台灣那般,堅持不用簡體字迎陸客,自由行也沒有太多怨言!),我們常恥笑一些內地旅客的劣行,令外國的旅遊景點要製作簡體字的告示,勸告勿作出一些行為,但是我們不少人只是見錢開眼,只顧做生意,沒有起點「示範作用」。

都是那句:我們不應縱容一些有違法例、不符Social Norms的行為,但將部分人的行為無限上綱、無限放大,至「貌似」就是全部人的寫照,亦是過猶不及。但是此時此刻,這些話恐怕不是有太多人會聽得進耳。

有些市民比其他人更有發言權

喬治奧威爾在《動物農莊》的名言:「眾牲皆平等,只是有些動物比共他更平等。」一介「市民」如唐英年,再為這句名言賦予新意思。

唐英年星期日到元朗,又談到丁屋問題,他的用語「所謂僭建」(英文大可稱為 “so-called illegal structures” ),大有為新界丁屋僭建物「放過一馬」的意思,總之就是用上中國人「情重於理」的那一套理論,要「以和為貴、互諒互讓」解決問題,與當局企硬要拆的立場,完全是南轅北轍。略寶台晚上的「抽水」實在妙著,為求選票(尤其是周日探訪的是新界鄉事勢力!),將之前在政府任職時,官府所採取的立場唱反調,實在是此一時彼一時、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啊!

即時是唐英年在晚上又發聲明「補鑊」,說一切要依法辦事,但是這回唐氏又挖洞給自己跳下,已成定局,即使是他強調.自己不是政府官員,如何解決問題,要交由現任政府解決,也是無補於事。

唐氏說到「自己不是政府官員」,這個給他自己解圍的套路,已經不是首次見到。日前他批評市建局的項目「費到無倫」,又是被批評他當日在官府任職時,沒有提出有關意見,到現時在選舉工程底下才提出,以爭取選票。結果他又是搬出類似的解釋去為自己開脫:

特首參選人唐英年日前為批評市建局賣樓「貴到無倫」的言論解畫時,提出市建局不應只當重建「是一盤生意做」,惹來局方發稿批評,指他不了解該局運作。唐英年昨反駁,自己只提「小市民一個建議」,認為市民、「尤其是市政局毋須作太大反應」。(明報,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五日)

由「小市民」到「不是政府官員」,其實所指的都是一樣,就是一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陳大文」式平民,其背後的底蘊,就是他所說的一切,只是全港七百多萬人中,微弱到不行的聲音,只是受眾如我們者make a fuss of it,硬要將它放大以示重視而已。

對,唐英年現時的身份,確是一介平民,沒有任何官職在身;對,他也只是以平民身份提出對當下時政的一點看法;對,在政治的藝術中,發言者的「身份」確是十分重要的。但是若以上的論據全部成立,為何一介平民,會在發表意見時,會有一個競選辦公室的職員,廣發傳媒通知,著他們去採取聆聽一介小市民的言論?又為何一介小市民,會忽然有大批人提供捐助,去包下會展的場地,去發表「明天在你我」的管治藍圖?(噢,不是藍圖,是「意見」!)

這樣的市民,雖然你得一樣,都是一個「自然人」。但是觀乎他製造話題的能力,確是比其他人更有發言權。

說穿了,就是但凡可以得分的競選工程言論,可以繼續發表,不過在觸礁時,就拋出「只是平民」的「救生圈」,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老實說,我對唐氏有關丁屋的言論,沒有太大感覺,不過我對於他搬這麼爛的藉口,去為自己的言行不一掩飾,只會認為,這樣的人怎能教人有信心--雖然對官員及特首有信心,猶如癡人說夢!

喬老爺一路走好

我的圈圈不在Google+

個多月前提到Google+ifttt掀起一陣旋風。不過本人生性慵懶,雖說有興趣試玩,但也沒有加入「跪求別人邀請」的行列,只是登記了以後,靜待邀請電郵。雖說後來順利開通了Google+的帳戶,也正式試用了ifttt的服務,不過心情也沒有特別的興奮雀躍,反而是想起了上面《宋飛正傳》的 “Independent George” 一幕。

如果說社交網絡的精神,是講求即時、迅速與「朋友」分享的話,我大抵是一個不合格社交網絡成員。社交網絡服務我不是沒有--Facebook固然有(也常用);twitter也是老早就開了(常自誇說,twitter未流行時已經「玩厭」!);台灣流行得很的噗浪,我也是用戶之一。唯一一個沒有開通的,就是內地新浪的微博,原因在去年已經寫得很清楚,在此不再重覆了。不過我在區分各個服務的對象,實在是非常嚴格的,好像在Facebook,我將隱私程度調較到最高,外人要將我加到他們的朋友名單中,固然先要得到本人的同意,別人要尋找到我,也不是十分容易;同理,我在Facebook所發表的東西,但凡是牆上的塗鴉,又或是相片、影片等,都只有我的「朋友」才看得到,就連朋友的朋友也不能看。

換到其他服務,也是如此。我在Twitter的帳戶,不乏素未謀面的朋友,但都須先獲我批准加入後才可看到,至於噗浪嘛,更只可以說是小圈子:朋友不足十個,是純用來透過互聯網東拉西扯的。這樣做的原因,是我希望將說話的對象,劃分得相當清楚--在本泊的,當然是開放給大眾;稍微有點「悄悄話」成份的,就轉移到Facebook發表;若縑Facebook太「人流複雜」,又或是不想某些人看到的話(通常是吐苦水),就轉移到噗浪去了。當然,若權衡後發現處處也不宜的話,就乾脆不在網上寫好,找朋友吹水好了。所以雖說Google+標榜的,是不同的圈圈,供用戶將不同的朋友,拖到不同的圈子去,但是我的「圈圈」,早已在不同的服務內發生。

況且,用過了Google+以後,我還是覺得很不習慣的一點,是經常收到通知,說某某我完全不認識的人,將我「加」到了他的「圈圈」裡去。雖然系統安慰本人說,在屏蔽」這些人以後,只要不是「公開展示」的東西,他們都不會看到,但是系統指南說,我看不到他們的貼文,但是我仍在他們的圈圈中,倒令我有一點不安。事實上,我不太喜歡Google+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用戶只可以「事後」去除他們不想見到的人,不能事先拒絕他們...

這些奇怪的感覺,也在使用ifttt的服務後發現到。我暫時設定了一個任務,就是我在Facebook牆上所寫的東西,就會在Twitter內複製出來。雖說這兩個網絡,我都有不低的私隱設定,但是依我的社交網絡使用習慣而言,ifttt的出現,就好像是打破了我在每個「圈圈」之間,所建立的銅牆鐵壁--其實這不是只針對ifttt,現時的社交網絡網站也有這些互通的服務(如噗浪可以與Facebook互連),但我是沒有設定的,面對ifttt幾乎涵蓋所有網站的來勢,我難免有點擔心,會在使用以後,出現在不應該的圈圈,說了不應該說的話的情況。正如George Constanza在文首的片段所說,不同的喬治撞在一起會「出事」,我還是希望保持不同的「分身」啊。

又或者說,這個社交網絡大流行的年代,「朋友」的界線、定義,早已模糊,但是我對此的區分的標準仍很嚴格,應該是太抱舊、不入流了吧。

信不信由你,反正我是信了

溫家寶到溫州視察「七.二三」列車追撞事故現場,與記者談話一開始就說:

刚才我到医院去看望了伤员,包括住院的。又同遇难者的家属见面。此时此刻,我的心里也很悲痛,我愿意借这个机会同各位记者见面,讲一讲我心里的话。

我们不要忘记这起事故,不要忘记在这起事故中死难的人。它让我们更警醒地认识到,发展和建设都是为了人民,而最重要的是人的生命安全;它也让我们认识到一个政府最大的责任就是保护人的生命安全。

这段时间我病了,11天在病床上,今天医生才勉强允许我出院。这就是为什么这次事故发生第6天我才来。

「溫爺爺」也真夠操勞了,甫一下病床就風塵僕僕到溫州視察,畢竟臥床多天並不是甚麼好玩的事兒。

但...慢著,以下又如何解釋呢?


二零一一年七月廿四日,溫家寶會見日本國際貿易促進協會代表團


二零一一年七月廿一日,溫家寶會見喀麥隆總統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九日,溫家寶召開領導小組會議

還有七月廿一日,出席黨外人士座談會,以及廿七日,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等等,看到網站列舉溫爺爺的工作日程,真是非常忙啊。

那末,究竟溫爺爺有沒有臥床,有沒有出院呢?還是那句:「信不信由你,反正我是信了!」

立此存照

其一

溫州列車追尾事故,事故原因據說是如此

目前上海路局已派人达到现场,根据现场一手消息:上海铁路局有关人员已经到达现场,脱轨原因是动车遭到雷击后失去动力停车,造成追尾。

不妨借十多天的專家之言,立此存照

开通仅11天的京沪线因雷雨导致全线停航,19趟列车晚点。...王曙光教授指出,此次雷雨接触发生后中国高铁的安全系统应对合理、处理得当,起到了应有作用。「这反而验证了中国高铁在安全技术领域内值得信赖,应该给与高度评价才对!」

「因此中国高铁面临的当务之急是制定出一整套『以人文本』的服务体制。其中包括在遭遇雷击、洪水、突然事故后排除安全隐患,同时通过细节保障旅客的身心舒适和健康!」王曙光教授一语中的。

其二

挪威雙重襲擊,死傷眾多。竟有在中央部門任職的研究員大放厥詞,這與當年汶川大地震後,那些低智得不能的「天譴論」有何分別?雖說這名枉讀書的「學者」,已經刪除微博言論,但是截圖已在,本著「有圖有真相」的精神,不得不立此存照!

未敢忘記

每到這天,都會想起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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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做唔到李嘉誠?

報載,屢有驚人言論的某位高官,又拋出金句:

Henry Tang Ying-yen rejects the idea that property tycoons unfairly dominate Hong Kong.

On the contrary, the chief secretary thinks Hong Kong’s most successful people should be held as inspirations.

Instead of complaining about the wealth and power of the city’s richest man, Tang says, young people should ask themselves: Why can’t I become the next Li Ka-shing?

(SCMP, 23/5/2011)

點解做唔到李嘉誠?好簡單:我窮,我愛錢如命,唔可以視富貴如浮雲呀!

友人吹水說,「為何做不到李嘉誠」這個問題,有當年「檸檬茶事件」的潮寫潛質,大家不妨搞一下接力寫文,來逍遣一下這位真心膠高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