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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京要多謝新聞處

政府新聞處周三晚發稿,有關行政長官訪問俄羅斯行的行程。當中一段如是說:

下午,曾蔭權率領香港經貿代表團三十多名成員與俄羅斯副首相、財政部長Alexei Kudrin會面,就加強兩地財金範疇的合作交換意見,並討論透過兩地證券監管機構簽訂諒解備忘錄,為投資者提供更佳保障。

中國外交部網站,古德林(Alexei Kudrin)是俄羅斯「副總理兼財政部長」,怎麼新聞處也搞「一國兩譯」?況且Prime Minister一詞,新聞翻譯的慣常做法,是行帝制/君主立憲制的國家,譯為「首相」,否則譯為「總理」,所以英國有「首相」,意大利有「總理」,怎麼新聞處會如此糊塗?

想來想去,唯一合理的解譯,是新聞處為「總理」普京提早實現夢想,將他改為「首相」,好讓他日後「翻兜」再做總統時,可以「名正言順」大行帝制,圓他的沙皇夢吧!所以說,新聞處的確是用心良苦也。

關於菲律賓事件的幾點隨筆

其一

菲律賓馬尼拉挾持人質事件,血腥落幕。傳媒鋪天蓋地的報道,教人透不過氣,紅十字會收到過百宗求助,實在可以預期。作為香港人,當下的即時反應,要說的要罵的,已經在上一篇說了。過了兩天,我想說一點別的。

我們對今次事件感到悲憤,正正是因為我們親眼看著一宗悲劇,透過電視在我們眼前,活生生的呈現出來,令事件更悲傷的,是我們目睹整件事件的發生過程,但卻只能乾著急,直至槍聲連發、有人傷亡的一刻,縱然我們情緒激動,但是甚麼也做不了。這種「死亡直播」,這種無力感,這種無奈,才是令人感到悲傷的原因。這種情況,近代最經典的例子,就是九一一襲擊,我想當大樓倒塌的一刻,看著樓裡的人隨著建築物坍塌而殞滅,其情其景,與周一晚上的情況,實在差不得太遠。

但這個情景,又是不是應該繼續透過電視、報紙去「重塑」呢?見到電視頻道,不斷的播出一班人質,在周一下午揭開窗簾,露出一臉疑惑、憂心的神色,探視窗外的世界、探視有沒有人來救他們、等待不知何時出現的自由,然後煞有介事的將畫面由彩色轉成黑白,又或是加上「砰砰」槍聲,又或是反覆重覆死傷者的名單,還有那名不知道父母已經離世的少女的訪問,雖則是一方面提醒了我們,菲律賓當局在處理這次事件上,是與外界所期望的相差極遠,但是換個角度看,也不是將恐怖/令人悲傷的一幕,不斷地重演?

這次事件是一宗悲劇。亞里士多德在《詩學》中說過,悲劇可以「藉由引起憐憫與恐懼來使這種情感得到『陶冶』」(我參考這裡的說法),但是長篇累牘的報道給我們的「情感轟炸」,似乎沒有太多洗滌心靈的作用,反而是鼓動我們的憤、恨多一點。

其二

昨日(周二)下午,不斷地透過朋友及同行的推特,還有Facebook,都得悉這樣的一個「消息」,說其中一名事件倖存者,之所以受到重傷,不是受到槍聲(哪管是挾持者還是警方也好),而是遭當日「解救」的警察,用鎚子擊打旅遊巴玻璃時所擊傷--這個「消息」之所以流傳,原因只有一個,就是不知從唧裡來的人說,「這是CNN已經證實的報道」。

有前同事在Facebook發問,這個消息是不是真的,有沒有報道的原稿去加以佐證,但是更多的,是一眾網民在網絡奔走相告,但是找了大半天,無論在新聞網站,以及於美國CNN官方網站,都看不到有關的報道。但不管那麼多,人人都信以為「真」,並以將事件繼續發揚為己任。當時我們Facebook寫了一句:

哀悼、悲憤、激動也好,切勿輕信未經確證的訊息,這樣只會無助化解事件、怨忿

對,這次菲律賓警方的確十分不濟,我會甚至用「無能」來形容他們的醜態,BBC這篇專家分析,已經高度概括為何他們應該受到批抨。在網上看到文章,有人認為這是我們不理解菲國國情,不能強以我們的標準來加諸他們身上,但是營救無辜人質,死一個也嫌多,這正是不少人看到菲律賓總統阿奎諾三世,事後強以俄羅斯拯救歌劇院人質事件,都死了百多人來作辯解時,感到怒火中燒的原因--這是犯了舉例不當的錯誤。

不少香港人感到憤怒,可以理解,但是遊走網絡,看到的更多是無聊人發放假消息、又或是穿鑿附會,來鼓吹市民對菲律賓警方、當局、甚至無限上綱,批評菲律賽作為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敵視。有人故作風涼話,說出「為何不是全部死光」之類的「人話」,我倒可以理解,因為一樣米養百樣人,這個世界甚麼人都有,有人妄言,我絕不意外,但是好像「CNN」說有人被警方鎚子擊傷(即使現在有醫生說,有傷者被硬件擊傷,仍然是不肯定是被警方鎚子所傷!),甚至是有人張貼圖片,說挾持人質者當日在旅途巴所貼的字貼,其實就是給警方予以「瞄準」用的靶紙,這些言論的始作俑者,還有不加思考、求證,就不斷散佈的人--恕我難聽一點說--真是不負責任。

其三

事件發生以後,本地傳媒、官府、市民齊聲一致,說要查明事實、追究到底。這是應該支持的,但是在此刻人人都「火遮眼」的時候,恐怕是即使馬尼拉當局,作出任何報告以至道歉,洶湧的民情--一個由現代round the clock新聞、加上網絡的「強化」而造成的效果--都不會輕言接受。雖則老實公道話是,要要看過當地的調查報告,才應作評語,但是我們的情感已經蓋過理智,打從一開始已經判了對方的罪,要抽離客觀的看這件事,或將來的調查報告,恐怕是說易行難--我也承認,自己也未必有能力做到。

但是情感歸情感,不斷的看到有人說,要將本地菲傭炒光,甚或是在周日要給菲律賓人看點顏色之類的瘋狂言論,這不能不叫人不關注!我們針對的,應該是為何菲律賓警方這麼不濟,而不是誅連九族,將一批人的無能,無限放大說是整個民族的錯,梁啟智今天在 《明報》的文章《別讓怨憤變成種族主義》,值得大家一讀。就算是退一萬步,真的是要採取甚麼行動,亦應是證據陸續浮現(如驗屍等)之後才做,現在硝煙未過就亂發言,並不值得鼓勵。畢竟,怒言最出色,終身以為憾。

其四

但是我們又怎能制些這些情緒爆發呢?打從第一天起,除了罵菲律賓之外,就是罵下亞厘畢道的政府諸官員,說特首照稿讀沒誠意有之、說特首只打一次電話給對方總統,「追問不力」亦有之。這些言論,在新聞組、網上討論區,尤其普遍。但是批評之前,又有沒有想過,官員可以做的有幾多呢?不是為政府護航,但是或者應該切身處地想想,還可以要求他們做多少呢?難道你要特首在一眾記者面前,「爆粗怒屌」才成?

如果說有一點值得反思的,是我一名朋友在facebook所言,所謂外遊警示制度的「荒謬」。並不是說有大事發生後,賊過興兵將警告級別調升有大問題--畢竟我們不是先知,不會知道有大事會發生,但是外遊制度只是涵蓋所謂的「港人常到的六十個國家」,是凸顯我們的世界觀是多麼的以自我為中心,及多麼的狹窄,難道伊拉克、阿富汗這些更亂的地方,香港人不會去?又或者--正如我朋友所質問--位列黃色警示的伊朗及巴基斯坦,比菲律賓更不安全?

收費台vs阿爺台

世界盃周五舉行,但--這應該是不少人的共同感覺--就總是氣氛缺缺的。有人認為是球星傷的傷,病的病;也有人認為是此地兩個免費電視台,與收費台就轉播的爭拗,導致前者作出「冷處理」,不落力宣傳以免為他人作嫁衣裳;也有人認為是電視直播的賽事愈來愈多,水平亦不提算,令以國家隊為單位的世界盃,水準反而不那麼高的緣故...怎樣也好,未來一個月還是要天天看球賽的,那怕要晚晚「捱夜」。

今晚(周一)發現政府新聞署出了一段這樣的稿子,文中引述電訊管理局發言人說:

經衛星電視共用天線系統接收和再傳送中央電視台廣播的國際足協節目,或會侵犯存在於國際足協節目的版權,並可能違反衛星電視共用天線牌照的條件。...衛星電視共用天線營辦商應避免接收和再傳送中央電視台的國際足協節目。

住在本港的高樓大廈,而大廈有公共衛星天線系統的,很多都會經電視收看到央視一台的訊號。而早前央視公布的世界盃轉播方案,亦說明了一台將會直播廿五場比賽(全部都是凌晨兩時半的場次),主力播放的頻道是央視五台及央視高清。按照前述電視管理局的說法,應該是那些負責大廈那些公共天線系統的公司們,都要負上不准觀眾收看、甚或截斷訊號的責任吧,不過現時距離世界盃只有四天還不夠,一時間要執行,應該是天方夜譚吧。

換作是持有本地播放權的收費電視台,也不能一時之間,要求所有大廈,全部不准住戶收看央視一台吧。有同事打趣的說,如果有人「膽敢」要截斷央視一台的訊號,他就會到西環的中聯辦「示威」,理由是他不能每晚看到,「中央領導都很忙,中國人民很幸福,外國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的新聞聯播!況且,打一個比較陰謀論的趣:收費台要阻止「阿爺」喉舌的訊號,是吃了豹子膽麼?

其實,這也不過是前奏而已。兩年後的倫敦奧運此地播放權又是落在收費台的手上,而國內的轉播權,當然又是中央電視台。央視播奧運已有很長歷史,兩年前的北京奧運,我們既可以看兩個免費電視台,也可以看央視的訊號(有時兩邊收看,可以同時看到不同的比賽),也不見兩個免費電視台,出來大吵大嚷的,現在收費台連帶政府這麼緊張,還不是一個「錢」字作怪!「阿爺」動不了,又不能阻止央視的訊號「漏」(spill)到了本地,此地官府可以做的,就只有叫負責分發訊號的下游業者「自律、守法」了。

不過嘛,就算叫業者禁得了,今晚其中一個有趣的話題,是深圳梧桐山的電視訊號發射塔,改了央視高清台的發射訊號,此地有數碼機頂盒的人,有機會收到央視高清台的訊號。有人說成功接收到訊號,但我暫時不在此列,禁了公共衛星天線播央視一台,但是阻不了觀眾,用魚叉天線等自家的訊號接收盒,看全程直播的央視世界盃節目,這回收費台也真是頭痛了。

由泰利事件說起

今日(周日)中午飲茶時讀《蘋果日報》,國際新聞的頭條,是一早預料得到的:車路士隊長泰利,被英國傳媒爆出,與前隊友布歷治(Wayne Bridge)的女友有一腿。事情如何「多汁」(Juicy),報道已經說了很多,今日英國《世界新聞報》亦有更新的消息,也不在此複述。

這次事件,牽涉的近日鬧得熱哄哄的「超級禁制令」(Super-Injunction)問題。所謂超級禁制令,就是比一般針對傳媒的禁制令(Gag order),手段還要更厲害,就是與訟(被禁止報道)的一方以及其他人,明明知道被禁止報道,但是連「被禁止報道」這件事情本身,也不得加以報道。說這種法律手段成為焦點,主要是因為包括英國廣播公司以及《衛報》等英國傳媒,去年準備報道一宗有毒廢料,在科特迪瓦非法傾卸事件時,代表肇事公司的律師行Carter-Ruck,成功向法院申請超級禁制令,禁止傳媒機構報道事件報告內容(但後來「衰收尾」)。更有趣的是,當日法院向《衛報》頒發禁制令時,連興訟人的身份也以假名代之--連申請禁制的人也不知道,難怪從新聞自由的角度觀之,超級禁制令所造成的Chilling effect,實在需要正視。

至於今次泰利所申請的超級禁制令被推翻,不少論者都認為,是對超級禁制令「橫行」潑了一盤冷水,有人說此法寶不再「超級」,亦有人高呼是「常理的勝利」,本地亦有傳媒指出,此事或適用於本港。但是正如《獨立報》的專欄指出,今次泰利的超級禁制令被推翻,其實技術性原因佔了很大成分:代表泰利的律師,在申請禁制令時,沒有指明要禁的對象(在此案中,是擁有《世界新聞報》的News Group Newspapers),換言之,與訟一方無法在法庭上,陳述要公開泰利私生活的理由,令法律程序無法完成,禁制令自然不成立。當然,作出決定的法官Justice Tugendhat,除了這個理由之外,還舉出其他理據,不過我的看法是,單憑這次判決,就斷言「超級禁制令已死/將死」,似乎是過於樂觀及武斷。

名人私隱VS公眾知情權,是新聞學的老題目。說實在的,泰利「偷食」,似乎與公眾利益不太扯上關係,頂多大家會質疑,泰利經歷此事之後,大家會質疑他是否仍有資格,擔任英格蘭國家隊隊長而已。但今次事件揭示的,是英國愈來愈多人引用《人權法(一九九八年)》,去申請超級禁制令,但是由申請,到法院開庭,以至作出決定,都是在外人看來十分倉卒,甚或是「黑箱作業」的情況下進行--Private Eye近月不少文章,都有涉及這個題材。欠缺了Due process,成為了這項「武器」反將自己一軍的原因。

英超球員生活「亂七八糟」的新聞,早已是見怪不怪。泰利的事件,只是為這份「事件簿」再添一筆而已。英格蘭領隊卡比路是否將隊長換人,不要再由泰利擔當,我對此沒有太多意見,但問題是換人以後,找誰來做?無論前中後場,都想不到有人勝任這個職務--恐怕卡比路應該相當頭痛,我這個鐵桿英格蘭球迷,也不得不擔心也。

端的是十分和諧

中國中央電視台今早新聞說,海地首都太子港街頭情況比較穩定,民眾「衛生意識強」,焚燒垃圾「減少病菌傳播」,云云。

也論動新聞事件

台灣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昨日否決壹傳媒在台灣的新聞台和資訊綜台合的申請。否決原因,當然與早前「動新聞」引發的爭議有關。出於好奇,研究委員會否決的理據,發現也頗堪玩味--這樣說的原因,是雖然委員會提出的第一個理由,即壹傳媒提供的樣帶,違反「核心價值」一說,是有其法律依據,但是何謂人性尊嚴,卻是一種非實質的東西。換句話說,某程度上,道德在援引此法例的決定上,佔了相當的比重。

無疑,在壹傳媒動新聞引發的風波中,反對壹傳媒做法的團體、組織,以至政府官員,在事件上立下的道德標竿,是高得很的。但想起有人說過,「道德只不過是大多數人的習慣」,抽離一點說,提出反對者,雖是志同道合,但是在反對的過程中,流於情感的宣洩,卻多於提出有力並令人信服的理據。或者正因為此,台北市市長郝龍斌,禁止台灣的《蘋果日報》進校,又或是將報紙列為閉架收藏,還有兩度處以罰款,以及傳播委員會否決壹電視的牌照申請,會被人解讀成「戒嚴」下的打擊新聞自由,甚或是對壹傳媒的「清算」。

另外,再讀通訊委員會的理據,雖然第二點第三點,都涉及了法律技術的層面,但焦點仍然是針對動新聞,呈現罪案、風化以及自殺身亡之類的處理方式,以及這些新聞,是否違反「新聞應該無分觀看評級」的準則問題。雖然在解釋中,委員會提出「以戲劇演繹手法,擬真方式呈現,這是類戲劇手法,意即新聞事件動漫化的表現方式」這個概念,但這對於新聞--我指的是所有新聞--以動畫形式「再現」時,所涉及的問題及爭議這個命題,卻只是蜻蜓點水式的略略帶過:其實我比較關心的,就是這個議題。

從不諱言,壹傳媒的動新聞,細緻、迫真以至製作,都令人有「哇」一聲的驚嘆/讚嘆。Erynnyes兄說這些是小學級數,實在是過謙了。在最初動新聞風波爆發時,我當時想到的類比,就是無論電視台或是報紙,都一直有在報道中使用動畫/漫畫技術,但是為何壹傳媒的動新聞一出,就惹來軒然大波?莫非是「壹系『例外(易成箭葩)』論」的變奏?不過事情卻非如此...

問題還是出在「動畫」這個媒介(medium)的性質身上。正如上段所言,電視報紙也有用動畫,但是它們的在報道的位置/份量,只是屬於輔助的角色。舉個例說,在宗黑里對於海域作案的海盜,針對中國船隻落手但被擊退,事發過程當然沒有人拍下,但是要抽述這個擊退的過程,除了文字/旁述交代,就得用動畫協肋,但是這些動畫的最終製成品,極其量都是「形頗似」而絕非百分之百一樣的,(因為這在報道中的份量,只是為文字或旁述,提供點綴的作用,從來當不了主角--再者,用上動畫從來都是「末簽」,就是在沒有新聞片段(上簽)或相片(中簽)時,最後被逼選擇的方法。

至於動新聞的情況,就恰好是相反,打從動新聞問世以來,就是標著動畫優先/主導的大旗,在引起爭議的襲擊、風化類新聞中,拍不到/沒有可能拍到片段或照片的新聞事件經過,就全部由逼真度極言的動畫來代勞,反而新聞片段的地位,就沒那麼重要了。

但正正如此,逼真度高,以再現「拍不到/沒有可能拍到」的新聞事件經過,成為了(至少在我眼中)動新聞「有問題的原因」。雖說這些動畫片段的素材,可能是目擊者的供詞、記者打探得來的消息等等,但是當中有幾多細節,是「可被證實」的?好像現時聲名已傳至海外的老虎活士片段,或者在大概上,是符合現時已進入公眾領域的描述的,但是當中有幾多是製作人的臆測?再現的過程中,有沒有扭曲、遺漏、刪節?《紐約時報》去周日報道動新聞事件的題目,「新聞與猜測混合一起」,就是最佳寫照。受眾固然不得而知,但是如此逼真的動畫,同時給了受眾一個「近乎真實」的感覺,很可能令受者以為,嗯,這就是事實了。其實這是挺危險的。

動畫可以像真,給人真實的錯覺,但同時間,拿這與實質的新聞片段來比,卻同時有一種抽離的性質。從事新聞工作的人,尤其是電視新聞的人,都知道可以「出街」的畫面,總有一條底線:除非是有非常有力的理由,可以去Justify的,否則血淋淋或是太「核突」(英文俚語裡的Gross可以概括)的東西,可避則避,但是動畫可以披著「模擬」的外衣,以其「psuedo真實」的特質,可以很大膽的去呈現不能出街的情節,所以有人道動新聞的出現,是衝擊新聞道德,也許就是這個道理。

當然,有人會說,新聞沒有絕對的客觀,但是我以為,如果是有責任的話,新聞工作者應該盡力避免,將太多的個人情感加進內的(現在是否這樣,就是另一個恐怕是爭請不斷的題目)。但是動新聞的出現及其性質,似乎是主觀成份不合比例的高了,新聞報道是disclosure of facts,但是以動畫新聞,facts的成份有幾多,實在令人不得不帶疑惑的目光。我承認,一說到新聞道德,我就立刻「學院派」上身,被人稱為「保守人士」絕不稀奇,但我想,「保守」並不一定是壞事嘛,有些認為是值得發聲堅持的東西,還是要出聲的,被人罵是道德重整會,也沒有辦法。

與人討論動新聞事件,其中一名朋友說,動畫新聞對電視台,是很大的挑戰。這可能是。尤其是對於年青一代來說,動新聞的出現,是對(他們而言)沉悶不堪的電視新聞,或者是一場革命吧。但是所謂媒體教育,應該是教導受眾,不要囫圇吞棗的,以「可見即所是」的心態,去盲目接受媒體的訊息吧--或者動畫新聞未來可能大行其道,但是總得有另一把聲音去提醒,當中可能會有甚麼東西要注意的。台灣東森新聞曾有過這樣一篇東西,問到香港人為何對動新聞事件,不太關心似的,但是與其用「法規說」,倒不如說,是我們早已對此麻木、見怪不怪了。

題外話:讀Erynnyes兄有關動新聞的文章,可以感受到,他是挺支持的,不過看到「馬英九總統、郝龍斌市長治下的中華民國、台北市府的社會,竟是充滿了暴力、罪惡、風化罪案,可以給生果報動新聞無盡的題材,那,要負上最終責任的,究竟是生果報的動新聞,還是馬英九、郝龍斌?」時,也感到,這個論調,也未免有點失焦了。

論Verbatim Copy

Verbatim Copy,可以解作百分百拷貝,但是換了在新聞行業的環境,簡單的兩個字「照抄」,就已經非常傳神了。「抄」者,可以是報道將其他新聞素材,如新聞稿、公關稿「搬」到報道中,又或是「參考」行家的報道,化為己用。Nick Davies在其著作Flat Earth News做過統計,發現英國報紙有六成內容,都是將通訊社文稿及新聞稿,搬到報道中的。不知道這個比重,在本港傳媒中是多少,但相信每一個新聞工作者,都總有兩三個「抄事」可以分享。

周四早上幾個電視台的新聞,都有提及倫敦蘇富比拍賣行,周三以三百多萬英鎊的價錢,賣了一枚清朝乾隆皇帝八十歲時所雕的「八徴耄念之寶」玉璽。報道的其中一個重點,是這次拍賣,一如年初佳士得拍賣行,拍賣聖羅蘭生前擁有的圓明園鼠首兔首銅像時,又再一次令國內民眾的感情「很受傷」。不過令人奇怪的是,如果在內地的搜索網站,找找有關「內地網民」不滿的論述的新聞,有關的報道數目,在成交前並不是太多。相信新聞報道所引用的,是中國新聞網這篇,名為「乾隆最愛玉璽被賣 中國網民要求追索逼強盜收手」的報道,當中寫到:

中國文物界未表態,但網民很激動,認為這是對中國的再度挑戰,不能視而無睹,要求有關方面出面追索。更有網民呼籲倣傚對上次法國佳士得拍賣圓明園鼠兔獸首銅像的抗議行為,舉國行動,逼強盜收手。

可以理解,新聞要求的是一個「對立/對比」,一次拍賣,以超出底價六倍多,賣了一枚玉璽,雖然可以「成立」一段報道,但是略嫌平淡了些,但是如果有人表示不滿甚至憤慨,就頓時令新聞有趣得多了。但是需要提出的疑問,是中新社報道所述的「網民」,是有多少人?有沒有一呼百應?套句陳腔濫調:中國網民數以億計,對任何時,總有人有不同的看法,尤其是一眾憤青,凡是見有文物在外國拍賣,就會非理性亢奮,鼓嚷不停(其實乾隆用過的璽,在港也有拍賣,為甚麼不見有人大聲疾呼,甚至戴上強盜的帽子?)。要提防的,是經傳媒一報,受眾就有可能當是事實的全部,然而背後的,卻是一個過份放大的聲音。

又或換一個說法。中新社的報道,雖然也有一定的可信程度,但是在單單僅得它的報道,說有網民不滿的情況下,引述報道的把關人,又應否再自行查證,看看網民是否真的群情洶湧,或者用個比較懶一點的做法,看看其他傳媒,都有如此的說法?提出這點的原因,是因為新華社--作為中國官方的重要喉舌--在拍賣以前的相關報道,都是純粹說蘇富比會拍賣歹玉璽,估價六十萬英鎊,僅此而已。

容許作一個假設。所謂「拍賣玉璽」引發內地網民不滿的說法,前引述的中新社報道,應該是始作俑者。點起苗頭後,拍賣完畢之後的報道,都免不了提到「不滿」的觀點,但是這卻成為了一個自我實現的預言,因為任何一個新聞工作者,都會費盡心思,去梳爬網絡上的不滿言論,並以此作為報道的佐證。不過在玉璽是如何流出中國,還搞不清楚的情況下,就斷言玉璽是非法流失文物,在外國拍賣是強盜行為,看來是站不住腳的,更遑論「挑釁」或「出手」了。

但最終,報道還是將「有網民不滿」的說法,Verbatim Copy到報道中。這當然有可能成立,但是在另一邊,卻仍是有令人懷疑的地方,更有可能產生推波助瀾之效,To err還是Not to err?還是先Err了好。不過這樣子的議題設定--在此事而言--卻是突顯網民神經「特別脆弱」的荒謬。

不就是天下本無事嘛

今天台灣傳媒熱哄哄,劉兆玄率領內閣總辭固然如是,這事件發生之前,則應該是馬英九,被選為最有「吉士」(Guts)的國際領袖,引發出來的藍綠爭論吧。

事情起因,就是一本叫Mental Floss的雙月刊雜誌,在九/十月號中,搞了一個叫最有膽識(Guts的其中一個譯法)的領袖,馬英九與德國總理默克爾,巴西總統盧拉等共五人,並列榜上。不過今日初初接觸這宗消息的時候,看到是《自由時報》的報道,再順瓜摸藤,看到一些批評中央社報道「諷刺當讚美」的文章,下意識地以為,Mental Floss的文章,真的是吹捧話說盡就全是反話的情況。

工作關係,還得要再細讀這篇文章,不過愈讀愈覺得不對勁。看到台灣的報道介紹說,這本Mental Floss是一本以諷刺、幽默為主的雜誌,不就是將在維基百科的資料,原封不動的拷貝過來麼?最搞笑的,是前述《自由時報》的報道,文末說雜誌「發行量約八千份」,一來覺得,如果一本發行量如此低的刊物,就引發如此大的討論,未免吹水吹得太過分,二來只消上網一查,就可發現,Mental Floss的發行量,應該有六萬本左右--八千本之說,應該是雜誌在二零零一年創刊時的發行數。

如果別人批評說,文章對馬英九的讚美,實質是反話的說法成立的話,那末對其餘四人的報道,又是不是一致呢?結果(忍痛)付了五美元,買了一份雜誌的電子版來讀,結果發現其餘四人--默克爾、盧拉、巴切萊特(智利總統)及穆塞韋尼(烏干達總統)--的記述,都是正經八百的,與今日《聯合報》報道,所綜合論述的圖表,相去無幾,絲毫不覺有諷刺的味道,頂多是穆薩韋尼運用權力打擊反對派,只可算是成就中的一個凹陷(dent)而己。

再抽離一點看,Mental Floss有關馬英九的描述,雖然有一些字眼會比較令人覺得突兀(例如說蔣經國是Last Dictator),甚或失實(例如說他參與起草「九二共識」,以至台灣及大陸互贈熊貓),但是總的來說,文章的模式與前述四人的無甚大分別--個人成長奮鬥史、所處國家所面對的困難、以至主角本身執政之後,所採取的大膽(或冒天下之大不諱)決定而修成正果。以此對比有關這些文章的批評,例如說誇張的字句(《自由時報》所用的,是引文「連太陽都遮蔽了」blotted out the sun),不過也只是修辭法而已。以此論之,恐怕善玩「噴」(Pun)的《經濟學人》,也得要變成諷刺雜誌,小道之言不能盡信了。

那末,為甚麼會有這麼大的反應,引起罵戰,一如「東南西北」所言,一開口就知道是綠營還是藍營的情況?讀到這篇批評的文章,倒有一個看法,就是我們對這本雜誌,打從一開始就是零認知,結果被傳媒不求甚解的介紹而先入為主,以為雜誌的文章一定是玩世不恭,萬萬不能當真的那種。有人單從雜誌名稱,只是與牙醫牙線有一字之差,就斷言是不正經,實在令人驚訝--倒令人想起台灣當年查禁書,因為馬克思與馬克吐溫都姓「馬」的笑話。雜誌封面的格言是,Knowledge junkie get their fix,也就是說,「求資訊成癮者的良藥」,速讀過一遍雜誌,也確是資訊豐富,不過諷刺就不太感受到(可能是我近來讀得太多Private Eye的緣故吧),作出批評的人,應該是沒有怎麼做功課,在先入為主的情況下,先立論後找證據來穿附會吧。

當然,批評者的說法,不是毫無道理。引發今次論戰的,是中央社的文章,但是正如一些綠營人士所指出的那般,中央社這篇報道的水平,未免太歌功頌德,又或是過份「發大」,因為畢竟文章以至雜誌本身,都是份量極小。在我看來,又無非是另一次「阿Q式報道」「研究不足,結論不穩」的重演而己。屬於綠營的《自由時報》,發炮的同時,雖未免走進了為預設立場服務的陷阱(尤是那句批評盧拉所屬政黨貪污,我找遍了文章都找不到),但引發的和應,又是顯示馬英九在八八水災過後,民望的低落而已。

沈富雄在台灣中天新聞台《新台灣星光大道》節目中,談到這件事說,總統府的回應已經很得體,不過更得體的回應,是這本雜誌根本是一本茶餘酒後,用來談笑的刊物,國民不必太認真。這實在說得一矢中的。如果是像《經人》、《時代》以至《紐時》等有影響力的媒體,出現這些文章,才值得大發議論,一樣米養百樣人,悠悠眾口只然有不同聲音,只是一篇小型雜誌的言論,先是有人以為如獲至寶,然後有人從主觀印象入手,紛紛發表議論,真的是Sideshow of a sideshow,一來反應傳媒的尷尬,二來也真是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了--不過嘛,好像本人也因此,獲得一次在這裡大書特書的機會了,所以我也是庸人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