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on 14.01.2010
in 家事國事 and 有話要說.
總得要談談高鐵。
今日與友人吃午飯,談起高鐵以近年在此地發生的大大小小事件,她提出一個現象,就是現在不少事,都要強迫其他人去表態。表態這回事嘛,是非常便利但又同時過份簡單的二分化,沒有中間落墨的餘地,以此對比高鐵引起的種種爭論,再也正確不過--就拿我做例子,純粹「興建高鐵」這回事,我是支持的,覺得有問題的,是六百多億港元的造價。
但是正如梁文道在《明報》所言,有人將反對者妖魔化,同理,亦有人將支持者妖魔化。整件事的爭論,被過分簡化為「支持政府起高鐵」及「無論如何都要反對起高鐵」,不過事實是不是這樣?可以舉出以下幾個假設:
一.支持/反對興建高速鐵路?還是;
二.支持/反對用六百多億元興建?還是;
三.支持/反對政府的走線建議?
贊成興建高鐵的,不一定支持政府的方案,他們可能純粹認為,有一條高速鐵路,與內地的高鐵網連接起來,無論從交通、環保方面來看,都是有總比沒有好,但卻莫名其妙的,被打成同「煲呔」/政府是同路人,這樣的邏輯,恕我不能接受,因為支持高鐵並不等於「自動過戶」支持港府以及北京政府。同樣地,不少聲音亦失焦,將反對昂貴造價的人,將事無大小,總之政府要起東西拆東西要發展就要反對的「凡是派」,打成為同一樣分子。這樣做實在無助溝通。
此話怎說?我先要自己「懺悔」一番。早前智經研究中心,搞了一個高鐵民意調查,當我在傳媒上得知有關調查時,心裡第一個反應,就是終於有點「似樣的人話」了,但是後來發現是大錯特錯:一來,我竟然天真得,將傳媒verbatim copy自新聞稿的報道,照單全收不誤;二來,也沒有理會當中的問卷設計,是不是符合標準,直到看了alone in the fart的解讀,才猛然醒覺有.問.題。
見微知著。留意到的狀況,是不少人早已根據其立場,去尋找支持自己立場/對自己立場有利的例子,去加強、鞏固自己的理念(Cherry picking是也),但是對於站在反立面的人所言,此等作為無異是穿鑿附會、胡說八道,然後對此進行攻擊,結果又是招來反駁...如是這般,討論的廣度及深度,只有不斷的縮窄,又或是我那名友人所言,愈來愈「激」,是鑽牛角尖。結果還是對整件事毫無幫助,亦令持中立立場,又或是那些「有計傾」的人而言,自是相當鬱悶。
其實我想說的是,出口/文之前,都要先檢驗一下,初看貌似理直氣壯、說服力甚高的論據,是不是過得了邏輯的考驗而已。
我承認自己的shortcomings。我會覺得,與其捨本逐末,去爭拗高鐵要有多快才叫「高」,又或是鑽隧道是「毒龍鑽」,是為地產商藉高鐵去收樓坐享巨利而要反對,甚或是恫言高鐵是為了方便派軍到港(!)等等論調,倒不如確實地討論,「一地兩檢」在港實現的可能性及其帶來的潛在影響,還有甚麼才是合理賠償(針對菜園村),以及甚麼才是合理成本、人人都可以接受的方案。
高鐵種種爭拗,連日來報章的挺、反高鐵廣告,倒教人想起二零零三年。時窮節乃現,高鐵事件引發出來的「牛鬼蛇神」,實在何其多也。有傳媒老總坐了一轉高鐵,就連面子也不要,親自為文鼓吹高鐵有多好,日日都有多群不知姓甚名誰的群眾,說支持政府方案,真的是洋洋大觀。當年七一之前,政府開動「Tubro引擎」,說廿三條一定要通過,甚麼面子也不顧了,今天政府為促成立會財委會撥款起高鐵,還不是同一招數,簡而言之,就是要快刀斬亂麻。不過這次是沒有人臨陣倒戈而已!今個周末的會議,如果通過不了,才是真正的大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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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高鐵事件,令我想起傳播理論中的「沉默螺旋」理論。理論不多介紹了,不過在與友儕的互動、討論中,我所經歷的,恰好正是理論中,少數派最後不敢發言的例子。面對友儕在互聯網討論(或吹水)中,絕大部分都是反對高鐵的聲音,我這個支持興建的人,也少不免為求自保(免得起爭拗,令自己勞神--太不划算!),而選擇不出聲、不發文、不推特。站在一旁而看,亦同時發現,友人間的討論,顯示了當下互聯網討論的特點,是每個人在尋求,與自己的言論有「共鳴」的東西(選擇看反對自己觀點的文章,恐怕是少數人「自虐」的喜好啊),結果這種互動的結果,是各人不斷的強化對方的觀點。或者,提出沉默螺旋的諾曼-紐爾,應該將其學說,改名叫「沉默螺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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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維明昨日(周三)在《信報》說,高鐵只設一站,無論該站設在哪裡,都是順得哥情失嫂意。不少人一面倒反對高鐵在西九設站,除了價錢問題之外,我還是有這樣的解讀--因為西九,雖然貌似位處香港的中心(對,鐵路有優勢,是可以直達一個城市的中心),但是卻同時,與香港格格不入:除了交通不方便之外,在文化上而言,西九已經成為了香港「恥辱的象徵」。甚麼恥辱?官商勾結(西九文化區)、朱門酒肉臭(只有尺價貴得驚人的豪宅)。所以說,高鐵事件,已不是純粹一條鐵路的事件,而是揉合一大堆恩怨情仇,進行清算的開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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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末,轉個話題。海地大地震,傷亡慘重。除了高鐵事件之外,也要關心一下無數災民。
捐款途經:
救世軍:新聞稿、表格
宣明會:新聞稿、表格
紅十字會:新聞稿、網上捐款
無國界醫生:新聞稿、捐款
Published on 19.10.2009
in 家事國事 and 有話要說.
公私皆忙,還是短打寫好了。
*政治當然是笑話最佳題材。剛過去的周末,「捱更抵夜」看一級方程式巴西站的排位賽,電視鏡頭出現威廉士車隊的車子,旁述一句「由曾蔭權贊助的威廉士車隊」,教人捧腹不已--只因威廉士車隊的主要贊助商,就是飛利浦也。這個笑話,當然好笑,不過觀乎近日,有關施政報告「派」慳電膽,以至及後引發的利益輸送(或「益襯家」事件),見到有些人的評論,已經脫離對事件的評論,而是人身攻擊,這個就當然不好笑了。
我們常說,罪不及妻兒,遇羅克文革時一篇《出身論》,反對血統主義。這次事件中,普羅大眾以至一眾傳媒,都已認定特首有錯,不過頂多也只是他有問題而己,我們訕笑對方兒子比父親「更樣衰」,又或是嘲笑對方襯家時,就顯得過了火位了。特首說家人在事件中受傷害,又不是沒有道理。
*派慳電膽引發的風波,其中一個焦點,是特首辦諸君政治敏感度不足,換個說法,就是未來做到滴水不漏。做批評、評論,又何嘗不是這樣?近日讀剛出的《中國猛博》,陳婉瑩在序中,引述毛澤東的話,「有理,有利,有節」(頁六),當下此地,但凡只覺有理在手,就可以聲線無限量放大,那怕是過了常態也完全沒有問題,我反而擔心的,是這樣最終會引起反效果,或是外界只會著眼於「過火」引起的反彈,而忽略其他更值得留意的東西/論點--但是此地嘛,稍一和稀泥就會被當成投降派,甚至於敵人,所以人人也得拼命,以鬥激鬥大聲為尚。
*連日焦點都是曾蔭權有沒有利益輸送,更多的論辯及反思,可以見諸電鋸那邊。有電視台做的互動民調,問題是曾蔭權「有沒有利益衝突」,不過若像上周六信報一篇文章,所引述的定義那般,很難說曾蔭權因此有「著數」,不過民意早被傳媒引領,當然會傾向認為他有衝突。至於「利益輸送」,我沒太多興趣理會,反而是此地近年來,多次有關利益輸送的事件,如梁展文等,興其專注在難以證明的「輸送」行為,更應值得關心的,是「自己友主義」(Nepotism)的風氣愈來愈盛。
*再退一萬步來說,假設在這次慳電膽事件中,曾蔭權沒有利益輸送予襯家,但是整個計劃背後的思維,也是十分有問題的。簡單來說,長遠淘汰鎢絲燈泡是正確的方向。但是以單一形式強迫市民更換,而沒有其他可行選擇,是十分霸道的--就以我家為例,可以用上慳電膽、不用鎢絲燈泡的地方,早已換了慳電膽,電燈公司派的換領券,就是得物無所用,但是我仍然為這沒有用的東西,而要支付根本不應該付出的額外電費。整件事的最大問題,在於公眾沒有說「不」的權利,即使信奉市場萬能的人會說,用不著的券,可以售予他人(或其他途經「甩手」),但是為此而付出的成本,卻是完全undue的。
*所以說,慳電膽事件一如之前的副局長國籍風,又或是枚園驗毒計劃般,就是考慮不周詳,就胡亂推出。再加上疑似利益輸送事件,就更是一發不可收拾。但是正如施政報告引發對樓價的討論,遮蓋了對甘乃威事件的風頭,本應對政府如何推動環保,但是執行完全「零蛋」的問題,亦同樣被更Juicy的利益輸送爭拗掩蓋。後者固然要重視及討論,但是對前者未置一詞,那倒是頗可惜的。
*有人形容曾蔭權是「香港陳水扁」,我不太同意。一來陳水扁是貪污自肥,曾蔭權頂多是給人「著數」(或者日後離任後會有回禮,不過假設性問題是沒有意義的),自己的「好處」不太見得;二來陳水扁好歹,也是台灣民眾民主選舉選出來的,但我們的曾特首呢?不用多言了,拿他與陳水扁比,可真的是有辱民主二字!
Published on 15.10.2009
in 家事國事 and 有話要說.
都說是潛意識作祟。昨日無聊,打開電腦所存的《好的,首相》系列(不瞞你說,家中電腦固然有齊,放在公司的手提電腦也有全套!),隨手點了The Tangled Web來看,說的是首相哈克「懶聰明」,口快快的在國會否認,政府(有竊聽議員的電話通話,結果被阿普爾比逮著。回家再看中文版的《好的,首相》,「驚見」這一集的引子,就是說首相在質詢時間時,可以有甚麼法子對付:
「首相可以用多種方法應付:他可以據實回答、蒙混過關、大拋數字,也可以轉守為攻、拍馬逢迎、插科打諢,而插科打諢暉是最危險、最不可取的方法。」(張南峰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頁四六五)
讀至此,又怎能不想起咱們今年派慳電膽(但不派糖--但是我家已可用慳電膽的地方,都已用了,真是完全得物無所用!)的特首,昨日(周三)在議事廳上,以為自己英文文法了得,卻搞出一個大笑話的事件?說起來,他可能嫌昨天的笑話還不夠,今天再在電台解畫,可惜昨天的是可笑,今天的就是恥笑了。
《好的,首相》應該是不少此地公務員都有聽過、看過的節目吧,我所認識的、在政府任職的不只一個「XX主任」,都是此劇的「粉絲」,斷估特首也應看過,不過看來他沒有從中學懂一招半式,至少在議事堂最忌插科打諢的戒條,好幾次忘得一乾二淨。在此背景下,十多集劇集單元中,好挑不挑,偏偏挑著這一集,不是潛意識作祟還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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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特首再上電台,焦點之一,當然是聽眾打電話,訴苦說當下買樓艱難。雖然我對於那一名聲稱自己是醫生,男朋友是律師的聽眾,(竟然)說買不到樓的說法感到非常驚訝--心想,他們可能想買的是尺價七萬多的天匯--但是看到特首兩日來不斷所言,豪宅雖然有泡沫,但是不影響一般市民,市民「仲應付到)的說法,卻真的是愈來愈驚:怎能如此脫節!
今晚無線六點半新聞的頭條,就是引述特首說,現時樓市仍與九七年的高峰有一段距離,之後更有「政府消息人士」,列舉一大堆數據,說好像藍田、新界還有不少樓盤,尺價與九七年仍有一段空間,就算是港島地區多個大型屋苑,都是比九七年便宜。聽到這點,我真是無名火起!工作使然,當然明白政府消息人士,無非都是要Spin角度,引導輿論,為政府護航,但是這次技巧實在不能更拙劣--你拿九七年最「癲」峰的數字來比?難度想出這個點子的人,完全沒有將當年普羅大眾的生活質素,與現在我們的生活質素,列入比較的考慮?任何人,都可以說得出,現在樓與十二年前相比,當然是有有差別,但是十二年前的香港人,賺錢能力卻是遠高於今時,況且正如無線所訪問的市民般,當年香港人不用擔心工作不保,現在呢?就算工作「安全程度」沒有問題,但是薪金以至總收入,與樓價的比例、負擔能力呢?
比較不是不行,但拿九七年這個極端--甚或是,瘋狂--的數字來比,是完完全全的沒有意義。這與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無異。我不是鼓吹政府再使出有形之手,推倒樓市,但是說話要有Sense,「與九七年相比」這些說法,真的是失智、失心瘋。再者,沒有人是一個島,樓市亦一樣,豪宅雖非一般人所能及,但是豪它樓價愈升愈高,絕不會自成一方,對經濟其他環節沒有影響,我想不用讀過經濟,也會明白這道理吧,說豪宅價格狂升,對市民沒有影響的人,應該要再請經濟學教授,再討論、學習一下。
為政,不外乎兩件事,政治、民生。從特首最初說要「玩鋪勁」,到現在寥寥兩段帶過,我一早對此地的所謂政治發展死心,或者更直接的說法,是我完全不在乎,因為一早已有後路,最壞的情況就是飛走而已。但是政治不成,民生也總得有點表現吧?可是兩天下來,一大堆關於民生的討論,卻教人益發失望。政治家給人的是願景,自詡政治家的特首,在報告中所論述的措施,只是修修補補,就是官職與表現完全不相稱。讀到今天報紙,有人慨嘆流動階層凝固了,雖然我自幸,算是情況還可以的一群,但是看到如此窩囊的政府,又怎能有信心,未來會創新天?
Published on 10.10.2009
in 家事國事.
“Surprise”、”Sensationally”、還有中文的「爆冷」、「出乎意料」等字眼,都是有關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將今年的和平獎,頒給美國總統奧巴馬的形容詞。連得主本人,在周四回應時,也用上驚訝(Surprised)這個詞語。縱或外界對他旦否值得拿獲獎,有不少分歧,但大家都同意的,是完完全全想不到他會拿獎--昨日在看現場訊號時,負責人公佈時先用挪威語,但當聽到Barack Obama時,在場記者的反應,是眾口一致的「噢!」一聲。
相信不少人得悉這個消息,第一個反應先是驚諤,然後就是問「他做了些甚麼,可以拿這個獎?」,友儕間亦不乏批評者,更發表了在可能是--純粹是在我看來--稍微偏激,甚至沒有事實根據的批評或質疑,亦有人質疑,諾貝爾和平獎已經公信全無,無代表性可言。奧巴馬是否值得獲頒諾貝爾和平獎,全球各地的評論都已經夠多了,現時本人才寫,無異是狗尾續貂,我反而想提出一些另類觀點。
奧巴馬拿獎,其中一個流行的說法,就是曲線地再摑前任總統喬治布殊一掌。這不是沒有道理。好像幾年前頒獎給國際原子能機構及其前總幹事巴拉迪,以至前年將獎頒給戈爾,都是對喬治布殊政策的否定,今年再來一次,實在不用太驚奇。另一個說法,就是為奧巴馬的外交政策「打氣」。不過這兩個理由,加上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秘書Geir Lundestad,在公布獎項後的「解畫」,應該都未能令人完全信服。
最主要的原因,都離不開「Tangible」這個字。奧巴馬上任一年也沒有,外交雖然創下新氣象(亦即是頒獎給他的原因),但是論實質成果,以至更高層次的留下深遠影響(英文中的Legacy也),現時仍未談得上。與此對比諾貝爾本人,當年遺囑中,明言獎項要頒給那些促進國與國的關係、裁軍以及倡議和平的原旨,雖然略有觸及,但在一般人心目中,仍然是「未夠斤兩」。不過如果以此作為唯一準則的話,打開歷年得獎者的名單,恐怕應該會有一些人,是不應得獎吧--第一時間想到的,是阿拉法及基辛格。
但不過,可視、實質,而且是大範圍(國際層面)的和平,是不是獲獎的必備條件呢?值得注意的是,Geir Lundestad在和平獎得主公布前,為美聯社做了一個「和平獎迷思與事實」的解答,當中他提到,獎項得主不一定是要在其行為,已被證實成功後,才可以拿獎的。所以委員會認為,奧巴馬倡議的外交政策,以至他的行動,都符合這個宗旨,那末頒獎給他,都是「有例可依」的。其實近年的得獎者,也有不少可以列入這個範疇,好像零六年的尤努斯,又或是零三年的埃巴迪,都是從相比下而言,較為微觀的層面展開工作,而非化而大之,達到國際層面的制度。所以既然獎項頒發的準則,是如此彈性的話,我們也不用過於執著其本義。
況且,犬儒一點來說,世界上根本沒有永遠的「和平」。我們經常批評諾貝爾和平獎胡亂頒獎的例子,都不免提到阿拉法當年是恐怖分子起家,但是因為促成和平協議,與拉賓及佩雷斯同獲獎項,又或者金大中親北韓的陽光政策,但是兩韓至今仍然分裂,北韓繼續其核武計劃,等等。畢竟獎項是每年頒發一次,也就是對過去一年,委員會五個人認為最符合頒獎宗旨的人及其行動,以作鼓勵而己,根本不用為獎項套用至高無尚的道德冠冕,認為得獎者一定是冰清玉潔,其所為一定是永垂不朽(當然有是最好,但是這不是必然)。
再者,和平獎不一定是唯一標準,正如我們可以質疑奧巴馬獲獎是否值得一樣,獎項--說到底--都是五個人的決定(再深一層,是選拔他們的挪威國會)而已。正如之前文學獎公布之前,有人質疑獎項對歐洲人有偏愛一樣,我們實在不用期望太高,以為獎項是代表全球的共識。不是懷疑和平獎委員會五名成員的智慧,但是我們若對他們有太高期望,則似乎又是錯愛了。走筆至此,想起每年文學獎頒發時,法新社都例發一條稿子,指出過去這麼多年,文學獎的得主,有些固然名傳千古,是大眾心目中的文學巨匠,但有更多的是已被人遺忘。或者諾貝爾獎--尤以文學及和平這兩個主觀成份較重的獎--都與民調一樣,都是量度一時反應、行為的工具,頒獎決定當時一刻可能受盡讚譽,但多年過後或者證明有誤(相反亦然),所以我對於奧巴馬獲獎,引來這麼多爭拗,以至批評,過了一日再檢視,真是有點不可思議。
我承認,我對於奧巴馬獲獎,感到非常驚訝,也思疑他幹了甚麼去拿獎,不過真的不用太過著意,只是想到,獎項是二月初截止提名的,或者當日提名他的人/團體,可能只是純粹鬧著玩的,但想不到竟然時來運到,跑出一個奧巴馬得獎,應該提名者事前,作夢也想不到吧!
Published on 7.08.2009
in 家事國事 and 有話要說.
讀第五三八期《三聯三活周刊》,〈讀者來信〉欄一篇《香港「接訪」親歷 》十分有趣。投稿人在本地立法會做過實習,說的是一次接待申訴的過程。
本來將這篇文章掃描好的,但原來雜誌的網站也有這篇文章,那我就不囉囌了--不過我最著意的,是最後幾句:
議員直接處理申訴事項,在政府和市民之間建立了一道「減壓閥」。事前建立這道「減壓閥」,比事後增添「滅火器」,來得更有效率,成本更低,動盪更小。雖然政治制度不同,但我以為內地可借鑑的東西並不少。
或者署名「胡健」的投稿讀者,在意的是立法會處理民生訴求的方法,而非政治上的功能,值得內地官員借鏡,但是這不也是反映出Check and balance的好處麼?然而,正當有內地民眾,頌讚立法會某些功能時,我們又怎麼樣?就是有人說立法會「拖住後腿」,「自我勢力膨脹」。立法會權力分配如何「騎呢」,大家心裡有數,現在還要鼓嚷,真是「神又係你,鬼又係你」--老兄,Give me a break!
多年前讀過有一比較中港台的話:「大陸太革命,台灣反革命,香港不革命」。我不懂說甚麼香港有甚麼優勢的「大話」(grand narrative),只覺得如果要說香港終究要要沒落的話,其中一個「死因」就是(自以為)太過政治正確,將原有的好東西都打爛掉。長城的原意,是要防衛外敵,但更多是籠裡雞作反,結果連長城也不用打,外侮就入來了:對比上面引述的文章,還有那些政協的話,真是啼笑皆非。
Published on 28.07.2009
in 家事國事 and 有話要說.
今日(周一)坐車上班時讀報紙,看到《信報》城市生活版一整版的〈Art Crime:塗鴉的存在意義〉,讀時真的感到「驚心動魄」,因為這篇有關日前法國藝術家ZEVS,在中環遮打大廈的Armani店子外牆,塗上Chanel的標誌,然後遭人索償六百七十萬元的案件的文章中,幾乎通篇是事主,以及他的友人對本港人「不懂藝術」的嚴厲批評。正如文章中說,連法國官員也出動了,真是本來小事兒一樁,有突然升級之勢,令人--至少是我--吃了一驚。
不過讀後,我第一個疑問是:當事人對「香港沒有文化」的批評,以至「以後不再來香港」的宣言,建基的理據,是「是否站得住腳」。我對法律的淺薄了解,是既然ZEVS本人,進行塗鴉/藝術創作時被人逮個正著,控以「刑事毀壞罪」(事實上,他本人也就此認罪),這是當局就ZEVS的行為所能做的事;至於Armani要求賠償六百七十萬,那就是Armani與ZEVS的「私人恩怨」,按理應該屬於民事範圍。(還望懂法律的人告之,這種觀察是否正確,在此先行謝過)
六百七十萬的賠償,是過量(excessive)、是要起阻嚇作用、還是真是有數得計完全合理,是各花入各眼,有待法官去裁定。不過如果真的是《信報》的文章中,所引述的ZEVS的話般「免費送藝術品給香港人毫不領情,還要我付天價的罰款」,那末就真的是有點失焦:Armani是一間外國公司,向ZEVS追討損失,但帳算了在香港人的頭上,橫看豎看,怎麼也不太有說服力--當然,如果法官「從『善』如流」,真的判他賠天價款額的話,就另當別話了。不過我倒懷疑,法庭會這樣做的可能性有多高。
ZEVS的「創作」是否藝術,我不懂說。反正我對於視覺藝術的領悟能力,一直近乎零。不過我的理解是,說這宗事件是香港人「大驚小怪」是誇張了些,查看事發至今的相關消息,嚴厲譴責的絕無僅有,最多的還是法庭報道;亦可以理解的,是Armani自己的「地頭」被人用了別個品牌的標誌「踩場」,他們認為遭人挑釁亦是正確的觀察吧。事件發展至今,都只是一場茶杯裡的風波,不過見事主們忽然這麼高調宣示不公,但在案件未有結論之前,就事事以香港(作為一個整體)去批評,就真的有點啼笑皆非。畢竟,提出賠償的公司,不能代理七百多萬人吧。
文章提及的Dominique Perregaux,對港人只懂買裝飾品不會買藝術品的批評,某程度上是成立的。不過見到文章中他的理據,及他為ZEVS抱不平的言詞,我會對他口中的「藝術」有點保留。正如《信報》的文章指出,塗鴉是「藝術」與否確有爭議,但是就算是藝術也好,也總不能成為尚方寶劍,可以凌駕於法律;判當事人的塗鴉犯法與否,視乎的是作出裁決者的修養(幸好ZEVS畫的只是一個商標,如果是裸女/裸男的話,那末...不須多講),及其他可供考慮的因素。
我說有人認為香港人就此事「大驚小怪」是誇張,因為根本香港人視這宗事件,只是法庭案件一宗,若非有人提出索償六百多萬,出現了獵奇成份,恐怕連見報的機會也沒有!至於「塗鴉是否藝術」的討論,完全欠奉;現在事件悄悄然升級,竟也是少人問津(周日法國官員出面說明,好像只有《明報》及《信報》有報道),不但前述兩人的批評失焦,我們也同樣失焦,這才是令人失望的地方。
Published on 9.07.2009
in 家事國事.
是日《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維護法律尊嚴 確保社會穩定〉如是說:
任何人踐踏國家法律、破壞社會秩序、侵害人民生命財產,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的尊嚴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正是法治的要義和法律的權威所在。依法打擊暴力犯罪、懲處犯罪活動,是維護法律尊嚴、伸張公平正義的需要,是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民族團結的需要,更是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需要,體現了一個法治社會對生命和人權的尊重。
昨日烏魯木齊市委書記栗智如是說:
對於那些手段殘忍、殺人的分子,我們甚至要對他們處以極刑。(視頻見此,約在四分十五秒處)
噢,忘記了,栗智前天也曾走上街頭,「鼓動」群眾打倒熱比婭。這人也真是法、政集於一身--如此言論,又怎能平定局勢?
Published on 3.07.2009
in 媒介風景 and 家事國事.

曾有幸親身在北京的外交部大樓,觀摩外交部的例行記者會。但如果以為外交部記者會,是唇槍舌劍的場面,那末是應該要失望的,因為無論是我那次親身觀看,以至是工作需要,觀看記者會的錄像,其實都也是挺悶的。但得老實說一句,做發言人要回應各式各樣的提問,還得懂四兩撥千斤的功夫,身手確是要非凡的。
可能是中國國力日隆的緣故吧,不但官員自信滿滿,連外交部發言人也同一樣子。早前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回答外國傳媒有關「綠壩」的問題是,來了一招反客為主,端的是霸氣得很,當時讀到有關報道時,還擔心這種跡近「囂張」的發言,會不會因顧及面子的關係,不會在外交部網站公布,但事後證實是我過慮了:
問:據《華爾街日報》報導,自7月1日起,中國政府將要求所有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的計算機出廠前必須預裝一種軟件,而該軟件可能屏蔽一些網站。你能否證實?
答:請你先回答我幾個問題。你知道你提到的這個軟件是什麼嗎?
記者:我只是複述有關報導。我想我是在問問題,而不應該回答問題。)
該軟件名叫「綠壩—花季護航」, 其主要功能是屏蔽過濾互聯網上色情、淫穢、暴力等不良信息。我想再問你一個問題,你有孩子嗎?
(記者:(無語))
如果你有孩子或者你打算要孩子,你應該能理解作為家長對互聯網傳播有害信息的關切。我還可以告訴你,中國的互聯網是開放的,中國政府積極致力於推動互聯網健康發展。但是中國政府依法管理互聯網,為了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防止有害信息在互聯網上傳播。
(取自二零零年六月九日,外交部例行記者會答問紀錄,粗體為本人所加)
看,是多麼的豪氣,是多麼的自信,令素來別有用心的西方傳媒,「啞口無言」!
不過都說凡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正如我在七月一日前夕,寫下關於綠壩的種種,當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就宣布,因為種種原因,將強制安裝綠壩的日期推遲。隔了幾天,又是外交部記者的時間,這次秦剛就被將了一軍:
今天,BBC的一位記者問秦剛,「上週你回答我同事的問題時,問他有沒有孩子,現在綠壩推遲了,Do you have children?你有孩子嗎?」
秦剛沉默片刻,點了下頭,說,「我該說的已經都說了。」
(取自法國國際廣播電台中文網的報道)
我絕對理解,作為外交部發言人的秦剛,有責任為政府的政策進行宣傳、解釋、護航,但是豪氣過了火位,就成為了囂張,本來可以好好地,照本宣科,強調有必要「管理」互聯網,以防少年網民被「很黃很色情」的東西荼毒。不過當日以責問的語氣,去「窒」提問的記者,換來今日被反問至近乎「無語」的境地,就真的是:早知今日,何必faux pas?
不過事件也顯示另外一些東西。剛上了外交部的網站,看看這天記者會的文字紀錄,結果是上述引文的一段,完完全全的沒有出現。外交部也的確是和諧得很。不過英國廣播公司,也沒有這一段東西,連當日被窒的記者James Reynolds,也沒有在其泊提及此事,實在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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