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家中現時唯一一隻BD碟,是陳奕迅的Get A Life演唱會,好幾次行唱片店,想買多數隻BD碟來看,但是拿在手上,也不斷發現自己陷入這樣的一個誤區:畫面質素好不好?不好的話,就暫時不買了。但是電影(以至電視等其他影像娛樂)與載具科技的關係,若是以後者為判斷購入/消費與否的標準,是不是捨本逐末?當然,如果我買入一隻BD碟,但發現當中的電影的質素是劣得可以的話,我也會十分不滿的,但是若因「畫面不夠靚」而去不買的根據,損失的可能是一套好電影。
「當時我周圍只有一個人讀過The Great Gatsby,我和他親密起來也是因為這個原因。他是名叫永澤的東京大學法學院的學生,學年比我高兩年。我們同住一個宿舍,算來只是互相認得對方臉的關係而已,有一天我在餐廳照得到光的地方,一面曬著太陽一面讀The Great Gatsby時,他就到我身邊坐下來問我在讀甚麼。The Great Gatsby我說。他問有趣嗎?我回答說這是從頭讀第三次了,但每次重讀有趣的部分就更增加。
『能讀The Great Gatsby三次的人的話,應該可以跟我做朋友。』他好像在說給自己聽似的。於是我們變成了朋友。那是十月的事。」
這段引文,相信不少人在未看到這一句時,都已經知多是村上春樹作品《挪威的森林》中,主角渡邊徹與永澤相遇的場景。抱歉一時找不回當年博益出版社所出的葉蕙譯本,被迫找來(在我而言)譯得很糟的賴明珠版(主要是放在書櫃中比較醒目的位置的緣故)。不過這篇東西的「主角」不是村上,也不是《挪威的森林》這本書,而是《好的,首相》(Yes, Prime Minister)這套劇集(上圖)。
在好幾年之後,應該是一九九六或九七年冬天的時候吧,有一次到住所附近的圖書館找書看,再次在書架上與張南峰的譯本「相遇」,見那時學校放聖誕及新年假,時間多的是(對,暑假及寒假的最重要「工作」就是讀書,不是課本那些「書」!),就借下了來讀。豈料不讀猶自可,一讀就笑得「標淚」,當中尤以本納德那些要讀好幾次,才能看得明他那些充滿修辭術的話最過癮,還有哈克與漢弗萊鬥法,互有勝負的情節(要選的話,必是The Tangled Web最經典),就是令人難以掩卷--記得有一次一大夥人到石澳遊玩,我人是去了,但是書也跟身,結果就坐下來讀了一個下午!結果到了大一時,那個年代的網上書店還沒有這麼多,亞馬遜及Barnes and Noble也只是剛起步,中文書店名氣比較響的就是「博學堂」,結果人生中的第一次網絡購書,就是經它買下張南峰的譯本,自此日看夜看,時時翻看,這是後話了。
讀了中文本還嫌不過癮,還經常到那時仍位於大學圖書館地庫的AV Library,看原裝英國廣播公司的影帶。但是影帶一來沒有字幕,二來也一直只是接觸中文版,劇中三位主角的妙語生花,欣賞程度自然減半,然而在故事大概都知道的情況下,看著原裝正版也是十分愉快的經驗。到了大二那年,有一次經過書店,發現Yes, Prime Minister的英文版有售,於是立即據為己有,然後在家中「左右開弓」,實行英漢對照來看,也別有一番感受。
雖說Seurat這名只活了三十一歲多一點的畫家,最著名的作品就是這一幅A Sunday on La Grande Jatte,但對我而言,他另一幅作品Bathers at Asnières(現存於倫敦國家畫廊)比較「面善」一點。如果各位是麥嘜漫畫的長期擁躉(早至《明周》時代)的話,都會對這幅作品有點「似曾相識」之感,只因為其中一本結集《麥嘜青春舞曲》的封面,就是向Seurat的畫作「致敬」的,結果在數年前第一次造訪國家畫廊,就有一種「嘿,這幅畫我曾經『看過』」的驚嘆。
老實說,我對「畫」這回事的領悟能力一直是低得可以。幸好外國的藝術館,大多設有聆聽導賞或專人導覽的服務,戴著耳筒在各幅名作前,聽著介紹作品是如何畫成的,才對創作背後知多一點點,否則要我一個人站在畫作前,就肯定是看得一頭霧水。對於Seurat的作品,我知道的是他畫Bathers at Asnières及A Sunday on La Grande Jatte時,所用的技法是將原色以點觸筆法「點」在畫布上,觀賞者站在作品前注視時,一點點的角彩就「混合」成不同的顏色,與當時印象主義其他畫家的手法又有不同,確是十分特別。
大概可能是有緣吧。就在第一次觀看到Seurat的真跡後不久,我由倫敦輾轉北上到蘇格蘭的愛丁堡後,在當地的蘇格蘭國家畫廊(National Gallery of Scotland)參觀時,竟給我發現另一幅十分「面善」的作品,停下細看,原來是Seurat為創作Bathers at Asnières時,所畫下的眾多草圖中的其中一幅,那一種出於緣份的驚喜,也實在是永誌難忘。
正所謂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坐了二十三天監、在周二出獄的帕里絲.希爾頓,又何嘗不是一名「烈女」?她當日提早放監引來群情洶湧,拉回法庭再入獄時哭成淚人,還要在庭上大叫 “It’s not right!” ,昨日放監時則一臉風騷,夜半放監變成一場秀。除了一句「人生如戲」之餘,恐怕只有電影《芝加哥》的宣傳用語 “If you can’t be famous, be infamous” 可以形容這個場面了--也應該只有像洛杉磯的城市,才會有這樣的「秀」上演!
說起來,帕里絲希爾頓的出獄後的訪問,最初傳是美國廣播公司奪得,還有風聲說是由Barbara Walters出馬訪問,但是中途忽然殺出程咬金,由全國廣播公司--還要是用一百萬美元的代價--搶走。雖然全國廣播公司否認此事,但是卻早已給《紐約郵報》上周五的標題 “So Crime DOES Play” 高度概括了。現時訪問權由CNN的Larry King奪得,電視台及希爾頓家的代表都說中間不涉金錢交易,但是名氣提升也就是必然了。
“Crime DOES play” 。傳媒緊貼帕里絲入獄前後的新聞,無非也只是追著她既是celebrity,同時也是一名有錢女的身份而來。當我們早前驚訝她可以在入獄後三天極速「出獄」,然後在她被法官扔回監獄一刻「鼓掌稱慶」時,又批評在司法部門的官員只顧討好富人名流的時候,出發點也是一個「錢」字。但是在我們似乎出於仇富心理,來對帕里絲的Saga作壁上觀時,在另一個大城市芝加哥,卻有一宗與錢及名流的官司--Hollinger集團的前主席、曾擁有《芝加哥太陽時報》、多倫多《國家郵報》、英國《每日電訊報》等報章的大亨布萊克(Conrad Black),被控詐騙等商業犯罪的官司,即將進入陪審團審議階段。代表布萊克的律師早前作結案陳詞,有幾個很「亮眼」的理由,其中一個就是警告陪審團,不要因為布萊克「有錢」而對他有偏見。
不過最精采的一句,還是布萊克在律師在上周二所說的理由:「布萊克是與別不同的。他是一個有錢人。不過在美國,你們是不會因為一個人有錢而將他定罪的。」( “Conrad Black is different. He is a rich man. But in American you do not convict someone for being rich.” )兩件事件或多或少也牽涉到「錢」的成份,不過用途南轅北轍,這個對比也真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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