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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炫耀

近日在想,現在還有沒有一種叫「炫耀」的概念。

炫耀者,說到底,都是have者向have not者展示「我就是有,很羨慕吧」的行為。以前小時候,言行稍一不慎,就會被人掛上「此人愛炫耀」的標籤:好像是說這個暑假,我與家人去了某某地旅行,又或是生日收到了甚麼東西的生日禮物,等等。一被掛上炫耀這個標籤,不得了,輕則被批評你的人罵幾句,重則惡名傳千里,處處被人排儕。

被批評的人,可能只是很純粹的想和他人分享喜悅而已,但是莫名其妙的被人貼上炫耀的標籤,換個角度來想,實在有一點無辜。但是也沒有辦法,畢竟have not的人數較多,作出反擊的人容易獲得共鳴,早佔了輿論高地,而被批評的人即使沒有惡意,也只得淪為被動的份兒。

但這些年社交媒體盛行,人人都喜歡「些牙」,外出聚餐上菜時往往「相機先吃」,離港外遊在登機閘打卡是指定動作,買了/獲贈甚麼東西,也要拍照在Facebook或Instagram張貼...總之事無大小,都得與他人分享。

不過抽離一點看,這種行為模式,與我們小時遭汙名化的炫耀行為,又有多少差別呢?是不是因為有網絡作為「屏障」,不是have者在你面前「晒命」那麼直接,而變得可以接受?是不是因為人人都在做這些事,反而令各人可以接受?正如蕭伯納說過,道德只是大多數人的習慣而已,炫耀因為眾人為之,已不再那麼稀奇,又或是我們的感官/防衛機制已經「磨鈍」,所以不用太大驚小怪?

或者你會說,不是也曾發生某些人因為在網上「炫富」而出事的事件麼?嗯,那些事畢竟只屬小數,況且他們炫的東西,是大多數人可望不可及的東西--換個不負責任的說法,就是拿出來炫的東西,已經超出我們一般所見的norms;而我所指的「炫耀貶值」,則是拿出來炫的東西,都不是像以往那般「得個恨字」,只是在看到當下那刻,我們未及時擁有而已--所以已不是have vs have not,而是have now與not yet have的分別...

說回來,當人人皆炫成為常態時,甚麼東西才會惹人嫌?我想也許要加上「虛偽」兩個字,才可令炫耀這兩個字,奪回以往的負面標籤地位。

此話怎說?最近我在facebook看到一名朋友,因為長年運動有道,身材甚fit,沒有贅肉,為不少友人所羨慕。怎料對方最近外遊,上傳不少展示好身段的相片,當中往往附加一句:oh i am getting so fat。

拜託,你根本就不肥,但展示身材的相片都要加上這一句。這不是口是心非,就是虛偽。對,我是一個胖子,別人可以質疑我有失客觀,但這不等於對方身段苗條,以及經常嚷著「我很肥」這樣的前後矛盾不成立。這樣的「晒命」方式,與那些口裡不斷說自己沒有錢,但是大吃大喝名牌纏身的人沒有分別吧?

的確。炫耀對我而言,不太討厭。但是口是心非的虛偽式晒命,恕我直言,真的想給對方呼一個巴掌。但凡事有好有壞,這件事也令我再想想,現在所謂「炫」是何事,也是一種得著。

我們值得擁有更好的宣傳廣告

Occupy.Central.Ad.20140918

友人今早傳了這張圖片給我。我在電話打開一看,第一個感覺是「文宣很弱啊!」,第二個感覺是「這封『公開信』很老土啊!」

私見認為,文字宣傳也者,最緊要是有catch phrase,能夠令閱聽者留下印象,或吸引閱聽者將整篇文字宣傳閱讀一遍。好似零五年那名七旬老伯自掏腰包所登的「有生之年能看見普選那一天?」廣告,就是很好例子。換句話說,Less is more,一句精警語,勝過千言萬語。

不過在這個廣告中,撇開那行相當醒目的「廣告」字眼不論,我實在看不到有任何精警語句在內。也許「不要在香港上演天安門鎮壓。全球在看著你。」可以勉強入圍,但是要花閱讀人十多秒,由無甚生氣的「致國家主席習近平」開始,再加一句淡如開水的「請遵守《基本法》訂明的一國兩制」及「香港人要求真正的民主」,到最後才到這句不太精采的句子,相信很多人看到這個宣傳,都會心想:「怎麼文字寫得那麼糟榚!」

另一個令我不解的事,是這個廣告給人的感覺,只是與我們不太相干的「路人甲」,對同樣與我們不太相干的「路人乙」提出要求,作為閱聽者的我們,是可以完全自廣告所營造的環境中抽離的。直白、也粗鄙一點說,就是「干我屁事」。我想這不是登這個廣告的人,又或者為段文字捉筆的人的原意罷。如果說這個廣告是要引起更多人注意,去支持、認同佔中爭普選的話,那末我真的覺得,它完全沒有「感召」的成份。

就拿年初台灣太陽花學運時,由網民集資在《紐約時報》所登的「凌晨四時的民主」廣告為例吧。雖然有人認為,廣告不夠到位,文字翻成英文後語法亦有問題,但是劈頭的主題「凌晨四時的民主」,確是可以吸引讀者的注意力,使他們往下細讀內裡的文字,再加上能令閱聽者產生投入感的語句(「沒有你的清晨是黯淡的黎明」),加上向讀者發出「邀請」,這才是成功的宣傳。

說到底,宣傳還是得要直面看到它們的人。這正說明了為何一戰時Lord Kirchner WANTS YOU海報,能成為經典的緣故。而現在呢?就像是一個人登報向另一人示愛/示威/示慘,我們生活在香港也許能了解,但是對港情不熟的人,我會真的懷疑他們能否產生投入感。

這類宣傳文字要打上「廣告」的字眼,絕對可以同情地了解。但是如果文字寫得不好,就會淪為過目即忘、用罷即棄,在眾人記憶稍現即逝的平凡廣告--只要登的人肯付錢,媒體又願意刊出的話。而事實上,這類廣告多的是!難道出錢登這廣告的人,是希望質素只維持於早前於某大報所刊登、以極其尖酸刻薄的文字諷刺肥佬黎的廣告那般,但求「出街」,惹來反宣傳而已?

我不相信,支持佔中運動的人,沒有宣傳高手;反而相信,只要有人發出號召,肯定會有人自告奮勇,為這次宣傳做好文宣及設計工作--畢竟我們不是「張融」及其同黨之流,更何況在《華爾街日報》及《紐約時報》國際版登這個四分之一廣告,花費並不便宜?在網上查看兩份報紙的廣告價格,《華爾街日報》亞洲版的黑白四分一廣告,要一萬二千多美元(見前列連結第十九頁),至於在亞洲印行的《紐時》,也要一萬三千五百美元(見第四頁)。如果我是捐了錢登這廣告的人,心裡肯定會想:天,I deserve better! 這些錢今次真是打水漂了!

香港人值得擁有不少更好的東西,如民主,但爭取民主、民心,亦應值得配上一個更好的宣傳廣告。這不太過份吧?

三月盤點

自二月的文章以來,一晃就是三個月。這三個月,公事忙透,私事也忙透:排山倒海而來的工作,要處理的東西一宗接一宗,同事都笑說,三個月的工作量,等同一年份的了;我反覺得,這一年恐怕不是一個Good year,政經兇兆處處,這一年餘下的日子,觀其大勢,恐怕沒有太多令人感到樂觀的兆頭。

私事方面,身體出了一點問題,雖然是小手術可以解決那種,但畢竟既傷身又傷財,真是要嘆句倒楣。不過好事總還是有一點的。

職場常言道:魚不過塘不肥。意喻間中要轉轉工作場所,這樣身價才會有上升的機會。過去幾年,也曾遇到有人招手的時候:第一次的經驗,之前曾經寫過,當時問了好些人,也考量過招手那間公司的前景,最後決定留在原位,沒有轉投。當時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因素,是我看不到對方還有再發圍的空間,所佔市場空間也只有萎縮(其實近幾年也一直如此),雖然仍是一間有盈利的公司,但是不排除日後不會如此。套用聖經《創世紀》若瑟解法老王夢的故事,就是七個豐年已經過去,七個瘦年隨即來臨。

結果差不多一年過去,對照事態的發展,還有那間公司的新聞,我想我是做對了決定。

到了幾個月之前,一名剛從我公司離職的同事,忽然問我有沒有問興趣轉投一間新公司。新公司的主管高層,都是我認識的,開出的條件也很優厚,幾乎是「有求必應」的程度,甚至許諾給一個中層職位給我。到了這個年紀,在工作的行業打滾了一些年,虛榮心總是有的,除了要利,也想要名,當時我也很心動。但是再想了一想,對方的前景是夠資金參與市場兩至三年,之後就很難說,理念亦算不上太清晰,總予人一種摸不清的感覺,「搵快錢」雖然誘惑甚大,不過自己也有家庭的顧慮,不算得是個「自由人」,如果公司忽然結束,豈不令人徬徨?

所以最後還是婉拒了對方的邀請,還是留在原地。友人說我喜歡留在Comfort Zone,我是承認的,但決定作出了只是個月多,向我招手的公司突然「出事」,此前招來的大批兵馬,已經紛作他投,事情演變教人意外得很!

本來留在原地,除了可以繼續做我喜歡的工作外,沒有預期甚麼驚喜出現的。但是日前接獲通知,忽爾職位多了一個名份,薪酬亦有所調整,這與前述那間向我招手我公司情況相比,雖然馬後炮也要說一句,這次倒真的是歪打正著,修成正果。

我想,這三個多以來,可以向各位報告的好事,就是這宗了。

新年好!

謹祝各位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聖誕快樂!

祝各位
聖誕快樂!
新年進步!

不吐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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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凡乜節日都要祝人XX節快樂?!你以為「快樂」兩個字真係萬用架?

你今日我同我講XX節快樂,我只會想,我想兜巴星你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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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賀新禧

謹祝各位兔年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新年快樂

一年容易又年尾。過去一年,坦白說,實在不怎麼樣,雖未至於淪為Annus Horribilis的境地,但仍然覺得,不高興的時間,比高興的還是多許多。希望來年情況會好一點。

在此謹祝各位,來年諸事順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