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喝酒不坐….飛機

進入正題之前,先看幾段報道:

長居台灣的「富二代」香港男子,前日〔註:10月29日〕從台北乘搭飛機返港途中,疑醉酒在機上吵鬧生事,被控在飛機上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襲警及普通襲擊三項罪。被告今於荃灣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28日再訊,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
被告何以信(32歲),報稱無業。控罪指他於29日乘搭中華航空CI909航班,由台北前往香港時,疑因醉酒在機上大吵大鬧,並襲擊一名到場調查的警員。被告其後被送往北大嶼山醫院檢驗,涉向替他檢驗的護士吐口水。
星島日報網站.31/10/2016)

報稱居於柯士甸道擎天半島的無業男子,涉在上月29日由台北飛往香港的中華航空航班上鬧事,並襲擊登上航班調查的警署警長,被送往北大嶼山醫院後再涉襲擊護士。案件今再提堂,裁判官應辯方律師要求,押後至明年1月3日進行答辯及預審,以待辯方索取精神科報告及法律意見。
涉案無業被告何以信(32歲),被控在飛機上作擾亂秩序的行為、襲警及普通襲擊共3罪,續准以現金和人事擔保各5萬元保釋。
經濟日報.28/11/2016)

家住台灣的富家子在乘坐飛機抵港前,因與女朋友吵架喝醉酒,大鬧飛機機艙、推撞機場警,送院後又向護士吐口水。富家子被控在飛機上擾亂秩序、襲警及普通襲擊3罪,他昨承認控罪,被判監禁2周、緩刑2年,另罰款1.3萬元,及向該警員及護士賠償共6000元。
被告何以信(32歲)持有香港身分證但長住台灣,報稱無業,香港登記住址為豪宅擎天半島70樓。案情指被告於去年10月29日和女友來港觀光,由於案發前曾和女友吵架,喝了不少酒,在登機後他渾身酒氣,在機艙內大吵大鬧及爆粗。飛機抵港後,有機場警員試圖控制被告,但被他多次推撞,結果警員右手被附近座位扶手撞傷。其後被告被送往北大嶼山醫院,情緒仍然激動,他在一名男護士的耳邊大叫,又向對方吐口水。
(明報.6/1/2017)

假如說世上所有事,都是冥冥中自有主宰,又或是「合該有事」,甚至廣東話中的「整定」的話。那末上述無業漢於飛機上醉酒鬧事的事件,對我而言就是注定要詳加留意的,因為我就是這件事件的目擊者--若非如此,換了是一般人,都不會太留意這幾段在報章法庭新聞版面中,每次只佔寥寥一二百字的新聞?

事情是這樣的:去年10月29日星期六,我結束台北宜蘭的四天遊,準備坐下午4時55分的中華航空CI919班機回香港。那天在機場辦理登機手續,還有安檢及出境的程序都很順利,也很早到了A7登機閘,不過甫抵達候機室,望出窗外,為甚麼停機坪是空的?原來執行班次的飛機在上一個班次遲到,結果它在下午4時45分才到達,此時華航地勤也廣播說,去香港的班機要到五時半才出發--心想呆在候機室也不是辦法,就去免稅店走走看看吧。

逛完了免稅店回來,見飛機還要再一段時間,才開放給乘客登機的樣子,就隨便找了一個位子坐下。大概就是以下圖示的位置:

當時我坐的位置,是背向著登機門的。正當我百無聊賴,打開平板電腦看小說的時候,突然被背後一個把很響亮的男子聲線逮住了我的注意:一來是他一副很ABC腔的英語,二來他的聲線響亮得有點「不尋常」。回頭一望,看到一名男子拿著一瓶酒,向坐在他對面椅子的老外說:「這瓶很好喝的,TRY IT!」跟住又留意到他說,遲點會去意大利旅行甚麼的(因為我之前一個月去了意大利旅遊,所以聽到Italy特別會注意),還有坐在他身邊的女子--我猜大概是他的女友吧--穿上一身白衣白褲,是白褲是極為貼身的剪裁,襯托出她的苗條身段:無他,畢竟我不是柳下惠,看到漂亮的女生會多加留意啊!

過了一會兒,再回頭「偷望」一下,發現坐在這對男女對面的老外已經不在,但是看到的畫面更令我深刻,因為那名男子正拿著一瓶日本明石威士忌在「吹喇叭」(直接對著瓶子喝)!認得那瓶酒是明石,只因為我近年也趕上威士忌的熱潮,對此有一點研究,加上幾個月前和朋友去印尼旅行,同伴買了一瓶明石來一起喝的緣故...不過見人以「吹喇叭」的方式喝啤酒、葡萄酒不少矣,用這方式來飲威士忌,倒是第一次見到...

轉過頭,地勤終於宣布可以登機了,於是乖乖的排隊登機。在排隊時四處張望,竟又給我見到這名喝威士忌喝得很豪氣的男子,從候機室另一邊的洗手間出來,但是見他沒走不了幾步,就以一種很呆滯的方式站立,身體有點晃晃的樣子。我當時心想:該不會他已經….喝醉了吧?還可以上機嗎?

我在那班CI919所坐的位子是37A,過不了多久,一名大約四十多歲的女子坐在我旁邊的座位。再過了一回,我前面那排座位的乘客也到了--竟然是那名有點醉的男子和他的女友!說巧合,也未免太過了吧!那名男子甫一坐下,就用很大聲的英語對空姐說:「Can I have a coke?」--糟糕,他可能真的是「飲大幾杯了」(喝多了)。但別人喝醉了我管不著,只有乖乖坐好吧。

到大約下午六時左右,飛機終於推離登機門,開始慢溜前往跑說,機艙內的燈光也熄滅。突然前面的男女的談話大聲起來,應該是吵架的樣子。只聽到那個男的說話愈來愈大聲,還加插很多F**k之類的「極富色彩的語助詞」。當飛機準備進入跑道時(因為在跑道邊待了很久),那個男子突然站起來...在後面坐著的空姐大聲叫「SIT DOWN!」,只見到他回頭一望,露出一個很怪異的笑相後坐下.....看來這趟旅程會很「有趣」...

飛機升空後,空姐空少也開始派發餐點了。但是在派發餐點前,坐在我前面的男子已經離座去了洗手間,而且很久也沒回來,結果在一眾乘客顧著進餐時,一名空姐靠近我那排的座位,對坐在我前面的女子說:「你是不是36B那名男子的女友嗎?我猜想他喝醉了,還在洗手間。你可不可以去看看他?」她結果去了機尾的洗手間,帶她的男友回座位--而此時,事情終於.爆.發.了!

那名男子一坐下,就開始大吵大叫。空姐見狀上前查看,結果換來那名男子的辱罵,結果座艙長前來要求他行為檢點,並發出最後警告,否則就要祭出必要措施,不過他看來沒有在怕的,除了用粗口回敬對方,又放話說自己認識所有的機長,「是他的同學」,也不懼怕飛機轉發高雄再將他趕下機的警告,因為他說(用廣東話):「我地係香港人黎架!」(我們是香港人!正所謂「沒圖沒真相」,基於我職業的本能,我是比座艙長更早拿出電話去錄音的,以下就是當時錄下的情形(先強調一點:我不是在事情一開始就錄音的,但是也錄了十多分鐘...):

老實說,我拿著手機錄音時確是有點怯的,只怕他回頭一望見到我在錄音時,會將怒氣發洩在我身上(誰可以猜到醉漢會做甚麼?)。不過後來也管不了那麼多,索性連平板也拿出來,算是協助座艙長蒐集證據,讓她辦事更方便一點...於是有以下的一段畫面:

在對罵期間,見到座艙長下令下屬「Call the captain」,而她也一度回到機艙前面,去拿她的手機去錄下和這名男子的對話。之後我趁座艙長回到機艙後時,走到那邊跟她說如果有幫上忙的地方,我可以提供我錄下的東西….後來見那名男子還在大吵大鬧,座艙長也索性將我和我旁邊的女乘客調到商務艙。正當我和她在商務艙討論剛才發生的事件時(事主也曾因這名女子收起檯板時撞到座椅,而「指控」對方踢他的座位),只聽到事主又在大叫,而且聲音很大,猜想他走到機艙很前面、接近機門的地方,看來他還沒有死心哪。

正因為座艙長通知了機長艙內有人鬧事,結果飛機飛抵香港機場停泊好時,就見到一大堆人衝入機艙內:軍裝警察、CID,還有機管局的職員。由於我是目擊者的關係,結果先被一名軍裝警察查問了一番,再由機場警局的CID找我和我身邊的女士問話。期間見到有警員進入機艙增援,一問之下,原來事主還在發酒瘋,還對警察下手...Oops。

後來我和本來坐我旁邊的女士被CID帶到登機橋,展開正式問話程序,此時距離飛機在香港機場泊好,已經過了個多小時,CID在向女士錄取口供的同時,見到醉漢被送上停在飛機旁的救護車,而事主的女友就在機門外,接受另一名警員的問話...後來他們出來,與另外幾名警方人員討論後對我說,在錄下事主女友的證詞,及我身邊的女士的供詞後,相信已有足夠證據對事主提出起訴,我的口供用不著了,但是對方也提醒我說,由於事件已很快進入司法程序,我錄下的東西一旦公開,就有可能構成妨礙司法公正,希望我暫且不公開它們。那沒辦法吧。

結果在機場折騰了超過兩小時,終於可以離開登機門,在認領行李處拿回已成孤兒的寄艙行李後(同機其他乘客的行李早已全部領光光了),恨不得快點離開這個鬼地方,找個地方吃晚飯去!

我想我坐飛機也算是經驗豐富吧,以前曾差點遇上恐怖襲擊陰謀(就在我坐飛機的那一天瓦解),不過遇上醉漢在機上鬧事,倒是第一次看到。現在回想起來,也不得不感嘆實在有太多巧合--由候機室聽到他高聲談話、登機前一刻看到他開始醉酒的模樣,還有偏偏他坐在我前面那排座位,而我的手機及平板都沒有放在背包,放到機艙底的行李櫃內...這不是合該有事還會是甚麼呢?現在案子已經審結,我想現在也可以為文,寫下這段有點有趣又有點奇異的飛行經驗吧?

如果凡是故事都要有教訓的話,那麼這次事件的應該教會很多人:喝酒太多會「有害」。尤其是威士忌這樣的東西,牛飲的話不但易醉,也未免太糟塌好東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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