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ly Archive for December, 2004

Page 2 of 4

電腦瑣事兩件

其一

話說昨晚(周二晚)十一時多時興起,約了住在西灣河的大學兄弟P.Y.落街吃糖水。東拉西扯之間,談到了上兩篇所提及的胡主席教訓董建華的言論。對於本人的「X」言論,他有一個更抵死更貼題的形容詞,那就是(對不起,終於要破戒寫粗口字)--「面屌」,當住你面「屌你」之意也。初聽,真是笑得流眼淚水!

但這不是最好笑的環節。P.Y.告之,原來貿易發展局的網站,提供了一個名為「文字發聲工具」的網頁,只要在網頁中鍵入中文,網站就可以普通話或廣東話讀出文字來。神奇的,是工具能自動認出標點符號,作出適當的停頓。但是最好玩的,是如果各位看官要「怒X」老董時,可以在網頁中鍵入諸如「X你啦,董建華」之類的文字,然後就有一把悅耳的女聲,字正腔圓地幫你「X」他了--當然,你要說的粗口要有實實在在的中文字啦!

其二


Finally goes wireless!

冬冬在美國發現Starck為Microsoft設計的滑鼠平得很,而我周二在灣仔電腦城看到,竟要二百多元一隻(我始終懷疑是我眼花!!)--不過懶理它,因為……我買了Microsoft的無線鍵盤及滑鼠套裝,我的檯頭也從沒有一堆又一堆的線了!Hurrah!

哇塞!


昨日到灣仔的城邦書店逛逛(不過昨日冬至,店子早關門,所以沒怎麼細心看),竟給我發現這本書!有專題文章之餘,更有全套《特里斯坦與伊索爾德》的歌詞中文譯本!實在太好了耶!不過...店內僅存的兩本書,都被人揭得面目全非,其「不新淨」程度,難以說服我掏出九十元去買。怎樣好呢?

甚麼叫厚顏無恥?


上午:胡主席教訓董建華


下午:咁都叫正面?!?!

為免被指斷章取義,有必要引述政府新聞處的稿子

行政長官:胡主席一方面肯定我們的工作,但另一方面他亦提醒我們,第一,我們要更團結,因為面對的經濟轉型工作還需要繼續努力;第二點,他亦提醒我們要不斷提升我們的管治水平,要總結經驗、要找出不足的地方。這些都是我們應該做的,所以我剛才說過,他說得非常好,你們應該正面地去看他的說話。

記者:想問一問回顧七年的經驗,其實第一時間想到過去七年你做得最差的是甚麼?你可否想得到呢?第二,領導人「挺董」就聽得多,比較如這般嚴厲的提示就比較少,其實你覺得今次主席是否在教訓你呢?有否影響你的公信力?

行政長官:第一點我講過很多次,管治方面有很多地方需要改進。我希望你會看到過去兩年,我們很努力地改進,我亦希望你們可以看到。主席對我的工作,對特區政府的工作是肯定的。作為一位領導人,他是有些期望的,他表達了他的期望,希望我們團結,希望我們能夠提升管治的水平。我覺得這是一件好事,提醒我們,我們亦當然希望能夠做得更好。你要這樣來看才可以。

記者:你完全不覺得有責備之意或是教訓你?

行政長官:不是這樣的一件事。

無話可說。只有一個字:X!

The Office


DVDs of “The Office”

今天是我工作的那組的主任最後一天上班。這名主任除了有點囉唆之外,都可說是一名好上司,加上我的同組同事都對我很好,所以英國廣播公司製作的喜劇「The Office」中的情節,幸好,我未曾經歷過。

要怎麼說這套電視劇呢?它沒有美國Sitcom般的笑料連場,反而以充滿英式Understatement的味道,當中Ricky Gervais飾演的上司David Brent,以為自已很有趣,但實則不然,作為Brent忠心耿耿的下屬(=拍馬屁者)的Gareth,也是個自以為是的傢伙。整套電視劇中唯一一名正常的人,可能是Tim了(其實,飾演Tim的Martin Freeman,是有份參演《真的戀愛了》的,只是他的一段在港上演時整段刪了!)。

我不少友人被我「強烈」推介看The Office後,都認為它實在太悶--或許,劇中以紀錄片式手法錄下辦公室內的沉悶,正是Ricky Gervais及Stephen Merchant(他倆共同編劇)要道出的一點。難頂的上司、同僚、了無生氣的辦公室生活,可能就是不少上班族的寫照?

可惜The Office只拍了兩輯(每輯只有六集)就「見好就收」(Ricky Gervais也憑此「爆大冷」成為去年金球獎的最佳喜劇男主角,強!),只是在去年聖誕節推出兩集特別版(Tim與Dawn終成一對,好野!)。明珠台播映它時也只安排在深夜時段播出,不過幸好有DVD!

本Blog新改動

昨日下定決心,為本Blog加添了兩個(小)新功能:

其一是根據港燦兄的《鳴謝啟事》一文提供的連始,改動了此Blog的Template,以後一按Comment欄時就會即時彈出各人的留言,不需再開新頁。說起來,原來Blogger help提供的方法中的例子,與本人Blog Template的語法有少許出入,所來設置此功能時,真是經歷多番Trial and error呢!

其二是「的」起心肝,學習了如何用Blogline去訂閱各人的文章,各位可以看看右邊連始欄中的Bloglines一欄。下面也加入了以Blogline訂閱本Blog的按鈕。一來以後不需逐個Blog查看新留言,二來也為別人提供方便,可隨時觀看本人的新文章。

Blog這回事,真的是愈來愈好玩了。

周末的Le Petit Cahier

周末兩天,罕有地有一天半不用上班,但是不想論政,不想思考,不想嚴肅的事,不想腦筋勞累,總之,就是想悠悠閒閒的過這難得的一天半。但是仍是思前想後,腦子裡盡是一些不著邊際的東西,所以,還是有以下的短篇。

**
周五晚深夜三點下班,決定出旺角閒逛後才回家。在亞皆老街的報紙檔,買下了Tea雜誌,然後到一麵檔,過過這難得的一刻。這期雜誌的其中一個主題,是悠閒地在雪梨過一天,忽然有再到澳洲旅行的衝動,也想起在雪梨的友人,不斷「催促」本人到雪梨旅行,好讓她當個地主,周圍帶我遊覽。

總之,就是想去旅行就是了,可惜沒錢!

**
這期Tea雜誌訪問了楊千嬅。楊千嬅在訪問中說,她在未入行前的護士歲月,曾有三年的聖誕節都是在工作中度過的,其中一個最大的對比,就是在節日的早上為一名剛去世的病人「打包」,然後當晚與友人唱k盡興。這句話,可堪玩味,很特別。這時想起,楊千嬅討人喜歡的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她沒有太大的明星氣,(出道時)帶著Girl next door的感覺。可惜,現在的她沒有這種感覺了。

有點懷念大學時期,差不到踏進每一間宿舍,各人電腦播出的歌曲,男的只有蘇永康,女的只有楊千嬅的年代。說起來,楊千嬅的《夏天的故事》唱片,照片是在中大校園拍的呢。不過我最喜歡的楊千嬅的唱片,始終還是《冬天的故事》。

**
到彌敦道坐小巴回家前,抬頭望那座很突出的朗豪坊,愈看愈有不可思議的感覺,在一眾舊建築物中突起的朗豪坊,那種景象,有點兒似費茲.朗格的電影《大都會》般。

決定在歸家途上,播放蓋希文(Gershwin)的《藍色狂想曲》來聽。一直都有個心願,希望有一天拿著攝錄機,跑到紐約周圍拍攝一番,然後為這首樂曲配以畫面,因為打從直覺中,就認為《藍色狂想曲》就是為紐約度身訂造的。為何會想到這兒去啦?

**
歐洲聯賽冠軍杯的次階段安排,在周五正式出爐。巴塞隆那硬碰車路士、曼聯大戰AC米蘭等比賽、皇家馬德里對祖雲達斯及拜仁慕尼黑對阿仙奴這四場比賽,真的是星光熠熠!只是對於球迷來說,那時不知看哪一場才好--尤其是車路士及曼聯的比賽,都是在同一晚上進行,你說怎麼辦?

**
上次提及的那個Sennheiser PX250耳筒,蒙香港仔公爵兄介紹,到了銅鑼灣的香港原音店子看看,卻發現竟要過千元之譜,實在是買不起啦!看來,還是退而其求次,買PX100型號算了(說到底,都是用來聽iPod而已,不需那麼高級的聽筒!)。不過較早前到電腦商場,發現既要買一堆DVD光碟來錄電視,也想買一個可放手提電腦的背囊,又心動想買一個「M$」的無線鍵盤,真的是人欲無窮,但資源有限!袲是要向自已說:忍!

**
周六晚到友人家中看足球比賽,然後從西環乘小巴回家時,車上竟然播出William Hung唱的I Believe I can Fly,真的是Painful to our ears!還有,這位小巴司機的品味,真是差極了吧?

古巴大戰美國(聖誕燈飾篇)


美國代表處的「七十五」燈飾(路透社)

話說在古巴首都哈瓦那的美國代表處(當然,古巴美國沒有外交關係,但互派駐代表),早前在辦事處外豎起聖誕燈飾,但美國人本著支持民主的精神,也豎起了一個「七十五」燈飾,以示支持七十五名被囚的古巴民主人士。此牌一出,古巴政府當然呱呱叫,並要求美國拆招牌,否則「將有後果」。

「後果」是啥?下圖就是古巴的回應。古巴是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在美國代表處的對面馬路,豎起了一連串駐伊美軍在巴格達阿布格萊卜監獄虐待伊拉克囚犯的照片,還附上一個納粹標誌!看來,這場聖誕燈飾招牌風波,還將是好戲連場!我也不得不說:古巴,高招!好野!


古巴政府的「回應」(路透社)

領不了領匯

昨日談到的通寶日記的文章(連結見樓下的文章),短短數日間,回應已達六十之數,誠如思存兄所言,真的是峰煙四起。而終審法院在個多小時前,就房委會要求縮短領匯官司上訴期的申請作出判決,法院以沒有權力縮短上訴期限為由,拒絕了房委會的申請,換言之,整個官司的主動權,現時已落在盧少蘭身上,她當然可以在周一早上八時前上訴,也當然可以在法定的二十八天的Eleventh Hour提出,也即是說,領匯下周一上市的可能性,已是相當渺茫了--可憐我抽到的一千五百股領匯,看來「凍過水」了!

很多人都認為,這件事的背後有黑手。讀《東方日報》的人,大概都會認為黑手是大班;讀《壹周刊》的人,會認為黑手是百佳等房委會商場大戶;讀了港燦兄的《Necessary Evil》一文的,更可以將沽期指的大戶,列為「黑手」之列。不過對我而言,黑手(有沒有也好)是誰,動機如何已不重要,因為昨日聽到的言論,才令我十分震驚。

話說董建華昨日會見傳媒高層時,說了以下的一番話:

行政長官董建華跟傳媒會面時表示,在領匯事件上有人不顧社會整體利益搞事,是損害香港。他說,在過份政治化的情況下,營商環境會受損,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亦受到負面影響。他指責幕後的人「好唔啱」,不顧香港整體利益。董建華又重申,領匯上市對社會整體利益是一件好事,是經過長期策劃得來的。
(這是香港電台的報道

而財爺唐英年昨日見記者時,也說了這番話:

記者:你是否覺得有人濫用司法制度?
財政司司長:我覺得是有人利用了香港人尊重法治的精神,他們的出發點是甚麼,我不會去揣測。但如果我們(上市計劃)不成功,對於整個房委會長遠經濟上的健康會構成很大威脅。
(這是政府新聞處的新聞稿

昨日第一次聽到董建華的言論,第一個反應就是:嘿,盧少蘭入稟法院的行為,套用國內八股術語來說,已是一宗反港事件,注定會被港人唾棄!再想深一層,既然董建華發表這番話的時間,正值高等法院上訴庭正審理上訴的時候,也一如代表房委會的馮華健說,案件一日未到終審法院,一日也未算正式終結,董建華在此時說了這些言論,搞不好會被理解為妨礙司法公正的言論!一日案件還未完全畫下休止符--事實上,何時畫下我們也不知道--政府就這麼快為事件定性為「搞事」、「損害香港」的行為,實在是不負責任的言論。老實說,我最後想到的,是八九年《人民日報》那篇著名的《四.二六社論》!

也許,董建華的言論,是說給包括本人在內的五十萬領匯認購者聽的,他或許覺得這番話會討好他們,但是很明顯,是好心做壞事。難道,他連作為一個官員,理應尊重司法程序,嚴守中立的第一規條也不知道?




%d bloggers like th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