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談老實私見。

16.12.2004

新連結

昨日讀通寶日記的《第五百七十五天:周圍事》一文,內文精采,回應也相當精采,有不少發人深省的地方,同時也讓我見識到在部落格的世界,可真有不少臥虎藏龍!單是這裡讀讀,那裡看看,可以花上不少時間呢!為免自已後走寶,特在隔鄰的部落格連結中,加上思存、Xavier、范克廉、邦邦等人的連結,多多為本人增值!

15.12.2004

澳洲行:第六日


Barossa Valley’s Vineyard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星期六)

不知是不是昨晚太興奮,還是前晚睡得太多的關係,結果「失眠」再度發作,整夜都睡得不好,累我未能以十足狀態在今晨參加到Barossa Valley的品酒團(幸好沒有扶醉而回,嘻嘻)。

雖然我比預定時間早到旅舍的門口,但赫然發現車子比我更早到達!發現團友中有一對來自英國的男女(叫Lucy及Jonathan),是比較「傾得埋」的一伙。後來導演損載了五名年紀比較大的女士,及另一對來自英國的夫婦,最後在郊區接載了一名在澳洲貿易部工作的女子,整團人大概有十二人,不多也不少,剛剛好。

說來真是是好笑,平日滴酒不沾的本人,無緣無故參加了品酒團,還要在一日之內,參觀多達五個酒莊--第一個酒莊叫Grant Burge--最初不但擔心會飲醉酒之餘,也因為對那些叫Chardonnay、Riesling、Shiraz等等的酒種一無所知,所以也有不知如何「下手」,不過多得先前所述的數名女士幫助,總也算是有個認識。更令我驚喜的是,原來她們也是來看《指環》的,其中兩人更是由德國遠道而來,阿德萊德這次製作真的吸引了全球不少華格勒迷呢。

到了第二個酒莊Chateau Tanunda(風景很漂亮的一個酒莊!),發現自已的口味較傾向白酒,可能是較易入口之故,而紅酒則太濃,於我而言帶點辛辣的味道,而香檳酒(當地人叫Sparkling Wine)的味道太淡,所以,以本人「有限公司」的知識,我會先選白酒(由其是Riesling,太好飲了),次選香檳,最後才選紅酒。

這天Barossa Valley的天氣好極了,風光如畫,萬里無雲,所以拍了不少照片,我也破題兒第一遭,吃了平生首次袋鼠肉,味道...算是ok啦。另外由於太喜歡Riesling的味道,所以到了第四個酒莊Chateau Dorrien(附帶一提,第三個酒莊是Langmeil Winery)時,決定買下一枝Riesling帶回港「慢用」。

後來領隊帶我們到了一個名為Maggie Beer的餐廳,試食不同種類的芝士,各人也把杯暢談,十分寫意。這時我也與前述數名女士愈談愈起勁,對方知道我是從香港來後,更是不停問有關香港的事──雖然當中一對姊妹早在五十年代已到香港遊覽,更曾到港多次。後來她們當中穿藍衣的姊姊Marie,更開始大談政治起來,其中她一句話,令我產生了興趣:她說,她在胡錦濤去年訪澳洲時,曾與他會晤了兩小時,更問他「最大的心願」是甚麼。我當時心想:她是甚麼人?因為能與這樣的大人物會晤這麼多時間,真是有點不尋常...這名女士又盛讚中國人是全球未來的希望,看來她對中國人十分有好感呢。

這個問題,到了第五個酒莊Wolf Blass時終有答案。一直以來坐在這名女士隔鄰,看來似是她的女兒的女子,拉我到一角說,這名女士原來是新南威爾士省的總督!(後來回旅舍上網查資料,她就是自零一年起出任Governor的Dr. Marie Bashir)她對我說,Marie出外時希望保持低調,所以沒有公開自已的身份,也希望多聽普通人如我者的意見──真的有點意外!

品酒既畢,又是回程時,希望在周一上演《諸神的黃昏》時,能再度遇見這名大人物,因為,能與這些大人物同行,真的是難得一遇的美談呢!

回到阿德萊德市中心時,仍是下午五時多,離日落還有一段時間,於是心血來潮,到了海邊的Glenelg。特別的是,車上掌票員不知為甚麼,宣布全車人可以免費乘車──可能是車次遲到之故?不過Glenelg的海風實在太大,也很冷,所以逗留了一會,就乘車回航了,回程時又是同一部電車,掌票員也是同一人。他說,由於車次脫班實在太嚴重,所以這程電車將會「不停站」直駛回阿德萊德,結果電單沒命似的疾駛,真是「不用一會」就返回阿德萊德市中心了。

後來發現市中心的維多利亞廣場,正舉行嘉年華,好像是中心的聖誕樹的亮燈儀式還是甚麼,不過實在太累及太大風,所以沒有久留,就回到旅舍休息去也。


With Marie Bashir and her friends, outside Grant Burge.

13.12.2004

是日收穫

在公司附近的唱片店,以一百一十元的價錢,買下了這張華格納歌劇《漂泊的荷蘭人》的唱片,還是George London搭Leonie Rysanek的組合呢,抵!!!

12.12.2004

太多,太快?

對上一篇文章「一天之內,真正拿筆的時間,究竟有多少」貼出來後,一方兄有這樣的回應:


是了,Alex兄,你近來更新文章的速度和數量實在快得有點過份啊(有時會同一天貼幾段有一定字數的文章),實在吃不消哩。別說回應了,讀也讀不及啊。這是我的一些意見,不過想很多bloggers也有同感吧。如果因此而錯過你什麼的好文書的話,會很可惜的啊,對bloggers也好對寫作的你也好。

對此,我覺得必須作一些回應。

首先,我不覺得本Blog更新的速度太快。以往本Blog初開時動輒每日一篇,甚至每日兩至三篇,近日稍見疏懶,有時幾天也沒有更新,總的來說,就是隔日一篇那種。一來近日對生活沒有甚麼太大的感覺,二來也覺得沒有甚麼值得一評的時事(這類文章在九月及十月較多),三來是本人--一名標準球迷--近日忙於觀看電視直播的球賽,所以沒有怎麼落力的寫呀。

至於數量/字數問題,這可能是我寫東西太囉唆的關係(也是本人的寫照),每次寫東西時,總是不能控制字數,另外有時放假/上下班/在家時,會忽然想起一些想寫的東西,若有電腦在附近,就會即時先寫為快,唯恐一會兒後就忘記,否則就會寫下筆記,提醒自已有空「不妨一寫」。也即是說,想寫就寫,不時不寫呢。此外早前去旅行時,還留下了一批遊記,而這些遊記偏偏是比較長,所以近日不時有「大堆頭」的文章登場呢。

由於這份工作的性質比較特殊,通常在半夜十二時後,不是忙死就是閒死,所以有會用公司的電腦寫文章,然後即時貼上這兒(這篇東西就是例子)。對於我這個上班時間是下午六時,下班時間是凌晨三時的「夜貓子」而言,面對其他人的時間並不多,變相也多了點時間胡思亂想,所以下班回家後,至臨睡前的一段時間,有很多時間寫東西呀--這令我想起村上春樹在寫《〔聽風的歌》時,每晚都是在店子打烊後,在家中的飯桌上爬格子的情形,只不過他是執筆,我是打鍵盤而已。

其實,我的文章只是隨筆,不敢稱自已寫了些好文章。還是一個「緣」字,如果有人無意有意看到,覺得好的,不妨留下數句吧。

10.12.2004

題目請看圖

你可以說我保守,你可以說我老套,你可以說我抗拒潮流,你可以說的食古不化。但是,我是墨水筆的忠實擁躉,當然,更喜歡用筆寫信。不過,在人愈來愈大,發現可供「揮霍」的空閒時間愈來愈少的情況下,發現自已早已經被電郵「降伏」了,大凡所有與朋友的通訊,都已經以電郵進行。一年內真正會用筆的信,恐怕就是寄給海外友人的聖誕卡內的隻言片語了。

好了,當我們的工作絕大部分以電腦進行,連空閒時的玩樂,也大多與電子產品有關時,我忽然想到,究竟一天內,我們真正拿起筆來寫東西的時間會有多少?結果,今天我真正拿起筆來的次數只有四次,而事後回想起來更覺惆悵的,是其中三次,都是買東西付帳時在信用卡單據上簽名!恐怕現代都市人者,情況也與我大致相同吧?當我們打報告,寫文章,都是以電腦進行,而開會時的白板早已電子化,只消按一個鍵就能將白板上的東西化成電腦檔案傳到各人的電腦時,在辦公室真正用筆的場合,又有幾多?

今日--到現時為止--最後一次用筆,就是寫了上圖的題目,字跡很潦、很難看是吧?以前不是這樣的,只是近年甚少操筆,結果令本人筆跡愈來愈恐怖!不知各位Blog友,情況又是如何?

新名字?!


ATV News Flyer

今天經過灣仔地鐵站,看到NOW寬頻電視擺攤檔,宣傳將在本周日開台的亞視二十四小時新聞台,如上圖的四名「實力主播」照片,更是大大張的豎立起來,十分「搶眼」。不過...剛從有線過檔亞視的胡燕「泳」,怎麼改了名做胡燕「詠」?哈,肯定是印錯了!(從另一面看,竟連主播--一種明星味愈來愈重的職業--的名也印錯,做校對的真的要「打屁股」!)

晚上與大學同學A.W.吹水,談起這個話題時,對方引述另一名大學同學T.S.(開玩笑)說:「可能人地改了名呢!」不過較早前我的家人對此更有「妙論」:「可能人地用了藝名呢!」總之,都是說笑而矣!假若胡同學發現這篇文章,還望不要介意,呵呵!

8.12.2004

意大利的La Scala重開了


夜色中的史卡拉歌劇院(美聯社)

被譽為四大歌劇院之一、位於意大利米蘭的史卡拉歌劇院,經過兩年半重建及大裝修後(可是花了六千一百萬歐元呢),終於在今日(十二月七日)重開--這天也是紀念米蘭市守護神Ambrose的日子,亦是每年歌劇季的第一天。當地人視這史卡拉重開為頭等大事,《晚郵報》更出特刊以誌之呢。

有看過電影《莫扎特傳》(Amadeus)的人,都會記得片中主角薩里埃利(Antonio Salieri)極度妒忌莫扎特的才能,無巧不成話,史卡拉歌劇院在一七七八年開幕時,第一套在此演出的歌劇,就是薩氏的作品《Europa Riconosciuta》呢。這晚為紀錄劇院重開,也是演出這套早已被人遺忘的作品。

不過,對我而言,史卡拉歌劇院美是美矣,不過我是不會到當地的--因為,去年在意大利旅行,留下了糟透、極壞、極差的印象及記憶,也令我發誓以後不會再到意大利!


史卡拉歌劇院內部。(法新社)

7.12.2004

咁都得?

一.獨家/不獨家?

今日經過報攤,《星島日報》報頭旁的一「簽」以醒目大字印著:「獨家──長實逾十九億購九龍酒店──詳見A2」。心想:噢,難得有獨家新聞,在重要位置印上如此矚目的標題,自是理所當然。不過隨即在吃午飯時,讀《信報》第十一頁「房產市道」版,放在顯眼位置的新聞,是「傳長實逾十九億購九龍酒店」,內文開首更是「(九龍酒店)業主大酒店終在上周落實以超過十九億元售出...市傳買家為...長實及和記黃埔」。

請問《星島日報》:你們所謂「獨家」,究竟是甚麼呢?是不是「敢至係報紙類」的獨家,以示與「知識分子類」的《信報》有不同之處?還是可解讀為「獨家」沒有「傳」字,或是「獨家」有「獨家」兩字?

二.「廢話」新解

編《英語詞典》(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的約翰笙(Samuel Johnson),曾以「跟關在牢裡沒有兩樣,除了還得擔心有被淹死的可能」,來作為「海上航行」的解釋。今天我也學學約翰笙,為「廢話」這個詞兒增添新解:

廢(音Fai3)話(音Waa6):
「黃霑之前未有過一位成就近似黃霑之人物,黃霑之後,筆者相信絕對不可能再出現另一位黃霑。」──程逸:《黃霑不朽》(《信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

廢話至此,我真的是無話可說。我們大可以說:「香港仔公爵之前,未有過一位成就近似香港仔公爵之人物,香港仔公爵之後,筆者相信絕對不可能再出現另一位香港仔公爵。」又或是:「收買佬之前,未有過一位成就近似收買佬之人物,收買佬之後,筆者相信絕對不可能再出現另一位收買佬。」總之,套哪一個人進去悉隨尊便。

再者:既然「絕對」,又怎會「可能」呢?!?!

三.你究竟講緊乜?

領教了梁寶耳的廢話,及連日來拿黃霑來抬高自已的「作嘔」文章後,還以為可以罷了。怎料讀到文化版,看到林奕華寫關於黃霑的文章,不得不說:「咁都得?你究竟講乜叉野呀?!」

甚麼「對理想和自由的追求,是具有智慧的人才能承擔的挑戰」?我只知道,任何人都應該有夢想,有理想,而且「不自由,毋寧死」,相信這個道理,並不是要有智慧的人才懂,才能挑戰了罷?甚麼「這個社會對他的才華發展設下限制」、「太多有才華的人被香港的『情懷』和價值觀囚禁著」??我不懂甚麼香港情壞和那些林奕華口中的文化理論,但我以為,黃霑、許冠傑、羅文等人為我們所喜愛,正正是因為他們的作品,代表了我們數代人的集體記憶,而這種記憶,與我們的社會,文化和當時的環境悉悉相關。難道,我們都要為黃霑的「囚禁」負責?

再者,真想問問林奕華,你所謂的價值觀又是甚麼?好像蕭伯納所言,所謂道德,只不過大部分人的習慣而已,所以香港價值觀這回事,也可說是以大多數香港人的喜好為依歸,我們喜歡就喜歡,不喜歡就不喜歡,何來分對與錯?只是一句「不可以集中在音樂的領域發展」(更極端地說,就是黃霑沒有創作林奕華喜歡的作品),就將這個連對錯也談不上的「罪名」,一頭推在香港人的頭上,可憐的香港人,就監生吞了一隻死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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