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談「巴士阿叔」,不談「有線電視爆粗」,反而想說說「華叔」與「佘當奴」的「馬會食飯獻中華」事件。當我們的特首,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從沒有在八九年出席民主歌聲獻中華活動時,而另一邊廂的華叔,卻堅持當奴曾有出席時,這場「羅生門」事件,已經由新鮮發展至令人厭煩——只因雙方都只有空談,都拿不出甚麼真憑實據。
當奴已經將事件定性為「沒有證據、無厘頭、莫須有的指控」(見他在六月六日對記者的談話),相信他日後除了否認之外,也只會是繼續否認。曾蔭權作為特首,作為香港的領導人,我們對他有更高的道德期望,相信絕不過份,所以我會認為,既然曾蔭權口口聲聲說,從來沒有參加過任何支聯會的活動的話(見他在六月四日對記者的談話),就只有希望他說的是完完全全,確確實實的真話,而不是「節省真話式」的一半事實,或有任何隱暪。
至於華叔,雖然他對記者說沒有理由「砌(曾特首)生豬肉」(六月六日《明報》語),又堅持在舞台附近的草地見到曾氏父子,其後又對有線電視的記者說,支聯會現時仍有保存當日的影帶,只是沒打算在當中尋找證據(不過他及後對《明報》稱,沒有留下有關當時情景的文字或相片,怪)。我會覺得,指控一個人——尤其是像特首這般重要的人物——口講只會是無憑,總得要拿出真憑實據才成,否則在我看來,「利益疑點歸於被告」。即使華叔正如毛孟靜在周三《信報》專欄中說,信也先信華叔而不是曾蔭權,但是涉及如此重要的指控(曾出席也不認),總不能因為一個人比較可信,就像他的所有話都毫不猶疑地當成真話。
雙方各有堅持,但我們又不想繼續看口水戰的話,該如何是好?既然曾蔭權堅持自已沒有出席過支聯會的活動,那麼就不如告聲稱他有出席活動的華叔誹謗吧,一旦到了法庭,任何證據都要拿出來,那麼誰對誰錯,都會一目了然,否則這場爭辯,只會淪為雙方競相施展詭辯術及唯心論的爭論,對搞清事實毫無幫助。
只是擔心,事件若鬧上公堂的話,佘當奴曾隨時成為另一個王爾德,當年控告他人指控他雞姦罪誹謗不成,反被證明是一個同性戀者,自此聲名盡喪!
後記:
到現在還未完全習慣MacBook的鍵盤設計(主要是比以前的手提電腦較闊),所以昨晚打這篇文章時,打錯了很多字,得Grace提醒,已經修正了。謹在此致謝。
近日少談時事,反而讀Nikita的Blog,可見到她非常「有火」,無論是談佘當奴甚至是商台事件,可讀性均甚高,值得推薦。
其實能證明曾蔭權有出席又怎樣?
可以證明什麼? 好像有點意氣之爭的感覺
感覺你打字時很激動……有五六個錯字……
> 那麼就不如告聲稱他有出席活動的華叔誹謗吧
咁仲死喎, 告人slander, 即係話佢認為比人話去過民主歌聲顯中華構成defamation, 真相佢有無去過已經無咩關係!
再者, 唔係criminal case, 講balance of probabilities, 就算burden of proof 係華叔度, 已經有個公務員證人, 有幾多benefit of the doubt可以award 比曾蔭權呢?!
比較sir bt曾及司徒華的說法,邊個漏洞多呀!一時又話路過吃飯,一時又話無參加支聯會活動,你話無參加民主歌聲獻中華咪得,玩文字遊戲,當日馬場人山人海,唔係睇show,只有〝羅友恆〞先會去馬會吃飯o者。
唉呀, 你睇阿曾講呢樣野時的神態及用語就知佢唔老實啦.
(http://williamsin.blogspot.com/2006/06/blog-post_06.html)
如果當時有測謊機, 即時BB聲都似呀.
講證據? 我諗未使去到呢個層次囉. (雖然支聯會有都唔奇, 但係阿曾佢地都只會死拗係食飯經過啫)
Grace:不好意思,這篇文是我用新買的MacBook打的,可能是新機而又不熟鍵盤配置的關係,所以錯字特多....
> 其實能證明曾蔭權有出席又怎樣?
証明人性的光輝,曾sir 明明是個要保持” 政治中立” 的公務員,但同好多香港人一樣有血性和良知,所以”冒險” 出席民主歌聲獻中華.
如果我係華叔我實唔會攞證據比公眾咯, 閉門同曾sir 拆掂佢算, 何必搞到反面.
> 其實能證明曾蔭權有出席又怎樣?
我諗呢個係donald既concern(比人證明倒點算?影響北爺信任影響連任?), 多過華叔!
無法啦, 一個唔係以policy, 而係以立場、”道德”、誠信做subtance既”政治”傳統、環境、mentality, 市民亦慣左憑印象以人品判斷政績, 有咩法子唔些少可能影響形象既野都好緊張咁….. ;P
其實有錯字都睇得明,係我對錯字很敏感而已,咁改左當然好d 啦~
我唔喺香港, 又唔識政治,對件事都唔係好清楚, 不過睇新聞覺得好似兩邊都係為自己而嘈,都幾煩
第一次在這裡留言,多多指教。
我也有讀到毛孟靜在《信報》的專欄文章,感覺有點不妥。在面對如此一件羅生門式事件,是否可以不理證據,單憑我們的個人”感覺”喜歡誰,就判定誰人誠實、誰在說謊?如果你問我,在沒有證據前,”案”中兩個主角我也不信!哪管你是民主鬥士,還是前朝舊電池。
政治人物說話從來真真假假,半真半假,不真不假. 問題也許不在於是否有去話無去, 或者無去話有去, 問題在於為甚麼 有去 會變成 *指控* ? 我猜這才是關鍵. Alex兄以為如何?
以為老董走後,政府就少一點鬧劇。誰不知,強政勵治的當奴自己搞一個出黎。而家咁搞落去,同祥哥家人爭家產,或阿B與章小姐分手無乜分別,都係得個抝字!吹唔吹帳!
成件事最過癮之處在於個「抝」字,雙方各執一詞,事件永遠沒有定論,留白之大,給人很多想像空間,讓市民茶餘飯後多一點話題。
Issac:所言甚是,這正是我想說的。
SF:將事件定調為「指控」,是佘當奴親口說的,大概他是認為曾參加民主歌聲獻中華,現在卻做了特首,會被人視為轉軚行經,有違「政治家」堅守立場的信念吧?
Jansen、Nikita:拗了這麼久,但拿不出證據,變成口水戰的確是令人厭煩非常。正因為此,我不能認同毛孟靜的話,不能因為華叔之前積聚下來的「誠信」而在此事件中無條件站在他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