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ly Archive for August 31st, 2006

雜思數則

我們大抵都有「道德潔癖」,喜談道德資格,最忌「五十步笑百步」。當阿嬌被《壹本便利》刊出偷拍更衣照,一眾人士團體群起而上,站在道德最高地聲討《壹》的不是時,我們也往往對這些人作道德評價,彷彿批評者也要冰清玉潔,最好有一副貞節牌坊才可以說三道四。最明顯的例子,是當眾人見到成龍站出來時,我們會邊看邊說:「喂,你當年也好像搞大人地個肚,然後還要振振有詞來強辯喎!」又或者,對於某些報業同行的攻訐,我們會說他們別有用心,或反指他們也搞風月版、派狗仔隊等。

《聖經.新約》中〈約翰福音〉第八章的故事,大家應是耳熟能詳。法利賽人帶著一個犯姦淫的婦女,要民眾用石頭砸死她,耶穌說了一句:「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結果各人離開,最後只有耶穌與那個婦女。我對這個故事的體會,是若將施刑或道德評價的標準放到最極端的一面,最後可能根本無人可以作論斷。所以我會認為,錯了就是錯了,這是鐵一般的事實,批評作出批評者有沒有資格作批評(弊,好拗口),其實沒有多大的意義。

當然,這是純粹針對批評的行為,至於那些抽水、新仇舊恨之類的因素,可沒有包括在內。

不過,我也不能「免俗」,當我在電視上看到梁家輝及成龍並肩而站,發言說「姑息可以養奸」時,我也不自禁地、很刻薄地說了一句:「嘩,道德聯盟呀!」

這正是我覺得最怪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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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大抵都有「一窩蜂」做事的特性。藝人被偷拍引起各界聲討,演藝界乘勢要求政府立法打擊、禁止有關行為,一隻手掌打不響,於是佘當奴也加入戰團,前一句「感同身受」,後一句「政府會將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具體建議作為基礎,推動業界人士、立法會、傳媒及普羅大眾作出深入的討論,務求在維護正當合理的新聞自由的大前提下,求取一個好的平衡,希望社會在立法方面找尋一個新的共識,以杜絕同樣的事情再次發生」,演藝界當然支持,連今日(周三)《信報》的「港大護法」也拋出一句「無懈可擊」來讚賞佘當奴的言論。

我看到的是,一宗偷拍事件,落入官府手中,將會成為「強政勵治」又一示範作。我們在此時此刻,被排山倒海而來的聲討、批評、譴責行動感染(不敢說煽動兩字),自是會拍手稱慶,要求立法規管,還要愈快愈好,但是在激情過後回顧事件時,會不會發現受害者除了阿嬌之外,還有來之不易的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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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大抵都會認為,「民主」是個神聖不可侵犯的光環。《壹本便利》的老闆肥佬黎,在事件中被人狂轟,自是可以預料(不被轟才是新聞),根著有人走出來,並抬出肥佬黎的「民主鬥士」的形象,如「肯對大陸說不」、或「沒有了《蘋果》,你們還有這麼多資訊、批評政府的報道看嗎?」來為事件淡化(本來想寫「合理化」,但是這實在沒有說服力)。

這個世道,批抨甚至反政府就是「獲得民心」的保證。不過我總執拗,總認為肥佬黎與其他搞報紙的商人,都是一丘之貉,只是看來比較多人 “buy” 他那套而已。所以,「挺」肥佬黎者以他的政治態度說項,攻擊偷拍事件者將矛頭指向肥佬黎,在我看來,都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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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大抵真的忘了,《壹本便利》十多年前出版的時候,是不像現在這樣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