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大抵都有「道德潔癖」,喜談道德資格,最忌「五十步笑百步」。當阿嬌被《壹本便利》刊出偷拍更衣照,一眾人士團體群起而上,站在道德最高地聲討《壹》的不是時,我們也往往對這些人作道德評價,彷彿批評者也要冰清玉潔,最好有一副貞節牌坊才可以說三道四。最明顯的例子,是當眾人見到成龍站出來時,我們會邊看邊說:「喂,你當年也好像搞大人地個肚,然後還要振振有詞來強辯喎!」又或者,對於某些報業同行的攻訐,我們會說他們別有用心,或反指他們也搞風月版、派狗仔隊等。
《聖經.新約》中〈約翰福音〉第八章的故事,大家應是耳熟能詳。法利賽人帶著一個犯姦淫的婦女,要民眾用石頭砸死她,耶穌說了一句:「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結果各人離開,最後只有耶穌與那個婦女。我對這個故事的體會,是若將施刑或道德評價的標準放到最極端的一面,最後可能根本無人可以作論斷。所以我會認為,錯了就是錯了,這是鐵一般的事實,批評作出批評者有沒有資格作批評(弊,好拗口),其實沒有多大的意義。
當然,這是純粹針對批評的行為,至於那些抽水、新仇舊恨之類的因素,可沒有包括在內。
不過,我也不能「免俗」,當我在電視上看到梁家輝及成龍並肩而站,發言說「姑息可以養奸」時,我也不自禁地、很刻薄地說了一句:「嘩,道德聯盟呀!」
這正是我覺得最怪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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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大抵都有「一窩蜂」做事的特性。藝人被偷拍引起各界聲討,演藝界乘勢要求政府立法打擊、禁止有關行為,一隻手掌打不響,於是佘當奴也加入戰團,前一句「感同身受」,後一句「政府會將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具體建議作為基礎,推動業界人士、立法會、傳媒及普羅大眾作出深入的討論,務求在維護正當合理的新聞自由的大前提下,求取一個好的平衡,希望社會在立法方面找尋一個新的共識,以杜絕同樣的事情再次發生」,演藝界當然支持,連今日(周三)《信報》的「港大護法」也拋出一句「無懈可擊」來讚賞佘當奴的言論。
我看到的是,一宗偷拍事件,落入官府手中,將會成為「強政勵治」又一示範作。我們在此時此刻,被排山倒海而來的聲討、批評、譴責行動感染(不敢說煽動兩字),自是會拍手稱慶,要求立法規管,還要愈快愈好,但是在激情過後回顧事件時,會不會發現受害者除了阿嬌之外,還有來之不易的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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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大抵都會認為,「民主」是個神聖不可侵犯的光環。《壹本便利》的老闆肥佬黎,在事件中被人狂轟,自是可以預料(不被轟才是新聞),根著有人走出來,並抬出肥佬黎的「民主鬥士」的形象,如「肯對大陸說不」、或「沒有了《蘋果》,你們還有這麼多資訊、批評政府的報道看嗎?」來為事件淡化(本來想寫「合理化」,但是這實在沒有說服力)。
這個世道,批抨甚至反政府就是「獲得民心」的保證。不過我總執拗,總認為肥佬黎與其他搞報紙的商人,都是一丘之貉,只是看來比較多人 “buy” 他那套而已。所以,「挺」肥佬黎者以他的政治態度說項,攻擊偷拍事件者將矛頭指向肥佬黎,在我看來,都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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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大抵真的忘了,《壹本便利》十多年前出版的時候,是不像現在這樣子的。
周兄說得對,事件的討論總變了某某人和事的正反對立,我自己也不知不覺間墮入了這種非黑即白的思維。
反正,最重要的,從來沒有認真反思,出來說話的人,則各有各的hidden agenda。
當年便利的開山祖,不少已過檔奶週,故現在奶週算是比較正常及認真的潮流雜誌,而便利既無人才亦無品牌再戰潮流雜誌市場,最後變成這個樣子……
當特首開腔後, 事件己變質. 今後焦點將集中討論偷拍是否應該是刑事罪.
這也是影藝人最想要的. 各位認為如何.
要用到法律來管制,這表示我們已失出自律自制的能力,跟野獸沒有分別。
不少非法勾當都是靠偵查式採訪揭露出來的(如藥房買咳水之類),立例禁傳媒偷拍,政府卻可以竊聽,曾特首一定高興。
alex兄分析得很好,也很公平。將很多人對事件無法好好表達的感受,都寫出來了。
阿嬌與何俊仁的事,大家都「一窩蜂」抽水。我這種「在旁觀的參與者」覺得真的好累。
不好意思﹐不知應否留言這裡。
3108 Blog day, 你的網誌是我介紹五個中的一個﹐Happy Blog Day
如上…
《聞.見.思.錄》也是我blog day 要介紹的五個之一.
happy blog day!
Alex 兄
程翔事件結果這樣,而程翔一生胸懷祖國,卻得著這處境,能不令人嘆息!
程翔跟中共打了幾十年交道, 也有明報記者席揚的先例, 竟不知自己身入大陸而同時跟台灣的甚麼基金會有瓜葛有如踩鋼線 ?
今天我終於看到亞嬌的便利,根本是小事一樁,那些”正義”影星如成龍等淫蟲,趁機借題發揮,基本上最近的痛心疾首事情莫過於暴力襲擊事件的發生,而警方的無能為力。
我認為指責方向集團, 楊氏旗下的藝人及刊物, 並不一定是維護偷拍阿嬌的壹傳媒. 事實上以現今香港財閥橫行, 某些勢力把持言論界及娛樂圈的情況來看, 只有對這些財閥施加群眾壓力, 才能徹底保障大眾及名人的私隱及安全. 偷拍, 醜聞不但可以催谷銷量, 更可成為財閥要脅他人的工具, 難道我們明知這類情況, 卻視若無睹? 當然, 又不是指這些人完全不能批評壹傳媒, 只是如果他們其身不正, 一個壹傳媒倒下了, 對於社會恐怕不會有根本性的潛移默化作用(肥佬黎唔同, 佢係唯利是圖, 偷拍, 醜聞只是用來催谷銷量, 如果演藝界及其他傳媒真能以身作則, 而非一面抽水一面灑鹽花, 我對杜絕偷拍, 醜聞式報導會幾樂觀)
你話:冇證冇據, 點解要話人其身不正? 咁, 問心, 你信唔信馬xx, 楊xx, 何xx 佢地真係正人君子? 仲有, 你自己都識對住個畫面話”嘩,道德聯盟呀!” 對, 有點不公平(未審先判), 不過我相信社會有這樣那樣的傳聞, 空穴來風……
唉, 希望大家睇得明, 總之我補充, 東太楊及演藝界的聲討, 以及裝民反抽水的行動, 其實係恐怖平衡, 各方面的觀點都有, 整件事的討論未必理性, 但會更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