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ly Archive for October 27th, 2004

三件事

其一.美國大選

一向不表態支持哪位總統候選人的美國《紐約客》(The New Yorker)雜誌--我很喜歡這個「客」字--在最新一期中,打破了八十多年的傳統,表態支持民主黨候選人克里,還發表了長長的「選擇」一文,力數布殊執政四年來的不是。現在離美國大選僅有六天,真是愈來愈有趣!

四年前的大選,票站調查搞得一團糟,而四年後的今天,則是民調滿天飛!每晚在公司看到不同民調機構及傳媒合作進行的民調數字,這邊說布殊領先克里若干百分點,然後另一個民調說克里領先布殊,不過異曲同工的,就是所有民調都顯示兩人在數據上是打成平手--因為全部都fall within margin of error!這也就是難以言斷哪人有明顯領先的優勢。

記得在日本漫畫家弘兼憲史(也就是《東京愛的故事》作者柴門文的丈夫)在其作品《課長島耕作》中,公司社長苫米地密謀要將副社長大泉鏟除,並試圖以公司的控股量,擊敗大泉妻子所擁有的大量公司股份。大泉找來了心腹慳村商討形勢,不過慳村說的不是股份多少的問題,而是要求大泉給他一批公司股票--他說,股票多寡只能在股東大會有用,但是人事表決還是董事會出席者的決定,假若敵人有二十個,就要用這些股票收買這二十個敵人--也就是說,The vote matters。

前美國總統克林頓曾有名言:「經濟才是重點,笨蛋(“it’s the economy, stupid”)。」與其在眾說紛紜的民調數字中糾纏不清,不如出力爭取選民出來投票,因為It’s the vote that matters, stupid!

其二.留言版

昨晚將Jugepi留言版,加進本人的BLOG中,以後各位可以在右邊的留言版給我留言,方便溝通了!

其三.樓下的足球文章

樓下那篇有關英格蘭足球的東西,本是在周日晚寫起的,不過一直拖呀拖,結果在昨晚才完成,成為了一篇時間標示在二十五日,但二十七日才「見Blog」的東西。有空時各位可以看看。

二十五歲生日的隨想

在比利.懷爾德(Billy Wilder)的電影《熱情如火》(Some Like It Hot)--一部我很喜歡的電影--中,飾演「糖糖」(Sugar Kane Kowalczyk)的瑪麗蓮夢露,在火車上向扮成女人「約瑟芬」的東尼寇蒂斯表示,她快要二十五歲了,並有以下的對話:

糖糖:「二十五歲,那就是一個世紀的四分一,那會令一個女子思考啊。」
約瑟芬:「思考甚麼?」
糖糖:「將來啊。」

一直以來,都以為「四分一世紀」這個大限,對我而言是個很遙遠的事情,但是今天(二十六日)終於踏進二十五歲的大關,二十歲起的十年青年歲月,轉眼間已經過去一半。

今天到了九龍塘的又一城一趟,然後特地乘火車,經過紅磡的前火車總站,前往尖東的新火車終點站。想起五年前--也就是我二十歲、在大學讀二年級的時候--又一城是我經常去的地方,一來不是中學友人都是在附近的城大讀書,會有時約他們吃午飯敘舊;二來又一城也是我與大學同學--包括當時的女友--逛街及為功課討論的地方。至於紅磡火車總站,則是我每天來往大學的必經之地,因為我大學三年都沒有宿舍全,迫使我每天都要先乘巴士到火車站,再轉火車到大學上班。在今天的行程中,忽然發覺兩個地方都變了不少,首先是又一城不少商店已經變了--對我來說,僅有馬莎、香港唱片及葉壹台沒有變,跟著是發現火車再也沒有「紅磡終點站」。頓時驚覺,不單是地方變了,連我自已在這五年來也變了不少。

我一直不敢翻看大學時拍下的照片,反而只看文字的記載--如當時的電郵等。可能是文字提供了自欺欺人的機會--不但那時我的頭髮非常濃密,而現在則不然;而且看著那些相,就會不斷想起大學歲月的種種,有時發現那時的我實在太不成熟,會有「為何那時會這麼差」之嘆。有時發現,人生是一個不斷發現自已「非常憨居」的過程--今天發現五年前的我十分憨居,五年後的今天,也會發現今天的自已也是憨居得很。這或者會適用於所有人罷?

有時夜裡睡不著,會想想這些年來一個又一個的重要決定及事件。有時是當年決定不讀法律而是新聞,若然情況相反時,今天會是怎麼樣?有時是當年被女友「撇」,我採取的解決方法,是不是對自已太殘酷?有時是我還應不應留在現在的公司工作?有時是下一個重要的決定,會是甚麼?有時會自問:我是不是已落後於人?但是前事已矣,想太多也是徒然.倒不如學學糖糖般,想想將來應該做甚麼?

曾對自已承諾,要在三十歲之前,再入大學讀碩士學位,是時候開始計畫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