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ly Archive for August, 2007

不能說的.Embargo

我發現,我經常將Embargo這個字放在嘴邊。初次接觸這個字,大概是在中學一年班時,所讀的EPA這一科吧。那時讀書時學會「禁運」這件事,就是在這一科學來的,說的是韓戰時聯合國對中國的禁運,又與香港經濟轉型有關,總之就是一套官方論述──至於有人藉此發跡,則又是後話了。

到了出來做事後,又經常在工作的場所中,看到Embargo這個字,不過它與「禁運」扯不上邊。工作場所中所遇上的Embargo,指的是學術期刊、民調機構、非政府組織之類,要限定傳媒機構在某個時間之後,才可以公開有關內容。也曾經見過有傳媒「打茅波」,搶先公開內容(主要是與外國新聞有關,動機可能就是「搏睇唔到」),但絕大部分時間都是守規距的。

Embargo當然與秘密不同。秘密是不可能公諸於世的,但是Embargo好歹在某個時間之後,就可以公開宣揚,然而日常生活中,在公在私都遇上一些既不是Embargo,又不像秘密的東西。例如在職場中目睹可以被列為「怪談」的事件,明知只要假以時日──其實也不太可能用上「日」這個字眼,用「頃刻」可能適合一點──就會有不少人知道,但是又不太適宜過分「宣揚」。雖然我所說的「怪談」,都是搞笑成份居多,但總得要顧及當事者,所以只能在三數友人間當為談資,廣為傳播則似乎有點那個。

《好的,首相》小說版中,行事迂腐的首相秘書本納德.伍利(Bernard Woolley),得悉其上司堪弗萊.艾普爾比(Humphrey Appleby)在電台節目中失言,稱失業者是「寄生蟲」時,伍利就曾說過,他可以「靠這個故事白吃幾個月的飯」,然而他「十分願意不在白廳內到處宣揚」(第十五章)。不得不承認,有這些「笑談」作為後盾,一個人的「受歡迎/注目程度」確是會立時上升的,這正是「壟斷」了笑談當中資訊的效果。正如向別人「爆料」說秘密時,那些「見你這麼熟,也不妨對你說」之類,以吊高自己身價的話,就是這樣的效果。

曾經遇上一件事情經過非常「騎呢」的事件,當中又以其中一名當事人所說、在越說越激動的情況下所丟出的一句話(實情是Punchline更貼切)最為精采,作為目擊者的其中一員,在事件發生後的兩三個月,在數個不同的場合都拿出這件事來說,一如所料,每一次都收到「爆笑」效果,白吃幾個月的飯當然說不上,但是注目程度有所增加確是必然

與朋友飯聚閒談,少不免聽到不少事情。當對方將事件敘述完畢後,我都會打趣地問對方,「這件事有沒有Embargo?可不可『出街』?」通常的回應是「不可」。自私點來想,在「資本」越積越多時,卻不能拿出來與眾人分享,一來是有點可惜,二來正如之前所言,留下太多「足跡」不但對自己有害,亦可能經此而令消息來源曝光,所以即使是無傷大雅、可以「出街」的事,也還是留給自己好了。

《宋飛正傳》中的女主角Elaine Benes,在被要求不要將秘密宣揚時,都會說會「Putting in the vault」,但是此劇的粉絲都知道,她所謂的「金庫」的密碼是眾所周知的,只要幾杯酒下肚就能盡爆心中情。幸好本人的酒量還可以,不太容易在酒後亂說話,所以認識我的人,也不用指望帶我到酒吧,就可以套料了,哈哈。

Salute to the Baby-Faced Assassin!

“Who Put the Ball in the Germans’ Net?”

“20 Legend!”

SkySports: United stalwart retires

自己「編」的書

我房中的小書櫃,可以說是一個「亂葬崗」。書籍當然塞滿了絕大部分位置,但同時也有一大堆DVD,還有不多也不少的收藏品...要說它是「書櫃」,倒不如說它是一個「雜物櫃」還差不多。無他,只因我這個人太「念舊」,不少東西也不捨得扔掉,最怕這些東西突然在腦海中浮現,「挑起條根」要找出來時,遍尋不獲的那種失望感。

書櫃中其中一樣「藏物」,是上圖這本已經破爛不堪、釘裝而成的小書。說它是書其實也有一點不實,理由是這本書是由十多年前,從不同期數的《讀者文摘》中撕下、拼湊而成的--可以說是自己「編」的一本書。

說起《讀者文摘》,得由我的姨母說起。我姨母姨丈兩人,啟發了我兩樣東西,一樣是對披頭四(The Beatles)的迷戀,一樣是對閱讀《讀者文摘》的興趣。前者而言,我姨丈的「毒害」最大,後者則主要是姨母的功勞。小時候有不少周末,都會到我姨母家中「渡假」,她家是有訂閱這本雜誌的,坐在梳化隨手拈來就有一本,讀著就上癮了。另一方面,姨母家中也有《讀者文摘》出版的書,尤記得一本叫《書摘精華二十篇》的東西,也成為了本人的讀物,不過二十篇書摘中只讀了十九篇,剩下的一篇是甚麼,在這裡暫時按下不表,待在文末時再交代。

後來姨母見我看《讀者文摘》看得津津有味,於是送了一年雜誌訂閱給我當禮物。此時大概是九十年代初。在這個時候,家母也外出打工,有時家母會帶我到她上班的地方,發現那裡招呼客人的地方,也留有不少《讀》的舊期刊,老闆見我看得起勁,也說我可以將比較舊的一點帶回來看,於是家中儲下的新舊雜誌也愈來愈多,開始有「要找地方放」的問題。

正所謂雞助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對我而言,那時家中儲藏下來的一大堆《讀》雖不是無味,但要一次過將它們全部丟掉,則肯定是捨不得,尤其是不少載於書末的一篇篇「書摘」,很多都是我翻看一次又一次的東西。後來想到,正如之前也出了一本「精華二十篇」,為甚麼自己不能「做」一本?於是乎拿出這堆舊雜誌出來,逐本逐本的撕,將值得留下的書摘留下來。

當然囉,這些既厚,又用膠水進行釘裝的雜誌,要撕下來是有點難度的,最初時沒有經驗,以蠻力將要留下的頁數撕下來,往往伴隨的結果就是撕爛,後來總數是學精了,不再那麼「暴力」,撕後的成品總算是比較完整。不過當我拿著這份「製成品」到影印店,請店員代為釘裝時,對方也有煩擾的時候:有些書邊「溶溶爛爛」,怎樣打孔?看著他在頁邊底面貼上貼紙來做一條假頁邊,來方便他打孔時,我真是有點不好意思。

即使過了那麼多年,現在偶然想起,也會特地找了這本自己「編」的東西來讀,例如上圖那篇講英王亨利八世的書摘,真是看了多次也不厭。第一次接觸有關林語堂的東西,也是從當年《讀者文摘》刊載林太乙寫的那本《林語堂傳》(當時刊登時叫《我的父親林語堂》)開始的。當中也有數篇作為書摘的東西,在後來找到原著時,給我買下來讀的,《林語堂傳」是其一,另外有一篇講二戰時,猶太人在柏林東匿西躲,還要自詡為「潛水艇」的書,刊登時叫《苦捱到天明》,英文原書名叫 “The Last Jews in Berlin” ,竟然給的在數年前的年底,在早前結業的星光大廈商務印書館找到,令我樂了一段日子。

之前提到,當年的姨母家讀《書摘精華二十篇》只讀了十九本。最後一本沒有讀的原因,是因為「它」即使進行了濃縮,長度也比其他篇章長很多,而這篇令我只敢遠觀的書,就是美國作家 Harrison Salisbury 寫二次大戰時,蘇聯城市列寧格勒(現聖彼得堡)遭納粹德軍圍困的書《列寧格勒九百日》。數年前總算是給我好好的鼓起勇氣,將這本磚頭般厚的書讀完--我買的是英國MacMillian出的版本,即使字體已經是縮小了來印,但全書也要六百多頁,要一氣呵成將全書讀完,也真是一次考驗--不過也真的十分好看。(剛在書櫃找回這本書,看看第一頁自己所寫下的買書地點及時間,原來是在二零零一年時買的,地點竟是蘇格蘭的愛丁堡!)

《讀者文摘》後來訂了好幾年,不過有一年它沒有通知本人要續訂,我自己也懵懵然忘了此事,就不了了之地停看了,亦已經很久沒有看過這本雜誌了。只記得數年前它進行改版,一改以往在封面不登人像及內容標題的做法,也看過有關的消息的。經過報攤看到新版的封面,總覺得以前中文版的《讀者文摘》,印的一概是畫作,然後「讀者文摘」四個大字直排印在書的右上方,還是文化氣息多一點。都說我是個念舊古板派,這話說得一點不假。

「大學之道」

滿城爭說沈詩鈞。如果說香港近日刮起的「天才兒童風」,在昨日由浸會大學高調宣布,取錄年僅九歲的沈詩鈞入學時達至頂峰,應該是一個雖不中亦不遠的觀察吧?至少對我而言,近日看得太多神童的新聞,還有相關政府政策、專家之言等等的訊息,實在是有點Fatigue了。對於傳媒而言,何凱琳已經獲中文大學取錄為「特別本科生」,一直只見其言論不見其真人的沈詩鈞亦已顯出「盧山真面目」,最想知道的東西都已經獲得了,按常理而言,應該也沒有甚麼東西可以「挖」了。

今天打開多份報紙,所有報紙都以大篇幅報道沈詩鈞的新聞,還有不少相關評論。同樣地在網上亦有不少評論,但我已經沒有太多的心機去看了,亦沒有意欲去發表甚麼評論,我比較關心的,是浸大在未來數年的教育,以及之後的發展,有沒有可能令沈詩鈞成為一名Renaissance Man

當我看到《蘋果日報》今天的頭版報道時,五字大標題「神童出來了」是典型的「蘋果式標題」,反而讀到小題時,那一句「大學之道 在『打喊露』 在玩咪 在9歲入U」時,一時覺得很面善,但又說不出一個所以然來。過了數小時後,「Eureka!式」的想法突然閃過腦海:嘿!這不是模仿《大學》那段著名的句子麼?

《大學》的原句是「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明德」見於香港大學紋章中,「止於至善」是中大崇基學院的校訓。前者是我正在讀書的大學,後者是我在中大讀書時被編進的書院,難怪對這句話總有點印象(中大要上書院通識,少不免要解釋一下校訓典故嘛)。但是讀來讀去,究竟今日《蘋果》套用了《大學》的句子,用意何在呢?

我猜想,起題者用上《大學》的名句,可能是要突顯沈詩鈞在記者會中的佻皮行為罷。但是私見以為,要突顯這名九歲小童的童真沒有問題,但是為甚麼無端端,要用上相對而言正經及較嚴肅的「大學之道」四字來開玩笑呢?老實說,我讀著這條標題時,我有以下的聯想--說是不設實際的胡思亂想可能較恰當一點:

一.原來「大學之道」可以這麼亂來,這麼不正經;
二.從《禮記》抽取而使《大學》獨立成章的朱熹,泉下有知的話會有何感想?
三.是不是《蘋果》想藉這樣的標題,「暗串」浸大?

怎麼說也好,我可能是太古板了吧,但是我看到這樣的標題,總覺得是《蘋果》想玩「佻皮」,但是最後給我一個「輕挑」的印象。其實,乾脆多登數張沈詩鈞表情的照片,不是「好地地」的麼?

Re:「這雙手雖然小」

上周六寫了一篇文章,就當日《經濟日報》見報的一篇訪問寫了一點讀後感及意見。發出以後,算文章是引來了一些討論,當中被提到的《這雙手雖然小》的泊主Leona,特地寫下了長長的回應,的確十分「畀面」。見到有人認真回應本人的拙文,也不能就此丟下不理,還得再寫多一點,好好的說明我的理解及意見。

首先想談談Web 2.0這回事。我自認打從一開始是一個純粹的用家,從未沒有好好深究甚麼是Web 2.0、語義網(Semantic Web)之類、近年紅得發紫的互聯網Buzz Word,不過粗略的觀察還是有的。如果我說,Web 2.0的其中一個catchphrase/watchword,就是「互動/分享」,相信是沒有太多人反對了吧?從傳播角度視之,Web 2.0與1.0的分野,也可能正是傳統媒介與新興網絡媒介之間的分別。以傳統媒介而言,內容供應者(Content Provider)與受眾/閱聽者(Audience)的分別是明顯的,資訊傳遞模式是單向的(供應者至閱聽者),主流媒體(Mainstream Media,或MSM)控制了供應的內容,受眾往往選擇不多(用廣東話更傳神點說,就是對「質」甚麼給你吃也得吃)。同理,對我而言,Web 1.0在資訊傳遞方面也很可能一樣,都是由一個網站控制資訊的發放,雖然資訊量比傳統媒介多得多,但是以參與度及控制程度而言,網絡上的受眾卻也與傳統媒介的受眾沒有甚麼多大的分別。

到了近年Web 2.0及網絡媒介興起以後,經常被標榜的,就是一眾「網絡草根階層」打破MSM的壟斷及論述,達致真正的「當家作主」。套用互動/分享的原則,網民不再是單單的資訊受眾,而是透過共同提供內容,去創建及豐富(enrich)網站的內容,如YouTube(雖然這是一個被人用「爛」了的例子)或是集合網民智慧以分享資訊的Del.icio.us等。即使是個人色彩比較大的Blog,也可以透過聚合成Blog ring而構成新式網絡社群,不少寫泊的人以「專業玩家」(Professional Amateur)的身份存在,打破被MSM控制多年的主流論述,去提供另一家之言,則又是已被人談及多時了。雖然會有人認為這些描述是十分富麗(我比較喜歡用rosy這個字來形容)而提出質疑,但是不能否認的,是它的確存在的事實。

好了,談了一大輪我自己也覺得有點悶的東西後,倒想拿上述的Web 2.0的特色,來看看被Leona屢次提及的Lifehack.org「究竟有多Web 2.0」。數天前與其他人談及這個話題,都認為Lifehack.org的Web 2.0特色實在不多。我在上一篇文章曾說過,Lifehack.org看上去只是「一個套用網誌功能的網站」,亦看不見背後參與者的「個人靈魂」。再看看其內容的發布方式,雖然間中有是引述另人的生活貼士的東西,但是這極其量是一個「網摘」的功能,說到底,內容發放的主導權還是落在Leon Ho,以及他利用廣告費收入聘請、負責網站內容的編輯手上,這樣的話,似乎互動功能稍稍欠奉了。我也留意到有文章的作者標稱為「客席作家」(Guest Author)的,但是在首頁看了又看,也看不到有甚麼途經可以去加入、去貢獻網民的智慧,互動分享之說又從何說起呢?

或者有人認為,網站編輯們在網海中搜羅好東西進行「類網摘」式報道,以及有限度開放給人出任「客席作家」去撰文,好歹也是一個體現網民集體智慧的行為,但我更著重的,是網民的主動參與問題。即使如Leona另一個經常提及的例子Anobii,或更早出現、用家更多的豆瓣,用家的參與門檻可說是低得可以。以此作為比較,Lifehack.org與其說是體現Web 2.0的產物,倒不如說是一個「掛著Web 2.0頭的Web 1.0網站」更好,因為在我看來,網民倒不能「擁有」該網站的部分內容(其實網民與網主之間的交流並不太熱絡,這可能與每天文章數量不少有關)。

我同意《經濟日報》一系列文章的用意,是如Leona所言,是探討「Web 2.0生財之道」。這是個好問題,在《經濟》多篇文章中,經常見諸報端的字眼是「可持續」(Sustainable)。即使被奉為Web 2.0楷模的YouTube,到現在也不見到有任何可以長期搵錢的方法(去年收入只有一千五百萬美元),或者YouTube在周二宣布、在影片中加插半透明的十秒廣告的做法,是YouTube開始打拓穩定收入來源的開始。我唯一覺得Lifehack.org比較像Web 2.0的地方,是它「著手為讀者度身設計合用的網上軟件,以服務費作為穩定的收入來源」(上周六《經濟》A20版),因為Web-based application正式不少網絡大家正在進行的東西。但是除此之外,我倒不見得這個網站有如何2.0。

Jacky在我上一篇文章的留言,再次提出了 “blog is anything” 這句話。當然Blog有其無窮可能性,搞商業blog也是搞blog,但是這句話的前提,大概是其實體是一個blog罷?但是在Lifehack.org「不Web 2.0」時,極其量只是一個有Blog的殼子,徒有其形不見其實的網站,那又如何去當anything呢?同理,名不正而言不順,一系列的報道以至Leona的泊文,都以Web 2.0的招紙為Lifehack.org以及Leon Ho包裝,那末又能教我信服呢?至於有人在Leona那邊留言,說Lifehack.org排名高於徐靜蕾,等於前者 “the top of 1.3 billion” ,我只有竊笑的份兒。(這涉及如黛所言,語言優勢及網站內容多寡的問題,或者遲點有時間再討論)

關於Web 2.0的討論就此打住。我還想談談Leona所說,「指敝報的報導大力吹捧Leon,把他捧上天,是在下的博客予你的印象吧?」這個問題。

有人在我那邊留言說,「《這雙手雖然小》很明顯地是一個抒發個人感想的blog,與經濟日報裏面的報道是完全不同的。」這句話,看上來是無可辯駁的,亦是十分合理的,但私見認為不然。的確,Leona說得對,在報紙寫東西要力求客觀,步步為營,背後的原因,不只是牽涉到一份報紙的公信力,也涉及執筆人作為一名新聞從業員應負的責任,只因印在報紙上的Byline就是記者的真實姓名,文責須由其負責。但是以《這雙手雖然小》與《經濟日報》一系列文章的事件中,各人可以見到的,是無論在報紙也好,網誌也好,執筆人都是用上同一個身份。在網誌讀者們知道,他們正在閱讀的《這雙手雖然小》的主人,就是《經濟日報》負責論壇版的記者,我--至少我會這樣認為--對網誌主人的文章有「保持客觀」的期望,也不是太過份罷?

不巧的是,之前讀《這雙手雖然小》涉及Leon Ho的數篇文章,我所感受到的,是非常強烈的主觀的良好印象,實在不能令我不懷疑,見諸報刊的訪問有多少是客觀,有多少是公正的(數字是客觀的沒錯,但是除此之外呢?)。正如之前一度鬧得熱哄哄、《明報》編輯周瑮遇上的「網上欺凌事件」中,即使我們對她遭網民「圍剿」而有意見有話要說,但是再回過頭來看,當日她作為編輯該版《明報》報道的編輯,但復又用這個編輯身份,在副刊的文章中質疑Nike發放色情影片,是否與少年風化案增加有關係。這種無論是邏輯上及專業行為上的faux pas,都會令人懷疑當日周編輯進行編務工作時,判斷力有幾多。同樣道理,正如Leona在泊在報的身份如一,泊中的捧上天(我承認,這是我的印象,亦有網友對我說,她的感覺是「勁肉麻」),將無可避免會影響我(至少是我)在讀報刊文章之前,已預設了一個印象。

正如股評人在發表評論後,都會被人提問提否持有曾提及的股票般,我看到Leona在我那邊的留言中說,她當Leon是位朋友時,實在是有點驚訝的。在新聞採訪中,與採訪對象建立正面關係可以理解,但是朋友私情終究不應與講求客觀的報道混淆。如果開宗明義,說文章是為朋友而寫的,我倒不太介意,但我在看著在掛著力求客觀公正的論壇版招牌下的文章,發現文章「雞」到不得了(與文筆無關,是指上文提供的五點建議),及看了不少讚美之辭後,才發現之前採訪者與被訪者之間,有一種涉及欣賞的關係時,我的感覺是:唔係呀嘛?--說到底,這還是以專業身份,但同時過份主觀投入的問題。

道歉啟事:一直以為《明報》在本年七月十五日所刊登、有關Nike發放色情影片BT種子的新聞那版,是周編輯所編的,今日讀對方《事實勝雄辯》一文,發現自己一直搞錯了。對於自己一時未有求證就胡亂成文,令周編輯蒙受不白之冤(廣東話就是「食死貓」),本人實感十分抱歉,希望對方給予原諒。

Seinfeld.Leon.Web 2.0

近日重看早前買下的《宋飛正傳》(Seinfeld)第八季的DVD,有一集的情節是十分經典的:「縮骨成性」的George Costanza(柯喬治),被球會就危機管理(RisK Management)搞一個演講,壓根兒對危機管理「零認識」的他,唯有找一本教科書來上速成班。但是長期被有聲書(Audio Book)「縱壞」的喬治,看著密麻麻印滿字的書卻完全讀不下去,於是假扮視力有嚴重缺陷,找為盲人提供朗讀書籍服務的機構為他錄一本有聲書。然而喬治仍是對效果不太滿意,於是找上宋飛(Jerry Seinfeld)的女友Abby,為他就那本書寫一個撮要。

與此同時,Abby在那集一開始,就誇讚她的導師(Mentor)Cynthia如何的棒,為她在人生中須要作出抉擇的場合,提供非常有用的建議。豈料Cynthia的男朋友,正是宋飛口中,「對任何能溶於奶中的東西都覺得非常好笑」、然而搞棟篤笑卻糟透的同行Kenny Bania。結果Abby有次與Cynthia看罷Kenny的演出後,與Cynthia大鬧一次兼「師徒決裂」。承上段的劇情,Abby沒有了導師就如人生沒有方向,此時喬治就提議她讀危機管理的書,趁機「過橋」。

Abby為喬治寫了一個撮要,但是在宋飛家中,與宋飛為Kenny所寫的棟篤笑劇本換轉,結果Kenny拿著危機管理的內容去表演棟篤笑,反而令觀眾笑得捧腹,還要對著宋飛說 “it’s gold!” ,最後喬治拿著「真正」的棟篤笑劇本去演講,就弄得一團糟。宋飛原本為Kenny所寫的內容是這樣的:

“Why do they call it Ovaltine? The mug is round. The jar is round. They should call it round-tine!”

《宋飛正傳》其中一個宣傳口號就是「這是一個空洞無物的節目」(It’s a show about nothing),但是這一集卻未盡然。撇開喬治的老爸法蘭(Frank Costanza)那一段更爆笑的劇情,我們可以從以上的劇情中得到兩個啟示:一.所謂危機管理或大師之言,很可能是一個笑話;二.所謂導師或道行高深者,也有失手或看錯人之時,因此所謂建議或良言不能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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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讀《經濟日報》A20版,看到任職《經》、同時也是博客的黃雅麗(Leona Wong)近日在其泊中大力宣傳,有關《人在中環》泊主CK,與近日被Leona捧上天的Lifehack.org主人Leon Ho(何樂頌)的對談。可惜《經濟日報》要付費才能在網站看原文,也不便在這裡提供原文(有心者自有辦法找來看),不過看到Leon對CK作出,那一系列的「成名之道」時,我真的想起以上一段《宋飛正傳》的劇情。

建議是這樣的--容許我在此撮要臚列,原文意旨或未能完全展現,總之文責自負:一.題材需有所取捨,不能篇篇隨心所欲(針對潛在「顧客」多寫有關題材);二.針對「有影響力」的讀者(為設定讀者群「度身訂造」,以提高知名度及流量);三.注重版面設計,並對搜尋引擎作出「引導」(另請專人設計版面,方便讀者亦「方便」搜尋器);四.提供方便讀者傳閱的方法(提供易用工具供讀者將文章轉介出去);五.保持特色,不必「去人性化」(例子:CK的老闆形象深,要予以保留,不要轉型)。

當然,《經濟日報》面向的是「經濟動物」,或多或少與錢銀有關,正如這個佔了半版的對談的重點指出那般,以上五點是要去「打入國際」、「揚名立萬」、「帶來名與利」般,為博客賺錢的方法。我也承認,搞泊搞出一點名堂,的確隨之而來是有一點「著數」的,例如大雄那邊所寫那般、最近有飲品公司與他接洽,說要提供新產品供他試用(不過著數提供那方搞出烏龍,那是後話)--我也在此利益申報,我也曾獲大雄所提供的公司發來電郵,內容一樣,但我拒絕了。即使沒有物資的著數,單是被人贈以美言的「虛榮感」,也足以令人樂大半天。

商業化操作難以避免,我自己也不太反對,總之就是不要「過態」就可了。「過」與「不過」,人人心中各有自己的尺度,沒有標準可言。只是--正如我之前曾經說過--始終認為,寫泊還是為了自己,套用我朋友曾在這裡寫下的留言:「最重要的讀者係自己,趁自己還記得時,把旅行、快樂的日子、感覺記錄下來,好讓三五十年後提醒自己,原來自己過的一生係咁好玩...」看到以上的所謂「建議」,我的感覺是怪的--正如今天在《經濟日報》的文章所言,「第二代互聯網時代」是「鼓勵個人參與」,「只要你有一個鍵盤一根線,光靠一個博客,足以令你街知巷聞,甚至成為令人趨之若騖的意見領袖」。作為Web 2.0「重要代表之一」的網誌,本意是個人參與便利化,人人也可以發聲,在強調個人的背景下,卻有以上的「李五條」,其實是倒有點本末倒置,也許所謂商業化操作就是如此?

其實,看這五條建議,也感到與Web 2.0不怎麼扯上關係。版面設計、針對特定讀者群、強調一己之言自我特色、題材精準等等,不也是傳統媒介,又或是最初網上媒介湧現時的經營之道麼?怎麼在一名在Technorati的Most Linked To排行榜中,Authority排名四十二的人說出這番話的背景下,會加添上「犀利人士之言」(可別忘記,近日《經》的報道不斷強調Leon Ho比「老徐」還要「犀利」)的光環?

上段提到,Leon Ho的Lifehack.org在Technorati排行四十二,以前Technorati計排行只計連至該網誌/網站的連結,現在加入了「權威機制」,我會比較信賴排行榜的可信性。不過瀏覽Lifehack.org這個「網誌」,卻發現是就「為生活更便利提供指南」的主題,在此之下「包羅萬有」的「網站」--我說是「網站」,因為我看到的是只是套用了網誌功能的雜誌式內容網站--你或者會說我標準定得過高--但我看不到這個「網誌」背後參與者的「個人靈魂」。況且,正如國內博客呂欣欣曾說過,RSS是懶人的信息大餐(註:是兩年前呂欣欣在中文網誌年會的發言PPT檔案),在一個「丟書包小百科」的網站(船山兄語),集合多種令生活更稱便的資訊,這麼方便的話,也斷沒有不流行不受歡迎的道理,所以在排行榜排名高,有甚麼好大驚小怪的?

不過最令我感到有點突兀的,是Leona此前曾寫過,Lifehack.org每月所賺得的錢,「足夠Leon取其中的兩到三千美金,聘請專業寫手為他維持博客的更新」。撇開諸如《東南西北》中的Roland Soong曾說,收錢會令人「懷疑你為錢而寫,不公平、公正」(因為Roland專注的是新聞)的因素,段首有關Leon的描述,倒令我對其人及其網的商業味印象愈來愈強,倒不覺丁點網誌的味道了。

Leona的網誌,我是留意了一段時間(沒記錯的話,是由Florence那邊連結過去的)。她以往沒有開放留言功能,但是最近也開放了,從她的描述所言,是得到「你知道有多厲害」的Leon促成她的決心的(直接了當地說,你開放留言吧)。網誌重開放(馬家輝去年初在《信報》如是說),留言功能--在我看來--是重點之一,我很久以前也曾「轟了馬教授一炮」(是誇張了的說法),投訴他的博客不開放留言,我「有點失望」,想不用甚麼高人指點,也會知道留言可以構成互動,不只是「純粹從個人敘事的角度」出發的道理吧。我這個說法可能是刻薄一點,看到Leona聽到Leon的指點後,那種促成她開放留言的決心,真有一點大驚小怪的情況。

我可能是要求太高,或者思想太單純。但是在一個網誌技術包裝網站,從而名成利就,但又看不到網誌主人「在想些甚麼」的情況下,見到Leona而再,推介、讚揚,而Leon與CK的對話帶有指點江山的味道,我會提出一個疑問:這樣的建議,Applicability有多大呢?他可以一人垂言為天下範嗎?

Good Idea / Bad Idea

今天突然想起,十多年前曾經看過一套叫 “Animaniacs” 的卡通片,但是一時想不起這套卡通片當年在無線播映時,中文的名字叫甚麼,在Twitter中問了一句之後,在短時間內有不少人回應:《狂歡三寶》!在此先多謝他們(詳細名單不細表了)。其實《狂歡三寶》的劇情已不太記得了,不過Jacky回答我的提問時,順道傳了主題曲歌詞的網頁,看著看著,竟然不自覺地哼出整首歌出來!再對比隨後在YouTube找到的主題曲短片,也不是相差太遠--記憶真是一項神奇的東西,當然,YouTube也是。

雖說不太記得《狂歡三寶》的劇情,以至大部分人物(當然,華氏三兄妹是沒有可能忘記的),不過倒有一個部分是記得十分清楚的,就是一個叫「好主意/壞主意」(Good Idea / Bad Idea)的環節,當中那個貌似火柴人的主角,在不同環境下做跡近相同的事情,結果執行壞主意的後果,就是火柴人受罪囉--旁白最後用一把刻意沉實的聲線,說出「完~了~」兩字時,也真夠抵死的。再在YouTube尋找有沒有這些片段,竟然又給我在這個「百寶袋」中找到,還要有用家十分貼心,將不同的片段拼合起來,哇!

再在網上遊走,發現華納原來已經出了三季《狂歡三寶》的DVD套裝,有點手痕想買...

忽有奇想,發現近日也有一些可歸納為「好主意/壞主意」的生活經驗,舉例如下:

一.好主意:找美女來當電視節目主持,如曾美華/壞主意:找美女在其主持電視節目的廣告中跳舞,如曾美華為《拉近文化》拍的廣告(不是說笑,每睇一次我都Orz一次!);

二.好主意:吃早餐的西煎雙蛋時添鹽,更好味(此前曾有述)/壞主意:太大力在蛋上灑鹽,結果鹽瓶蓋掉下,「成pat鹽」倒在蛋上(今天早天又再一次中招!);

三.好主意:曼聯打比賽的日子穿印有「肥童」朗尼名字的衫,以示支持/壞主意:明知朗尼的球衣號碼已由八號改為十號,但是穿在我身上的仍是八號(難怪第一場聯賽上陣就告左腳骨折,唉!)

不知大定有沒有更多「好主意/壞主意」提供?應該會挺好玩的。

糟糕的調查,糟糕的報道

各位如果是經常留意新聞的話,大抵都會發現,星期日的電視新聞其中一項「必備」的新聞,都是不同團體進行的調查的結果發佈,順利成章地,這些調查以及其結論--姑勿論調查方法是否科學、結論是否站得住腳’等等--都會在翌日的報章中佔了不少的篇幅。這樣的情況,在昨日(周日)和今天分別在電視及報章中出現。

我所說的是由「香港青年會」所進行,以「保育與發展」為主題的所謂民意調查。昨晚粗略地看無線六時半新聞的報道,最初沒有甚麼留意,只是聽到「有六成四人反對保留皇后碼頭」之類的說法,到今天看不同報章,發現除了《蘋果日報》,其餘報紙都有報道這個調查結果,如「逾半受訪者反對保留皇后」(《經濟日報》A23版)、「59%青年支持拆遷皇碼 逾半不認同因集體回憶而保留」(《新報》A7版)及「集體回憶反對拆皇后 逾半受訪者不支持」(《東方日報》A27版)等。驟眼看來,見到報章中的「逾半青年」、「逾半市民」等,還以為一片「反『反拆遷』」的聲勢原來已經變得這麼浩大。

但是好奇地再研究有關問卷及其研究方法,卻發現當中情況只有用「糟糕」來形容。昨晚再在網上重看無線有關此調查的報道,發現一個十分重要的事實,就是調查根本不是以「隨機抽樣」來挑選受訪者,而是「透過會員分發問卷」(《經濟》)。問卷調查並非不是民意調查的其中一種方法,但是與電話調查相比,卻面對受訪者可能不識字的問題(雖則相信這問題在本港發生的機會較少),此外香港青年會的網站說問卷是在全港十八區派發,但是各區派了多少份的資料完全欠奉,加上問卷由該會會員自行派發,究竟當中有多少是會員找親友來「圍威喂」填表「交數」?當中有多少是真的以較科學的方式去派發?總有懷疑的成份存在。

至於問題方面,我自己覺得當中不少是有問題的,例如第二題「政府為了改善中區一帶的交通情況以及未來發展需要,而遷拆皇后碼頭。您對這政策是:同意/不同意/不知道」,以及第三條「政府經過七年諮詢,然後立法整個中區發展規劃,您認爲程序:恰當/不恰當/不知道」,都隱含極大的導向成份,結果就是得出五成九人同意遷拆(第二題)及五成五人認為恰當(第三題)的答案。還有第十題要受訪者在保育與發展二者擇一,但是在前述導向性極高,將受訪者引導至支持發展的一方的情況下,到了這條題目時,難怪最終調查機構聲稱,有六成四人「不同意為了保留皇后碼頭而影響中區的發展計畫」了--也順理成章地成為各報紙報道的焦點。況且,這個答案亦正正反映前當今政府/反政府兩派,一味只是要你非黑即白,要麼站在甲方,否則就要站在乙方的情形...

香港青年會在報告中形容,調查結果是「明顯的主流意見」,但是在報告中對各條問題的回答結果並不是全盤刊出(即每個選項的作答人數),甚至連所突出的答案也只是給予較為「虛」的百分比,而非確實得多的作答人數,加上題目本身以至取樣方法都有瑕疵時,我實在十分質疑這個調查有多「主流」。我不太願猜測,香港青年會這個組織的取向,在政治光譜中是屬於左或中或右,或者在皇后碼頭事件中,是拆派還是保派,但是我實在太多疑,總覺得這個調查是有預設立場在先,目的只是為政府遷拆皇后碼頭再度鳴鑼開道,增混民意籌碼及聲勢而已。

青年會的調查在我眼中是不專業,但是傳媒的報道亦絕大部分是搬字過紙,將帶虛浮味道的百分比及在「結果調查撮要」的所謂「分析」,化身成為報道的內容,未有對民意調查的方法學進行審視。更甚者,是民意調查的對象是「年青人」,但是見諸報章的頭條,卻由「青年」化身為「市民」(如《頭條》、《太陽》、《成報》、《文匯》)或「人」(《商報》)等,由一個本已基礎不穩的青年調查,擴而張之說成是全港六成四市民不同意為保皇后碼頭而影響中區發展計畫,雖然事實可能如此,但是在民意調查的背景下,這樣的推論實在是非常糟糕。

正同先前所言,我在《蘋果》找不到相關的報道,我倒想知道不選用這宗新聞的原因:是因為調查方法太「雞」,還是內容「不中聽」?另一方面,綜觀各報章的報道,發現只有《成報》的報道,有找來本土行動成員周思中的回應,看來其他傳媒都忘了找事件另一方作回應的新聞採訪學ABC了,然而周思中的訪問中批評,青年會「只把問卷發予會員填寫」,這個指控也的確夠嚴重的,若是如此,這份問卷調查那丁點剩下的可信力也會付之流水了,但這是不是真的呢?無論如何,我還是認為這個所謂調查,以至傳媒的報道都只可以用「糟糕」兩字來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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