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說的.Embargo

我發現,我經常將Embargo這個字放在嘴邊。初次接觸這個字,大概是在中學一年班時,所讀的EPA這一科吧。那時讀書時學會「禁運」這件事,就是在這一科學來的,說的是韓戰時聯合國對中國的禁運,又與香港經濟轉型有關,總之就是一套官方論述──至於有人藉此發跡,則又是後話了。

到了出來做事後,又經常在工作的場所中,看到Embargo這個字,不過它與「禁運」扯不上邊。工作場所中所遇上的Embargo,指的是學術期刊、民調機構、非政府組織之類,要限定傳媒機構在某個時間之後,才可以公開有關內容。也曾經見過有傳媒「打茅波」,搶先公開內容(主要是與外國新聞有關,動機可能就是「搏睇唔到」),但絕大部分時間都是守規距的。

Embargo當然與秘密不同。秘密是不可能公諸於世的,但是Embargo好歹在某個時間之後,就可以公開宣揚,然而日常生活中,在公在私都遇上一些既不是Embargo,又不像秘密的東西。例如在職場中目睹可以被列為「怪談」的事件,明知只要假以時日──其實也不太可能用上「日」這個字眼,用「頃刻」可能適合一點──就會有不少人知道,但是又不太適宜過分「宣揚」。雖然我所說的「怪談」,都是搞笑成份居多,但總得要顧及當事者,所以只能在三數友人間當為談資,廣為傳播則似乎有點那個。

《好的,首相》小說版中,行事迂腐的首相秘書本納德.伍利(Bernard Woolley),得悉其上司堪弗萊.艾普爾比(Humphrey Appleby)在電台節目中失言,稱失業者是「寄生蟲」時,伍利就曾說過,他可以「靠這個故事白吃幾個月的飯」,然而他「十分願意不在白廳內到處宣揚」(第十五章)。不得不承認,有這些「笑談」作為後盾,一個人的「受歡迎/注目程度」確是會立時上升的,這正是「壟斷」了笑談當中資訊的效果。正如向別人「爆料」說秘密時,那些「見你這麼熟,也不妨對你說」之類,以吊高自己身價的話,就是這樣的效果。

曾經遇上一件事情經過非常「騎呢」的事件,當中又以其中一名當事人所說、在越說越激動的情況下所丟出的一句話(實情是Punchline更貼切)最為精采,作為目擊者的其中一員,在事件發生後的兩三個月,在數個不同的場合都拿出這件事來說,一如所料,每一次都收到「爆笑」效果,白吃幾個月的飯當然說不上,但是注目程度有所增加確是必然

與朋友飯聚閒談,少不免聽到不少事情。當對方將事件敘述完畢後,我都會打趣地問對方,「這件事有沒有Embargo?可不可『出街』?」通常的回應是「不可」。自私點來想,在「資本」越積越多時,卻不能拿出來與眾人分享,一來是有點可惜,二來正如之前所言,留下太多「足跡」不但對自己有害,亦可能經此而令消息來源曝光,所以即使是無傷大雅、可以「出街」的事,也還是留給自己好了。

《宋飛正傳》中的女主角Elaine Benes,在被要求不要將秘密宣揚時,都會說會「Putting in the vault」,但是此劇的粉絲都知道,她所謂的「金庫」的密碼是眾所周知的,只要幾杯酒下肚就能盡爆心中情。幸好本人的酒量還可以,不太容易在酒後亂說話,所以認識我的人,也不用指望帶我到酒吧,就可以套料了,哈哈。

Comments

comments

2 Responses to “不能說的.Embargo”


  • using Internet Explorer Internet Explorer 6.0 on Windows Windows XP

    你在暗示,以後可以講秘密俾你知!?
    hehe

  • using Mozilla Firefox Mozilla Firefox 2.0.0.6 on Windows Windows XP

    像你那天講的,多講一些也無妨,嘿嘿!

Comments are currently closed.



%d bloggers like th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