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周一到「物理的」跑步,在更衣室更到如下告示,大意如此:
「除蒸氣室、桑拿室及浴室外,請勿裸體。」
那麼,各位在更衣室可以做甚麼?
其二.雖然取笑別人相當缺德,但是日前在公司,看到一條新華社的報道,報道內容非常沉悶,不過那名記者的名字,的確是一個亮得不能再亮的亮點!
其中一名同事見此,有此評語:找這名記者時,千萬不可親切地只呼其名不呼其姓,否則就成了:「高潮呀高潮,你在哪?」
其三.這件事一直想說:敝宅所處的大樓,電梯內有一張通告,教導住客在電梯故障時應採取的措施,最後一句是:
「...管理處會通知電梯公司派員救援,一般在半小時內必會到達。」
既然是「一般」情況,又怎會「必會」(一定能)呢?不過敝屋苑管理處發出的通告,其語文水平一直都不忍目睹,「算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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