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文字三則

其一.周一到「物理的」跑步,在更衣室更到如下告示,大意如此:

「除蒸氣室、桑拿室及浴室外,請勿裸體。」

那麼,各位在更衣室可以做甚麼?

其二.雖然取笑別人相當缺德,但是日前在公司,看到一條新華社的報道,報道內容非常沉悶,不過那名記者的名字,的確是一個亮得不能再亮的亮點!

其中一名同事見此,有此評語:找這名記者時,千萬不可親切地只呼其名不呼其姓,否則就成了:「高潮呀高潮,你在哪?」

其三.這件事一直想說:敝宅所處的大樓,電梯內有一張通告,教導住客在電梯故障時應採取的措施,最後一句是:

「...管理處會通知電梯公司派員救援,一般在半小時內必會到達。」

既然是「一般」情況,又怎會「必會」(一定能)呢?不過敝屋苑管理處發出的通告,其語文水平一直都不忍目睹,「算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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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Responses to “偶遇文字三則”


  • using Mozilla Firefox Mozilla Firefox 1.5.0.1 on Windows Windows 98

    嘿嘿!敝屋苑通告非常富文采,他日遇有佳作,一定要跟大家分享!

  • using Mozilla Firefox Mozilla Firefox 1.0.7 on Windows Windows XP

    你可以在更衣內這樣做:
    不必脫下原本穿著的衣服, 先穿上要穿的上衣, 但不要把手伸進衣袖內 –> 把手從原本穿著的那件衣服的袖子中伸出, 令衣服形成一個筒狀, 然後把衣服向上拉, 退到頸部。進行這步驟的時候必須小心, 不要把外面的「新衣」也拉上去。 –> 把手伸進新衣的衣袖裡去 –> 把舊衣向上拉, 「越」過頭部。 –> 成功脫了一件衣服及穿上另一件衣服, 全程沒有裸體。
    :p

  • using Internet Explorer Internet Explorer 6.0 on Windows Windows XP

    另一電梯標語, 用到通巷:
    “when there is a fire, do not use the lift.”
    應該用”if”, 唔係”when”.

  • using Mozilla Firefox Mozilla Firefox 1.5.0.1 on Windows Windows XP

    Nikita:到時請多多分享!不過敝宅的文告,實在見不得人,不能說是「分享」,只可說是「揭醜」了,唉!

    嘉:咁麻煩,還是拿進廁格內更衣算了!(所以話,份通告都幾無聊)

    PK_:這個嘛,早已是被人批評了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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