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不是理科出身,但是對所謂實驗設計(Experimental Design)之類的東西,總也知道一點。應用到產品比較上,其中一個必要的條件,是兩者比較的環境必須一樣,因為這樣才可令兩件產品的表現差別可信。或者這樣的比喻可能有錯:Independent Variable就是兩件受測試產品的性能,Dependent Variable就是得出來的結果,而前提就是其他東西都是Constant的。
不過今天(周一)讀《電腦廣場》(第六五九期)的Book B(右圖),就給我發現一個愈看愈覺得可疑的所謂測試。說的是頁二十二至二十四共三頁、題目為《Mac OS X@PC 軟硬效能、兼容全面睇》的報道。這篇文章的記者,以一個「同樣的平台」,去測試使用Windows XP及「已破解」的Mac OSX(也即是在Intel平台上使用)時,兩者的表現、性能會有甚麼差別。結果Mac OS X在這些「測試」中幾乎全部敗北,最後記者的結論:「Mac OS X仍需努力(此為題目目)...現時坊間的Mac OS X只能作玩樂性質而已,要搵食還是乖乖購買一台Intel Core的Mac吧!」
的而且確,這個「測試」的環境,以硬件而言的確是Constant的,但是我愈讀愈懷疑,其實將一個根本不是為如此的電腦平台而編寫的作業系統(Mac OS X),根上先天上就已令其表現打了折扣。我的「有限知識」所作的推論,是Mac OS與蘋果公司所出的電腦是緊密配合的,其程式以至驅動硬件的程式,都是Optimized for Mac的,然而這篇報道「夾硬」將Mac OS X扔進一般的DIY電腦中,認不出硬件如顯示卡自是不在話下,那又如何與有專門Driver的Windows系統相比呢?
再者,進行測試的底版及中央處理器,也不是蘋果使用Intel處理器的型號(Core Duo或Core Solo),而是P4 3.6Ghz處理器配915G底版(報道甚至連底版是Intel哪一個型號也付之厥如),試問在這樣的情況下,Mac OS X又怎能發揮原有的功能?
我最懷疑的,是測試四中使用Photoshop為圖像檔加入五個濾片特效,看看兩個系統的處理速度。我沒有記錯的話,好像現時Adobe還未推出為在Mac環境下執行、為Intel處理器而編寫的Photoshop新版,換言之,在Intel為核心的Mac機中跑Photoshop,仍然需要Rosetta轉譯,效能也會較慢(Adobe如是說,有錯的話,有勞各Mac專家指正)--若然如此,這個測試連最根本的規格也談不上!
當然,這個測試的目的,是要測試將Mac OS X在一般PC平台上跑的性能,但是在先天就已經不公平的情況下,得出來的「仍需努力」結論,我真的很懷疑是否真的公平公正。至於文首那些「由於Windows簡單易用,加上PC愈見普及,使Windows成為現時最多人使用的作業系統」,及「Mac OS...反觀於普羅大眾,其吸引力則只限於華麗的介面而已」之類的話,就真的是不提也罷了,因為這只反映了撰寫這篇測試報道的記者的偏見...至少我的私見是這樣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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