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不是理科出身,但是對所謂實驗設計(Experimental Design)之類的東西,總也知道一點。應用到產品比較上,其中一個必要的條件,是兩者比較的環境必須一樣,因為這樣才可令兩件產品的表現差別可信。或者這樣的比喻可能有錯:Independent Variable就是兩件受測試產品的性能,Dependent Variable就是得出來的結果,而前提就是其他東西都是Constant的。
不過今天(周一)讀《電腦廣場》(第六五九期)的Book B(右圖),就給我發現一個愈看愈覺得可疑的所謂測試。說的是頁二十二至二十四共三頁、題目為《Mac OS X@PC 軟硬效能、兼容全面睇》的報道。這篇文章的記者,以一個「同樣的平台」,去測試使用Windows XP及「已破解」的Mac OSX(也即是在Intel平台上使用)時,兩者的表現、性能會有甚麼差別。結果Mac OS X在這些「測試」中幾乎全部敗北,最後記者的結論:「Mac OS X仍需努力(此為題目目)...現時坊間的Mac OS X只能作玩樂性質而已,要搵食還是乖乖購買一台Intel Core的Mac吧!」
的而且確,這個「測試」的環境,以硬件而言的確是Constant的,但是我愈讀愈懷疑,其實將一個根本不是為如此的電腦平台而編寫的作業系統(Mac OS X),根上先天上就已令其表現打了折扣。我的「有限知識」所作的推論,是Mac OS與蘋果公司所出的電腦是緊密配合的,其程式以至驅動硬件的程式,都是Optimized for Mac的,然而這篇報道「夾硬」將Mac OS X扔進一般的DIY電腦中,認不出硬件如顯示卡自是不在話下,那又如何與有專門Driver的Windows系統相比呢?
再者,進行測試的底版及中央處理器,也不是蘋果使用Intel處理器的型號(Core Duo或Core Solo),而是P4 3.6Ghz處理器配915G底版(報道甚至連底版是Intel哪一個型號也付之厥如),試問在這樣的情況下,Mac OS X又怎能發揮原有的功能?
我最懷疑的,是測試四中使用Photoshop為圖像檔加入五個濾片特效,看看兩個系統的處理速度。我沒有記錯的話,好像現時Adobe還未推出為在Mac環境下執行、為Intel處理器而編寫的Photoshop新版,換言之,在Intel為核心的Mac機中跑Photoshop,仍然需要Rosetta轉譯,效能也會較慢(Adobe如是說,有錯的話,有勞各Mac專家指正)--若然如此,這個測試連最根本的規格也談不上!
當然,這個測試的目的,是要測試將Mac OS X在一般PC平台上跑的性能,但是在先天就已經不公平的情況下,得出來的「仍需努力」結論,我真的很懷疑是否真的公平公正。至於文首那些「由於Windows簡單易用,加上PC愈見普及,使Windows成為現時最多人使用的作業系統」,及「Mac OS...反觀於普羅大眾,其吸引力則只限於華麗的介面而已」之類的話,就真的是不提也罷了,因為這只反映了撰寫這篇測試報道的記者的偏見...至少我的私見是這樣認為。
我絕對同意你的說法. 這樣compare Windows and Mac OS 根本就是錯的.
那記者的意見:
「由於Windows簡單易用,加上PC愈見普及,使Windows成為現時最多人使用的作業系統」,及「Mac OS...反觀於普羅大眾,其吸引力則只限於華麗的介面而已」
根本就很有問題. 這很明顯是因為他不懂用Mac OS 的原因, 才會說Mac OS 只限於華麗的介面. 其實只要小心的在Google 上找一下, 就能找到很多Windows and Mac comparison 的articles, 而且那些article 也比較中立.
看到香港有這麼差的article, 也真是令人苦惱…
Really? I always thought you are a Science student, coz you are so into computers and gadgets…
本地電腦雜誌根本就不值一看, 不是廣告就是舊聞. 有關硬體的, 主要是和”超”有關, 它的可”超”有多強, 對一般讀者沒有用處. 有時同一硬體, 不同品牌, 不同作者, 其測試平台也不同, 讀者無從比較! 有時同一硬體, 同一期有兩編報導, 指出其優劣又不同 (有時完全相反). 除了廣告和格價, 還是不要花時間在本地電腦雜誌上. v_v
完全同意Alex兄的分析。其實,要比較兩個不同的作業系統和組合,不是這麼簡單粗糙的比較與測試就可以得出結論。Mac OS 的核心是 Unix,與微軟的視窗是截然不同的架構,加上Mac OS 大多是預裝了在主機上,可謂度身訂造,與微軟動輒要重裝,根本不可同日而語。
我建議將大家的意見直接寄給電腦廣場的老編,他經常在雜誌的編者的話中說重視讀者的意見,還不時改進,我相信讀者的意見可以促使他們改善;再加上經濟日報的E-Zone日見進步,銷量也此消彼長,電腦廣場如不再改善,這間老字號的時日實在無多。
大家不必勞氣 … 公道自在人心 … 唔明既, 講極都唔會明, 何必為呢 d 人費神呢?
日日都見到呢 d 人, 嬲得幾多次?
最後記者的結論:「Mac OS X仍需努力(此為題目目)...現時坊間的Mac OS X只能作玩樂性質而已,要搵食還是乖乖購買一台Intel Core的Mac吧!」
嘩,呢句最頂癮。原來mac機唔可以用來搵食,咁全世界的輸出中心都要立即關門了。
呢個比賽一開始就有問題
1) OSX 一向係跟機OS, 測試所用的只可以算是不盡不實的破解版,不是蘋果公司的銷售版。有人可以用偷左人地條褲唔arm著而話人條褲做得唔夠闊嗎??
2) 正如文中所題,比較的軟件仍用rosetta轉換,咁邊有得比?
不如話G5行virtal PC+windowsXP比PC行XP慢,所以G5無用 ???
3) 呢本雜誌出左名亂寫野、又成日偷外國網站相當自己測試
可以話係電腦界既”一本便利”,真係唔多信得過
反正怎麼說我都用Mac, 任得他人話我”唔可以用來搵食”
”Windows簡單易用”??見鬼!!
如果不是為了打機,我都想丟走那壞鬼PC。
極之認同MacGrass的看法,寫那篇報道的無知記者,
公然犯法,不如一人一信寫俾Apple,告發那人的罪行吧,以維護Mac人的尊嚴吧!
如果話比較的是”在PC 上運作的 XP” 和”在 PC 上運作的 MacOSX”, 咁個結果係正常。不過這類比較的所謂結論, 不用太認真看待。
其實,最根本的問題,是不是Mac OS和Windows,根本就是不能相比呢?我猜想,如果要在一部Mac電腦跑Windows系統(純粹假設),得出來的結果,很可能就是「Windows仍需努力」之類的言辭吧?
又,Jenny,我中學是讀文科的啊,想當年到中四時,可以唔駛讀phychembio,都唔知幾開心,不過最騎呢的,是中六那年竟然走去讀psychology(一係讀econ,一係讀心理,梗係揀後者),而家諗返,都幾騎呢下...
其實這種電腦雜誌,廣告客戶都是PC的,做這個所謂測試,大有利益衝突。
MacOS 是和 hardware 緊扣的, 要比較的話, 也只能用top-end Mac 和 top-end PC+XP 這樣比較, 才能得出較有意義的結果。
however they are compared, any speed again is negligible if compared with the inefficiency of users who r not sufficiently familiar with the software applications, eg. using time-cosnuming stupid methods to do simple things, and the inefficiency of the business process design in which the software applications play different parts.
“speed gain” not “speed again”, sorry.
叫電腦雜誌用 Mactel 比較 Mac OSX 同 Windows XP/Vista。
Oops……原來 Windows 仲未支持 EFI。MS 仍需努力。
枉他仲用「專業、公正、權威」做 slogan。
算啦!反正呢類文章日日都有,唔少電腦記者當左M$ Windows係萬能,無法啦,佢地出世到依家都只係用過M$ Windows,有關其他OS其他軟件既資料,都係睇其他雜誌電腦記者亂吹………
扯遠一點,M$ Windows唯一勝過別人就只有市場佔有率。
Totally agree with all the comments above ! ;)
HK’s reporters are stupid. I wonder if they have ever used a Mac in their entire life.
I’ve just linked to your post here:
http://shirster.multiply.com/journal/item/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