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業精神》王司馬畫
自從在Blogger開始這個Blog以來,都差不多維持著每天一篇的寫作速度。今天在書櫃中找回王司馬的《狄保士》漫畫系列--雖然王司馬的作品中以《牛仔》最著名,但我更喜歡《狄保士》。附帶一提,狄保士是法國浪漫派作曲家德布西(C. Debussy)的諧音,因為王司馬是一名音樂/音響發燒友也。無意中發現上圖的漫畫,頗像我想說的東西。每天一篇的速度,基本上與以爬格子為生的專欄作家,也沒有太大分別啊,只不過是舊派人要真真正正的爬格子,現代的Bloggers們只消在電腦面前打呀打就是了。但是有一點相同的,是我喜歡在半夜三更寫作(因為工作時間較特別,故有此情形),所以也與圖中人一樣,在夜蘭人靜時挑燈夜戰!
話說回來,本人這個專欄的名字,是取自戴天在《信報》內的專欄「乘遊錄」中,逢周六的副題名,因為戴詩人在周六的專欄,頗多寫生活小事而有見地之作,是我很喜歡的一個類型。不過本人不敢叨戴天的光,只是覺得這個欄名,倒也配合我喜歡信手拈來、有思有感時就寫下的特色,畢竟「我思故我在」嘛。
「我的文章寫得好唔好,讀者一看就知。」當然,寫Blog以純粹為了過癮,是將腦內的東西抖出來,為一個人的生活留下印記而已,看到的人固然一眼就可看得出本人寫的東西,是否合他們口味。但我不是要爬電腦格子「謀生」,所以我有時想想,可能自已只是一名online diarist而已。但是在Blogger「開戶」,又與先前本人在Opendiary所開的日記版相比,又有何分別呢?還是自己是為了趕著Blog潮流,在此湊興一番?
讀到Sidekick在《我的習自簿》中,有一篇東西叫「何謂Blog?技術篇」,看來,我也未真真正正成為一個Blogger哩。不過讀到在Elise.com的“What is Blogging?”文章,成為一名Blogger(不是指這個website)也確實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輕輕鬆鬆地發表文章,免起以前建立網站的痛苦--皆因本人在文字的表現比圖象更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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