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ly Archive for August 12th, 2009

免於恐懼的自由

雖然說,通寶日記的主人,對本泊以至本人,有著在我看來莫名其妙的不滿,幾年下來多次對我「單單打打」,起因不就是幾年前--事後看來--一場無謂得很的論辯(其實...好像不涉及他本人),至於不作回應,一來是根本犯不著,二來是看著對方如此「鍥而不捨」,我也替他感到「辛苦」。但得說,我仍是有定期閱讀對方的文章,因為對方對於本地時事以至政界,有著別樹一格的觀察及評論,可讀性其實很高。當然,對於他的價值觀及立場,我也不是完全認同。

這個情況,直到較早前改變。數天前如常造訪,卻發現對方已經成了Protected Blog,應該是他設定、批准的人,才可以登入閱讀罷。雖說這不是封泊,但是卻有類似的效果。依稀記得,我在對方改變設定前,所看到的最新一篇文章,是就朱凱迪被律政署追收法律費用,所發表的一些評論。後來在另一個網誌「思想花園」,找到部分原文:

通寶可不知甚麼背後動機,只想反問一句:「官府可以不追數嗎?」嘿,答案很清楚的是不可以。喂,那筆數是堂費一部分,是法庭判官府可收回的,是公帑喎!由是,官府有甚麼理由可以不去追收?要知道,公家部門,應收的款項不收回,得要獲批准撇賬。此情況下,實在看不出誰能作到一個可信納的理由支持撇賬。何況,這個理由隨時可給查數的揪秤,甚至給昃臣道審問!

當然,有些always simple sometimes naive的人會說自以為士是為公眾利益,故官府可以此理由免數。哈,如果通寶做查數的肯定即時會問:「有甚麼標準,又誰去定?」然後再問:「如果成立的,為甚麼向來在此方面寬鬆的官老爺會判他們給堂費?」接著,便會拿出此案的法官判案書編號HCAL 87/2007大聲的說:「睇清楚先好講啦!」

這篇評論,似乎引起了另一名著名泊客黃某的不滿。一來見到黃某聲討對方的檄文,二來在前述通寶日記原文章的評論,也有提到黃某的「手段」--動用人肉搜索,找出對方的個人資料,並就此作出投訴(因為假設是通寶日記的作者是一名公務員)。作為一個局外人,我推斷是網主暫時避避風頭,但是見到另一名泊客,也就是前述的思想花園,也因為此事受到牽連而宣布封泊,我倒覺得事件好似有點不妥。

意見大可不同。即使立場相左,討論的基礎及焦點,終究還是事實,而非流於廉價的人身攻擊。我的態度是,看到自己不同意的東西,有心有時間有精神的話,不妨一辯(或曰討論、發表一己私見),覺得根本不值一哂的話,那末連理會也不用。然而在這此事件中,令人感到憂心的,是連「不同意」的自由也沒有--黃某不同意通寶日記的觀點,鼓吹採用的,是令對方「收聲」的手段,縱使人肉搜索不是犯法,但是這種跡近於威脅的手法,收到令對方噤聲的效果,這又是對言論自由的Disservice了。

胡亂想起「免於恐懼的自由」這句話。放在這事件上,或者可以解說成:斷沒理由因發表自己的觀點、看法,而遭受其他人不合比例的威脅,被迫作出最終犧牲自己應有言論自由的規避行為,以免因對方威脅而受傷害。如果因為僅僅不同意,或不滿對方的言論(認為律政署追數有理VS認為律政署追數無理),就用上如此手段,這種「你不仁我不義」(是否「不仁」,也值得商榷!)的邏輯,實在危險得很!正如大大小小的人肉搜索事件般(宋生的東南西北記載了不少),不少源起於一些網民/民眾心目中的「不中聽」言論/行為,但是大夥兒找出了對方底細,逞了一時威風,取得精神上的快感後,卻有可能帶來寒蟬效應。

我也曾與友人談過,通寶日記背後的主人的身份,當時我們都猜想,「他」可能是名公務員。但是見到黃某信誓旦旦的如是說,我倒想問問,可有找到Smoking Gun?推論需要證據支持,但是現在看不到證據,卻倒見了「疑似已被證實的推論」,這實在與黃某的一貫做事方法非常相似:先大鑼大鼓宣告某人的罪狀,之後說證據稍後奉上--但是最後都是不了了之

見到有人如此這般的行為,令我想起當年的麥卡鍚。看過有人流傳的宣言,不禁聯想到上一篇,城池就是自己拱手相讓的,近日某些人的作為,似乎又在引證這個情況,實在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