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近日明顯是太懶了。一來工作及大學的事令我忙得七顛八倒,二來每年的二月及三月都是本人進戲院看電影的「旺季」--不是說去看電影節,而是入戲院看每年獲奧斯卡提名的電影,所以近日一到放假時就到戲院泡,也一口氣看了《Juno》、《黑金風雲》及《二百萬奪命奇案》等片子,此外還有家中一堆買了但未有看的DVD,最重要的是看了電影後意猶未盡,上周買了Ian McEwan的Atonement原著來讀...凡此種種,結果有時間時不是到了戲院,就是窩在家中讀書,連帶這裡也丟棄了。真是不好意思。〕
記得十多年前--應該是一九九七年--的香港藝術節,那年的歌劇製作是中國作曲家譚盾的《馬可孛羅》。那時還是電影《臥虎藏龍》之前的年代,我當然不知道這名作曲家,更遑論他的作品了,為此請教中學裡我十分敬重、音樂知識十分豐富的老師,他也建議我「不妨一看」。結果《馬可孛羅》表演時,我是座上客之人,我的老師也坐在「山頂」區的不遠處,然言那一個多小時的表演,對我而言卻是悶到不得了--根本就是看不明故事說甚麼,音樂在表達甚麼。
若是那個年代有Blog的話,也難保我不會像公園仔所形容的「激烈反應」,給這套作品「來一隻手指」。後來在散場時看到老師,他也半帶抱歉的語氣說:「這次真是介紹錯了。」對這次事件,我自己的結論是:音樂最前提的,還是旋律能不能吸引人。如果只是一堆噪音的話,任憑別人說得天花龍鳳,說寫作技巧如何高超,如何前衛的話,又會有幾多人憧欣賞呢?
上周三去了看《二百萬奪命奇案》(No Country for Old Men),看罷的感覺是「被騙」,回家後也以兩張相一句話,表達了我對此片的感覺。想不到這樣簡單的宣示,也吸引了不少回應。我覺得應該還要就此,及我對電影的一點膚淺看法寫一點東西。
正如Mad Dog姐在看罷《二》,在Twitter所說的「R頭」(Scratching head),或是《信報》的紙鹿在上周五見報的專欄中說「一頭霧水」,我自己在《二》完場時的感覺,可以用「你究竟想講乜?」、「下?咁樣?!」及「即係點?」來概括。老實說,就是覺得這套不知為何拿了很多獎的電影「不知所云」。
在我的文章中第一個回應,就是說我「不懂欣賞」,容我以更廣東話口語的口吻說出這句話,應該是批評我「唔識野」(應該是這樣吧)。在不同地方讀了很多有關這套電影的評論,也對高安兄弟想表達的東西有一個很籠統的印象,不過也仍改變不了我認為這套電影「爛」的印象。即使我認同這套電影殺人連連(還要是極度無厘頭的程度),與湯美李鍾斯所飾的警官,在片中慨嘆時不我予,這個道德崩析的社會已不容他這個「老差骨」的主題(以至片名)有所呼應,但是我在看電影時,發現不少情節都令我一頭霧水--我知道Anton是個「癲佬」,但是對於他的殺人為樂的動機感到不解,甚至愈看愈火起;Moss的妻子最後有沒有被Anton殺掉,還有最後Anton被汽車撞斷手骨,跟著就這樣「一走了之」,就是覺得很無厘頭。到了最後,湯美李鍾斯的角色說出他的夢境,不過我在戲院中,真的想不到它與之前的情節有甚麼樣的連繫--如果說是他已不容於這個極度暴力的社會,那麼在他回到破屋探望他的大叔時,就應該要以此為終結了,說得太多也是枉然。
我看罷《二》的不滿,令我想起三十多年前的《密探霹靂火》(The French Connection)。當時在學校的文學班上與同學看這套電影,看到最後警方與毒梟大槍戰時突然中結,導演是一個字幕交代結果--壞人逃之夭夭,主角反被調職,當時一眾人的反應就是「有冇搞錯」。Jacky說我們習慣了當「全知式的觀眾」,其實這也不止,我們不但要當全知,還要當理想世界的觀視者,總希望到了最後善惡到頭終有報,好人活下來,壞人見鬼去。既然《密探霹靂火》及《二百萬奪命奇案》的結局,是要顛覆這個持之已恆的觀念,這也是可以理解的,只是Anton這個十惡不赦,令人(至少我如是)恨不得「早死早著」的人,到最後「唔嗲唔吊」,被車撞又不是被撞死,不就是兩邊不到岸嘛。
其實,如果是要玩顛覆的話,倒不如來個黑色幽默,在Anton要Carla擲毫決定生死時,Carla不知從那裡拿槍出來,亂槍掃死對方,還要加上一句:「X!我都忍得你耐啦!」我想,屆時我會第一個在戲院站起來,大聲叫「Bravo!」的。
在上一篇文章的留言中,半桶水留下了不少有關這套電影的解讀。在此也先多謝對方。但是我倒認為,如果電影故事本身,要靠在戲院以外的其他媒體,去為故事內容的不足去提供補讀的話,我會覺得這是「不妥」的。我不是針對《二百萬奪命奇案》這套電影,私見以為,電影是娛樂先於藝術,電影要娛樂大眾,Appeal能力最大的是故事本身,如果故事在電影的播放時間內,不能令最多的觀眾明白電影要說甚麼的話,那就是挺有問題的。
Mum的留言說,「一般導演成名後,作品便開始玩一些手法,變得曲高和寡,套用內地的說法,是逐漸脱離群眾」。我也讀到一些有關《二》的拍攝手法的東西。但是電影故事與拍攝技巧而言,誰更重要?我仍是認為是前者,後者是錦上添花的東西。記得當年讀大學時,死哽那本厚如磚頭的Film Theory and Criticism,去分析我根本看罷也不太喜歡的電影,其實也真是一個勞累活(讀完以後也束之高閣了)。說到底,還是要故事本身能打動人,令人喜歡以後,才可以對當中的拍攝技法進行研究,因為後者是襯托出故事的工具嘛,如果一頭栽著索隱派的深淵,去將電影拆解成一個個技術細節,而忘了最重要的故事本身,又怎麼去娛樂大眾?這不是本末倒置麼?
所以,我會認為音樂要「好聽」先行,電影也要以故事好為重。我承認我不懂欣賞《二百萬套命奇案》,因為根本就是看不明。看戲感受是私人的事嘛,又何需尋求他人認同?對於批評,我想只可以用《亂世佳人》中,白瑞德最後對郝思嘉的那句經典台辭回應了: “Frankly, my dear, I don’t give a da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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