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ly Archive for October 14th, 2007

周日閒話

周日無聊,不太想讀書--近日都持續這樣的心態--隨手拿起昨日還沒有看完的《信報》,揭到近日成為談論焦點的那位「小姐」的專欄。其實「王迪詩」是否真有其人,我真的沒有多大興趣去知道,至於說她所寫的東西引來不少批評,我也會覺得,對方都是「搵餐晏」而已,況且更加不堪入目的專欄,在這份報紙還有很多。不過看到欄中一段描述,卻引起了我的注意:

女皇終於忍無可忍,責成我陪Cindy一起購買合適的衣服。起初,連我Daisy都感到束手無策,後來想想,Cindy有的是錢,有錢還怕買不到好衣服?我二話不說,把她拉到Hermès,挑了幾件款式簡單優雅的超大碼衣服,埋單計數七萬八;之後順便到Tiffany選了兩件首飾,再到Harvey Nichols買了化妝品。

文中一口氣寫出多個名牌的名字,無非都是突出「買得豪」的動作。我說引起本人注意,其實與大約一年前發生的事有點關係。話說本人其中一名中學同學、早已在袋鼠國居住的L小姐,去年突然找上了我,說是她寫了一篇小說,也有出版社對她寫的東西有興趣,但是需要潤色、修改、勘誤,想找我看看她的手稿,為她「執執」原稿。那時見手上沒有特別重要的急件,盤算後發現可以騰出一點時間來當個兼職編輯,於是答應對方的請求。

豈料到這件編輯事,原來是一件若差。L小姐在中學讀書時,也可算是一名有文采的女子,文章是可以拿出去參賽的程度。但是不知是我對別人寫中文的要求太高,還是對方移居袋鼠國太久,中文早已「澳廝化」之故,撇開手稿中的資料失誤(她對於小說中女主角所從事的職業的工作情況,與我所認知的相去甚遠)不論,單是將「西式中文」改正回合乎中文文法的句式,就已花了不少時間!

此外,可能是我所從事的職業,需要的是用最少的中文字,將最多的意思說出來的緣故吧,見到原稿中那些不斷出現的虛字--對我而言,那些刪了也不會影響句子意思的字眼,說好聽點是虛字,難聽點說是「廢話」--真是愈讀/改就愈令人無名火起。最蠢的是,我將文稿打印出來時,忘了將原稿轉化成雙倍行隔,結果印出來近八十頁的A4紙,令我讀得非常吃力之餘,用紅筆的批改更是將紙張「染」得通紅,整紙張都亂七八糟。

其實,將原稿修改也不是甚麼難事,況且在職場也經常做這個工作,然而最令人不爽的,是文中的數名女主角,都是不折不扣的「拜金一族」。凡是她們出場的場口,就先來一段她們「悉心打扮」的描述,至於文中提及的死物,都是強調是這些、那些名牌子。偶然來一點這樣的描述並不足怪,但是讀了數十頁,也是這樣的描述,就真的是令我淡出鳥來了。後來總算是在限期前,好歹也將原稿改了一次,將原稿交回L小姐時,我也不禁問了一句:「你寫的那些人,可不可以不要那麼膚淺?」

L小姐所寫的小說,大概可定義為愛情小說之類的東西吧(其實,這些小說的「模式」是怎樣,我也不太清楚)。小說最後下場如何,我也沒有追問,不過在我交回稿子給對方後,又過了半年之後,L小姐又從袋鼠國回來,說要請我吃一頓飯慰勞,有人請吃飯的話,豈有抗命之理?不過這一次晚飯,也可以列入我近年其中一頓最「匪夷所思」的晚飯,只因坐在我對面的L小姐,由甫一坐下至晚飯完畢,所說的談話內容不外乎就是錢、錢、錢、錢--不是說從事某些職業的某某,可以掙得多少錢,就是要在最短時間之內賺得最多錢的方法。雖說本人也愛財,我也希望發達,但是整晚聽著同一個話題,實在也有點煩厭。到後來,真的有點受不了,提出一個詰問:「L,其實有沒有人形容你是市儈呢?」答案?「當然沒有!」

我信的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如果L小姐與之來往的人都是如此這般的人,也難怪她會有如此這般的思維,寫出如此這般角色的小說,也就是理所當然的了。更何況,L小姐本人也是一個有錢女嘛。只是那種變本加厲的程度,著實也令我有點吃驚,後來與認識L小姐的其他「兄弟」談起這件事,都不禁慨嘆一句:想不到她竟然變成這樣。

所以說,大家著實不應對文首提及那位專欄作家的言論大驚小怪--upbringing就是這樣的話,也就是這樣的視野及思維方式了,那管得這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