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ly Archive for January 18th, 2005

轉貼:檢控BT?擾民多於實際

今日讀《信報》科技版,很喜歡黃世澤評上周政府檢控「古惑天王」發放BT檔案的文章,(事關我也是BT使用者嘛)特在此轉貼:

上周政府為 了迎合電影片商要求,在ISP的配合下,檢控了一名化名為「古惑天皇」的用戶,指他涉嫌在網上透過BitTorrent技術(BT),分發具版權物品至損 害程度,這是繼日本政府後,亞太區第二個檢控利用P2P侵權用戶的行動。表面看來,香港政府已經積極回應業界訴求;但事實上,意圖以刑事法例來檢控BT使 用者似擾民多於實際。

首先,要核實誰製作Torrent檔案本身已夠費煞思量。有報章指政府打算以被捕者家中的古惑仔公仔,作為證明被捕 人士是「古惑天皇」的證據,但海關若非有第三者作證,怎樣證明被捕者是「古惑天皇」?但由於海關並無目擊Torrent檔案製作過程,由誰去發放和製作這 些Torrent檔案,有不同的可能性和疑點,實在無法做到刑事案中beyond reasonable doubt的要求。

令BT走向加密發展

另一方面,BitTorrent技術是把檔案分成碎片散布予他人,在邏輯上,發布「檔案碎片」會否代表構成損害?因為BitTorrent檔,少了一部分都是廢物,這已足以構成「合理疑點」。政府能否成功檢控,筆者抱有很大的疑問。

這 亦解釋了為何美國MPAA或RIAA選擇民事起訴,而非刑事起訴。美國律師知道刑事法規,永遠不可能保護他們的利益。政府為了一時做「秀」,貿然找一位活 躍用戶檢控,是擾民多於實際。如果法院最後判被告無罪,更可能變相令BitTorrent非刑事化,那時政府又怎樣交代?

不過,就算MPAA和RIAA以民事程序對付參與交換檔案人士,也未必能夠阻止P2P的檔案交換。愛進行非法檔案交換人士,除了可在美國、香港以外地區進行檔案交換,更有可能在技術上走向加密,令片商更加無法打擊P2P檔案交換。

以 日本被列為非法軟件的SHARE為例,這軟件及前身Winny所以被視為日本當局頭號打擊對象,因為SHARE和Winny能夠把參與交換人士的IP 加密處理,要偵查有相當難度。雖然沒有公然散布SHARE和Winny網頁,但好此道者照樣可以藉有關軟件交換各類電影,甚至取得最新版的SHARE,而 日本政府無法阻止。

至於日後的趨勢更可能是整個通訊過程都經過加密,政府或RIAA要進行解密,可能要耗盡九牛二虎之力。試問像電影這樣 大的檔案,要解密談何容易,超級電腦也要用上好一段時間。上段提及的SHARE和Winny,事實上透過freenet的加密技術四處傳播,日本政府拘捕 了部分軟件作者,但由於freenet優良的保密能力, SHARE和Winny的活躍程度絲毫無損。

政府意圖未經批准就通訊進行解密, 則更有可能侵犯通訊保密這項基本個人權利,引發相當大的爭議。而RIAA,製片商一類組織,只屬民間團體,更加沒有截取通訊,進行解密的權利。如果政府把 BitTorrent通訊推向保密化,那片商打壓非法檔案交換目標一樣達不到。更糟的後果是,當那些人懶得使用經加密的 P2P軟件找盜版檔案,就回到那些專售盜版物品的商店購物─這些商店,十居其九由黑社會控制。BT對政府最大「貢獻」,就是政府可以不用一兵一卒,截斷了 黑社會不少收入來源。這次打擊BT而變相壯大黑幫,這又豈是一般小市民所樂見?

製片商也非受惠者

歸根究柢,片商並非一味不切實際地,要求政府對P2P侵權進行檢控。以加密技術的發展,政府修例也是於事無補。長遠而言,片商要建立一個價格合理,容易使用網上售片平台,這才能令片商的收入得到最大的保障。

人總有惰性,只要平台方便易用,影片素質又高,不少BT用家都會寧願省時間去在網上買片。片商這次為政府檢控BT叫好,只顯得他們短視而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