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媒介風景' Category

世上無難事

「只怕有心人」。這是一個爛得不能再爛的Cliche,但同時是一句至理名言。

湯姆.克蘭西(Tom Clancy)的小說《追擊赤色十月》(The Hunt for Red October)中,曾有這樣的一段情節:受僱中情局的雷恩(Jack Ryan)為了研究蘇聯潛艇赤色十月號的新式推進系統是甚麼東東,找了曾是美國海軍潛艇艦長、但是因車禍而失了一條腿的朋友「拐子泰勒」,去寫程式推研赤色十月號的航行數據。當泰勒在國防部使用超級電腦(沒記錯是克萊二型Cray-2)來跑程式時,他遇上了曾是海軍同袍的朋友,然後又去探訪他的上司。

在跑程式時前忙個不停,連外間發生了甚麼事也不知的泰勒,看到老上司辦公室的壁板上,是大堆美軍艦隻全數出海,去應付說為了「搜救潛艇」而大舉出動的蘇聯海軍時的標記,隨口問了一句「對方要搜救的是不是一艘飛彈潛艇」,惹起了老上司的懷疑。後來泰勒回到中情局總部,向副局長格萊(Admiral James Greer)交功課時,成功的猜中赤色十月號要叛逃到美國,同樣地嚇呆了格萊,還要審問是誰洩密給泰勒。其實並沒有人洩密給泰勒,他只是憑蛛絲馬跡,將事實的全景一塊一塊的拼砌出來。

早前《明報》曾有一篇新聞,說的是一名網名叫Nike的人,利用點對點檔案分享程式,發放了為數不少的色情電影。其後《明報》的編輯周瑮,在專欄寫了一封「信」給Nike,文末最後數句是這樣寫的:

但我想你「無私奉獻」的背後,任務應該更任重道遠——培育AV男優新血。你看那個戀鞋癖,你看那大玩「四王一后」的初中學生,甚至那個逼同學口交的小四生,都紛紛放棄扮鹹蛋超人,扮演軍曹,爭做AV男主角了。想做就做,後生當然可「畏」。

一信激起萬重浪。文章一出,網民反應激烈,大罵周瑮者有之,起周瑮底者亦有之(在Google用「周瑮」及「Nike」一起進行搜索就知所以然)。周瑮的網誌在遭攻擊後,已經取消了留言的功能--這是絕對可以理解的做法。總之,套用Speechlessness的鄧肇恆在周日《明報》的話說:「不幸地為這種網絡時代的『數碼欺凌』(cyber bulling)事件提供了經典範例。」

多得SidekickTwitter的留言,我才發現了鄧肇恆的文章(不想知道太多關於《哈利波特》最後一本小說的新聞,昨天決定不看報紙)。鄧肇恆在Blog中說,「大家在互聯網上還是盡量保護個人身份,至少不要隨便公開相片吧」,但我讀到這段文時,卻想起了文首所述的《追擊赤色十月》的情節。

我覺得,單是「保護個人身份」也可能是不夠的。「個人身份」給我的聯想,是如自己的名字、證件資料、住址、相片等等,可以追而溯之並最終找到你本人的資料。事實上,網上有不少人寫東西時是非常「大方」的,將這些個人資料在網上公諸同好(想起那位令朱處長離職的CoCo)。其實這樣做也無可無不可,反正要貼這些資料是個人的自由嘛。

其實,無論是Blog、OpenDiary或是Xanga也好,除非你是設定為Private的話,那末你所寫的任何東西,都是任何人都有機會見到的。除非是將自己完全抽離,不談與自己有關的事,否則你一談自己的事,就等同為你在網上留下「足跡」。我的理解是,即使你在這些足跡中,將最貼身、與你的身份有最直接關係的個人資料撇除,但是正如一個人的Profile--你叫「人物簡介」亦可,叫我更喜歡的解釋「側影」亦可--是由多個小事組成般,隨著足跡的數量增加,要概括出一個人的側影又有何難?從中再抽絲剝繭,利用歸納等手段,將那個人的真正身份的可能範圍愈縮愈窄,要成功「起人底」,也不是沒有可能--「只怕有心人」就是這個意思。

雖然聽上去有點可怕,但是卻沒有理由為此而懼怕,Blog這回事還是以自己為出發點,失去了「自己」與Blog失去了「靈魂」有何分別?也不是要說為了避免這些「起底專家」或「網絡暴民」的騷擾,而去約束自己的言論/意見,因為這樣做的禍害更大。

打一個譬喻:余秋雨在《山居筆記》中〈歷史的暗角〉中說過,「顯然沒有消解小人的良方」(台北爾雅版,頁三九三),既然足跡是消除不了的,被人起底的機會是消滅不了的,而自己也主動採取了可以用的措施,那麼就應該心安理得,不用太擔心了。反正我相信的是「一樣米養百樣人」,總有人是你不歡喜或專與你作對的,坦然接受就成了,斷沒理由為一小撮人而妨礙自己。唐家璇做外長時,曾經以「烏蠅」來形容示威者,雖然不甚得體,但是倒也是一個好方法。

還是「過得自己」最重要。

周日.囈語

周日。起身看電視新聞,說的是昨日零七年七月七日,全球各地有不少男女結婚,因為是「三條七」,是幸運的象徵。說的真是,我昨日也受邀出席一名大學同學的結婚儀式,若不然就不會之前的「難題」--話說回來,最後我決定買禮券送給這對新人,外加一張賀卡。

昨天是「三條七」之餘,也是農曆中的「小暑」,香港的熱是又濕又熱,在大白天下外出,行了還不到一個街口,就已經汗流徹背,更何況是要穿恤衫打領帶?之前約Nikita交收一點東西,結果她看到我一年難得幾回的正式裝束,第一句就是問:「你剛放工?」不過為了這名同學,「冇計啦」,只是久未穿皮鞋,發現它又重又不舒服,該煨!

同學的婚禮在教堂進行,少不了唱聖詩、佈道等儀式,禮成之後有一對新人發表感言。這個過程,兩人向家人、朋友、同事等等人致謝自是少不免,新郎新娘都是從事法律行業的,致謝名單中也當然包括不少律師,例如男的說多謝某某律師行(忘記了名字)當日聘請他,令他可以儲得一筆「老婆本」。不過最深刻的一句,還是來自新娘的致謝辭。她與丈夫一樣,也向不少法律界的朋友致謝,其中一句就是感謝其中一間律師行聘請她,理由就是:「令我可以成功轉行。」

我這名結婚的大學同學,就是這名新娘子。當日她畢業以後,進入了新聞行業工作,後來少了聯絡,輾轉從其他同學的口中得知她去了讀法律,從新聞行業轉到了法律行業。不知怎的,在教堂中本來有點「魂遊太虛」的本人,聽到「成功轉行」這句話,突然Alert了起來--老實點說,真是有點感慨。

人望高處是常性。阿堵物這回事,有誰不想掙得更多?從事法律行業與從事新聞行業的報酬,有明顯落差也是眾所周知。近年與同學見面聚會,聽到的是更多人轉行、離開新聞行業的消息,與仍留在這一行業的同學「吹水」,常有的感嘆,是仍在新聞這一行打滾的人,真是「十隻手指都數得晒」。早前有同學為一個智庫機構幫手,搜集有關對傳媒行業的意見,發電郵廣邀一眾大學同學徵求意見,也提議時間搞吹水會,那時我人在北京,有意出席但形勢不許可,後來回港後問問這名同學,結果得知:反應不佳。

豈不能沒有感嘆?只是數年而已,熱誠消失速度之快,真是始料不及。曾有友人問:「到底這行業出了甚麼問題?」的確也是問題多多的,由最近香港記者協會今天發布,說言論自由空間收窄的報告,到早前「日月怪談」事件,還有無處不在的把弄,以及一系列愈來愈反智的事件,顯示的是無論是現實還是理想,都教人洩氣、失望。成功離開這個愈來愈熱、教人待不下去的「廚房」,怎能不稱慶?「留下來要更大勇氣」是老董當年的名言,現在想起來也真是有點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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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一句:今日去了看《史力加3》,不好看,笑料少,好悶亦非常失望,唉!

讀聞兩則

今天外出吃午飯的時候,發現《信報》少有的在公眾假期出版,想必是要採訪回歸十周年新聞的緣故,也難怪我的前上司日前發來電郵,說的是七月一日會到那裡上班了。

打開報紙的評論版,毛孟靜的一篇〈梁天偉,你幹嗎?〉殺氣騰騰,說的是我在上篇文章談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找來樹仁大學的新聞系學生「訪問」的事件。事件中應當針對的焦點,是許前司長也好還是樹仁大學也好,各有不同的看法,不過讀到「Miss毛」文末寫:

有樹仁新聞系的不知名人士來向本人說明,去訪的學生沒收錢。我根本沒想過學生會收錢。卻是,我寧願學生收錢,當是做了一日暑期工,純粹商業,不講理念,不涉教育,就是做好呢份工,貨銀兩訖。外人不必心痛。

原本自覺世道已慣,在本地媒介遊蕩超過四分一個世紀,各式奇形怪狀,基本上都是商業產品,消費者尚有選擇,見怪不怪。可是,這一次不同,一邊是招牌有新聞兩字的政府新聞處,花的是公帑;一邊是打正旗號的大學新聞系……就給撩得無明火起,是確確切切的一份moral fury。新聞系大學生提早學習給人審查!

我不知道這名「樹仁新聞系的不知名人士」是甚麼人,但若是毛孟靜所寫的東西是真的話,那末我真的沒話好說了,因為這是一個很「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解釋--採訪新聞理應「無償」,這是新聞道德的ABC。同時,我也認為,有關人等也不用再辯解下去了,因為事件給人的印象是:愈辯愈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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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書店,少不了入內逛逛,發現章詒和的新書《順長江,水流殘月》已經出版,不理這麼多了,立刻購下。付了錢回頭一下,發現書架的當眼處,擺了近年話題作之一的《藍海策略》(Blue Ocean Strategy,右圖)--本來我對這些書是沒有太多的興趣的,不過之前的北京行,其中一個授課的題目就是與這本書有關,當日授課的教授,曾經協助此書的寫作,於是也隨手拿起這本書,掀掀看看。

正因為當日授課的教授,與這本年有一點關係,於是打開至作者前言一段,看看有沒有提及這名教授的名字...結果是發現了,不過名字卻徹頭徹尾被換轉了--北京的教授,是北大國際關係學院吉宓(Ji Mi)教授,不過在黃秀媛的譯文中,吉教授忽然「洋化」,變成了「米吉」(Mi Ji)!

想起了之前所寫、讀村上春樹著作《終於悲哀的外國語》譯本時,有關翻譯名字的問題。其實在新聞翻譯中而言,面對在外國發生、涉及華人(甚或亞洲人)的新聞時,最常見亦最難處理的一個問題,就是人名如何翻譯。若新聞是以英語寫成,新聞人物的名字當然只有其音,而不見其原來的中文名字,我們往往都要根據拼音而譯出一個「音譯」的名字出來,加上中文寫名字是先姓後名,而外國的寫法是先名後姓,「出事位」往往就是在這裡--吉宓變成「米吉」,就是如此。

不過話得說回來,譯新聞要面對死線,但是譯書相對時間充裕一些。「米吉」事件給我的啟示,就是譯東西就是不可以「想當然」,更要再三推敲原著中涉及人名時的「格式(Style)」問題,還有多作研究。

這不是訪問,這是一次寵幸

今天打開報章,見諸各報的其中一條新聞,是今日(周五)最後一日上班的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接受樹仁大學學生的訪問。許仕仁在訪問中「炮轟泛民」(《蘋果日報》標題),指泛民「過了界線」,走到「積極反對的極端」(《信報》);又稱若港人就普選方案「取得高度共識」,又獲三分之二的議員支持,「料中央不會反對」(《經濟日報》)。

許仕仁的批抨並非首次。還記得立法會辯論政改方案一役,最後方案不獲通過,許仕仁在隨後舉行的記者會中,那種對泛民「恨之入骨」的態度及表情,至今還歷歷在目。反而我最注意的,還是訪問者的身份:反政府親政府的傳媒通通落空,奪得訪問許司長的榮譽,落在兩名樹仁的學生身上(我還和別人開玩笑說:為甚麼不是中大或浸大?)。看《星島日報》的解碼,說的是許仕仁平時絕少接受訪問,但是基於「平衡」的原則,既然接受了中央電視台的專訪,就得要給香港傳媒一個機會,而他「對樹仁兩位創辦人胡鴻烈同鍾期榮堅持多年的辦學理念非常敬佩,於是藉接受學生訪問『借花敬佛』」。

有人在報道「出街」後 cry foul ,大部份傳媒都引述記協主席胡麗雲說,處理訪問的手法是「只想單向發布消息」樹仁大學新聞系系主仁梁天偉則「反駁」(《成報》語)說,學生提問題不比現職記者遜色,訪問由新聞處「主動出擊」,並在月初落實及在上周五進行,內容是他與兩名進行訪問的學生擬訂,事前學校有發給新聞處(《信報》),除私人問題外其他問題皆可提出,並可追問。梁天偉以「中性」珍容訪問的「安排」,還說:「我也不知道對方為何會給我們,而不給傳媒。」(《香港經濟日報》)

說高官、巨賈、名流之類的人物,沒有傳媒 preference 肯定是說鬼話。近的不說,當年老董說「八萬五不再存在」的訪問,不也是當時被批抨指只看數個「友善傳媒」發放訊息麼?老董說他拙於公關,換了要搞 spinning 的佘當奴,這種情況只有更烈。官員挑比較友好的傳媒進行「放風」,以至近年報章電視新聞充斥「來自政府消息人士」之類的新聞,已經不是新鮮事。在這個要搶獨家、搶新聞的年代,這些寶貴的「料」當然是一眾新聞工作者追逐的目標,但是從「教科書式」的傳媒道德出發,這個情況卻會引發討好權貴,以求獲得優待的問題。

報道說,訪問許司長的兩名樹仁學生,在訪問前做足功課,「花時間搜集資料」(《成報》),但是私見認為,這不是一次訪問,而是一次「寵幸」。從報道得出的事件圖像,就是整個「獨家訪問」的主動/主導權,都是在落政府/許司長/新聞處手上的。撇開政府主動接觸樹仁大學的做法不論(可以用「放風」的手段而說得過去),但是政府官員處處設關設限的痕跡卻十分明顯--比如說樹仁事前將梁天偉與兩名訪問學生擬訂的問題交予新聞處,我們聽到的理由是要「阻止問私人問題」,但是隱暗藏在背後的,是一個可以去除不合被訪問者之意的題目的機制。雖然訪問許司長的同學說,問題沒有遭更改,她「覺得訪問沒有不妥」(《信報》),但是在政府規定問題必須事前「送檢」,訂問題的時候,不知這三人有沒有感到壓力?有沒有覺得有需要進行自我審查?

又或如說,樹仁那邊希望訪問可以錄影及進行剪輯,但是新聞處以「地方淺窄」成由,「不能同時擺放太多攝影機」,最後改由新聞處統一錄影及剪輯。但凡讀過電影理論,或者電視新聞(Broadcast journalism)的人都會知道,剪輯是有強大的能力的,通過拼砌不同的片段,往往可以展現原來錄像中沒有的意思,比如說「克洛雪夫效果」,又或如艾森斯坦名片《戰艦波特金》中那段著名的「奧德薩階梯」就是例證。當樹仁學生做的是筆錄,還要是在其報道未出街的情況下,經過剪輯的訪問片段就由官方進行發放,控制內容多寡的權力在新聞處人員手上自不待言,更恐怖的情況是正如胡麗雲所言,整個訪問是不折不扣的單向,只因坐在「淺室」的梳化上,向許司長「發問」的學生,說得難聽一點,是政府官員「傳召」而來的記者而已!

說房間容不下更多攝錄器材的理由,則顯得更加可笑。況且假若真的是容不下的話,樹仁那邊理應要爭取參與影片編輯的權利,也不能將報道的主導權(如出街日期)白白送給政府,不能任由政府那邊的人胡作非為--其實說到底,這是一個樹仁大學獲得獨家榮譽的訪問,還是一個樹仁派員「參演」的一場政府秀?新聞署公布的訪問稿,又是不是訪問的全部?

梁天偉說學生提問不會比記者差;政府新聞處發言人說,訪問沒有增刪。這實都可能是事實。但是事實背後的問題,除了是許司長向一個學術機構 showing favour 之外,他及其他參質其事的政府官員,透過尋找經驗相對現職記者較淺的新聞系學生,以及預知問題內容(而非訪問題材的大綱)等隱性操控的手段,而去避免正式媒體的挑戰,從而發放自己想要公眾知道的訊息。我不願猜測背後的用意,但是整個過程給我的感覺是非常「難睇」--這不是一次寵幸會是甚麼?

梁天偉以「學生不會差過記者」為擋箭牌,我明白能奪得一個極之難得的訪問機會,任何傳媒都不願白白錯過,但是其中卻做壞不少規距。不少讀新聞系、而又有志跑新聞的人,或多或少都對政治新聞有一種響往,但是與官員打交道、套料,是否就代表可以不惜一切?

更加可惜的是,讀今天的報紙,引述胡麗雲言論的報章數目真的十分少。我以為《蘋果》會另闢一文狠狠地來個批抨,但是只在報道尾部輕輕數句帶過,反而是《AM730》、《成報》及《經濟》予以重視,突出這點加以報道。不過我想用《星島》「維港會」的一段文章來為這篇東西作結:

許老爺一番心意的安排,昨日惹來質疑,記協就懷疑他想借學生哥作單方面表達訊息,許老爺身邊人就叫大家不必多疑,因為以許老爺的老練,又何須借學生哥過橋!另一邊廂,身為樹仁新聞系主任的梁天偉亦力挺學生,話當日曾提出過自行拍攝同刪剪,可惜因為地方太細不能容納太多機位,但他相信做訪問的同學,水平拍得住其他記者。盧駿聞說,當日樹仁兩位學生哥並無因為對方官大而腳軟,發問不乏尖銳角度,所以即將出版的樹仁訪問,大家可以走着瞧!

除了丟下「核突」兩字之外,我還可以用甚麼來形容呢?唉!

延伸閱讀:
香港仔公國:這不是寵幸,這是另一次就範
都是那些日子:肥龍之詭道

政府新聞處公布、樹仁大學訪問許仕仁的訪問:
一.許仕仁:政治委任必不可少
二.綠皮書勾劃政制長遠發展
三.配合國家發展 開拓更佳前途

(上文圖片取自政府網站)

We will always have Paris

 

正所謂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坐了二十三天監、在周二出獄的帕里絲.希爾頓,又何嘗不是一名「烈女」?她當日提早放監引來群情洶湧,拉回法庭再入獄時哭成淚人,還要在庭上大叫 “It’s not right!” ,昨日放監時則一臉風騷,夜半放監變成一場秀。除了一句「人生如戲」之餘,恐怕只有電影《芝加哥》的宣傳用語 “If you can’t be famous, be infamous” 可以形容這個場面了--也應該只有像洛杉磯的城市,才會有這樣的「秀」上演!

無論是聲名遠播還是聲名狼藉,看來帕里絲都從中獲益不少。雖說她最初入獄三日就可以轉為在家囚禁,引來輿論一片嘩然,但是我們還不是照舊追看電視新聞,留意事件的最新發展?由入獄後接受的訪問,還有出獄後「處女訪問」花落誰家的風波,說到底也只是增加她的名氣,為她日後繼續搵大錢鋪路而已。

說起來,帕里絲希爾頓的出獄後的訪問,最初傳是美國廣播公司奪得,還有風聲說是由Barbara Walters出馬訪問,但是中途忽然殺出程咬金,由全國廣播公司--還要是用一百萬美元的代價--搶走。雖然全國廣播公司否認此事,但是卻早已給《紐約郵報》上周五的標題 “So Crime DOES Play” 高度概括了。現時訪問權由CNN的Larry King奪得,電視台及希爾頓家的代表都說中間不涉金錢交易,但是名氣提升也就是必然了。

“Crime DOES play” 。傳媒緊貼帕里絲入獄前後的新聞,無非也只是追著她既是celebrity,同時也是一名有錢女的身份而來。當我們早前驚訝她可以在入獄後三天極速「出獄」,然後在她被法官扔回監獄一刻「鼓掌稱慶」時,又批評在司法部門的官員只顧討好富人名流的時候,出發點也是一個「錢」字。但是在我們似乎出於仇富心理,來對帕里絲的Saga作壁上觀時,在另一個大城市芝加哥,卻有一宗與錢及名流的官司--Hollinger集團的前主席、曾擁有《芝加哥太陽時報》、多倫多《國家郵報》、英國《每日電訊報》等報章的大亨布萊克(Conrad Black),被控詐騙等商業犯罪的官司,即將進入陪審團審議階段。代表布萊克的律師早前作結案陳詞,有幾個很「亮眼」的理由,其中一個就是警告陪審團,不要因為布萊克「有錢」而對他有偏見。

不過最精采的一句,還是布萊克在律師在上周二所說的理由:「布萊克是與別不同的。他是一個有錢人。不過在美國,你們是不會因為一個人有錢而將他定罪的。」( “Conrad Black is different. He is a rich man. But in American you do not convict someone for being rich.” )兩件事件或多或少也牽涉到「錢」的成份,不過用途南轅北轍,這個對比也真有趣的。

雜談(1)

電腦還沒有修理好,但總得要寫點東西。Milk雜誌被指抄文,雜誌編輯以我們看來實在不成理由的藉口出來解釋/掩飾,及後更看到有人以「古怪角度」去為事件提供「中間的立場」,實在是令我眼界大開。眾多文章以至延伸出來的討論中,也旁及了傳媒操守及傳媒生態的問題(如這篇),當中Gladys留言寫道:

的而且確,很多當傳媒人愈來愈懶(當然也有很多是努力工作的)。
可能我很「學院派」,總覺得傳媒中有很多「非傳理系」人士,道德操守的意識會相對地薄弱。

當中「總覺得傳媒中有很多『非傳理系』人士」這個話,對我而言是頗堪玩味的。這幾天都在想,甚麼是「傳理系」,甚麼是「非傳理系」呢?「傳理系」這三隻字,是不是等於在中大、浸大、樹仁、珠海等大學或大專等學府,修讀過傳播/傳理的人?又或是「傳理系」這兩個字,當中已隱含一套價值觀?

留言將「傳理/不傳理」和道德操操守意識的高低掛勾,但是回首讀書的日子,真正在課堂上白紙黑字學Ethics的課堂又有幾多?名義上是有一科,但更多的是從不同習作,或不同導師的經驗傳授中,學到有甚麼東西可以做,有甚麼東西不可以做。或者,沒有專門修讀過傳播學的人,進入傳媒時對傳媒道德的「注意程度」(Awareness)可能稍低一點,但如果說曾在大學受過傳播學的訓練,就會自動戴上一頂「道德光環」,道德標準自動提高,位於眾人之上,我想這個說法有點牽強。

其實都是自身對做人處事的要求,和經驗的累積。就拿Milk抄文事件來說吧。我們看到在雜誌刊登出來的文章,與更早在blog發布的原文幾乎同出一轍,都會認為有問題的在前者,只因為我們由小到大,在學校在職場所學到的,就是「抄襲」這個行為是有問題的。Milk編輯砌詞強辯,顯現出來的不單是自我品格之低落,也顯示出他處事的態度「求其」,只求能瞞天過海,沒人逮著就沒有了事,即使出事也只須在辦公室關上門,大伙兒「圍威喂」就可以「過骨」--反正他們認定,香港人都是善忘的。

我不太想將事件與「有沒有傳媒道德」扯上關係,只因為正如政治是眾人之事,傳媒涉及傳播者與受眾,也可說是另一種眾人之事,傳媒面對的是群眾,都是將心比已,說到底,展現出來的都是當年教授所言「甚麼是對甚麼是錯」而已。對「對和錯」的理解有偏差,不可能因為讀了三數年傳播學,又或是上過傳媒道德的課堂,就可以來個大翻身,因為一個人在傳媒做事而面對dilemma時,所作的決定就是他的處事態度以及對「對錯」的拿捏的投影。這些都是由小培養出來的。

道德觀是先天還是後天形成的論辯,我比較傾向於後天的說法。今天(周六)讀詹德隆在《信報》的專欄,詹德隆說香港將要失去靈魂,理由是香港人拜金、功利主義太強。不要將事件扯到那麼遠吧,單是所謂「去文明化」就已教人搖頭嘆息了。早幾天坐火車,因為十分疲累,花多一點錢坐頭等車卡,圖的是坐椅比較舒服,可以瞌一會,但是同站上車的一家四口,做父親的為逗應該只有兩三歲的兒子,就將手機的音樂較早揚聲器播出,結果整個車程吵個不停,還要給我目睹那名父親用椅子「long腳」。我想,這一家人都應該是比較「中產」吧,但是行為卻令我「打突」。當連理應比較「文明」的中產也是如此,作出如斯恐怖的行為也視為理所當然,總之沒有人「周」就可以的時候,試問又怎能營造一個優良的道德環境,去為下一代「身教」呢?(所以說,《世說新語》中講身教的一則確是有其道理的)

說到底,傳媒道德深或厚,還是取決一個人的道德水平。但是在現今的社會中,這很可能正淪為一個口號...

連一塊雞扒也不如


台灣《聯合報》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五日頭版(via Newsuem.org

之前曾說過,台灣《聯合報》可說是親藍的報章。早前施明德搞「天下圍攻」之時,日日看《聯合報》的頭版,那種為倒扁行動搖旗吶喊的氣勢,如果你是倒扁支持者的話,真是會有那種「不亦快哉」的高興--尤記得其中一次大型遊行後,翌日報章的頭版,就是一張大相由頂拉到底,連頭版底半部的廣告位也不要,對於日日看慣《聯合報》頭版下半部有一個廣告的人而言,那種驚訝可說是不言而喻。

《聯合報》親藍,也可以見於新聞編排上。陳水扁周一宣布,由張俊雄「翻兜」出任行政院長,阿扁上台七年換六個閣揆,也真是前無古人了,雖則可以「拗」是換得太多見怪不怪,但畢竟是一個行政院長,說到底還是一宗重要新聞。不過《聯合報》偏不賣帳,星期二的頭版(見上圖)新聞,「一條」(頭條新聞)竟然就是「雞肉悄悄變貴了」,各位再按上圖,見到頭版的設計,「開版相」是一張炸雞扒(雞排)的相(看來也十分美味!),「二條」就是戴姆勒佳士拿「壯士斷臂」,賣走佳士拿的股分。張俊雄任行政院長的新聞,全部都要讓路到A2版!

與另一名同事談起,對於這個編排的結論就是:民進黨連一塊雞扒也不如!《聯合報》也真夠格!

槍擊.Faux Pas

美國維珍尼亞州理工大學槍擊案,震驚美國以至全球,成為不少報章的重點報道新聞。事件對於華文傳媒,又有多一重值得追訪的理由,只因在昨晚九時半以前,一直都有「美國傳媒」稱,殺死三十二名師生的槍手,「很可能」是一名華人學生!在此之前,華人學生犯案之說吹得甚盛,甚至細節如在上海拿學生簽證,以至「他」在去年赴美,還有「姓江」的說法甚囂塵上,不少傳媒都想知道:真的是華人所為?

各位現在都知道,兇手不是華人,而是南韓裔學生趙承輝(其實只是音譯,不過所謂「西瓜滾大邊」,新華社音譯一出,連台灣中央社的報道也照跟!),但究竟是哪個「不負責任」的傳媒,胡謅出「華人是兇手」的報道?原來,是《芝加哥太陽時報》(Chicago Sun-Times)一名叫Michael Sneed的專欄作家的「爆料」,結果這段報道被多訪轉載引用,華人是兇手的說法也自然不徑而走了。不過現在瀏覽該報網站的原報道網址,卻已經轉成是「更新新聞」,說的是兇手身分已經確認,反而透過James Fallows的評論,可以看到其他新聞媒體,引述Sneed「獨家新聞」的內容。

Michael Sneed是否「作」新聞,無從得知。反正她只是「引述」調查人員的消息,要她公開消息來源是絕不可能發生的事,那末疑點利益也自然歸於她。反而是報道一出,迅即被多個媒體--尤以華文傳媒為最--加以引用,當成是一個「準事實」,正面點說是顯現了當代通訊科技的迅速及快捷,負面點看,則又是面對新聞看上來有點可信,就毫不猶疑地引用不作覆證的老問題了。

如果說傳媒不加思索,就將「江姓華人學生犯案」的說法照用不誤是一次錯失,那麼我會認為今天台灣《聯合報》A2版內,標題為「李肇星搶著致電 烏龍啦」的報道(上圖,可按圖放大觀看原文),會是第二次錯失。有傳槍手是華人,中國政府加以查證,派員到現場了解事件,在我看來是正常不過的做法,中國外長致電相等於外長職能的美國國務卿表達慰問,亦是合乎外交禮節的行為,但是《聯合報》的記者,卻將事件「夾硬」說法是令外國相信兇嫌是華人的舉動,則是完完全全的本末倒置。

縱然李肇星的致電時候可能早了些,外交部在周二兩度回應事件(一次在下午,一次在晚上)是頻率太多,但是在中方官員從來沒有承認槍手是華人,以及李肇星與賴斯的通話內容沒有公開的情況之下,就對此施以一個預設及帶懷疑態度立場,將一個看來正常不過的外交舉動,就「屈」成一次外交的Faux pas及加以嘲笑,《聯合報》這篇文章,也真是教人眼界大開了。老實說,這類的文章出現在《自由時報》之類的「綠」媒體,我還可以理解,但是在《聯合報》這份「藍」媒體出現,我真的有點驚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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