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ly Archive for July, 2009

外遊啟事

HKAirport_20090730

四天後回來。台灣,我來了。

兩個C字與670萬

今日(周一)坐車上班時讀報紙,看到《信報》城市生活版一整版的〈Art Crime:塗鴉的存在意義〉,讀時真的感到「驚心動魄」,因為這篇有關日前法國藝術家ZEVS,在中環遮打大廈的Armani店子外牆,塗上Chanel的標誌,然後遭人索償六百七十萬元的案件的文章中,幾乎通篇是事主,以及他的友人對本港人「不懂藝術」的嚴厲批評。正如文章中說,連法國官員也出動了,真是本來小事兒一樁,有突然升級之勢,令人--至少是我--吃了一驚。

不過讀後,我第一個疑問是:當事人對「香港沒有文化」的批評,以至「以後不再來香港」的宣言,建基的理據,是「是否站得住腳」。我對法律的淺薄了解,是既然ZEVS本人,進行塗鴉/藝術創作時被人逮個正著,控以「刑事毀壞罪」(事實上,他本人也就此認罪),這是當局就ZEVS的行為所能做的事;至於Armani要求賠償六百七十萬,那就是Armani與ZEVS的「私人恩怨」,按理應該屬於民事範圍。(還望懂法律的人告之,這種觀察是否正確,在此先行謝過)

六百七十萬的賠償,是過量(excessive)、是要起阻嚇作用、還是真是有數得計完全合理,是各花入各眼,有待法官去裁定。不過如果真的是《信報》的文章中,所引述的ZEVS的話般「免費送藝術品給香港人毫不領情,還要我付天價的罰款」,那末就真的是有點失焦:Armani是一間外國公司,向ZEVS追討損失,但帳算了在香港人的頭上,橫看豎看,怎麼也不太有說服力--當然,如果法官「從『善』如流」,真的判他賠天價款額的話,就另當別話了。不過我倒懷疑,法庭會這樣做的可能性有多高。

ZEVS的「創作」是否藝術,我不懂說。反正我對於視覺藝術的領悟能力,一直近乎零。不過我的理解是,說這宗事件是香港人「大驚小怪」是誇張了些,查看事發至今的相關消息,嚴厲譴責的絕無僅有,最多的還是法庭報道;亦可以理解的,是Armani自己的「地頭」被人用了別個品牌的標誌「踩場」,他們認為遭人挑釁亦是正確的觀察吧。事件發展至今,都只是一場茶杯裡的風波,不過見事主們忽然這麼高調宣示不公,但在案件未有結論之前,就事事以香港(作為一個整體)去批評,就真的有點啼笑皆非。畢竟,提出賠償的公司,不能代理七百多萬人吧。

文章提及的Dominique Perregaux,對港人只懂買裝飾品不會買藝術品的批評,某程度上是成立的。不過見到文章中他的理據,及他為ZEVS抱不平的言詞,我會對他口中的「藝術」有點保留。正如《信報》的文章指出,塗鴉是「藝術」與否確有爭議,但是就算是藝術也好,也總不能成為尚方寶劍,可以凌駕於法律;判當事人的塗鴉犯法與否,視乎的是作出裁決者的修養(幸好ZEVS畫的只是一個商標,如果是裸女/裸男的話,那末...不須多講),及其他可供考慮的因素。

我說有人認為香港人就此事「大驚小怪」是誇張,因為根本香港人視這宗事件,只是法庭案件一宗,若非有人提出索償六百多萬,出現了獵奇成份,恐怕連見報的機會也沒有!至於「塗鴉是否藝術」的討論,完全欠奉;現在事件悄悄然升級,竟也是少人問津(周日法國官員出面說明,好像只有《明報》及《信報》有報道),不但前述兩人的批評失焦,我們也同樣失焦,這才是令人失望的地方。

久石讓in武道館:感動,但嘆息

今年年初,透過Jacky的文章,知道久石讓去年舉辦了音樂會,將他多年來為宮崎駿的動畫所寫的配樂,來一次現場演出。但正如網絡事來得快,忘得也快,很快就忘了這場音樂會,豈料早前神推鬼讓,給我知道原來這場音樂會,已經出了Bluray,連忙到亞馬遜的日本分站訂購:雖然海外運送只可選擇Fedex速遞,令成本貴了不少(是原碟價的五分之二),不過效率的確夠快--在星期二的凌晨訂購,周三早上就已送到家門。

我們這一代人,不少都是看宮崎駿的動畫長大的,當然也對久石讓的配樂印象深刻。《天空之城》〈君をのせて〉,是令人「毛管棟般的觸電」;《龍貓》〈となり〉,永遠喜氣洋洋...影碟到手的一刻,就是有著一種老友重逢的感覺,很不高興!但是,看罷這種影碟,第一個感慨,就是:如果不是有這般濃厚的「感情分」,恐怕心裡會大叫「這回花了大筆冤枉錢」!

不是要批評久石讓的演出。而是影碟質素,實在令人吃.驚.地.差。本以為我對於畫質或音質的鑒賞力/水平,已經是段數低得很,但是令人無奈的,是雖然整場音樂會的拍攝,是號稱高清拍攝,但是線數等數字指標是齊備了,但是拍攝的人員,在不少位置忘了對焦,還有雜訊的數量,也是多得令人難以接受--尤其是音樂會末段,宮崎駿現身致謝時,照道理現場的光源,是不致於出現大量雜訊的,但是畫面「花碌碌」的程度,令我倒抽了一口涼氣...老實一句,真的很難相信這是日本放送協會的製作。

這張Bluray的音訊,有Uncompressed 5.1選項,不過我最初在家看時,第一個感覺就是「為何聲音這麼散漫」,還以為是那套便宜的音響作怪,不過周末拿這張碟,到友人家借用那套高級得多的系統去播,卻證實了我的懷疑--明明出動了數以百人計的合唱團,但是完全感受不到那種實在及氣勢;明明看到幾乎舞台上佈滿了味高鋒(小提琴部更是每琴一咪!),但聲部卻是混淆不清,完全欠了層次。這究竟是Tonmeister的錯,還是舉行音樂會所在的武道館,根本不是錄音的好地方?總之,就是浪費了科技,可惜可惜...

音樂會本身,是令人感動的,《風之谷》《飛天紅豬俠》《魔女宅急便》的片段,都令人再三回味,尤其是《飛天紅豬俠》以爵士樂的手法演出,簡直妙極,《崖上的波兒》我沒有看,不能評論。唯一一點微言--也有可能引起部分人不滿--就是我實在不太喜歡久石讓,在《天空之城》音樂的編排:一大隊管樂隊走出來演出,於我而言是有點「太超過」,流於Showmanship,反而失卻了音樂本來的莊嚴(得承認,我受當年所買的原聲唱片荼毒太深),況且樂隊一進場奏樂,我第一時間聯想到的,不是《天空之城》的畫面,而是《教父續集》一開始,Vito Corleone父親出殯的那段音樂...

在公司向同事就這張碟的質素「嘔泥」,對方建議,我應該買DVD版而非Bluray版,因為線數較少,瑕疵沒那麼「顯眼」。想起在上周的E-zone,也有這張影碟的介紹,其中扣分項目是「換上不是久石讓,早就熄機了」。這話可能有點誇張,但我竟也認同--如果不是因為對久石讓作品的喜愛,以及多年對宮崎駿作品的感情,去令人包容這張影碟的缺失,恐怕會看了一次之後,就束之高閣罷--還是那句,內容雖好,但是卻被製作搞糟而弄壞了,可惜啊。

親身示範之「語言暴力版」

編輯先生:

今日讀貴報評論版其中一篇文章《語言暴力不等於言論自由》,寫得實在「精采」極了,簡直對近日頻以出位言論,佔據大氣電波及印刷傳媒版面的政棍,起了當頭棒喝的作用。只是梁小姐的文章篇幅太短,不知道她還有沒有發表過類似的言論,讓升斗市民如我者,可有更深體會?

祝 編安!

一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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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

多謝來函。梁小姐素以身體力行著稱,或者可以參考這段影片,定必可更好地解答你的問題,或可參考此圖片

編輯甲

Mediaball – Who Cares?

讀英國雜誌Private Eye,不少東西、話題,非在當地生活,又或是對當地政壇、傳媒動向,以至是英式幽默知之甚詳的話,恐怕不能將整本雜誌看得明白--如果看得明五分之一,甚至是四分之一的話,那已經好好了。不過倒有一個部分,我是看得心花怒放的,就是它「篤爆」傳媒在報道中,前言不對後語甚或反口覆舌的窩囊相。

今天(周二)買到的新一期Private Eye,封面是早前過世的米高積遜。當中一版 “Jackoballs” 其中一段,諷刺英國《太陽報》的文字(就是直接引述該報的報道),實在值得推薦:

The horrifying state of pop superstar Michael Jackson in his final days can be revealed by The Sun today. Harrowing leaked autopsy details show the singer was a virtual skeleton… The examination showed the 5ft 10in star – once famed for his onstage athleticism – had plunged to a ‘severely emaciated’ 8st 1oz [and] lost virtually all his hair. (Sun, 29 June 2009)

He looks in incredible form strutting his stuff on stage – but two days later Michael Jackson was dead. These pictures are thought to be the last taken of the tragic superstar… as he pulls off an impressive high-energy routine. A source who watched Jacko’s final rehearsal in LA said: ‘Michael was in better form than for years.’ (Sun 30 June 2009)

才一天,報道的調子完全改變,名副其實是「今天的我打倒昨天的我」。當然,這與AEG Live公開米高積遜的演唱會排練片段有關,不過令人咋舌的,是從來沒有人,去為傳媒這種「今是昨非」,但又完全不用負責、更正甚或道歉,完全當之前的(有可能失實)報道「隱形」的做法去鼓嚷。

其實問題也不止於外國。回顧此地對於米高積遜去世的報道,也不難發現,媒體的報道也出現這種反口覆舌的情況。這一天才引述外國傳媒「得到的驗屍報告」說,米高積遜生前如何消瘦,過不了幾天就說他在演唱會的排練「神采飛揚」。我們固然可以用上,諸如當時消息混亂之類的解釋為理由,但是不少傳媒機構,在規定記者要有兩個消息來源,確定一宗消息後才可以報道的「規舉」,顯然是忘得一乾二淨。

另一方面,這可以說是反映了,當下傳媒借助互聯網,可以在很短時間內傳遍並被廣泛引用,但同樣地有錯漏的消息,也可以廣泛傳播的情況--如果大家都用過Google新聞,又或是百度新聞,同樣標題及內容的新聞,數量可以數以百計的情況,都應該會遇上過。所以從另一角度視之,傳媒一窩蜂往互聯網湧,並不必然等於新聞來源有更多選擇,更有可能是千篇一律。

造成這種反口覆舌的情況,究竟是我們早已淹沒在資訊的洪流,無法察覺,還是對傳媒的報道太善忘,又或是我們根本覺得這個情況沒有問題?諸如上述《太陽報》報道的情況,不時都有發生,固然這成為了Private Eye拿來「開鍘取笑」的材料,但是在此地呢?恐怕提出這個問題,恐怕是沒有人理會罷--因為在這個「娛樂到死」的社會,提起傳媒,我們「關心」的,是哪個主播上位、哪人「做了『阿四』」,但是在明眼人眼裡,有關這些東西的論述,是十句有九句作大的情況下,絕大部分受眾都是照單全收,毫不猶疑,還擔當起繼續傳播的任務。監察傳媒,應該是無從說起。

紀錄在案

是日《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維護法律尊嚴 確保社會穩定〉如是說:

任何人踐踏國家法律、破壞社會秩序、侵害人民生命財產,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的尊嚴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正是法治的要義和法律的權威所在。依法打擊暴力犯罪、懲處犯罪活動,是維護法律尊嚴、伸張公平正義的需要,是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民族團結的需要,更是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需要,體現了一個法治社會對生命和人權的尊重。

昨日烏魯木齊市委書記栗智如是說

對於那些手段殘忍、殺人的分子,我們甚至要對他們處以極刑。(視頻見此,約在四分十五秒處)

噢,忘記了,栗智前天也曾走上街頭,「鼓動」群眾打倒熱比婭。這人也真是法、政集於一身--如此言論,又怎能平定局勢?

小事糊塗

明明記得,我買香港話劇團《李察三世》的票時,是要七月十一日的票的,為何會買了七月十四日的票呢?是我一直記錯,還是當日說錯了日期?--最「瘀」的是,我還在facebook大咧咧的說,我有一張星期六的票要放售...

應該是人老了,腦袋不靈光了。

後記:終於與同事調了假,可以在下周二去看此劇了。

早知今日,何必faux pas

曾有幸親身在北京的外交部大樓,觀摩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但如果以為外交部記者會,是唇槍舌劍的場面,那末是應該要失望的,因為無論是我那次親身觀看,以至是工作需要,觀看記者會的錄像,其實都也是挺悶的。但得老實說一句,做發言人要回應各式各樣的提問,還得懂四兩撥千斤的功夫,身手確是要非凡的。

可能是中國國力日隆的緣故吧,不但官員自信滿滿,連外交部發言人也同一樣子。早前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回答外國傳媒有關「綠壩」的問題是,來了一招反客為主,端的是霸氣得很,當時讀到有關報道時,還擔心這種跡近「囂張」的發言,會不會因顧及面子的關係,不會在外交部網站公布,但事後證實是我過慮了:

問:據《華爾街日報》報導,自7月1日起,中國政府將要求所有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的計算機出廠前必須預裝一種軟件,而該軟件可能屏蔽一些網站。你能否證實?
答:請你先回答我幾個問題。你知道你提到的這個軟件是什麼嗎?
記者:我只是複述有關報導。我想我是在問問題,而不應該回答問題。)
該軟件名叫「綠壩—花季護航」, 其主要功能是屏蔽過濾互聯網上色情、淫穢、暴力等不良信息。我想再問你一個問題,你有孩子嗎?
(記者:(無語))
如果你有孩子或者你打算要孩子,你應該能理解作為家長對互聯網傳播有害信息的關切。我還可以告訴你,中國的互聯網是開放的,中國政府積極致力於推動互聯網健康發展。但是中國政府依法管理互聯網,為了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防止有害信息在互聯網上傳播。
(取自二零零年六月九日,外交部例行記者會答問紀錄,粗體為本人所加)

看,是多麼的豪氣,是多麼的自信,令素來別有用心的西方傳媒,「啞口無言」

不過都說凡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正如我在七月一日前夕,寫下關於綠壩的種種,當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就宣布,因為種種原因,將強制安裝綠壩的日期推遲。隔了幾天,又是外交部記者的時間,這次秦剛就被將了一軍:

今天,BBC的一位記者問秦剛,「上週你回答我同事的問題時,問他有沒有孩子,現在綠壩推遲了,Do you have children?你有孩子嗎?」
秦剛沉默片刻,點了下頭,說,「我該說的已經都說了。」
(取自法國國際廣播電台中文網報道

我絕對理解,作為外交部發言人的秦剛,有責任為政府的政策進行宣傳、解釋、護航,但是豪氣過了火位,就成為了囂張,本來可以好好地,照本宣科,強調有必要「管理」互聯網,以防少年網民被「很黃很色情」的東西荼毒。不過當日以責問的語氣,去「窒」提問的記者,換來今日被反問至近乎「無語」的境地,就真的是:早知今日,何必faux pas?

不過事件也顯示另外一些東西。剛上了外交部的網站,看看這天記者會的文字紀錄,結果是上述引文的一段,完完全全的沒有出現。外交部也的確是和諧得很。不過英國廣播公司,也沒有這一段東西,連當日被窒的記者James Reynolds,也沒有在其泊提及此事,實在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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