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在案

是日《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維護法律尊嚴 確保社會穩定〉如是說:

任何人踐踏國家法律、破壞社會秩序、侵害人民生命財產,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的尊嚴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正是法治的要義和法律的權威所在。依法打擊暴力犯罪、懲處犯罪活動,是維護法律尊嚴、伸張公平正義的需要,是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民族團結的需要,更是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需要,體現了一個法治社會對生命和人權的尊重。

昨日烏魯木齊市委書記栗智如是說

對於那些手段殘忍、殺人的分子,我們甚至要對他們處以極刑。(視頻見此,約在四分十五秒處)

噢,忘記了,栗智前天也曾走上街頭,「鼓動」群眾打倒熱比婭。這人也真是法、政集於一身--如此言論,又怎能平定局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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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esponses to “紀錄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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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官的心態,根本不在於穩定局勢,而只是在局勢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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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本新疆的騷亂,最大的黑手還是中共。如果不是中共推行急進的漢化政策,餵漢族飲狼奶(民族主義)導致回漢衝突的話,哪樣怎會有這樣多人出來暴動?

    王力雄的《我的西域,你的東土》,一篇預言新疆是中國火藥庫的書,胡溫及其智囊一定無看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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