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ly Archive for April, 2009

「獨冇」

新聞行業名言:「唔怕冇獨家(新聞),只怕獨冇。」不過《紐約時報》「獨家」說,胡錦濤在早前的博鰲亞洲論壇發表演說,而全部香港傳媒都「獨冇」沒有「報道」的話,又該如何是好?

是日讀報有感

今日《蘋果日報》由李怡執筆的《言論自由的曲解與謬用》,電鋸兄很快地寫了回應,已經很清楚地說明了李怡的立論有甚麼問題。就容許我在此再補幾筆。

文章末段說到,「掌權者或公眾人物不應有普通人一般的言論自由,迎合掌權者的言論不是自由言論,而是無恥的諂言媚行。」初看之下,還以為是歐威爾筆下的《動物農莊》中,「眾牲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的「變奏」,只是倒轉了立論,是有些人平其他人更沒有自由」而已。電鋸兄認為,李怡這句話是曲解言論自由,或者可以這樣看:李怡的出發點,是將一己之喜惡,強加於別人身上--就是不喜歡別人的胡言亂語,就要完全否決對方發表言論的自由,這不只是曲解言論自由,而是完全與自由背馳。

聯合國在一九四八年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固然將問題說得很清楚。正如前言所說,權利是「平等不移」(equal and inalienable)的,引申到近日一連串事件,包括影壇「大哥」在海南島的「豪言」,還有國內官員提出的「另一支管治隊伍」論調等等,言論自由就是:他們有發表他們意見的權利,我們也有批評他們的言論的權利。而自由的其中一個解釋,就是「獨立於他人之武斷意旨之外」的情況(林行止:細說Freedom與Liberty,《閑筆生花》頁九零至九二,上海文匯出版社,二零零三年一月),前述兩個例子,發言者是否出自真心,還是他人授意,固然不得而知,基於合理懷疑,也可權當如此。

李怡對於中共的態度,是十分明確的,對於眼中不合理之事,也經常表達明確立場(只是近年在某些事件的立場嘛,就值得商榷了)。但不能忽略的是,即使大哥與官員的言論,是荒天下之大謬,但是基於平等不移的原則,縱使我們千萬個不同意,甚至認為這些言論是「廢up」,但我們絕對不能否定他們有發表這些意見的權利,要反對的是言論本身--這正是《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所說,不受干涉的自由。

但問題是,他不同意前述的言論,就斷言他們沒有發表這些意見的自由,亦不配有這些自由,這也不正是他的武斷意旨--以個人的政治取態,去否定別獲天生賦予的權利嗎?「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我會誓死保護你發表意見的權利」是老話,但是似乎在李怡眼中,這句話是因人、因事而異的,這不也是《動物農莊》中,有些人更「平等」的另一種體現嗎?支持民主自由,是人人樂見的,但這不是我們剝奪別人權利的武器,或籍口。

李怡認為大哥及K大學生會會長的言論,分別代表本港及K大,所以為後者塑造了負面形象,以此推論,是日〈蘋論〉高調宣揚,凡是支持執筆者不認同的人、政權就是諂眉,不配有言論由自,這樣邏輯不通的言論,可不可以視為《蘋果日報》塑造了另一種「負面形象」呢?但願不是吧!

之前說過「法律精神」的話題。我們享受自由,但不是無限制的自由,法律無論是羅列不可以做的事(針對一般人),以及只可以做的事(針對政府、官員),都顯示享用自由的同時,也要遵守法律。對於官員而言,因應法律的制限,以及對社會的影響,言論自由的轉圜空間.也較一般人為小,但這不是官員「不應有」普通人的言論自由的問題--因為言論自由是恆等值,而是他們行駛這些自由的機會較少。

或者換一個說法,Liberty一般譯為自由,但可理解是主動採取行動的狀態(見前引林著),官員行駛言論自由的Liberty,是比一般人少的,他們不是不能暢所欲言,不過可能與職責有衝突,或引起別人瓜天李下的縑疑,所以不是見不到如金管局總裁,或財政司長出來評論股市,但他們所說的話,都是泛泛而論,老生常談。前美國聯儲局局長格林斯潘,被人問到天下好不好時也要拒絕回答,就是因為可能擔心他的話會被人曲解、利用、圖利,可見官員要為專業的執行職責,要暫時限制他們運用言論自由,但這不是他們有沒有一般人的自由,亦不是自由有「一般人的自由」及「官員的自由」的分別的問題。

我不敢自詡見多識廣,但是看到李怡近年的文章,雖不時有擲地有聲的立論,但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令人擲紙而嘆的faux pas,誠可惜也。

書話.閒話

當年初接觸董橋的作品,是現在人在英倫的大學同學C氏介紹的,當年大家都讀得非常入迷,後來C氏覺得,董橋的文字太柔,沒有興趣再追讀下去,我倒是繼續讀他的文章:現時逢星期日的《蘋果日報》,那版專欄其他欄目可以不看,唯獨是董橋的文章非讀不可。

近年好似董橋多寫了文物,寫藏書、搜書的文字少了,近日放在枕邊的書是他的《今朝風日好》,大半本都是寫書的。董橋寫舊人舊事固然好看,看他寫那一代的人的藏書文章更好看,每次讀到他筆下那些文人雅士,滿室藏書,還有談書論書的景像,次次都看得我口水直流,羨慕的不只是他們有閒情雅致,去博覽群書的餘閒及功力,還有就是他們有這樣的經濟能力,為自己張羅布置一間充滿書香的書房!

時間太少好書太多,固然不能一一細讀,最令人煩惱的,是愛讀書的人大抵都有買書的喜好,但是此地居所寸金尺土,能自己獨霸一房已經不錯了,但也得要安頓衣服、睡床,還有一大堆私人東西,能挪出來放置書籍的空間,真的買少見少。自己房中一個書櫃,早已是堆滿書了,還得不時左移右挪,去盡量騰出空間去安置新的書籍,這真的與地產商「無所不用其極」,用盡任何空間去賺錢的手段,其實也是殊途同歸。(一笑)

你說,看到董橋筆下那些藏書極豐的人,怎能不稱羨?

但是總得要看現實低頭呀。書不斷的買,總也有將空間塞滿的一日。中學上經濟課,學會的第一名詞是機會成本,要有空間放新東西,就得要放棄另一些東西,但是愛買書都會捨不得扔掉舊書,近日讀肥佬朋友慨嘆「無垠書海,何處是岸」,又在面書上看到友人說,在書架上發現好多「雞肋書」,不知留還是不留好,真是深有感受。當然,不少機構不時舉行收書活動,我一年總有兩三次,將不要的書捐出給這些機橋,但是揀選不要的書的過程,真是痛苦不堪--每次挑了出來,拿出家門前,都在想「這本書以後或者有用/可能再看」,要將書籍「逐出家門」,真是要鼓起極大的勇氣,比向異性示愛更難...

這樣無病呻吟式寫了好幾百字,無非就是又有一堆書,明明已經被逐出書櫃,但是此刻還堆在書桌後的雜物堆上,還未正式「離開」。當中包括季羨林的《留德十年》、Mitch Albom的《相約星期二》及戴厚英的《人啊!人》等--有沒有人有興趣收留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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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舊書說新書。近日睡前讀的是《今朝風日好》,其他時間除了讀雜誌,其他時間都是讀英國記者Nick Davies所寫的《平面地球的新聞》(Flat Earth News, Vintage, 2009)。雖然書中描寫及批評的,是英國新聞行業因為傳媒老闆營商逐利、追求「速度」、還有公關泛濫以至人手短缺等多種因素,以致傳媒充斥「抄聞」而非「新聞」的因素(文中用語是Churnalism,與Journalism相對,查churn可解「粗製濫造」,但是本質還是將press release、其共其他現成報道「搬字過紙」,當成自己所寫那般,其實這與「抄」或「炒」有多少分別?所以就將churnalism權當「抄聞」,以取諧音矣),但是令人震驚以及嘆息的,是若將Nick Davies在書中描述的情形,放在香港(或可能是任何地方)的傳媒行業身上,也可能同樣適用。

現在我只讀了頭三章。但對於Nick Davies指出,現在記者根本沒有時間「查證」消息來源,真是深有同感。我們對於貌似可靠的新聞來源,好像通訊社等,抱著深信不疑的態度,但是作者卻告訴我們,其實很多新聞來源,早在源頭就已經有問題,試問經過「新聞工廠」加工製作出來的東西,又有幾多是可信的?不少傳媒機構美其名曰增植,搞出不少名堂,但是為了量的增加,就將新聞的質犧牲不少,這簡直與書中所描述的景況完全沒有分別。上周與同學吃午飯,我偶然提起這本書,說公關如何「為禍」新聞時,雖說書中提的是英國的情形,但是對方也驚言:香港的情況也就是一樣,因為記者對公關的依賴,也是令人吃驚的嚴重(我這名朋友從事相關行業,有不少一手經驗,事後對方也對這本書有興趣,應該此刻也已買了)。

縱或有對Nick Davies所舉的例子,有時也有不同意的地方,但是我會認為,這本書是值得推薦一讀的。老實說,也有點節譯出來,分享同好的衝動。

WHAT.A.STRIKE

不枉我捱眼訓,睇到一球四十碼遠射入網,一球踢走波圖,真的要借皮蛋王的金句:有今生,冇來世呀!

不能逾越的底線,還存在嗎

香港大學近日一連串論壇,掀起不少話題及討論。在電視看到不少「非本地學生」,以極其理直氣狀的語調,為一貫光榮偉大正確的組織,在二十年前春夏之交,「力挽狂瀾」的轟烈大事辯護時,本人與一眾同事當然是連呼「有冇搞錯」。不過轉頭起來,數天前練乙錚在《信報》的文章,也不能不被迫釋然:現時在大學讀書的一輩,都是在八十年代末出世的人,尤其是非本地學生者,喝著組織精心策劃的教育及思想、「邏輯」薰陶,對於組織在一件他們極少接觸有關論述的事件,被外界猛烈抨擊,肯定是群起護之罷。

事實上,要與他們辯論是很難的。他們由小到大接觸的是一套,我們經歷多年的又是另外一套;我們視為之理所當然的東西,在對方眼中肯定是離經叛道,反之亦然。但是他們口中的所謂公正、中立,怎麼會與我們認知中的一套相差極大?我有時想,欠缺的應該是「不能逾越的底線」的意識。

在曾經在論壇發言的非本地學生眼中,當年學生有錯,甚或人民的軍隊死了人,組織下令行動可以理解,又或者將主旋律的論述再次複述,說換來二十年的經濟增長云云,但是無論是從懷疑論出發也好,從瑣碎到不能再瑣碎的論點,試圖推翻另一個論述,為行動開脫也好,他們都忽略了最重要,也是任何一個政府,都不能逾越的底線,就是:軍隊不能對手無寸鐵的平民開槍。一旦逾越了這條底線,無論用任何理由,都是開脫不了的。

這是一個absolute truth的問題。就算用上proportionality的角度視之,軍隊向平民開火絕無必要,因為雙方實力太懸殊--這畢竟不是黃子華在《秋前算帳》中所說,組織的水龍頭只可用來救火,催淚彈只可在播放領袖電影的時候放的社會。何況在這場政府VS平民的角力中,前者動用武力對付後者,人數、行為都是不合情理的壓倒性,即使是為了清場,都已經完全超出實際需要,即使(如果有的話)學生及民眾有其責任,或者是部份人口中的所謂「過於激進」,在國家暴力之前,都已顯得微不足道,換個更簡單的說法,是國家犯了更大的罪,亦違反了一個政府,對民眾應負的責任。法律精神,對於政府而說,是規定「只可以做的事」(相對於一般人,是「不可以做的事」),敢問:開火是「可以做的事」嗎?

但是從這些非本地學生的言論,我們看不到有這樣的意識。這正是我們要感到悲哀的。

同樣感到悲哀的,是一眾學生。有報道說,那名陳姓學生會會長「重申自己有責任說出所有港大學生的意見」(明報A14版,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我對這個說法很懷疑,不過既然他是被選出來的,名義上一言一行,凡是冠著學生會會長的銜頭發表的,也確是代表著港大同學。但是更明確的事實,是他的言論肯定不會代表港大同學,至少有我的份兒,還有在連日論壇上,斥責荒腔走誕言論的台下學生。

不過昨日明報說,當日陳某人以八百多票的差距,擊敗對手成為會長。翻查學生會投票紀錄,發現這場選舉中,只有兩成三多點的人投了票,當中棄權票數量還有不少。這或者可以說明一個情況,就是大多數的學生,都對選舉一事未有過問。學生會事務乏人關注,也不是近期的事了,如果有人看過鮑永健的《范記軼事》,都可以領略一二,但是這種漠不關心的程度,致使可以打著「理性討論」旗幟的人,在只需得到一小撮人的支持下當選,為犯下逾越底線事件的人為虎作倀。

印象中,港大近年都不時傳出類似的消息,但每次都是在「死到臨頭」的情況時才登上報紙,而不是校內人防微杜漸,這個情況,不也是很教人悲哀嗎?

不過,不獨是內地,香港也是一個不斷逾越底線的社會,最新的一宗,是某局長自以為很出名,只消一張名片就可以「當金使」(讀今天方向報的功夫茶,真箇是抵死之極)。詹德隆在《信報》寫〈中通外直〉專欄時,經常提及「第一原則」,我忽想到,如果他現在還寫專欄,面對一大堆咄咄怪事,可能真有不知從何說起之嘆。

延伸閱讀:
香港仔公國:復活假日懷舊消費
1-555-CONFIDE:做個勇敢港大人

明知被坑也心甘

如果說創作《新世紀福音戰士》庵野老頭,是個不斷坑粉絲錢的怪物,這個說法也可以應用至蘋果唱片及EMI身上。

今早起身打開電腦,看到《紐約時報》網站的重點新聞,就是說披頭四會在九月,將所有唱片重出一次--如果是鐵杆的披頭四迷,應該早已儲齊他們的唱片(我是跟從英國版來儲的,十二張都已齊備),不過在披頭四的官網,看到短片見到新版唱片,都是重新加料包裝,還有號稱是花了四年時間,在阿比路的錄音室「大執」,即使明知是要被坑錢,但相信到了九月九日出版那天,都是心甘情願作出奉獻的--立體聲版好了,我還未至於「瘋狂」到會一併買下單聲道版。

此刻當然不知道,經過remaster過程的新披頭四唱片,究竟會與廿多年前推出的第一版唱片,會有怎麼樣的音色分別(但對於Please Please MeBeatles for Sale這四張單聲道唱片,變成立體聲是怎麼樣,有極大的興趣),不過我對於唱片重新包裝,加入新的唱片說明,以及有關每一張大碟的紀錄片,相信這個賣點都已成為了買新版碟的一半理由了--因為現時披頭四唱片的CD版,說明一環的製作實在是粗製濫造得可以(《胡椒軍曹寂寞芳心俱樂部》是例外)!

說起remaster/復修這個過程,通常給我的印象,都是「吃力不討好」的行為(第一時間記起的例子,是奧遜威爾斯的《大國民》的DVD,被人批評修改過了火位)。《紐約時報》說,披頭四的監製佐治馬田,在一九八七年為Help!Rubber Soul進行重新混音的版本,一直引起爭議,這令我記起早前揭開笛卡在九七年所出、蘇堤指揮維也納愛樂的《萊茵河黃金》的第二版的唱片說明時,看到負責人也承認,將舊版錄音翻新,有可能「殺錯良民」,將屬於音樂一部分,但被錯認是「噪音」(Noise)的東西刪掉(我自己的感覺,是第二版比八十年代的第一版為佳,音色自然得多了),蘋果唱片說十六張唱片中,要進行抑噪的部分少於五分鐘,不知到時又會不會引起專家一番討論?

美聯社的報道說,將披頭四音樂數碼發放的安排「未有進展」,不過賴理他了,日後在iTunes等地方可以不可以售賣也好,披頭四的唱片,就是要儲實物才過癮,只是虛擬的買一堆電腦音樂檔案,實在太不好玩了--至於九月九日一併推出的電視遊戲,呃,吾等「老鬼」不會買了,嘿嘿。

Thank god we have Federico Macheda

曼聯對阿士東維拉的比賽,是看得人抹一把汗地興奮的比賽,如非馬捷達在補時階段的絕殺,以三比二反勝對手,作為曼聯支持者的本人,肯定要再一次徹夜失眠。雖說另一名新秀韋碧克,去年十一月對史篤城的比賽,也是初次上陣進球,但是那個入球是錦上添花,馬捷達這球是「救命三分」,以重要程度來論,當然後者更重要。

老實說,整場比賽,阿士東維拉的表現遠在曼聯之上,多名球員因傷及停賽而缺陣,更是突顯曼聯反備兵源的不足。始終認為,曼聯前者不愁沒有人用,問題是中後場球員。雖說加利尼維利經驗豐富,但是他已年事已高,加上近年倦勤多於上陣,這次還要配上奧沙及伊雲斯,結果就是被維拉的前線球員如取如攜。維拉由卡維追平那球,還可以說是對方高大之故,但是第二球之失,就真的是不能原諒--無論是卡維「低速」帶球到禁區邊,還有入球的艾邦拉賀無人看管,都教人不禁大呼:曼聯的後衛是在「發夢」嗎?

曼聯上陣作客富咸兩球敗走,當時有人認為,是費爵爺安排傑斯及史高斯兩個「老人家」在中場,結果不是一加一等於二,而是整條中場線的活力大減。這次史高斯停賽,傑斯發揮空間更大,但是令人擔憂的,是傑斯在這場比賽,真的是一個人打兩個人的份兒,只因為蘭尼賽在太「廢」,攻守貢獻少得可憐。記得早前的聯賽杯決賽,蘭尼也是門正選的,不過好幾次在左路的機會,都是被他浪費,只可以說一句,他近來在曼聯的表現,真是的每況愈下。

Soccernet形容C朗拿度,在很多方而極為出色,但是回後場追波、防守不是他的強項。我覺這得這句話可以修改一下,應該是「倒地後起身不是他的強項」。即使他在這場比賽射入兩球(但除此以後,就無甚建樹),但我仍然要說,C朗拿度的壞習慣--被人侵犯後發揮誇張演技,搏球證足罰--似乎是愈來愈嚴重。如果說球隊領先的時候,偶一為之也還可以,不過在球隊未有入球,甚至是落後的情況下,被人「輕碰」倒地後只顧求球證採取行動,而不是盡力搶回皮球,就只有為自己「倒米」的份兒。尤其是近來C朗拿度在此的紀錄實在太糟,換了是你當球證,恐怕不會在C朗拿度面前當黃大仙吧。

至於泰維斯,剛由南美洲回來狀態未足,也不便太苛責,畢竟要在他與貝碧托夫之間兩者擇一,我還是會選泰維斯的,因為後者實在太不像話,雖說他的「一腳波」致命非常,但是有貝碧托夫上陣的場合,太多進攻都被他拖慢,比起去年奪雙冠時,攻勢如水銀瀉地的景像,就是一去不復回。有想我也想,與其堅持出C朗拿度及貝碧托夫等「大牌球員」,倒不如多出一些「後生」更佳。

曼聯最終勝出,我會認為是球隊有運(以表現計,和波是比較合理),不過經歷兩連敗後,來點運氣總好過沒有。也許是季中曼聯的氣勢太好,由大敗予利物浦至在富咸的比賽中,兩人被逐兼輸兩球,可以看到整隊球隊在場上,都有諸事不順的跡象(波不到位,人亦一樣),粗略印象中,曼聯反勝對手都有一段時間沒出現了,現時在歐聯前夕來一場反勝,希望這可以重新打起士氣,結束近日的頹勢--至少,不要讓守在電視機前的我們,即使在曼聯領先時,不會擔心會不會「反輸」!

羊城行

過去的周末一口氣放三天假。近來有點心煩,總想換個環境,但出門旅行嫌時間太短,又不想呆在家中:一念想到,既然有老死P記在廣州上班,不如就去廣州逛一趟吧,橫豎已經差不多十二年沒有去過--對上一次到廣州玩,已經是九七年回歸前,那三天最後一次的英女王壽辰假期了。對人說這個事實,對方通常都會顯出一臉不能置信的樣子,但這確是個事實。

十二年前的廣州行,記憶已經模糊,今次再訪舊地,也只是廿多小時的匆匆一遊,談不上有甚麼深刻體會,不過有些東西還是值得一記:

*印象中由小到大,去過廣州三次(包括這次在內)。第一次記得是要坐一整晚的「大船」,第二次是坐直通巴士,這次就是在深圳坐「河蟹號」,時間一次比一次快,火車不用一小時就到目的地,倒也十分方便。本來回港打算坐直通車的,不過坐了一趟高速火車,就打消直通車的念頭,因為足足便宜一半有多:不要與錢及時間作對嘛。

*別人說食在廣州,出發前逛書店,隨手一揭有售的廣州旅遊指南,見也臚列不少吃東西的去處。不過無論是問P記其他人,都說不出廣州「究竟有甚麼地方的東西真的好好吃」,我自己的體驗,還是隨街逛隨緣吃,周一抵達廣州的中午,P記帶我去東山區一間叫「老班長」(據聞與店子所在的位置,以前是軍營的緣故)的地方吃午飯,主打的是北方的蒸餃,還有很多一小碟的涼菜(如豬耳、鴨腎等),撐飽肚子也只一人廿多元,當然是理性消費。

*奇怪的是,好像不太見到書店似的(或者有廣州通可以賜教一下)。去了天河購書中心走一轉,店子是夠大,書的種類是夠多了,不過心血來潮,想買的幾本書都找不到(其實這也是我近年去書店的經歷),最有趣的,還是在上下九步行街,發現一間新華書店,走進去,發現它確是很「新華」:擺設陳舊,燈光半關,店員閑坐,也真的符合一般人,對國營商店的想像。

*星期二去沙面一逛,近年讀雜誌,經常看到有關沙面的描述。那裡確是很美麗,漂亮得完全不像廣州其他地方(說真的,在沙面大街漫步,也有點南歐風情),也拍了一堆照片(上圖那個單車陣,就是在那裡拍的)。但當然,掛在政府機關上的形形式式牌匾,卻告訴你你身在何方,之後由沙面步行到上下九步行街,再治康王路走到陳家祠,忍不住付錢入內參觀,逛罷出來時,雙腳都已經累死了--那段路程應該不短。

*住的地方在珠江邊,可以望到星海音樂廳,以及正在施工的電視塔,不過天氣太差,天空灰濛濛的,否則視野應該更佳。三月的天氣,晚間有點涼意,但日間有點熱,就是穿風褸嫌熱,不穿會覺冷的那種天氣。老實說,我不喜歡春天,就是這個原因。

*最後還得多謝P記的款待,沒有他這支盲公竹,這次旅程應該失色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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