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January, 2005

這個王子唔生性

這是今日英國《太陽報》的封面。哈里王子真是「鑊鑊新鮮鑊鑊甘」!該報題為「小丑王子」的社論更加抵死,一句”His great grandmother, the Queen Mum, will be turning in her grave.”,真是「串到應一應」!

車曼大戰

曼聯在聯賽杯四強首回合,作客對著實力超強的車斯基(Chelski)…噢,不是,是車路士(Chelsea)才對,打了九十分鐘力保不失,帶著零比零的賽果進入第二回合,算是還得神落囉!

當草莓田不再的時候...


Strawberry Field No More…. (Associated Press)

披頭四的作品《永遠的草莓田》(Strawberry Field Forever),是一九六七年的作品。草莓田確有其物,是利物浦市一個由救世軍管理的兒童院,約翰連儂小時,曾在此渡過了不少時光--他不是住在兒童院,而是家在草莓田附近,所以約翰連儂不時到那裡與朋友玩。結果他在六十年代追憶往事,寫下這首樂曲。

然而草莓田不再。今日的其中一宗新聞,就是救世軍宣布,由於住在兒童院的兒童數量愈來愈少(現時只有三人),加上組織漸以寄養方式照料兒童,所以決定在二零零七年關閉這個因為披頭四而聲名大噪的兒童院。英國廣播公司的報道,題為Beatles’ Strawberry Field to Shut,由此可見這個地方,已與披頭四連成一起了。現時不知道草莓田現址將會變成怎樣--約翰連儂在遺囑中,為草莓田留下了贈款,其妻大野洋子多年來也捐款不少,可能也有一班披頭四迷會出資保留此地--但是看到這個消息,總覺得有點傷感。

記得三年半前大學畢業時,一個人在英國旅行了個多月,其中一個探訪過的城市就是利物浦。到利物浦的原因,除了是參觀當地的利物浦球會外,還是進行「披頭四朝聖之旅」,當地有坐著「魔幻神秘旅行團」(Magical Mystery Tour)的巴士,到市內各個披頭四熱點參觀的旅行團,不過在我抵達利物浦的當日,那個旅行團剛好客滿,以致我未能一睹草莓田的真貌,只有被迫參觀市內的披頭四博物館The Beatles Story。現在回憶起來,真是可惜可惜!希望在這個地方關門前,再有機會到當地參觀罷。

找來了《永遠的草莓田》的歌詞,以此為追憶:

Let me take you down, ’cause I’m going to Strawberry Fields.
Nothing is real and nothing to get hungabout.
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

Living is easy with eyes closed, misunderstanding all you see.
It’s getting hard to be someone but it all works out, it doesn’t matter much to me.
Let me take you down, ’cause I’m going to Strawberry Fields.
Nothing is real and nothing to get hungabout.
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

No one I think is in my tree, I mean it must be high or low.
That is you can’t you know tune in but it’s all right, that is I think it’s not too bad.
Let me take you down, ’cause I’m going to Strawberry Fields.
Nothing is real and nothing to get hungabout.
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

Always, no sometimes, think it’s me, but you know I know when it’s a dream.
I think I know I mean a ‘Yes’ but it’s all wrong, that is I think I disagree.
Let me take you down, ’cause I’m going to Strawberry Fields.
Nothing is real and nothing to get hungabout.
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
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

Wow! New iPod and Mac!

昨晚睡前在網上閒逛,發現蘋果電腦終於推出了「沒有LCD Mon的Mac機」,及傳聞中「沒有顯示器的新iPod」!當然囉,此等Mac界大事,還要要出動Steve Jobs(左圖)出來宣傳宣傳!

新的Mac名為Mac Mini,可說是Mac版的Barebone PC。根據網站資料顯示,這部電腦只需三千九百港元(香港蘋果電腦網站已接受訂購),但要配備DVD燒錄、無線上網、藍芽以至顯示器、更多記憶體以至鍵盤等配件的話,價錢肯定要超過六千元。不過對我而言,Mac Mini的外形真的十分有吸引力!真的有點心動...

至於「沒有硬碟的新iPod」,則名為iPod Shuffle,內置512mb記憶體的iPod Shuffle售價,只需七百八十港元(同樣地,香港蘋果電腦網站已接受訂購),1gb的售價則為一千一百七十港元。此機最大特色,除了是沒有iPod及iPod mini系列的顯示屏之外,還包括它採用隨機播放方式,換言之,就是你永遠不知道下一首播出的歌曲是甚麼!不過對我而言,此機雖然十分輕便(可掛頸使用),價錢與iPod相比十分相宜(我買第三代iPod 40gb版花了我四千元,至今仍覺「肉赤」!),不過以我聽音樂的習慣而言,隨機播放的方法肯定「非我杯茶」!

但話得說回來,Apple的東西,的確是很「潮」的。不過忽然發現,我的iPod的一年保養快要到期,是時候續保了!

再出發

老實說,上周一場爭論,真的教我非常不快。說的不是看到一些令人「火滾」的言論,也不是驚覺其他人不認為對方言論有問題,而是一場在我看來算是理性的討論,竟落得最後被人以粗口回敬,甚至被人譏諷為某種動物。真的,是十分冇癮,也很谷氣,甚至,有點心淡。

於是,停了數天。曾經有「倒不如關門大吉」的念頭,但最後沒有付諸實行,因為我覺得這樣做等於「舉白旗投降」。

有看過這裡的朋友說,何必這樣認真?我也自知,我對大部份事都認真,但是這份認真,卻在很多時候為我帶來不必要的苦惱。但是,江山易改,品性難移,這種性格恐怕也是很難改囉。

日前開始看《紐約時報》專欄作家Thomas Friedman的書《經度與態度》(上圖),發現他在序言中有一段寫得非常好,特此意譯如下:

作為一名專欄作家,我想我的讀者對我的文章有以下其中一種反應--任何一種均可。其一是他們讀了專欄後會說:「我從不知道這些東西。」有時,為人師者是很有趣的。另一種反應,是他們讀後會說:「呀,我從沒有從這個角度看這件事。」為讀者提供另類角度,也可帶來滿足感。身為專欄作家的我,最喜歡的反應,是讀者宣稱:「你完全說出了我的感覺,但此前我不知道如何表達出來。」最後,另一個恰當的反應,是他們閱後說:「我憎恨你和你所支持的任何東西。」一個專欄不單由擁護它的讀者進行介定,也需由憎恨它的讀者介定。我想挑戰、挑潑、甚至激怒部分讀者,但不是為挑撥而挑潑,而是清楚了當地道出我的看法。若我沒膽這樣做的話,我根本不會幹現在的工作。我希望這本書的專欄文章,會引發讀者上述其中一種反應。

我曾說過,寫Blog有時像寫專欄。我不會妄想所有瀏覽這裡的人,都會認同我的看法,但是,我希望討論還討論,攻擊還攻擊。逐點回駁可以,但反對人身攻擊。如果我之前的文章,是帶有人身攻擊成份的話,我在此致歉。

窩囊!

貴為英超班霸之一,但對著一隊非聯賽球隊,竟然連一球也攻不進?真羞家!

但若論窩囊,上周曼聯門將卡路爾的失誤,肯定是近年最「經典」的。但更經典的,是明明皮球已進了網,但無論球證以至旁證,都竟然「忽然弱視」,完全視若無睹!

作為曼聯迷,真是教人汗顏...

哈!哈!哈!

承蒙哥德錯愛,再一次回應了本人的文章。(先旨聲明,已放了他的文章的連結在「再一次」這三隻字上,也懇請各位讀了本人的文章後,順移玉步到他的文章,以免被人再三指摘本人斷.章.取.義.,引用一些又不引用其他)

對方認為:

當然,我最不滿既係,佢quote我個回應,要拆開段QUOTE黎re﹕
個段回應,加埋一齊,你會睇到個意思
(我所指既remote-ness係咩;即係佢不停插個樣);你拆開佢,又quote小小唔quote小小,之後又有個「要不得」既印象。
咁,唔錯丫。
又,quote多次最尾兩句呀下。
入面,隨左可以減輕佢個「印象」既疑慮之外,亦都可以講下我覺得佢有幾「要不得」﹕
********
5.與其無喇喇一時之間發出愛心,點解唔可以係平日做更多野,追求更多公義﹖
6.當然,最「公利」咁講﹕我唔係好多錢,都唔係好多時間,所以我唔可以幫全世界要幫既人。所以,我捐錢做咩都好,會捐比我覺得最需要既人,而唔係無喇喇突然之間人捐你又捐。我對衣隻同impluse
buying差唔多既行為,冇咩感覺。
7. 不過,都係個句,有朋友今次捐錢,平時又會有心幫人,我就會好admire衣d人。
*********

(引自哥德的「最後」一文)

他指我回應他「而家回」一文時,要拆開幾段來回應。哈!好似他在「而家回」一文中,也是將本人的文章拆開逐個回喎!究竟是哪個要不得呢?更甚者,是他不斷指摘本人沒有理會他在「海嘯」一文的「評論」欄中,所作出的回應。我很像在「再回哥德」一文中,清楚了當地指出,我在發表「不得不出來說幾句」時,已考慮了哥德這數點回應的,再在這裡不厭其煩的立此存照(對不起各位讀者,既然人家認為本人不引別人的文,為了本人的利益起見,只有不斷引用再引用之前本人及其他人的言論,事實上,我也覺得很煩!):

哥德不滿我沒有看到他在第一篇文章的回應。其實我在寫對上一篇文章是,是有考慮到他的回應的--若不然,怎麼會指出他誤指伊朗巴姆大地震一事?我是這樣寫的:

你可以不齒香港人的「忽然好心」,也可以批評平日香港人沒有發揮善意,更可以說一己之力,不能幫全世界的人。但是唔可以幫全世界的人,就等於你可以拋出遙遠一字,對地震海嘯災民視若無睹?

第一,我相信的所指的「唔可以幫全世界的人」,就是回應你所寫的「所以我唔可以幫全世界要幫既人」這句話。第二,你在指我斷章取義的時候,請不要忘記,我在一開首時,是已經將你的文章的超連結,放在我的文內,也同時將他的原文整篇登出。前者,我認為是符合了Blogging原則,讓讀者直接連結至我所要評論「事發現場」,讓他們作一個論斷,後者,我覺得,連別人的回應也引用,若然別人的回應「水蛇春咁長」,那還得了?

對方一直認為,本人從來沒有考慮他前述的第五至第七點回應,我希望在此說明,也希望各位明白,我在第一篇文章已就此置了評--雖則不是直接回應,在第二篇文章中亦就此作出了說明。假若對方執意堅持我沒有將他的意見列入考慮範圍,這可能是我表達能力不足,又或容我套用對方的語氣及說法:咁,你話係咪係囉。

至於他說我「quote小小又唔quote小小」,唉,他又何嘗不是這樣?我覺得,加了超連結已經「仁至義盡」,當然,有人堅持我要將全部東西列出來,而各位又不厭煩整篇東西引用別人說的多於自已說的,以及不會覺得看得太辛苦,那麼我是很樂意列出來的。不過各位不覺得煩麼?

另外,他未有就我在「再回哥德」中的其他言論作出回應,我可以當他照單全收,也可以當他「無我咁好氣」,不屑一評,亦可以當他沒有時間回本人的言論。不過這只是我的揣測,畢竟,利益疑點歸於他嘛!

至於通寶認為,我不引用我的朋友的「粗口回應」,是曲筆,朋友的言論也影響了他的回應。我與你的見解有別,因為我覺得哥德沒有受P.Y.的影響,他也在「而家回」中指出:「同埋,我係re個位小姐,唔係re個位喜歡一時衝動(well,唔係唔用腦喇;佢係諗野快左小小jak)既朋友囉。」話是他說的。況且,正如上面所言,連結給了各位自行去看,是非黑白留各位一個判斷,假若你執意堅持本人要將朋友的粗鄙言詞再重現的話,我也沒話說。

正如PK_所言,各人都忠於自己,又或如朋友P.Y.對我所言:「算啦,呢D人,唔好再理佢啦。」我想,夠了。對於認同我的人,我表示感謝;對於不認同我的人,那麼,依照你所認為對的事行罷。

再回哥德

上篇文章登出後,有不少回應。事件主角哥德也特地寫了長文,回答我對他的意見。同樣地,看後我仍有不少話要說。

哥德質疑本人:「你不滿我不敬丫,定係不滿我話個海嘯威力不大?」但他看來沒有引用我認為他不敬之前的話--因為我寫道:

「天!!就是這一個比水浸「多小小」的事件,導致了超過十四萬人死亡,威力不大還算甚麼?我覺得,對於十四萬遭滅頂之災,被洪水沖走家產、家人的倖存者,以至被洪水奪走性命的亡魂,On Goethe這一句話,真的對他們很不敬!」

很明顯,我所指的不敬,是針對死者家屬及災民。他與我對「海嘯威力」有不同的詮釋,他說他指的是能量,我指的是後果,但是,如果即使如他所言,上周的海嘯的能量不大的話,對於一眾災民而言,有甚麼分別呢?還不是家園被毀、永失家人摯友!同時間,一句「海嘯能量?唔係好大o者!」去評論上周的慘劇,那末,誠如香港仔公爵所言,真的教人心寒!

哥德又說:

至於不敬麻,再慎言d呀下。不過,我suppose,衣個personal blog,唔會有當地人睇到。當然,你話,衣個blog係公開,就咩人都睇到,所以講咩都要小心d喇﹗
咁,我就覺得自己好悲囉。事關,一路,我都係係度自己同自己講野,唔太希望同其他人有太大interaction (well,所以,衣個blog一番生,我就希望大家唔好link佢;有幾位朋友好聽話呢)。

請哥德搞清楚,我從來沒說過「呢個Blog係公開,就咩人都睇到,所以講咩都要小心D」之類的言論,我亦覺得,你將這句話加諸本人身上,與「砌生豬肉」無異。你說你在自Blog自說自話,同自己講野,是你的自由,我亦無權干涉,但是我相信,我也有在我自已的Blog就我所見所聽的發表評論的權利。同時間,你不太希望與其他人有Interaction,以至回應旁人的意見,是你主動範圍以內的事,沒有甚麼悲與不悲的。但是,既然閣下現在出來回應,參與了互動,但仍然在此說覺得悲,oh sorry,我「鄧」你可憐囉。

然後哥德寫道:

可以討論咩係remote。不過,我討論既係,點解多數人可以對遙遠既印尼人捐款,但又唔會理下身邊有需要既人?即係,雖然「遙遠」雖然係相對既概念,不過我就係質疑緊點解d人可以對受海嘯影響既人同埋其他人有兩種標準,係米因為電視做左個包裝,所以d人先有衣d標準(拿拿拿,我一路都以為自己主要講衣樣架。你睇唔到,又係我d中文有問題﹖同埋,如果唔係講衣樣,咁無喇喇提個呀婆做咩﹖)
同埋,我有不齒咩﹖我一路以為自己講緊,捐錢,比咩都唔做為好。不過,哦,你話我有米有囉。

「不齒」一詞是否用得妥當,可以容後再談。不過,在你的《海嘯》一文,好像沒有說過「捐錢比咩都唔做為好」之類的言論,若你說「不過,今次香港人真係捐得好勁。但,就好似pk_咁講,如果佢地既愛心同情心,唔會咁「突發」,咁香港會好好多。我又同意通寶咁講,有心,就直接捐落銀行啦。」,就是你所指的「捐錢比咩都唔做為好」的意思,那末,只能怪本人領悟能力有限!

至於「不過,係回應個時,唔該問清我講咩,而唔好一野講粗口。唔該曬~~」這句話...我有說過粗口嗎?請先查找清楚再說,別將本人與本人的朋友混為一談。

第六個回應是這樣的:

同埋,丫頂,我成篇野都係問,既然而家好似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咁點解D人可以對身邊有需要幫助既人又唔理﹖

要搞清楚一點:我們是不是「真的」沒有理身邊有需要幫助的人?我相信不是。香港眾多慈善團體幹的是啥?每年的籌款節目中的市民捐款又是啥?你所指的「不理」,究竟定義是甚麼呢?請不要在南亞脤災氣勢一時大盛,對比出平時救助貧困的聲盛較少時,就將平日援助機構的努力一筆抹殺。我的理解是,你的確是指我們(即你所指「D人」)平日沒有理會身邊有需要的人。


我re左喇。不過,我都心寒。因為,以你既道德標準,香港好多人都會令你心寒(話時話,如果用關心社會,關心其他弱勢黎做標準,你反而會覺得我令你較為窩心添)﹗

可能我真的是理解能力有限,我真的搞不清楚你說甚麼。我的意見就是,社會以至世界各地有人出事,我們就應該盡力去幫,但是因為活在現在社會的我們,資訊太發達,太多,導致我們訊息超載(也同時變得冷漠),所以很多時要依靠傳媒的報道--甚至炒作--去鼓起我們的善心,從而幫助他人。若果明日傳媒將本港一宗極為需要別人救助的事件「吹行」,我是會伸出援手的。但是說笑一句,依照哥德所言,他很可能將他的理論無限縮小,會質問我們為何只幫助傳媒報道的個案,而不是離我們更近的人了!

哥德不滿我沒有看到他在第一篇文章的回應。其實我在寫對上一篇文章是,是有考慮到他的回應的--若不然,怎麼會指出他誤指伊朗巴姆大地震一事?我是這樣寫的:

你可以不齒香港人的「忽然好心」,也可以批評平日香港人沒有發揮善意,更可以說一己之力,不能幫全世界的人。但是唔可以幫全世界的人,就等於你可以拋出遙遠一字,對地震海嘯災民視若無睹?

第一,我相信的所指的「唔可以幫全世界的人」,就是回應你所寫的「所以我唔可以幫全世界要幫既人」這句話。第二,你在指我斷章取義的時候,請不要忘記,我在一開首時,是已經將你的文章的超連結,放在我的文內,也同時將他的原文整篇登出。前者,我認為是符合了Blogging原則,讓讀者直接連結至我所要評論「事發現場」,讓他們作一個論斷,後者,我覺得,連別人的回應也引用,若然別人的回應「水蛇春咁長」,那還得了?

最後我要說,我不認為哥德是「冷血貴利王」,我只是不滿他可以對災民的慘況,只以「今次海嘯好小兒科」的話一句帶過,是不滿他的inconsiderate。我認為他質疑為何我們「無啦啦」被傳媒引導去大發善心,是可以討論的,但既然他說他只會捐錢給最有需要的人,難道,此時此刻,你仍然不覺得最有需要的人,是面對著疫症威脅、數以百萬計的災民?又想問,你以甚麼途經及準則,去辨別一個人的需要最值得你捐錢給他/她?

為免被指我沒有引用他的文章,特地在此再貼多一次他回應本人的長文連結,請按此

再者,cuiyao,我從沒有覺得我與哥德的意見是主流與否。但是,我不認為他認為海嘯「濕碎」,是因為他看了太多的片段,以致震撼力減退所致。他是說得很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