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三個多小時,按照網站所列舉、繁/煩得不能再繁/煩的步驟次序,填了所需的資料,答了要答的理由,交了要交的款項,還要回到母校的網站,交錢申請證明書。到此,我要做的應該已經做完了,之後命運安排如何,就不是由我控制了--祝我好運吧。
不過,我現在最需要的是睡眠!
只談老實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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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現在最需要的是睡眠!
其一.烏鴉.麻雀
在禽流感日日佔據新聞時段及報紙版面的今天,眾人聞「感」色變,早陣子政府下令市民交出散養的家禽,只見不少市民聲淚,真是心有戚戚然。怎料到今天(周五)看電視新聞,竟然發現政府正「考慮容許在禁止散養家禽法例生效前已飼養家禽作寵物的家禽主人,在現行法例下繼續飼養的可行性」,理由是「鑑於家禽主人希望繼續飼養其家禽,讓其頤養天年的意願。」(見政府新聞公布)
看到這段新聞,心諗「有冇搞錯」,反應也一如出席立法會會議的那名新界居民:之情不情願地交出,或自宰家禽的市民,法是遵循了,但在「公共衛生」這個不得逾越半步的大旗幟下,卻未能因為其犧牲「小我」而獲得合理的賠償(喂,當年政府每次下令殺雞,家禽養殖場的東主都會有賠償),反而在「死期」後偷偷摸摸將家禽匿藏起來的人,反而在建議下,日後可以大模大樣地出來申請牌照(嚴格來說,是犯法在先呀),這是甚麼樣的世界?
也想起星期四晚在收費電視台看到的一段新聞。話說深水埗一個屋村家鴉為患(見右上圖及左圖,撮自電視),當局現在除了封閉屋村的公園外,還出動多項措施以驅鴉,包括在樹與樹之間掛上光碟串(可按此看圖,撮自電視),及播放烏鴉受襲擊的叫聲,以收驅鴉之效。不過看著這段新聞時,倒想起大陸在五六十年代時,為撲殺麻雀而採取的方法:凡見麻雀落地者,就以大鑼大鼓趕牠們走,直至牠們力竭墮地而死為止。真是有點「前《阿飛正傳》」的味道。
我覺得,禽流感不是突然冒出來的,只是一直以來眾人都沒有這麼的認知而已。現時但凡哪裡有雀鳥暴斃街頭,就要煞有介事的檢驗一番,同樣地,家鴉在深水埗出現,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當然雀鳥為患,其「下大」會影響居民,但是我又不懷好意地想:若不是烏鴉而是喜鵲的話,情況會否有不同?
忽然想起宮崎駿的作品《風之谷》(漫畫版)中的一個片段,大意是指人們極力想淨化世界,但是卻沒有發現一旦空氣中沒有瘴氣,也沒有腐林的話,他們會活不下去,因為身體根本承受不了這樣「潔淨」(潛台詞即是「完美」)的世界!
其二.預算.佈景
唐英年公布財政預算案後,周四上電台接聽市民電話,據當日一早到了廣播道,聽足看足兩個小時的友好稱,來電質素之低,實在是悶得死人。不過我在意的不是來電,而是當中財爺說了一句:人生有兩樣東西必然發生,就是死亡和交稅。雖然這句話是引別人的(可見Florence那邊的文章,頗多討論)
奇怪在於,政府消息不是說,香港的納稅人士有約一百三十萬人麼?以香港有七百萬人口計,撇除那交了稅的一百三十萬人,其餘的人,按照唐司長的邏輯,是不是「人生不會圓滿」?
另一件比較有趣的事,是唐司長以至及後的李少光(左圖,撮自電視),在記者會分別解答預算案案,及優秀人才輸港計畫時,背景版都是印滿了「經濟」,「就業」等字眼的佈景。記得數年前曾看過報道,說美國總統布殊每次演說,為將演說重點令現場者及電視觀眾更好掌握,會將重點化成簡而有力的標語,並印在佈景版上。此前有沒有人這樣做,未有時間考究,但這次唐司長此舉,說是向美國「借橋」則不會錯(想問:之前政府有沒有這樣的做法?在此先行多謝!)
但是呢,愈看,就愈覺得那個佈景版,像是一張「花碌碌」的花紙,多於一個有宣傳作用的工具。嘿。
其三.悲劇.鬧劇
讀八三三期《壹週刊》楊懷康的「無定向風」欄,說的是通用汽車的困境,文中有這樣的一段:
悲劇之為悲劇,就是本來可以避免的事情,卻神差鬼使,不是由於主事人的傲慢、自大(hubris);便是礙於形勢,終至出事,給人帶來苦痛。盧覓詩筆下這場悲劇是什麼?那就是她判定 GM要破產了 —— 就算僥倖不用在今年破產,明年也難逃厄運。睇得到、救唔到,此之悲劇為悲劇也。
我看得一頭霧水:那麼,悲劇究竟是甚麼呢?有沒有高人可以指點,解讀這段文字?
巴塞的攻門,還是車仔的攻門?(via 新浪體育)
邪!車路士大戰巴塞隆那,三球入球中竟有兩球烏龍;格拉斯哥流浪對維拉里爾,得以攀平二比二的那球也是烏龍;祖雲達斯就像利物浦般「晚節不保」,竟然在最後由先落後反領先,變成反敗給主隊雲達不來梅;還是國米作客阿積士,最後又是追和二比二。論精采程度,今晚(周三晚)比賽確比前一晚的精采得多,至少入球多,峰迴路轉的場面也多,真是正如黃興桂話齋:足球就是這樣的/好波不妨一睇再睇!
一如昨晚,看比賽只看了半場--當然是車巴大戰那場。我沒有看到迪賀奴在甚麼的情況下被趕出場(雖則摩奴連賽後「怒氣沖沖」,指摘球證),但是下半場初段的車路士,確是希望趁比賽展開初段「快刀斬亂麻」,先攻下一球再死守完場。雖然車路士確做到這一點,但是十打十一的劣勢,卻漸漸在下半場的中後段浮現,看到美斯、朗拿甸奴、伊度奧及拿臣等人在車路士後場「舞龍咁舞」,尤其是反領先的一球,完全將整條車路士的後防線完全扯開,伊度奧後上頂球之時,施治亦欲救無從矣!巴塞贏波,我也相當高興!
現在巴塞憑兩球作客入球領先,相信車路士在下回合作客魯營,必定傾盡全力反撲,到時相信又是一場好波。祖雲達斯雖然敗陣,但同樣有兩球作客入球在手,看來出線形勢比雲達不來梅佳;也是拿著兩球作客入球的國米,相信回到聖西路時,優勢會比阿積士多一點點。只是覺得格拉斯哥流浪去到西班牙踢第二回合,要取勝真是難乎其難...
說起來,昨晚的四場歐聯,全部比賽入球數量都是「小」,但今晚竟然全部開「大」,問你死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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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歷克(左)入球後振臂高呼。(via 新浪體育)
歐聯再燃戰火,豈料這把火「燒死」不少人,當中包括不少賭徒。滿以為阿仙奴近況如此差劣,在巴拿貝球場會被皇馬眾將痛剿,但是亨利下半場初段一記入球,就令槍手們可以創造奇蹟,將「銀河戰艦」一炮打沉。不過看了皇馬對阿仙奴的下半場,看到雖然皇家馬德里在輸球後,幾乎控制整個中場,但是任由施丹、古迪等人在阿仙奴的中後場盤球前進,但始終做不到入肉,更遑論致命的攻勢,朗拿度狀態低沉固然是主因,但是將羅賓奴換出,換入魯爾則更是不明所以,相反阿仙奴的數個突擊,若不是前鋒未能把握,及門將卡斯拿斯反應好,皇家敗陣絕不是零比一此數!
嘿,有云「想要生活好,勿買利物浦」,現在也可加上「勿買皇馬」這句。不過我這個久未下注的球迷,竟然買了這兩場(利物浦和,皇馬勝),再加上買了里昂和波,結果,唉,付諸流水,還要是利物浦「晚節不保」!早知一早轉台,看拜仁慕尼克對AC米蘭的比賽更好...
現時看來,利物浦下回合返回晏飛路主場,不是「冇得追」,反而皇家馬德里作客高貝利要入球,確是有點難度...里昂作客一比零打敗燕豪芬後,應該出線八強「定過抬油」,反而AC與拜仁一戰,我還是看不透。
但始終,今周歐聯的焦點,還是今晚深夜的車路士對巴塞隆那--我率先表態:我撐巴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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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留言既然是公開的,當然要持「出黎行,預左要還」的態度,預定會看見各式各樣的留言,看到認同的言論固然高興,看到不認同的,即使會令人不爽,但也得接受。不過上一篇文章「噢,才子!」寫「格林尼治」事件,看到一些留言,卻令我有些不解,不妨在此寫下一些回應。
Yam的留言,質疑本人大費周章,寫下數百字「鞭撻」陶傑,是不是「另一種精神勝利法」。我看到「精神勝利法」五個字,即時想起它的出處:魯迅在小說集《吶喊》中的著名篇章《阿Q正傳》。不過讀罷此書久矣,一時想不起何謂精神勝利法(甚或是所謂「阿Q精神」),於是求助Google,但是搜來搜去,無論是輸入「精神勝利法」、「精神勝利法」加「解釋」、甚至「精神勝利法」及「阿Q正傳」等字串,得出的結果多不滿意,因為很少網站是將原著及這東西連在一起講的。
於是找出《吶喊》再讀讀《阿Q正傳》,看看魯迅在文中所指的「精神勝利法」是甚麼東西。在第二章「優勝記略」中有這樣的數段:
閒人還不完,只撩他,於是終而至於打。阿Q在形式上打敗了,被人揪住黃辮子,在壁上碰了四五個響頭,閒人這才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阿Q站了一刻,心裡想:「我總算是被兒子打了,現在的世界真不像樣...」於是也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
阿Q想在心裡的,後來每每說出口來,所以凡有和阿Q玩笑的人們,幾乎全知道他有這一種精神上的勝利法,此後每逢揪住他黃辮子的時候,人就先一著對他說:
「阿Q,這不是兒子打老子,是人打畜生。自己說,人打畜牲!」
阿Q兩隻手都捏住了自己的辮根,歪著頭,說道:
「打蟲豸,好不好?我是蟲豸——還不放麽?」
但雖然是蟲豸,閒人也並不放,仍舊在就近什麽地方給他碰了五六個響頭,這才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他以爲阿Q這回可遭了瘟。然而不到十秒鐘,阿Q也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他覺得他是第一個能夠自輕自賤的人,除了「自輕自賤」不算外,餘下的就是「第一個」。狀元不也是「第一個」麽?「你算是什麽東西」呢!?
(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一九九七年;頁七十三)
橫看豎看,所謂精神勝利法,是由受害者使用的,以自我安慰、自圓其說及自我麻醉的形式,來逃避現實及他所吃的虧。不過,若將這說法套用到我上一篇文章中,又似乎不太合適,因為本人並沒有吃虧啊(我想,我對「精神勝利法」的理解,應該沒有錯罷?)。或者Yam的意思,是如他(?)在第十九號留言所稱般,是本人希望「踩才子以抬高自己」?
不過,我從來可沒有這樣的意思。讀本網誌已久者,都知道本人不時寫東西,批評讀報看電視時的錯處,例如這篇,那篇及此篇,但從來都是有碗話碗,有碟話碟,從不寄望被批評者會看到這裡,也沒有意欲以「批評者」的姿態在網誌界成名,因為若是要如此的話,我早就咬著對方不放了。
當然,我上一篇東西,「謔」「虐」的成份是比較重的。可能是我太認真吧,我想起早些兒寫「另類澄清啟事」時,我企圖是比較「搞笑」的角度,去回應該文中當事人的言論,但正因為我「認真地去搞笑」,最後得悉當事人認為,「本人很像很認真,不像搞笑」...亦因為此,我認真地去「諧謔」陶傑,可能給各位的印像是「串串貢」,那麼這我是始料不及的。
的確,做人要認真,學語文亦要認真。我上一篇文章引陸谷孫的《英漢大詞典(縮印本)》(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二零零一年十月)說到,「格林威治」是舊譯,新譯是「格林尼治」(文頂右圖就是那頁的影印版),昨晚再查了數本工具書,Greenwich都有不同的譯法,例如北京知識出版社的《世界地名翻譯手冊》(一九八八年),是「格林威治(格林尼治)」(頁四一七);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的《英國文化習俗詞典》(一九九一年),則譯為「格林威治」(頁一八四);較早期推出,由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所印的《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一九八五年)中,Greenwich詞條的譯法為「格林威治」(卷三,頁三八五)。可見舊譯的多,新譯的少。
是的,「格林威治」是「通用的誤譯」,但是錯了這麼多年,是不是需要改正呢?其實這是我寫上一篇文章的主要動機:私見認為,陶傑既然英文耍家了得,我認為,合理的推斷,是他沒有理由不知道Greenwich中,w是不發音的(這點我相信各位都不會有異議)。亦因此,我也認為他不可能不知道,Greenwich是有「格林尼治」的正譯。若此推斷成立,我是對他在整個節目中,在介紹Greenwich地區時,不停說著「格林威治」是有點失望的--因為我會期望他會說「格林尼治」,或至少兩者皆說,順道教育一下觀眾,這個地方的正確發音(尤其是他在專欄中,經常提到這些話題)。不過,唔,或者是我太過認真,或太一廂情願了吧,但我覺得這次的表現,確有是點inconsistent。
記得在讀大學時,曾在一私人場合聽陶傑當演講嘉賓,他與一眾食客交流時,曾被問及在舊東家打工時,會有甚麼感覺(大意如此,因為我只顧著食)。陶傑當時回答的內容,確實內容已記不起,但大意是作為打工的,難免有些「身不由己」。回顧他在《細說名城》的表現,我也會想到,內容(說些甚麼)的主導權,有可能是在於電視台的攝製人員而非陶傑手上,也是身不由己。
不過,我對於有人認為我的批評「無聊」,是流於「何文匯式批評」,是感到意外的。我不是要訴諸權威,但是查了可信賴的字典,甚至於個人的經驗,都證明Greenwich這個字,不會讀成green-wich時(至於讀成Gren-nich或是Green-nich,則是後話),那末,這個情況與何文匯提倡的「讀正音」,又似乎有點出入:何文匯提倡讀正音的理據,是基於中文字一字多音多聲調的情況,而往往我們讀中文時,卻用錯了其他音,如時間的「間」讀成「諫」,而不是他眼中正確的「姦」般(一時匆忙之間舉例,有錯的話但請各位指正),但是格林威治/尼治之「爭」,卻是由英文轉到中文時,因對發音認識的歧異(唉,都不敢說是「對錯」了)而得出的結果。若果求於啞老師及活人物後,得出的結果是一致不讀w的話(亦即是只有一個讀音;其實整個討論重心就是:「應不應讀w」,假若「應」的話,請提供實證,先在此謝過),我想我上一篇東西,怎麼看都不是無聊了吧--不過我倒很想知道,那部讀成witch的觀光巴士還有沒有,因為我倒想去見識見識!
或者有人會認為我借題發揮,吹毛求疵。正如我之前曾驚訝有電視節目資料搜集「亂來」時,有人留言說他們只是「搵餐晏」,各位也大可以視本人上一篇文章只是「寫篇野呃post」般,don’t take it seriously。不過這樣說的話,又回到那個老問題:我這份人太認真,連諧謔也太認真,令它反似罵人。若上一篇文章,是傷了及冒犯陶傑fans的感情的話,我是很願意在此說聲「不好意思」的。
倫敦,我喜歡,有機會,有時間,有錢的話,永遠是我首選的目的地。同樣地,有關倫敦的電視節目及電影,我也喜歡,所以對我來說,《摘星奇緣》這套戲,我百看不厭。
陶傑,有人稱為「香江第一才子」,以前他在《明報》寫專欄,有讀,但是現在沒有那麼大的興致「追」他的文章來看。即使陶才子現在於媒體「無處不在」,舉凡電台電視報章雜誌也看到他,但是我也是匆匆瞄了數眼,便算。當然,陶才子在英生活多年,說他是一名英國通,無可不可(況且他也經常說英國這樣好,那樣好啦)。
昨晚(周三晚)在公司,七時多的時候,身後的電視,還未轉回收費電視的新聞頻道,還是播放著無線翡翠台的節目,正好是陶才子主持的《細說名城》,由於節目仍是介紹我最喜歡的倫敦,所以做事也極不專心,邊做邊「豎起耳仔」聽電視內容。噢,原來是介紹國際子午線的所在地格林威治....甚麼?格林威治?
咦?我可沒有搞錯吧?國際子午線所在的地方,我也去過兩次(右上圖就是去年九月,在子午線所在的天文台,拍下香港的經緯度的照片),但是Greenwich這個字,w是不發音的啊。我最初也將它讀成 “Green-which” 般,問道於英國人,也被糾正過。我也認為,學外語,最難處理的就是人名地名的發音,以前讀詹德隆的文章,見他也寫過不少有關的東西。但是既然人家是大才子,吾等小薯又豈能說三道四,亂說陶才子「教壞人」?於是查查檯頭那本陸谷孫等人編的《英漢大詞典》,Greenwich的發音是不發w音的,再乞靈於網上的韋氏大詞典,音標稍有不同,是/’gri-nij, ‘gre-, -nich/,但也是w不發音。最後也查了維基百科,有關格林尼治的詞條,讀音也是 [ˈgrɛnɪtʃ],讀成 “green-nich” 呀。
唔,其實在陸谷孫的詞典中,Greenwich的解釋是「格林尼治」,不過「舊譯為『格林威治』」,可能是陶才子太發思古之幽情,只記得舊譯,忘了正確的發音是「格林『尼』治」吧。不過陶才子以往在文章中,批評中文翻譯外國人名地名時,只懂將一個字「拆骨」逐字對照字典來譯,結果搞出不倫不類的譯名(印象中,他最常罵的字眼是「科索沃」,之前我也引過他的文章),正確的做法是根據原文的發音來譯......哎喲,現在得到陶才子親身示範,在短短數分鐘的片段中,讀了不下十數次「格林威治」,我輩後進,真是受益匪淺!
噢,陶才子啊!日後我們可以大條道理,大搞「復古」,理直氣壯地將Greenwich讀成格林尼...不是,是格林威治了!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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