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媒介風景' Category

甚麼是國際視野?

龍應台在《面對大海的時候》(台北:時報文化,二零零三年)第一篇文章<在紫藤廬和Starbucks>之間,一開始就說:

「報紙的國際新聞五分鐘可以讀完,有線電視的新聞報道更像是一種全國集體懲罰:小孩吞下釘子的報道時間十倍於伊索匹亞百萬人餓死的消息,南投的一隻狗吃檳榔的鏡頭比阿根廷的總統大選更重要。八國領袖舉行高峰會議,示威者的裸體大大地刊出,但是示威者究竟為了什麼理念而示威?不置一詞。...國際間所重視的問題--戰爭、生態、貧窮、飢餓、新思潮的出現、舊秩序的突變、大危機的潛伏等等,在這裡,彷彿都不存在。」(頁三至四)

這是我讀到都是那些日子在周三發表的「國際視野」一文後,所首先想到的。

甚麼是「國際視野」?對方說「新聞,最終也是給當地的人看,讀者不感興趣,就算多麽有國際視野,也是枉然!」何時新聞視野與讀者興趣會畫些等號?讀書時學習傳媒的功能,是to inform, to entertain and to educate(排名不分先後),當然,不少被視為Hard News的國際新聞,如有關俄羅斯總統普京總統任滿後,轉當總理的猜測,如今天在法國發生的罷工,又或如在美國鬧得熱哄哄、眾議院表決土耳其奧圖曼帝國時期,殺害阿美尼亞人為種族屠殺(Genocide)的議案,以及長年累月的以巴衝突等,對於早已被本地軟性新聞處理手法「餵大」的本地傳媒受眾而言,是悶極的東西,這個情況反映到傳媒決策者眼中,嚴肅的國際新聞成為了票房毒藥,只然在挑選新聞的過程中一早被「叮」。

剩下來的是甚麼?可以見到有報紙的「國際要聞」中,將一個名表選舉結果全版刊出,鋪滿版面的是一隻又一隻的手表照片;又或是發生了有人食人肉的恐怖新聞時,不少報章都將它長篇累牘的報道,務求繪影繪聲,重現最恐怖的一刻。不是說要這些新聞「不入流」,換作是我也會選擇,但是在比例上,它們值得佔據如此多的位置?傳媒有責任為受眾提供新知,但是新知是受眾「應該」知道,還是「想」知道的東西卻是不同。一味強調「興趣」,只是將傳媒自我放棄「教育」功能的藉口。

即使如對方所言,「人永遠只會關心身邊的事」,但是傳媒是報道了對本地受眾有切身關係的國際新聞以後,是否就僅此而己?我想,所謂「國際視野」是要令受眾面對變化萬千的國際新聞時,知一事可以「舉一反三」。不妨拿油價為例子罷:國際原油價格近日狂升,周三紐約期油收市報87.4美元,早段曾升穿89美元。國際油價不斷創新高,連帶本地汽油價格亦逐步攀升,以前油公司每次加價,電視新聞也有提及,但是近來好像不再大模大樣的宣布,而是「陰D陰D」的加上去。但是為甚麼原油價格不斷上升?單是報道中一句「地緣政治」或「需求高企」就可以輕輕帶過?遠的不論,近日土耳其政府準備派軍隊進入伊拉克北部,掃蕩當地的庫爾德族游擊隊,偏偏伊拉克北部是產油地區,不少原油都是經陸路前往土耳其,這事碰上美國的奧圖曼帝國種族屠殺阿美尼亞人議案,令華盛頓與土耳其的關係跌至谷底,任憑美國如何勸說,安卡拉政府也好像充耳不聞。還有持之已久的各國能源需求高企,因此才有中國向非洲國家進行能源外交,以及隨之而已、外國有關中國漠視非洲國家的人權問題,當中的焦點,又以蘇丹的達爾富爾問題最為顯眼。

政治、經濟、民生三項東西都互相關連,在全球化全速進行的今天,世界另一端發生的事,都有可能影響到這裡的你和我。雖然國際新聞的話語權,很大程度被西方媒體壟斷,但這不是代表我們都是蠢得任由對方餵哺,在毫無選擇的情況下盲目接受對方的視角。現代的閱聽人是聰明的,選擇的媒體來源也遠比之前的受眾更多,覺得有不妥的地方就會「轉台」。茲舉一例:年初農曆年前夕與友人聚舊,席間有朋友投訴,說他有次看立法會會議的直播,但後來某議員/官員的發言被剪輯成新聞後,卻發現對方的言論被嚴重扭曲,我的體會是:直播新聞的普及,展現的是未經後期加工處理的「原始新聞」,一如國際新聞的報道來源愈來愈多,如何看一宗新聞也有多種角度,我們也不見得只被美國人的視角「荼毒」。(況且,真的「凡是」美國的東西就一定得鄙視?)

國際視野不只等於美國人所重視的東西。同樣地,「沒有人是一個島」,不能說自己還沒有了解清楚自己,就拒絕去了解世界。但是,我們可有自己的角度去理解國際新聞?恐怕沒有,只因為我們還沒有舉一反三之時,就已被人以「讀者沒有興趣」這個理由去抹殺掉!

後話:雖然不太同意對方的觀點,但希望大家也能讀讀對方的回應--<再談國際視野>

雜談(二)

國慶前夕,與友人V.N.吃午飯,天南地北無所不談,十分快意。唯獨有一件事令人感到洩氣,就是緬甸的新聞。

感到洩氣的,除了是這個政權對示威者所採取的暴力鎮壓之外,還有這場運動的脆弱性。看到電視新聞說,緬甸人經歷了鎮壓之後「敢怒不敢言」,在上街人群數目經歷了瞬間爆發性上升之後,就這麼快地歸於「平淡」,我們在外旁觀的,看著一個運動就此夭折,除了一聲嘆息,還可以說甚麼?事後看到緬甸官員那副嘴臉,厭惡感只有加深不會消逝。看到緬甸「外長」在十月一日於聯合國大會的發言,將事件歸咎於「政治投機分子」(political opportunists)及協助和包庇他們的「強大外國國家」(aided and abetted by some powerful countries),這種藉口真是絕劣不堪--可惜的是,這同時亦很常見。

英國廣播公司網站的國際事務記者保羅.雷諾茲(Paul Reynolds),在網站發表了一篇文章,說的是公民革命所需的成功要素,包括社會各界各階層廣泛參與的示威、有明確理念的反對派領導層、可將訊息散播的媒體、動搖現政權的機制、及可發揮影響力的外國國家施壓。若我們抽離點看,以機械化的評分標準看緬甸的事件,五個要素中緬甸的示威者達標了多少個?除了是媒體一點在運動早期有點成效之外,其餘可說是全部不達標。

緬甸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時,其中一個新聞報道的焦點,是緬甸人如何利用科技去突破軍政府的新聞封鎖,以博客、Facebook及其他網上媒介,去向世界公布緬甸的局勢,還有其他之前知名度稍低的傳播機構,利用其網絡報道緬甸國內的事件時(如緬甸民主之聲)。正當我們以為互聯網展示了它可以突破藩障之時,冷不防軍政府一個將連接緬甸與外界的管道切斷,這種被無國界記者形容為「製造完全孤立」的手段,某程度上將流出緬甸外的新聞訊息及影像/圖像大大減少,將訊息反饋回緬甸國內也更是無從說起。

面對新聞訊息來源遭扼阻的情況,對新聞工作者而言,最大難題是如何盡量準確地報道當地的形勢。不是說新聞訊息的數量是「零」,也總會有漏網之魚,成功鑽出封鎖網的,但問題是如何確定消息的真假及可信程度。當然,在如此大是大非的事件下,我們當然可以懷著良好願望,相信成功「逃出生天」的消息是真的,不過盲從附和式去一面倒相信不能驗證確定的消息,終究而言也是有危險的。對於沒有能力,或基於不同原因而不能派員到最接近前線(前線根本去不了)進行採訪的機構,面對來自可信性無從稽查的媒介提供的消息,要如何理出一個脈絡或接近真相(如有的話)的景像,其實甚難。(不是說不可以打電話到當地找人「查證」,但是說沒有遭人監聽就肯定是癡人說夢!)

互聯網最初出現時,其中一個「神話」就是說它可以打破地域界限,無國界的特色任誰都阻擋不了。但是緬甸的例子,卻正好為這個迷思再打了一記耳光。小時貪玩遊戲機,母親要阻止的絕招,就是乾脆將控制器收起,即使有遊戲機主體在手也得物無所用。現時緬甸的情況就是這樣:乾脆將通道截斷,任憑圍城內的人有科技在手,也是枉然。只是讀到這一篇文章,文中記者對於緬甸軍政府所用的手段「評價」以至「少死傷人總是好事」的意見,實教人掩目長嘆!

不能不洩氣嗎?

「大學之道」

滿城爭說沈詩鈞。如果說香港近日刮起的「天才兒童風」,在昨日由浸會大學高調宣布,取錄年僅九歲的沈詩鈞入學時達至頂峰,應該是一個雖不中亦不遠的觀察吧?至少對我而言,近日看得太多神童的新聞,還有相關政府政策、專家之言等等的訊息,實在是有點Fatigue了。對於傳媒而言,何凱琳已經獲中文大學取錄為「特別本科生」,一直只見其言論不見其真人的沈詩鈞亦已顯出「盧山真面目」,最想知道的東西都已經獲得了,按常理而言,應該也沒有甚麼東西可以「挖」了。

今天打開多份報紙,所有報紙都以大篇幅報道沈詩鈞的新聞,還有不少相關評論。同樣地在網上亦有不少評論,但我已經沒有太多的心機去看了,亦沒有意欲去發表甚麼評論,我比較關心的,是浸大在未來數年的教育,以及之後的發展,有沒有可能令沈詩鈞成為一名Renaissance Man

當我看到《蘋果日報》今天的頭版報道時,五字大標題「神童出來了」是典型的「蘋果式標題」,反而讀到小題時,那一句「大學之道 在『打喊露』 在玩咪 在9歲入U」時,一時覺得很面善,但又說不出一個所以然來。過了數小時後,「Eureka!式」的想法突然閃過腦海:嘿!這不是模仿《大學》那段著名的句子麼?

《大學》的原句是「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明德」見於香港大學紋章中,「止於至善」是中大崇基學院的校訓。前者是我正在讀書的大學,後者是我在中大讀書時被編進的書院,難怪對這句話總有點印象(中大要上書院通識,少不免要解釋一下校訓典故嘛)。但是讀來讀去,究竟今日《蘋果》套用了《大學》的句子,用意何在呢?

我猜想,起題者用上《大學》的名句,可能是要突顯沈詩鈞在記者會中的佻皮行為罷。但是私見以為,要突顯這名九歲小童的童真沒有問題,但是為甚麼無端端,要用上相對而言正經及較嚴肅的「大學之道」四字來開玩笑呢?老實說,我讀著這條標題時,我有以下的聯想--說是不設實際的胡思亂想可能較恰當一點:

一.原來「大學之道」可以這麼亂來,這麼不正經;
二.從《禮記》抽取而使《大學》獨立成章的朱熹,泉下有知的話會有何感想?
三.是不是《蘋果》想藉這樣的標題,「暗串」浸大?

怎麼說也好,我可能是太古板了吧,但是我看到這樣的標題,總覺得是《蘋果》想玩「佻皮」,但是最後給我一個「輕挑」的印象。其實,乾脆多登數張沈詩鈞表情的照片,不是「好地地」的麼?

Re:「這雙手雖然小」

上周六寫了一篇文章,就當日《經濟日報》見報的一篇訪問寫了一點讀後感及意見。發出以後,算文章是引來了一些討論,當中被提到的《這雙手雖然小》的泊主Leona,特地寫下了長長的回應,的確十分「畀面」。見到有人認真回應本人的拙文,也不能就此丟下不理,還得再寫多一點,好好的說明我的理解及意見。

首先想談談Web 2.0這回事。我自認打從一開始是一個純粹的用家,從未沒有好好深究甚麼是Web 2.0、語義網(Semantic Web)之類、近年紅得發紫的互聯網Buzz Word,不過粗略的觀察還是有的。如果我說,Web 2.0的其中一個catchphrase/watchword,就是「互動/分享」,相信是沒有太多人反對了吧?從傳播角度視之,Web 2.0與1.0的分野,也可能正是傳統媒介與新興網絡媒介之間的分別。以傳統媒介而言,內容供應者(Content Provider)與受眾/閱聽者(Audience)的分別是明顯的,資訊傳遞模式是單向的(供應者至閱聽者),主流媒體(Mainstream Media,或MSM)控制了供應的內容,受眾往往選擇不多(用廣東話更傳神點說,就是對「質」甚麼給你吃也得吃)。同理,對我而言,Web 1.0在資訊傳遞方面也很可能一樣,都是由一個網站控制資訊的發放,雖然資訊量比傳統媒介多得多,但是以參與度及控制程度而言,網絡上的受眾卻也與傳統媒介的受眾沒有甚麼多大的分別。

到了近年Web 2.0及網絡媒介興起以後,經常被標榜的,就是一眾「網絡草根階層」打破MSM的壟斷及論述,達致真正的「當家作主」。套用互動/分享的原則,網民不再是單單的資訊受眾,而是透過共同提供內容,去創建及豐富(enrich)網站的內容,如YouTube(雖然這是一個被人用「爛」了的例子)或是集合網民智慧以分享資訊的Del.icio.us等。即使是個人色彩比較大的Blog,也可以透過聚合成Blog ring而構成新式網絡社群,不少寫泊的人以「專業玩家」(Professional Amateur)的身份存在,打破被MSM控制多年的主流論述,去提供另一家之言,則又是已被人談及多時了。雖然會有人認為這些描述是十分富麗(我比較喜歡用rosy這個字來形容)而提出質疑,但是不能否認的,是它的確存在的事實。

好了,談了一大輪我自己也覺得有點悶的東西後,倒想拿上述的Web 2.0的特色,來看看被Leona屢次提及的Lifehack.org「究竟有多Web 2.0」。數天前與其他人談及這個話題,都認為Lifehack.org的Web 2.0特色實在不多。我在上一篇文章曾說過,Lifehack.org看上去只是「一個套用網誌功能的網站」,亦看不見背後參與者的「個人靈魂」。再看看其內容的發布方式,雖然間中有是引述另人的生活貼士的東西,但是這極其量是一個「網摘」的功能,說到底,內容發放的主導權還是落在Leon Ho,以及他利用廣告費收入聘請、負責網站內容的編輯手上,這樣的話,似乎互動功能稍稍欠奉了。我也留意到有文章的作者標稱為「客席作家」(Guest Author)的,但是在首頁看了又看,也看不到有甚麼途經可以去加入、去貢獻網民的智慧,互動分享之說又從何說起呢?

或者有人認為,網站編輯們在網海中搜羅好東西進行「類網摘」式報道,以及有限度開放給人出任「客席作家」去撰文,好歹也是一個體現網民集體智慧的行為,但我更著重的,是網民的主動參與問題。即使如Leona另一個經常提及的例子Anobii,或更早出現、用家更多的豆瓣,用家的參與門檻可說是低得可以。以此作為比較,Lifehack.org與其說是體現Web 2.0的產物,倒不如說是一個「掛著Web 2.0頭的Web 1.0網站」更好,因為在我看來,網民倒不能「擁有」該網站的部分內容(其實網民與網主之間的交流並不太熱絡,這可能與每天文章數量不少有關)。

我同意《經濟日報》一系列文章的用意,是如Leona所言,是探討「Web 2.0生財之道」。這是個好問題,在《經濟》多篇文章中,經常見諸報端的字眼是「可持續」(Sustainable)。即使被奉為Web 2.0楷模的YouTube,到現在也不見到有任何可以長期搵錢的方法(去年收入只有一千五百萬美元),或者YouTube在周二宣布、在影片中加插半透明的十秒廣告的做法,是YouTube開始打拓穩定收入來源的開始。我唯一覺得Lifehack.org比較像Web 2.0的地方,是它「著手為讀者度身設計合用的網上軟件,以服務費作為穩定的收入來源」(上周六《經濟》A20版),因為Web-based application正式不少網絡大家正在進行的東西。但是除此之外,我倒不見得這個網站有如何2.0。

Jacky在我上一篇文章的留言,再次提出了 “blog is anything” 這句話。當然Blog有其無窮可能性,搞商業blog也是搞blog,但是這句話的前提,大概是其實體是一個blog罷?但是在Lifehack.org「不Web 2.0」時,極其量只是一個有Blog的殼子,徒有其形不見其實的網站,那又如何去當anything呢?同理,名不正而言不順,一系列的報道以至Leona的泊文,都以Web 2.0的招紙為Lifehack.org以及Leon Ho包裝,那末又能教我信服呢?至於有人在Leona那邊留言,說Lifehack.org排名高於徐靜蕾,等於前者 “the top of 1.3 billion” ,我只有竊笑的份兒。(這涉及如黛所言,語言優勢及網站內容多寡的問題,或者遲點有時間再討論)

關於Web 2.0的討論就此打住。我還想談談Leona所說,「指敝報的報導大力吹捧Leon,把他捧上天,是在下的博客予你的印象吧?」這個問題。

有人在我那邊留言說,「《這雙手雖然小》很明顯地是一個抒發個人感想的blog,與經濟日報裏面的報道是完全不同的。」這句話,看上來是無可辯駁的,亦是十分合理的,但私見認為不然。的確,Leona說得對,在報紙寫東西要力求客觀,步步為營,背後的原因,不只是牽涉到一份報紙的公信力,也涉及執筆人作為一名新聞從業員應負的責任,只因印在報紙上的Byline就是記者的真實姓名,文責須由其負責。但是以《這雙手雖然小》與《經濟日報》一系列文章的事件中,各人可以見到的,是無論在報紙也好,網誌也好,執筆人都是用上同一個身份。在網誌讀者們知道,他們正在閱讀的《這雙手雖然小》的主人,就是《經濟日報》負責論壇版的記者,我--至少我會這樣認為--對網誌主人的文章有「保持客觀」的期望,也不是太過份罷?

不巧的是,之前讀《這雙手雖然小》涉及Leon Ho的數篇文章,我所感受到的,是非常強烈的主觀的良好印象,實在不能令我不懷疑,見諸報刊的訪問有多少是客觀,有多少是公正的(數字是客觀的沒錯,但是除此之外呢?)。正如之前一度鬧得熱哄哄、《明報》編輯周瑮遇上的「網上欺凌事件」中,即使我們對她遭網民「圍剿」而有意見有話要說,但是再回過頭來看,當日她作為編輯該版《明報》報道的編輯,但復又用這個編輯身份,在副刊的文章中質疑Nike發放色情影片,是否與少年風化案增加有關係。這種無論是邏輯上及專業行為上的faux pas,都會令人懷疑當日周編輯進行編務工作時,判斷力有幾多。同樣道理,正如Leona在泊在報的身份如一,泊中的捧上天(我承認,這是我的印象,亦有網友對我說,她的感覺是「勁肉麻」),將無可避免會影響我(至少是我)在讀報刊文章之前,已預設了一個印象。

正如股評人在發表評論後,都會被人提問提否持有曾提及的股票般,我看到Leona在我那邊的留言中說,她當Leon是位朋友時,實在是有點驚訝的。在新聞採訪中,與採訪對象建立正面關係可以理解,但是朋友私情終究不應與講求客觀的報道混淆。如果開宗明義,說文章是為朋友而寫的,我倒不太介意,但我在看著在掛著力求客觀公正的論壇版招牌下的文章,發現文章「雞」到不得了(與文筆無關,是指上文提供的五點建議),及看了不少讚美之辭後,才發現之前採訪者與被訪者之間,有一種涉及欣賞的關係時,我的感覺是:唔係呀嘛?--說到底,這還是以專業身份,但同時過份主觀投入的問題。

道歉啟事:一直以為《明報》在本年七月十五日所刊登、有關Nike發放色情影片BT種子的新聞那版,是周編輯所編的,今日讀對方《事實勝雄辯》一文,發現自己一直搞錯了。對於自己一時未有求證就胡亂成文,令周編輯蒙受不白之冤(廣東話就是「食死貓」),本人實感十分抱歉,希望對方給予原諒。

糟糕的調查,糟糕的報道

各位如果是經常留意新聞的話,大抵都會發現,星期日的電視新聞其中一項「必備」的新聞,都是不同團體進行的調查的結果發佈,順利成章地,這些調查以及其結論--姑勿論調查方法是否科學、結論是否站得住腳’等等--都會在翌日的報章中佔了不少的篇幅。這樣的情況,在昨日(周日)和今天分別在電視及報章中出現。

我所說的是由「香港青年會」所進行,以「保育與發展」為主題的所謂民意調查。昨晚粗略地看無線六時半新聞的報道,最初沒有甚麼留意,只是聽到「有六成四人反對保留皇后碼頭」之類的說法,到今天看不同報章,發現除了《蘋果日報》,其餘報紙都有報道這個調查結果,如「逾半受訪者反對保留皇后」(《經濟日報》A23版)、「59%青年支持拆遷皇碼 逾半不認同因集體回憶而保留」(《新報》A7版)及「集體回憶反對拆皇后 逾半受訪者不支持」(《東方日報》A27版)等。驟眼看來,見到報章中的「逾半青年」、「逾半市民」等,還以為一片「反『反拆遷』」的聲勢原來已經變得這麼浩大。

但是好奇地再研究有關問卷及其研究方法,卻發現當中情況只有用「糟糕」來形容。昨晚再在網上重看無線有關此調查的報道,發現一個十分重要的事實,就是調查根本不是以「隨機抽樣」來挑選受訪者,而是「透過會員分發問卷」(《經濟》)。問卷調查並非不是民意調查的其中一種方法,但是與電話調查相比,卻面對受訪者可能不識字的問題(雖則相信這問題在本港發生的機會較少),此外香港青年會的網站說問卷是在全港十八區派發,但是各區派了多少份的資料完全欠奉,加上問卷由該會會員自行派發,究竟當中有多少是會員找親友來「圍威喂」填表「交數」?當中有多少是真的以較科學的方式去派發?總有懷疑的成份存在。

至於問題方面,我自己覺得當中不少是有問題的,例如第二題「政府為了改善中區一帶的交通情況以及未來發展需要,而遷拆皇后碼頭。您對這政策是:同意/不同意/不知道」,以及第三條「政府經過七年諮詢,然後立法整個中區發展規劃,您認爲程序:恰當/不恰當/不知道」,都隱含極大的導向成份,結果就是得出五成九人同意遷拆(第二題)及五成五人認為恰當(第三題)的答案。還有第十題要受訪者在保育與發展二者擇一,但是在前述導向性極高,將受訪者引導至支持發展的一方的情況下,到了這條題目時,難怪最終調查機構聲稱,有六成四人「不同意為了保留皇后碼頭而影響中區的發展計畫」了--也順理成章地成為各報紙報道的焦點。況且,這個答案亦正正反映前當今政府/反政府兩派,一味只是要你非黑即白,要麼站在甲方,否則就要站在乙方的情形...

香港青年會在報告中形容,調查結果是「明顯的主流意見」,但是在報告中對各條問題的回答結果並不是全盤刊出(即每個選項的作答人數),甚至連所突出的答案也只是給予較為「虛」的百分比,而非確實得多的作答人數,加上題目本身以至取樣方法都有瑕疵時,我實在十分質疑這個調查有多「主流」。我不太願猜測,香港青年會這個組織的取向,在政治光譜中是屬於左或中或右,或者在皇后碼頭事件中,是拆派還是保派,但是我實在太多疑,總覺得這個調查是有預設立場在先,目的只是為政府遷拆皇后碼頭再度鳴鑼開道,增混民意籌碼及聲勢而已。

青年會的調查在我眼中是不專業,但是傳媒的報道亦絕大部分是搬字過紙,將帶虛浮味道的百分比及在「結果調查撮要」的所謂「分析」,化身成為報道的內容,未有對民意調查的方法學進行審視。更甚者,是民意調查的對象是「年青人」,但是見諸報章的頭條,卻由「青年」化身為「市民」(如《頭條》、《太陽》、《成報》、《文匯》)或「人」(《商報》)等,由一個本已基礎不穩的青年調查,擴而張之說成是全港六成四市民不同意為保皇后碼頭而影響中區發展計畫,雖然事實可能如此,但是在民意調查的背景下,這樣的推論實在是非常糟糕。

正同先前所言,我在《蘋果》找不到相關的報道,我倒想知道不選用這宗新聞的原因:是因為調查方法太「雞」,還是內容「不中聽」?另一方面,綜觀各報章的報道,發現只有《成報》的報道,有找來本土行動成員周思中的回應,看來其他傳媒都忘了找事件另一方作回應的新聞採訪學ABC了,然而周思中的訪問中批評,青年會「只把問卷發予會員填寫」,這個指控也的確夠嚴重的,若是如此,這份問卷調查那丁點剩下的可信力也會付之流水了,但這是不是真的呢?無論如何,我還是認為這個所謂調查,以至傳媒的報道都只可以用「糟糕」兩字來形容。

有沒有人…

可以告訴我:甚麼是「上峰」?(原文見今天《星島日報》A8版

(這個標題,應該是要說「上級」或者「上司」吧?不過無論由標題以至導言及報道,都是用了多次「上峰」,這樣子的情況,對我而言也是第一次目睹!)

後記:多謝眾人的提醒,去了台灣教育部的國語詞典網站,查了「上峰」的意思,原來確有上級的意思。這次我是太早大驚小怪了,真是十分羞愧。不過再細看報道,標題、報道導言及首段都是用「上峰」,但之後又用回「上司」,說真的,還是有一點怪...

這場大龍鳳還沒有演完(應該)

傳媒大亨梅鐸的新聞集團,收購出版《華爾街日報》道瓊斯公司的連續劇,終於在周三「圓滿落幕」。如果這宗價值達五十六億美元的收購,不是中途殺出道瓊斯公司董事、東亞銀行李國寶涉嫌將收購消息走漏風聲,給梁家安及其丈夫進行內幕交易,而令李國寶被美國證監會進行調查的話,相信這裡的人對事件的注意度肯定會低很多。

無論如何,這名擁有多個媒體、而且近年在收購傳媒--不論新舊也好--方面十分進取的傳媒人,終於將這個「獎盃」(《經濟學人》語)買下,只是其他潛在對手,如CNBC、《紐約時報》及《金融時報》,都只能「有得震冇得訓」矣。

我們讀有關梅鐸收購道瓊斯公司的新聞時,經常看到的其中一個報道角度,就是說之前擁有道瓊斯公司控制權的班克羅夫特家族,以及《華爾街日報》的員工,都擔心梅鐸一旦主,就會損害其編輯自主。看周三其他傳媒對梅鐸成功收購的報道,例如《紐約時報》這一篇,就引述一名《華日》記者所言,「整個新聞部愁雲慘霧」,《衛報》這一篇則引述另一名員工說,梅鐸「事實與娛樂的界線模糊化」,還說「應有不少同事會找獵頭公司另謀高就」。MoveOn.org推出、右上圖這一張惡搞梅鐸收購後的《華爾街日報》頭版,則又是的令人看後大呼過癮,然而與一貫正經且專業的《華日》頭版來相比,自然會發覺這個惡搞是十分令人憂慮的。

根據新聞集團與道瓊斯公司的協議,雙方將會設立一個五人組成的委員會,去確保道瓊斯旗下刊物的服務的編採獨立得以延續。外界一直擔心的是梅鐸的傳媒營銷手法,以及他的政治立場,會玷污《華爾街日報》及其他道瓊斯公司的刊物。但是我最初一直不解的是,以政治立場而論,梅鐸可被列入保守派的一群(至少絕不是Liberal一派),新聞集團旗下的霍士新聞《紐約郵報》就是其中例子,《華爾街日報》也是出了名保守的,立場亦傾向支持共和黨--猶記得四年多前伊拉克戰爭打響時,開戰那天在公司讀《華爾街日報》的社論,真是邊讀邊「媽叉」,因為我完全接受不了報章為戰爭搖旗吶喊的調。乍看上來,保守派的梅鐸收購同時保守派陣營的《華爾街日報》的母公司,不是「天作之合」嗎?

周三《華盛頓郵報》網站有一個互動討論環節,記者Frank Ahrens回答了網民就梅鐸收購道瓊斯公司的問題。第一條問題就是問,有人擔心梅鐸入主《華日》會令該報「共和黨化」,然而《華日》已經夠保守,難道可以更保守嗎?Ahrens的回答,正是解釋了我上段提出的疑問:評論與報道必須分開來看,即使評論如何保守,它仍是不涉及在新聞版面工作的記者,Ahrens還說,他還認識不少在《華日》工作的員工是不讀自家的評論的。然而員工真正擔心的,是梅鐸的「機會主義者」作風,亦即是立場不夠堅定,可以在八十年代支持保守黨的戴卓爾夫人,但是在九十年代支持工黨的貝理雅,又或如先支持列根,後支持克林頓等。也許,這種搖擺不定的作風,在早已認為梅鐸作風煽情、有偏見的《華日》員工看來,又是加上另一條「罪名」:不夠「堅貞」。

因為《華爾街日報》網站要收費,它的內容我是絕少看的,它之後會如何變我興趣不太大,反正不少人都在監察《華日》易手後會不會「變天」,我倒認為梅鐸不敢亂來。我反而有興趣觀察的,是眾人高呼傳統媒體將死的年代之時,在收購媒體四處出擊的梅鐸,如何在這個行業掀動一場革命:霍士財經頻道如何與CNBC對撼、《華日》與《紐約時報》的搶廣告戰、《華日》與《金融時報》兩份財經報章的對決、還有道瓊斯資訊與在五月時宣布收購另一間通訊社路透社Thomson集團在財經資訊的爭奪戰,等等。

新w聞集團收購道瓊斯公司,哄動程度與之前收購MySpace不遑多讓,但是這一兩天看著傳媒的報道,似乎又說不出一個新舊媒體結合的方法,說得大多是道瓊斯的內容,藉新聞集團的名字去散播更廣(如《華盛頓郵報》這一篇)。但是梅鐸連番出擊,在網絡媒體及傳統媒體進行收購,說沒有策略肯定是騙人,下回如何演變還要繼續看下去。

世上無難事

「只怕有心人」。這是一個爛得不能再爛的Cliche,但同時是一句至理名言。

湯姆.克蘭西(Tom Clancy)的小說《追擊赤色十月》(The Hunt for Red October)中,曾有這樣的一段情節:受僱中情局的雷恩(Jack Ryan)為了研究蘇聯潛艇赤色十月號的新式推進系統是甚麼東東,找了曾是美國海軍潛艇艦長、但是因車禍而失了一條腿的朋友「拐子泰勒」,去寫程式推研赤色十月號的航行數據。當泰勒在國防部使用超級電腦(沒記錯是克萊二型Cray-2)來跑程式時,他遇上了曾是海軍同袍的朋友,然後又去探訪他的上司。

在跑程式時前忙個不停,連外間發生了甚麼事也不知的泰勒,看到老上司辦公室的壁板上,是大堆美軍艦隻全數出海,去應付說為了「搜救潛艇」而大舉出動的蘇聯海軍時的標記,隨口問了一句「對方要搜救的是不是一艘飛彈潛艇」,惹起了老上司的懷疑。後來泰勒回到中情局總部,向副局長格萊(Admiral James Greer)交功課時,成功的猜中赤色十月號要叛逃到美國,同樣地嚇呆了格萊,還要審問是誰洩密給泰勒。其實並沒有人洩密給泰勒,他只是憑蛛絲馬跡,將事實的全景一塊一塊的拼砌出來。

早前《明報》曾有一篇新聞,說的是一名網名叫Nike的人,利用點對點檔案分享程式,發放了為數不少的色情電影。其後《明報》的編輯周瑮,在專欄寫了一封「信」給Nike,文末最後數句是這樣寫的:

但我想你「無私奉獻」的背後,任務應該更任重道遠——培育AV男優新血。你看那個戀鞋癖,你看那大玩「四王一后」的初中學生,甚至那個逼同學口交的小四生,都紛紛放棄扮鹹蛋超人,扮演軍曹,爭做AV男主角了。想做就做,後生當然可「畏」。

一信激起萬重浪。文章一出,網民反應激烈,大罵周瑮者有之,起周瑮底者亦有之(在Google用「周瑮」及「Nike」一起進行搜索就知所以然)。周瑮的網誌在遭攻擊後,已經取消了留言的功能--這是絕對可以理解的做法。總之,套用Speechlessness的鄧肇恆在周日《明報》的話說:「不幸地為這種網絡時代的『數碼欺凌』(cyber bulling)事件提供了經典範例。」

多得SidekickTwitter的留言,我才發現了鄧肇恆的文章(不想知道太多關於《哈利波特》最後一本小說的新聞,昨天決定不看報紙)。鄧肇恆在Blog中說,「大家在互聯網上還是盡量保護個人身份,至少不要隨便公開相片吧」,但我讀到這段文時,卻想起了文首所述的《追擊赤色十月》的情節。

我覺得,單是「保護個人身份」也可能是不夠的。「個人身份」給我的聯想,是如自己的名字、證件資料、住址、相片等等,可以追而溯之並最終找到你本人的資料。事實上,網上有不少人寫東西時是非常「大方」的,將這些個人資料在網上公諸同好(想起那位令朱處長離職的CoCo)。其實這樣做也無可無不可,反正要貼這些資料是個人的自由嘛。

其實,無論是Blog、OpenDiary或是Xanga也好,除非你是設定為Private的話,那末你所寫的任何東西,都是任何人都有機會見到的。除非是將自己完全抽離,不談與自己有關的事,否則你一談自己的事,就等同為你在網上留下「足跡」。我的理解是,即使你在這些足跡中,將最貼身、與你的身份有最直接關係的個人資料撇除,但是正如一個人的Profile--你叫「人物簡介」亦可,叫我更喜歡的解釋「側影」亦可--是由多個小事組成般,隨著足跡的數量增加,要概括出一個人的側影又有何難?從中再抽絲剝繭,利用歸納等手段,將那個人的真正身份的可能範圍愈縮愈窄,要成功「起人底」,也不是沒有可能--「只怕有心人」就是這個意思。

雖然聽上去有點可怕,但是卻沒有理由為此而懼怕,Blog這回事還是以自己為出發點,失去了「自己」與Blog失去了「靈魂」有何分別?也不是要說為了避免這些「起底專家」或「網絡暴民」的騷擾,而去約束自己的言論/意見,因為這樣做的禍害更大。

打一個譬喻:余秋雨在《山居筆記》中〈歷史的暗角〉中說過,「顯然沒有消解小人的良方」(台北爾雅版,頁三九三),既然足跡是消除不了的,被人起底的機會是消滅不了的,而自己也主動採取了可以用的措施,那麼就應該心安理得,不用太擔心了。反正我相信的是「一樣米養百樣人」,總有人是你不歡喜或專與你作對的,坦然接受就成了,斷沒理由為一小撮人而妨礙自己。唐家璇做外長時,曾經以「烏蠅」來形容示威者,雖然不甚得體,但是倒也是一個好方法。

還是「過得自己」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