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近日明顯是太懶了。一來工作及大學的事令我忙得七顛八倒,二來每年的二月及三月都是本人進戲院看電影的「旺季」--不是說去看電影節,而是入戲院看每年獲奧斯卡提名的電影,所以近日一到放假時就到戲院泡,也一口氣看了《Juno》、《黑金風雲》及《二百萬奪命奇案》等片子,此外還有家中一堆買了但未有看的DVD,最重要的是看了電影後意猶未盡,上周買了Ian McEwan的Atonement原著來讀...凡此種種,結果有時間時不是到了戲院,就是窩在家中讀書,連帶這裡也丟棄了。真是不好意思。〕
記得十多年前--應該是一九九七年--的香港藝術節,那年的歌劇製作是中國作曲家譚盾的《馬可孛羅》。那時還是電影《臥虎藏龍》之前的年代,我當然不知道這名作曲家,更遑論他的作品了,為此請教中學裡我十分敬重、音樂知識十分豐富的老師,他也建議我「不妨一看」。結果《馬可孛羅》表演時,我是座上客之人,我的老師也坐在「山頂」區的不遠處,然言那一個多小時的表演,對我而言卻是悶到不得了--根本就是看不明故事說甚麼,音樂在表達甚麼。
若是那個年代有Blog的話,也難保我不會像公園仔所形容的「激烈反應」,給這套作品「來一隻手指」。後來在散場時看到老師,他也半帶抱歉的語氣說:「這次真是介紹錯了。」對這次事件,我自己的結論是:音樂最前提的,還是旋律能不能吸引人。如果只是一堆噪音的話,任憑別人說得天花龍鳳,說寫作技巧如何高超,如何前衛的話,又會有幾多人憧欣賞呢?
上周三去了看《二百萬奪命奇案》(No Country for Old Men),看罷的感覺是「被騙」,回家後也以兩張相一句話,表達了我對此片的感覺。想不到這樣簡單的宣示,也吸引了不少回應。我覺得應該還要就此,及我對電影的一點膚淺看法寫一點東西。
正如Mad Dog姐在看罷《二》,在Twitter所說的「R頭」(Scratching head),或是《信報》的紙鹿在上周五見報的專欄中說「一頭霧水」,我自己在《二》完場時的感覺,可以用「你究竟想講乜?」、「下?咁樣?!」及「即係點?」來概括。老實說,就是覺得這套不知為何拿了很多獎的電影「不知所云」。
在我的文章中第一個回應,就是說我「不懂欣賞」,容我以更廣東話口語的口吻說出這句話,應該是批評我「唔識野」(應該是這樣吧)。在不同地方讀了很多有關這套電影的評論,也對高安兄弟想表達的東西有一個很籠統的印象,不過也仍改變不了我認為這套電影「爛」的印象。即使我認同這套電影殺人連連(還要是極度無厘頭的程度),與湯美李鍾斯所飾的警官,在片中慨嘆時不我予,這個道德崩析的社會已不容他這個「老差骨」的主題(以至片名)有所呼應,但是我在看電影時,發現不少情節都令我一頭霧水--我知道Anton是個「癲佬」,但是對於他的殺人為樂的動機感到不解,甚至愈看愈火起;Moss的妻子最後有沒有被Anton殺掉,還有最後Anton被汽車撞斷手骨,跟著就這樣「一走了之」,就是覺得很無厘頭。到了最後,湯美李鍾斯的角色說出他的夢境,不過我在戲院中,真的想不到它與之前的情節有甚麼樣的連繫--如果說是他已不容於這個極度暴力的社會,那麼在他回到破屋探望他的大叔時,就應該要以此為終結了,說得太多也是枉然。
我看罷《二》的不滿,令我想起三十多年前的《密探霹靂火》(The French Connection)。當時在學校的文學班上與同學看這套電影,看到最後警方與毒梟大槍戰時突然中結,導演是一個字幕交代結果--壞人逃之夭夭,主角反被調職,當時一眾人的反應就是「有冇搞錯」。Jacky說我們習慣了當「全知式的觀眾」,其實這也不止,我們不但要當全知,還要當理想世界的觀視者,總希望到了最後善惡到頭終有報,好人活下來,壞人見鬼去。既然《密探霹靂火》及《二百萬奪命奇案》的結局,是要顛覆這個持之已恆的觀念,這也是可以理解的,只是Anton這個十惡不赦,令人(至少我如是)恨不得「早死早著」的人,到最後「唔嗲唔吊」,被車撞又不是被撞死,不就是兩邊不到岸嘛。
其實,如果是要玩顛覆的話,倒不如來個黑色幽默,在Anton要Carla擲毫決定生死時,Carla不知從那裡拿槍出來,亂槍掃死對方,還要加上一句:「X!我都忍得你耐啦!」我想,屆時我會第一個在戲院站起來,大聲叫「Bravo!」的。
在上一篇文章的留言中,半桶水留下了不少有關這套電影的解讀。在此也先多謝對方。但是我倒認為,如果電影故事本身,要靠在戲院以外的其他媒體,去為故事內容的不足去提供補讀的話,我會覺得這是「不妥」的。我不是針對《二百萬奪命奇案》這套電影,私見以為,電影是娛樂先於藝術,電影要娛樂大眾,Appeal能力最大的是故事本身,如果故事在電影的播放時間內,不能令最多的觀眾明白電影要說甚麼的話,那就是挺有問題的。
Mum的留言說,「一般導演成名後,作品便開始玩一些手法,變得曲高和寡,套用內地的說法,是逐漸脱離群眾」。我也讀到一些有關《二》的拍攝手法的東西。但是電影故事與拍攝技巧而言,誰更重要?我仍是認為是前者,後者是錦上添花的東西。記得當年讀大學時,死哽那本厚如磚頭的Film Theory and Criticism,去分析我根本看罷也不太喜歡的電影,其實也真是一個勞累活(讀完以後也束之高閣了)。說到底,還是要故事本身能打動人,令人喜歡以後,才可以對當中的拍攝技法進行研究,因為後者是襯托出故事的工具嘛,如果一頭栽著索隱派的深淵,去將電影拆解成一個個技術細節,而忘了最重要的故事本身,又怎麼去娛樂大眾?這不是本末倒置麼?
所以,我會認為音樂要「好聽」先行,電影也要以故事好為重。我承認我不懂欣賞《二百萬套命奇案》,因為根本就是看不明。看戲感受是私人的事嘛,又何需尋求他人認同?對於批評,我想只可以用《亂世佳人》中,白瑞德最後對郝思嘉的那句經典台辭回應了: “Frankly, my dear, I don’t give a damn.”
其實也不難理解吧。記憶中ALEX是不喜歡王家衛的電影吧。王的電影,可說是不清不楚沒頭沒尾的而成名的,他把故事說得比以前清楚後,很多人反而不喜歡了。如果電影就只有故事說得清楚才叫合格,那很多佳作都不可能成為眾人喜歡的經典了,例如費里尼的《八部半》,還有大量無頭無尾但我認為好過很多故事清楚明白的荷里活片好多好多的歐洲片‧有時我反而會覺得,荷里活低估觀眾了想像力和思考能力,總是用最安全的手法去拍電影。ALEX近期至愛的《Atonemnt》,我反而覺得過分工整,說故事的機關算得太盡。
甚麼叫做「明」呢?明白劇情,還是明白電影所表達的意念,還是明白觀影後的自己反思?
我覺得看電影(或閱讀任何其他形式的作品),有很多因素影響觀感,有時也會與個人的心境閱歷有關。有些作品以前覺得很棒,到現在就覺膚淺無味了。相反,有些片子看的時候不好受,但卻令人沉思,又或者好幾年後再看,會有更深體會。
電影是娛樂先於藝術,電影要娛樂大眾,我相信這個令人沮喪的現實,所以我們有千軍萬血流成河的黃金甲,然後又將會有江山美人,這都是出於娛樂先行的原則。不過這樣一來,電影的可能性便大大減低了。
我未看《二百萬奪命奇案》(其實也未必會看),不過見吾友司南在FB給了此片五粒星,上星期跟密斯兩位舊同事吃飯,她們也齊聲叫好。所謂咸魚青菜,各有所好吧,也不見得喜歡此片的人也是會拿著電影理論來喫,喜歡自討苦吃說違心話的人。我自己雖然真心喜歡很多冷門奇片,卻幾乎從來不讀這類書。《二百萬奪命奇案》好不好看是其次,ALEX對批評可視作不同意見,無須太介懷,但說自已唔識欣賞然後關上大門,就有點可惜。
對我來講,留白好過直言。
也來說兩句。最怕跟人家談論電影時,換來一句「你唔識欣賞」的指摘。Alex說喜不喜歡是私事,我也覺得電影是各有所好,我看完《二百萬》爆粗,還是因為性格不合之故。(還是惱自己吧,明明沒有打算看,卻又看了)Alex 說《二百萬》無厘頭,我對「無厘頭」接受能力倒是較強,王家衛那些故事性不強的電影,看得我津津有味,因為他的電影真的感動了我,《二百萬》有什麼好,影評言之甚詳,但技巧高明是一回事,打不打動又是另一回事了。《二百萬》技巧是否勝過很多電影,我卻覺得還有商確餘地(結尾是畫蛇添足了);但此片的技巧比另一齣「得獎名片」There will be Blood則好得多。(我看完此片後所爆的粗口遠比《二百萬》多)
Alex 要求故事,我想追求的終究還不是感動,我看你也不是要求畫公仔畫出腸的程度吧。我亦認為電影是娛樂,但又不是像公園仔所提到黃金甲般極端,娛樂也有品味高低之分吧?
Blog主所言,真是於我心有戚戚然,繼續借貴blog以抒管見。
我年青的時候,雖然没看過嗰本磚頭書,但亦有同d電影發燒老友一起拍過吓實驗電影。當時大家雖然十分草根,但都向别人借咗部Hi-8嚟玩。我老友對電影極之發燒,後來仲喺浸記週年比赛攞獎。我記得嗰個年代,作者論(auteur theory) 開始在香港流行,嗰的年青人,開口杜鲁福(François Truffaut),埋口費里尼。《八部半》是費里尼其中一部最負盛名的作品,我老友當然唔會放過,但我就睇極都唔明;我老友猛向我解釋,又借書給我看,我估計佢其實都係依書直說而已,距離「明白」仍很遠;當然,我自己就連「不明白」的資格也攀不上。
據鄭樹森教授之<電影類型與類型電影>(洪範書店 2005年):「香港方面也受到作者論的影響,電影研究者會特別垂青某幾位電影導演的作品,如吳宇森,王家衛、楊德昌、侯孝賢等。. . . ,並成為我們觀賞電影的基本態度和立場。」公園仔君提及王導演的現象,不是正與教授的說法吻合嗎?
又公園仔君咁推崇《8部半》,令我更加自愧。好彩我果日喺新浪雜誌睇到:「楊德昌曾迷醉於意大利導演費里尼的《8部半》,說自己“看了很多遍才明白其中的含義”,而他留給世界的電影作品也是“8部半”——從19 80年開始參與電影創作至今,在漫長的27年裡,這位台灣新電影運動旗手留下了8部作品以及拍了一半的《追風》。」(見:http://magazine.sina.com/newtimesweekly/16/2007-07-25/233737086.shtml),我才稍為釋懷;唉,當真是英雄出少年呀。
Blog主說:「電影是娛樂先於藝術,電影要娛樂大眾,Appeal能力最大的是故事本身,如果故事在電影的播放時間內,不能令最多的觀眾明白電影要說甚麼的話,那就是挺有問題的。」我同意。一部脱離觀眾欣賞能力(包括時間、認知背景)的電影,根本不能與消費配合;就算是經典,也只是學派的經典。至於電影是否藝術,鄭教授似乎亦不大認同:「這種從生產到消費的集體性,. . . 使電影生產有別於其他獨特的個人藝術創作。」
其實呢,真係唔需要太介懷別人跟你的看法不一樣。
山田洋次有次當影展評審時說過,要他選好片壞片他很傷腦筋,他只會選喜歡和不喜歡。寫和讀觀後感,和別人談電影,有趣快樂的地方,是分享相同的看法,也同時觀摩別人不同的想法。K.說最怕「你唔識欣賞」這類指摘,我很認同。
不過自己喜歡不喜歡,要老實。表達過了,別人有其他想法,也可一聽吧。如果非要把同意自已想法的人連在一起,然後把不-認同的聲音歸類、標籤,那不如不談好了。ALEX喜不喜歡一部電影我很尊重他的看法,甚至會被他影響(因為他的話具可信性),但看到他要搬出「電影是娛樂先於藝術,電影要娛樂大眾」這些斷言來保衛自己的看法,我就覺得有點OVER了。當然,看了K.的留言,我又多一點理解。其實昨夜的飯局,我又再多一點理解。我覺得很有趣,我問荷里活為何會選出這樣一部最佳影片,然後又為何會有那麼多人去看(我自己從來甚少因為金像獎而受影響),然後為何又會有那麼迴異的評論。沒人答得上,只能接受一個事實:各有所好。既然是各有所好,勢均力敵(至少在統計上),也不用太激動吧。
至於那部《8部半》,我說的不是我個人推祟備至,而是我聽過很多喜歡電影的人都不約而同地喜歡此片,他們當中甚麼人也有,不都是學院派。不過如果自己不喜歡,我以為不用慚愧。至少我說自己一定不會慚愧。但不慚愧之餘,我也覺得沒有需要去否定它,不能接受/相信人家能喜歡它。
ALEX不喜歡甚麼片是OK的,但他再寫文章是拉MD姐和MUM出來,用人頭數目來加強實力,我就覺得有點可惜。我自己喜歡甚麼,也不介意別人不與我同一陣線。
說回那楊德昌論《8部半》,我敢說自己跟楊德昌無緣,他當年那部四小時的《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我看到一半就逃走了,到現在都沒有勇氣再看。我不懷疑楊德昌是個了不起的大師,但我不會因為自己「看不懂」而感到慚愧。我也不排除自己可能有一天會喜歡上也不定。
再說王家衛,我也是有些喜歡,有些不那麼喜歡,有些至今還是不想看。都有問題嗎?至少沒必要搬出某某教授某某朋友來為自己壯膽吧。
喜歡不喜歡都可以的,我其實都沒看過那部《二百萬奪命奇案》,如果司南喜歡而K.又不喜歡,根據過往的紀錄,我猜我不喜歡的機會可能會大一點的。因為口味有相近的也有相遠的。我有一點點介意的,是有關的討論,似乎都把口味之別化成高低之爭。
我這樣說不是要令誰不愉快,我只是很傻很天真地想大家都能以自己出發,說出自己喜歡不喜歡,然後和而不同。
如果能這樣,我說錯了又可妨。
湊巧路過,冒昧插科打渾,望 Alex 兄及諸位勿怪。
電影喜不喜歡當然是私事,各有所好也是相當正常,沒有什麼值得驚奇的,但拜讀 Alex 兄文章,感覺上 Alex 兄不只是針對 No Country for Old Men (2007)這部電影,而是對電影所抱持的態度,讓湊巧路過者如我,覺得有可以討論的空間。
Alex兄說:
“不少情節都令我一頭霧水--我知道 Anton是個「癲佬」,但是對於他的殺人為樂的動機感到不解,甚至愈看愈火起;Moss的妻子最後有沒有被Anton殺掉,還有最後Anton被汽車撞斷手骨,跟著就這樣「一走了之」,就是覺得很無厘頭。”
為何電影一定要清楚呢?
留白,留給觀眾一些可仔細況味空間會不會更好?
先哲不也說過:「水至清則無魚。」
不少電影大師,例如 Godard、Fellini、Antonioni、Fassbinder、Tarkovsky ‧‧‧都不喜歡將電影說得太清楚,留下空間給觀眾自己思索。
人類行為也不一定要有動機,也可以是純因「無名」火起,殺得性起,無法收斂,如吸毒上了癮而無法自制。
電影類別有多種,說得清清楚楚的,大多是商業娛樂片,或拍給小孩子看的。
前兩年憑 Caché (2005)而奪得康城最佳導演的 Michael Haneke,該作品由始至終都沒有清楚提及偷拍者是誰,要觀眾自己抓破頭皮去想像,導演所想表達的也很隠晦,也要觀眾細心思索才能意會, 根據 Alex 兄的言論,估計對此作品也不會喜歡。
雖然聽過一些觀眾說不明白 No Country for Old Men (2007)想表達什麼,但其實該片主題並不隠晦,Coen Brothers 藉著一連串殺戮,架構一個 貪婪、無序、無常的世界,裡面充滿扭曲的價值觀,與扭曲的人性,人命如草芥,隨時隨地遭遇生命突變,舊有保守的價值觀在這個反常的世界裡,再也行不通,正如片名所示: No country for old men.
Alex 兄說:
“我倒認為,如果電影故事本身,要靠在戲院以外的其他媒體,去為故事內容的不足去提供補讀的話,我會覺得這是「不妥」的。”
創作者與觀眾,有時可能存在著思維上的落差,這時候,可能創作者明明已經在内容放進了很多東西,但由於觀眾的慣有思維定勢,而接收不到創作者在内容上不斷發出的信息,但這並不是創作者的錯,需要觀眾自行去提昇自己的欣賞水平。
就像 David Lynch、Luis Buñuel 等大師的作品,是觀眾自行學習,充實自己,然後去理解他們的作品,而不是反過來要求他們,不要拍得那麼隠晦,來遷就普通觀眾的俗眼,如果真的那樣,他們的作品,也會失去其原有的光彩與魅力。
Alex 兄說:
“我不是針對《二百萬奪命奇案》這套電影,私見以為,電影是娛樂先於藝術,電影要娛樂大眾,Appeal能力最大的是故事本身,如果故事在電影的播放時間內,不能令最多的觀眾明白電影要說甚麼的話,那就是挺有問題的。”
有時觀看電影,作為普通消閑,娛樂放鬆心情,這並沒有錯,但如果以「娛樂」作為每次觀影時的重心,一來容易流於商業化,二來容易令自己口味變得低俗。香港有不少觀眾非常喜歡、甚至崇拜 Kieslowski 的作品,但是,Kieslowski 創作時的目的,主要是想探討命運的種種機遇,引領觀眾思考政治、命運等等人生嚴肅議題,而非給觀眾娛樂,其藍白紅三部曲,如果不經一番咀嚼,又何能輕易領略其中趣味。 Kieslowski 在接受訪問時曾說過,他認為不少娛樂片都不過是在追求 empty talk,沒有價值。
記得多年前初聽 Wagner: Der Ring des Nibelungen,儘管知道這是很出名的作品,初時卻不怎麼投入,這並不是歌劇的緣故,因為在之前觀看 Shine (1996)時,對於影片結尾,大提琴下的女高音獨唱 Nulla In Mundo Pax Sincera,欣愛至極,可見對歌劇並不抗拒,於是我嘗試找多些關於這部歌劇的介紹,沉著耐性,細心再聽多一次,這一次的感受,跟第一次又很有不同,當然,可能有人會說,既然聽了不投入,別聽好了,何必強迫自己去細聽。那是我認為,有些藝術珍品,層次是在一般人理解之上的,它們的質素,是高於一般人的欣賞水平的,有時甚至是 ahead of our time,這時候,應該是一般觀眾改變自己的慣有思維去領悟其中的偉大之處,而不是反過來,要求這些藝術品降格,走庸俗路線媚眾。
Alex兄說:
“只是Anton這個十惡不赦,令人(至少我如是)恨不得「早死早著」的人,到最後「唔嗲唔吊」,被車撞又不是被撞死,不就是兩邊不到岸嘛。”
既然人生可以無常,電影(是反映現實的工具)為何不可以無常,「惡有惡報,從此天下太平」的結局是拍給小孩子看的。
Alex兄說:
“說到底,還是要故事本身能打動人,令人喜歡以後,才可以對當中的拍攝技法進行研究,因為後者是襯托出故事的工具嘛,如果一頭栽著索隱派的深淵,去將電影拆解成一個個技術細節,而忘了最重要的故事本身,又怎麼去娛樂大眾?這不是本末倒置麼?”
Alex兄應該有一定的觀影年資吧。
一般來說,通常只有剛剛接觸電影不久,又或者平常很少看電影的觀眾,才會計較電影本身必須有很清晰、有條理的故事,資深觀影者,大多不會計較故事本身,而會著重觀影後的「感覺」,像上面 K. 說的「被王家衛那些故事性不強的電影感動了」,就因為被電影中所產生的某種感覺打動,而不是因為其中有清晰的故事。
再者,縱觀電影史上,很多傳頌多時的佳作,其當中故事並不明顯,甚至抽象難明,例如:
An Andalusian Dog (1929)、2001: A Space Odyssey (1968) 、The Holy Mountain (1973) 、3 Women (1977) 、Nostalghia (1983) 。。。。。。
據說 Stanley Kubrick 在拍攝完成 2001: A Space Odyssey (1968)後,再將某些解釋片中疑團的片段剪掉,而成了現有版本,若果當初將那些片段保留,那麼該片的成就,可能沒有現在這麼備受推崇,原因很簡單,剪掉那些片段,電影成了 open ended,保留片段,電影很多部分成了 closed ended,大大限制了電影可供人自由思索和想像的空間,容易淪為庸作。
No Country for Old Men (2007)如果最後殺手被車撞死,而不是消失無蹤,可能不會曾經進入我 2007 年十大電影之列。
在羅列 2007 十大電影時,我對於 No Country for Old Men (2007),曾寫到:
While to those familiar with Coen Brothers’ body of work, it’s practically nothing new, just a mixture of Coen Brothers’ former works: the crazed hunting of Blood Simple. (1984), the brutal atrocity of Miller’s Crossing (1990), the bloodshed and gore of Fargo (1996),
若從負面角度看,則是「食老本」,若厚道點,則是融滙不少過往作品特色,奧斯卡有權投票的成員,當然也看得出來,這次能得到奧斯卡最佳影片奬,除了表彰這部電影,也間接肯定了其過往電影成就。(就像 The lord of the Rings 系列,前兩部不給予最佳影片奬,到了第三部才頒最佳影片,連帶肯定其前兩部作品。)
至於 K. 說影片最後「畫蛇添足」,我則認為結尾訴說兩個夢境,為影片加添了點意識流的惆悵情緒,頗有 Charlie Kaufman 特色,從這一點來說,Coen Brothers 這部作品,又有其進步突破的地方。
以上所說,純粹以事論事,no offense,請 Alex 兄不要介意,仍然十分佩服 Alex 兄勤勞的寫作精神。:)
亦歡迎 Alex 兄就我所說的提出反駁意見。
講「無厘頭」,No Country for Old Man就真係唔算得「無厘頭」——故事感比較弱但情節總算跟到。
我自己就覺得Sleuth (2007)重「無厘頭」,故事非常緊湊但係睇完係得個「吓」字。
原來電影是為了娛樂,同好多小學生o既諗法一樣喎~
建議版主,以後只要專注睇荷李活特效大片就夠了~
我一直不太願就上述的回應作回答,因為恐怕會變成罵戰,不過見到ccc的話,倒想簡短的回幾句:
一.看電院,首要的目的是甚麼?我自己的意見是娛樂自己(to entertain oneself),其實,不是為自己尋開心/滿足,那末是為了甚麼呢?
二.我承認我自己喜歡看荷里活大片,但那又如何?是不如經常看所謂藝術電影的人嗎?對於ccc君有意無意之間(我希望是無意),將看電影也要分高低貴賤,我實在有點驚訝。
三.看商業片是絕不可取嗎?是一定浮誇淺薄嗎?我不這麼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