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ly Archive for March, 2013

觀《沙漠梟雄》怪譚

英國導演大衛連《沙漠梟雄》(Lawrence of Arabia, 1962),一直都是我最喜愛的電影。去年是這套作品的五十周年紀念,Sony將它進行8K數碼處理,又出了藍光版影碟,今年香港國際電影節,就引入了新版兼只影一場,當然不能錯過--畢竟,在電視、DVD(我買的是二零零一年的第一版)及藍光碟,都已經看過多次,但是在大銀幕「朝聖」,這可是第一次!

今日(周六)觀影過後,不打算再寫這套電影有多「神」,還有當中的分析--友人早年寫過,值得一看--不過看罷的即時反應有三點:

一.新修復版真的太強大了,很多在DVD版看不到的細節,都清晰展現出來;
二.怎麼這套大作變成了搞笑片?!觀眾由頭笑到尾;
三.中文字幕真.的.譯.得.爛.透.了!

對於第二點,或者是我覺得《沙漠梟雄》太偉大,需要帶著一副虔誠的心態去看;又或者是我看過太多遍,早已對當中的對白滾瓜爛熟;又或者是我太感覺遲鈍,但是我真的搔破頭皮,也想不到觀影時眾多觀眾的「笑位」,有甚麼好笑的理由。在旁的友人甚至怒稱,這是她過去十年,觀影四次中最糟的一次經驗。無論如何,這個情況可以列入觀影怪譚。

反而是第三點,是我最想談的。我在入場前對友人說,不知這次《沙漠梟雄》新版,會不會有一個新字幕;而在電影播放前,螢幕也特地打出鳴謝利希慎基金會,贊助今次播放字幕的字句。當時我心想,應該會是新譯的字幕吧,但是由勞倫斯出車禍去世後,在倫敦聖保羅大教堂的追思會那場開始,就看得我「唉」聲連連,甚至在播完後對友人說:我要殺掉譯字幕的那位仁兄,因為當中太多不能接受的錯譯,換個大陸的說法,就是「硬傷」太多!

不妨借此文舉幾個例(因為太多!):在聖保羅大教堂的一幕,Brighton與牧師對話時,牧師問了一句: “But did he really deserve a place in here?” 字幕變成了「他...值得葬在這裡嗎?」這是想當然耳的錯譯,因為只看到勞倫敦的銅像,就以為他葬在教堂內,但只消在網上找找就知道,勞倫斯死後不是葬在聖保羅大教堂的。

在教堂外,有記者追問幾個人對勞倫斯的評論,第一個找的是艾倫比將軍,他的回應是:

What, more words? The revolt in the desert… played a decisive part in the Middle Eastern campaign.

當中 “revolt in the desert” 一句,經由這位不合格的翻譯,變成了「沙漠的叛亂」。或者正確點說,但凡電影中有revolt這個字眼,都通通變成了「叛亂」,但是正如老話說,歷史是由勝利者去編寫的,對於英國人,或者勞倫斯領導的阿拉伯人而言,這場revolt是針對土耳其人(正確點說,是鄂圖曼帝國)發起的,所以不應是「叛亂」,而是「起義」!

同樣不加思索/推敲的例子還有很多。例如勞倫斯與Ali,爭論在陸路進攻阿喀巴時,勞倫斯提到土耳其人的布防:

Yes. There are guns at Aqaba. They face the sea, Sharif Ali, and cannot be turned around. From the landward side, there are no guns at Aqaba.

“Guns” 這個字,在這裡全部譯為「槍」,但是譯者大概沒有想過,如果是一般能拿得上手的槍,即使是來福槍也好,手槍也好,又怎麼不能「轉向」呢?甚實這裡所說的Guns,就是指土耳其人用來對著大海的「炮」(之後進攻阿喀巴時,就見到那支 “Gun” )--亦因為此,在此幕之前有人說到「土耳其人有12-inch guns」,就鬧出了「十二吋口徑的槍」這個笑話!還有,Ali的尊稱是Sharif,但是譯者就當然是Sheriff般譯,結果變成了「阿里長官」...唉!

功力不足,那就算了。但是這位電影字幕的譯者,在很多地方的翻譯出錯,甚至令我質疑,他連基本理解的能力也欠奉。好像是勞倫斯初入貝都因人之地,他向Brighton自我介紹時,說是 “seconded to Arab Bureau”,這不代表勞倫斯是「阿拉伯局的人」,而是他奉命派遣到阿拉伯局工作;又或者是勞倫斯帶著他的「保鏢」時,阿里問他:

(Ali) There is not a man without a price on his head.
(Lawrence) There’s a price on my head too.

所謂 “price on (someone)’s head”,就是指他是被懸紅通緝的。但令我驚訝的是,是譯者可以硬譯成「他們頭上都有價錢」,這未免太令人震驚。之後勞倫斯與一眾阿拉伯人,將土耳其士兵殺個片甲不留的一幕,有一句很出名的臺詞,就是 “no prisoners”,在01年的DVD版,就譯為「不留囚犯」,當時讀《明報周刊》,就有專欄作者批評這是錯譯,這個錯誤在今次的翻譯中也有出現,但是只出現了一次,因為之後就改成了「全部殺光」,這個前後翻譯不一的情況,也令我感到奇怪--但我還是認為,將 “no prisoners” 譯為「不留活口」比較好一點。

但以下這個才是令我最震驚的:

Take the honour, colonel. Be a little kind. As a colonel, you’ll have a cabin to yourself on the boat home.

本來對話的意思,是陞任上校的勞倫斯,在坐船回英國時,可在船上可以有私人房間,不用與其他下級士兵睡統艙,但是...字幕竟然出現「你在家中的船邊會有一間屋」(大意如此)...只可以引用周星馳電影中家傳戶曉的一句對白,就是「而家...我.要.爆.啦!」。那一刻我真的(不是說笑)很想在場內慘叫!

我真的思疑,譯者不是香港人而是台灣人,因為他將大馬士革的city council可以譯為「鎮公所」,還有水利局之類的稱呼,都是台灣人稱呼他們行政、公共事業單位的叫法。附帶一提,將大馬士革這個大城市「降格」為「鎮」,也是明顯理解錯誤的例子之一。其實,字幕由香港人、大陸人、還是台灣人譯,我不會介意,但是這次《沙漠梟雄》中文字幕錯譯之多、程度之離譜,真的完全將這部新修復電影的觀影經驗完全給破壞了。我以為近期看電影,將大使/大使館「降格」到領事/領事館的翻譯已經夠離譜,不過今次的程度--容許我不客氣地說一句--是徹頭徹尾的不.能.原.諒。

或者來一個爛gag作結尾:大衛連的《沙漠梟雄》breathtaking,但是字幕真的是take my breath away!

看WYNG大師攝影獎展覽有感

這裡很多年以前,就已經標示使用「共享創意」的概念,當時我用的是CC 2.5,權當是趕新潮的行為之一。但我承認我太懶,沒有理會別人--如果看得上我的文章的話--將文章分享出去時,有沒有加以標示來源。這是我說趕潮流的原因。

忽然舊事重提,是因為友人有份參予籌備的一個展覽,會在本周日(三月廿四日)舉行講座,題目是《富裕經濟學:版權是創意的凶手?》,當中也有香港共享創意的人員參加。對方知我也有本泊使用Creative Commons,囑咐我可以宣傳一下:這當然是舉手之勞。如果大家周日有時間,可以報名參加,亦可順道看看展覽。

-----「非工商服務」的分界線-----

言歸正傳。因為友人有份參與籌備「WYNG大師攝影獎」展覽的工作,加上展覽地點與居所極近,所以日前趁放假時,去參觀了一下。這個獎項是首次舉辦,主題是「貧窮」,而展覽的題目是「貧富懸殊」,早前傳媒已經報道過,今日(三月廿一日)請來有「魔僧」之稱的顧汝德開講,算是引起一些人的注意,所以我猜想,應該有一定數量的人耳聞過這個展覽吧。

不過得老實說,看罷幾名入圍者的作品,我覺得十分不是味兒。

怎麼說呢?得從「貧窮」二字說起。近年我們經常說,香港貧窮人口愈來愈多,貧富懸殊--無論是統計出來的堅尼系數,又或是「相對貧窮」的現像也好,等等--問題是愈來愈嚴重。對我而言,「貧窮」的概念是絕對Tangible的,不是甚麼「形而上」的東西,亦即是說,朝不保夕、捱餓等等,連基本生活甚至維生,也不能應付的情況就是貧窮。別對一個窮人說:「看,有些人比你更窮、情況更慘呢。」這些言論,是不會令一個窮人因此感到飽足的。

正因為此,當我見到「貧窮」及「貧富懸殊」的題目時,我下意識地會以為,入圍的攝影作品,會是直面這個議題。換個方法表達,就是赤裸裸地表違,這個城市的貧窮人口,是如果掙扎度日。不過帶著這個主觀意念入場的本人,看罷七名入圍者的作品後,我只會覺得陳偉江的《紀錄一》,及高仲明的《毫宅》,表達出這個城市雖然號稱富裕社會,但有不少人活在貧窮線以下的荒謬。

也得不客氣地說一句,我真的會覺得,鄭瑋玲的作品,與「貧窮/貧富懸殊」的主題完全對不上,甚至連紀錄一個社區的「新聞紀實攝影」也談不上。其實陳嬋娟的作品,也有這樣的傾向,不過令我無名火起的程度,還是前者較高--我看時的心情是:「窮?窮你個頭!」

同樣地,趙峰陳啟駿的作品亦令我納悶。我看了幾次,算是勉強明白他們的作品想表達甚麼意見,但是我私見以為,要經過好幾層思維的轉變,才能將作品與貧窮扯上關係,恐怕只有是衣食相對無憂的「有閒」階級,才會明白當中的涵意。也許可能是這兩人的作品,「藝術」的成份較高吧,不過正如我之前所言,「貧窮」是down to earth的東西,需要直面應對,以過份藝術的形式表達,好像是隔了很多層的厚紗,反而令人不知所以。

我承認我不懂攝影藝術。但我自問不是一個不知民間疾苦的人。我看著這批作品,不太感受到貧窮情況的嚴重,反而是覺得,是一批「高知」以很優雅的形式,在清談貧窮這議題,不入世之餘,亦沒有給人太大的震撼力。我看展覽的時候,正是下午一點半至兩點的半小時,展覽場地位附近有多座商業樓宇,這個時候來參觀的人,多是在附近辦公室上班的白領一族,我抬頭看著貼在吊板上的照片作品,再低頭看看地板,看到的是一批批衣著相當光鮮、穿名牌皮鞋的男士及OL。我想這個對白,才符合展覽的主題「(照片的人)(年薪極高的上班族)(掛在吊板上的照片)(兩者有多大的對比!)」。

說到「直面貧窮」,看到今日的新聞,說林鄭月娥今日出席青協一個論壇,討論貧窮問題。想起有從事傳媒的友人說,現在但凡有活動邀請高官出席,官府中人都會十分提防,會問清楚活動還有甚麼人獲邀,因為擔心到時會有人「踩場」鬧事。當然,林鄭出席青協的活動,安全指數極高,不過換個角度看,出席活動要左挑右選,驚的是有人提出一些令他們難堪的議題,倒與我看罷攝影展的感覺很像:都不是直面這些議題。有這些窩囊怕事的高官,真是:怎能一個「吥」字了得!

父母親應該是「智囊」嗎?

今日(周三)幾個友人都在面書上,分享《AM730》「人在中環」的專欄,及作者事後在自家園地的另一篇文章。有友人的按語說,要鬧的是文中事主的父母,而非應徵工作的事主本人。

看罷,倒有一點感想可以分享。大約是去年夏天的事罷,有友人詢問於我,說有沒有興趣到另一間公司上班。本著「看看也沒有壞」的心態,到了他們的公司,與負責人談了一回,但之後沒有了下文--我猜想是談不攏吧--不過在農曆新年過後,對方又打電話來,又說可以談談條件。於是在各自表述的背景下--我說了我的要求,對方說了他們的條件後--我就說,得給我幾天時間想想,容後再覆。

於是在這幾天的時間裡,打了好幾頓電話,向幾名友人查詢他們的意見及看法。有不懂我從事的行業的、有曾經在我從事的行業工作的(但又不排除「再作馮婦」)、有曾經在同一行業換公司的、有在對方公司上班的、亦有新近離開那間公司的。我和他們聯絡時,都稱呼他們是我這次決策過程的「智囊」,談天完畢、獲得不同角度及立場的意見後,我和家母說,有人想「挖」我到另一間公司上班,不過家母隨即說:「甚麼?那間XXXX(公司名字)?好像不太好吧。不過,你甚麼決定我也沒不會反對的。」

事件最後的結果是,我還是留在現職公司。不過看到「人在中環」CK的文章後,我納罕:我是不是他口中,要由父母代為決策的人,還要我是一個可能令他「震撼更大」的七十後?畢竟,雖然家母不是唯一一個意見來源,但是她總也算是「半個」智囊吧?

的確,凡事都沒主見,要將決定的責任「卸」給父母的人,是值得批評的。我也在不少從事教育界的友人、前輩中,聽過不少凡事要由父母出頭、爭取的「怪談」。但正如CK在專欄以外的園地說到:「『等阿爸阿媽俾完意見』先可以做決定,唔係一個可以接受既理由」。那麼,我也得當一次魔鬼的辯護士,提出這點疑問:不應接受的界線,是父母給意見,還是父母代為決定?我想很多人都會同意,如果凡事都要父母作決定,肯定是cardinal sin,但是純粹問意見,總也不值得大肆貶撻吧?

「給意見/作決定」是兩碼子事。或者是近年「怪獸父母」愈來愈多,令給子女意見、提供另一個perspective的父母都「躺著也中槍」--我會覺得,問意見的話,父母親可以是一個好來源;我也會認同,前述CK專欄中的應徵者,應該學懂「節省真話」的藝術,不將事說得那麼明白;但是將兩個不同的概念搞混,之後就偏見上腦,打下永不錄用的烙印,恐怕這樣的老闆,我也不太想效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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