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報道哪有「作假」!


(via 《信報財經新聞》網站)

今日看到有報道說,美國《紐約郵報》在報道波士頓馬拉松炸彈襲擊案時,犯下連番錯誤,首先是說有多達十三人死亡,之後又「獨家」報道,警方拘留了一名沙特阿拉伯男子,到後來網民發齊心合力,試圖為炸彈客「起底」後,又在頭版報道說,網民懷疑的兩人就是炸彈客--結果現時仍在發展的事態,證實兩人不是嫌兇

事件令《紐約郵報》成為恥笑的對象。不過也有人為該報伸冤,說連串報道至少也有對的地方:

一.報道說波士頓馬拉松在波士頓舉行,這是對的;
二.「波士頓」沒有寫錯;
三.寫麻省州長帕特里克,沒有寫錯;
四.報道說「麻省綜合醫院」是間醫院,也沒有錯;等等

看罷《紐約郵報》的洋相,再看看《大公報》昨日以顯著篇幅,報道習近平「打的」事件,但之後被新華社「更正」,指是虛假報道,弄得同屬共產黨黨媒的同門,要出聲明致歉,看在我們這等花生客,以及外國傳媒眼中,實在是好玩得很,因為說事件沒有蹺蹊,就實在太難令人相信了。

不過我也得仿傚前述《名利場》雜誌的寫法,為《大公報》的「慘遭含冤」辯解一下:

一.習近平沒有寫錯,也正確稱呼他為總書記;
二.緊跟中宣部路線,稱呼習近平為「習總書記」,沒有簡寫成「習總」,又或是亂寫成「雜種」;
三.北京空氣污染嚴重,是沒有隱瞞事實的報道;
四.從德勝門經北二環去釣魚台大酒店,的確是要向西開車的;
五.司機郭立新說,政策到了基層「被念歪」,是很正確的觀寫,報道沒有迴避。

那麼,我們可以作出一個怪論:有這麼多的事實支持下,這篇文章又怎麼會是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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