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所見,所聽,所思,所想的東西。

13.10.2006

A brief reply

讀到今天《信報》足球版的<惹火集>一文,見該版「任意球」欄作者伏地摩,回應了我數天前認為對方對碧咸存有偏見的文章,謹此致謝。

也多謝對方指出我的文章中的錯字(該煨,不讀報也不知道打錯了「那份」而不是「那位」!),對方特地地引用我一段的文章作回應,事後再看,可能真是情緒激動了點,致使出現筆誤,誤寫碧咸連累皇馬,真是看後感到羞愧,也是一個自我反省的機會。我也發現當日在題目中提及索卡,是本人一時「火遮眼」之過,找剪報時未看清楚,未分開文章究竟是伏地摩還是索卡寫的,如果一如伏地摩所言,「惹到索卡大哥都一頭煙」,真是不好意思。

我不知道除了本人之外,還有其他博客批評伏地摩的文章。不過見文末最後一句,「許多年之後,關於碧咸,你會記得你的什麼?That is the question!」,似乎伏地摩認為現時評價碧咸的legacy,還是太早了點,我現在說「許多年之後,我一定會記得碧咸的球技」,也一定會被認為是過於肯定,既然如此,就不如學當年葉劉局長所言:「放長雙眼慢慢睇!」反正,也急不來的嘛。

但又話得說回來,當日佐治貝斯彌留以至去世之時,除了足球界對其技術的一致讚賞外,好像還有不少寫他當年如何風流,如何迷倒萬千少女,以至後來酗酒傷身的報道。或者,在現今的球壇,沒有可能只論球技了。

12.10.2006

嘔血呀!


英格蘭打得一塌糊塗,還要這樣被人進球,真係唔嘔血就有鬼啦!

想起五年前阿士東維拉的安格文,也曾「踢空氣」而被伯明翰進球,好像布力般流浪的門將科華士(Tim Flowers)在主場伊活公園,也曾被草頭「累死」...

Soccernet.com:Comedy in Croatia
English FA:Lions caged in Zagreb
騰訊體育:罗宾逊制造惊世乌龙 英格兰0-2克罗地亚
ESPNSTAR中文網:英格兰客场羞辱完败 克罗地亚升小组第一

11.10.2006

是日金句兩則

其一

在體育發展方面,香港更是處於千載難逢的機會。二零零八年北京奧林匹克運動會和殘疾人奧運會馬術比賽移師香港舉行,展示了國家對我們的信任和支持;二零零九年,香港將以東道主身分舉辦東亞運動會。體育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是特區政府發展體育的策略。

曾蔭權: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文化藝術城市

唔,這可能是「有香港特色」的體育政策--既精英,又普及也。

其二

昨天幾萬人遊行,不可能制止,這是做不到的事,難道要開槍、射催淚彈嗎?這會造成警民長期對立。他說,民主進步黨的高官,不要換了位置,換了腦袋,應傾聽民意,因為,有通天本領,也無法處理沸騰民意。

馬英九回應蘇貞昌有關台北市政府處理「天下圍攻」不力

潛台詞:拿,夠薑自己動員民眾北上台北維持秩序吧!

10.10.2006

致索卡與伏地摩

《信報》體育版的索卡、伏地摩先生:

你好!

自《信報》設立體育版以來,本人一直是這一版的忠實讀者。本人覺得,在此地報章體育版大多掛羊頭賣狗肉,以體育為名,波經版為實的情況下,貴報一版體育文章,剖析球壇,綜論球賽,雖篇幅不大,但比其他報章版連版的賠率為強,實是一股清泉也。

不過,今日讀到伏地摩的「任意球」專欄文章《碧咸變港星》一文後,卻有點意見,有話要說。

說起來,我輩球迷年資雖淺,比不上你們兩位的經驗豐富,但是對於碧咸這個球員,我想我也有一些資格來談他。記得第一次看見他上陣,是一九九五年的八月,那時英超的播映權還在無線手上,餓波如我者,只有每個星期六下午傍晚,看明珠台播出的英超精華。記得九五至九六年球季,曼聯的第一場比賽是作客阿士東維拉,沒記錯的話,當時曼聯以一比三敗陣,阿倫漢森還揶揄派多名青年軍上陣的曼聯,說 “You can’t win win anything with kids.” ,那場比賽,曼聯的唯一入球,就是那時還是穿二十四號球衣的碧咸,在禁區外遠射得手的。在之後的一季,有線奪得英超播映權,第一場直播的比賽,又是曼聯作客溫布頓,到了球賽末段,以為二比零領先的曼聯為讓此比數終場,不過碧咸一記笠射,自此聲名大噪,其後的足球生涯,又是後話了。

話扯遠了。我明白,兩位的專欄文章,不少都帶有評論成份,也是正因為此,我喜歡讀兩位的文章--試問在球賽直播如此多的今天,讀只有球賽描述的文章,又有何用?--不過,我近來有一個印象,就是兩位喜歡拿碧咸作「戰靶」,而且多語帶幸災樂禍、盡情貶抑之意,作為一個看了碧咸踢球多年的球迷,我真的感到不是味兒。

例如今天伏地摩的文章,建議碧咸到大中華「搵銀」,收入一定比到美國踢球為佳,而且「可以隨意造馬兼打假波」,又說碧咸欲到美國是「標尾糊」,是「轉行做足球界史Sir」。不論美國職業大聯盟水準如何,但是球星到了遲暮之年,「搵多幾個錢」是無可厚非的事,君不見阿根庭名宿、有「巴迪高」之稱的巴迪斯圖達,也是在退仔之前到了卡塔爾「搵真銀」嗎?我真的不明白,為何伏先生你可以寫得這麼刻薄--確然,國內球壇黑風猛吹是事實,近日有關國內球員的新聞也看得教我心寒,但是為甚麼要拿「可以隨意打假波」這樣侮辱至極的形容詞,套用在碧咸身上呢?

我明白,兩位於對碧咸出任英格蘭國家隊隊長的表現,以至是否勝任都有意見。我也認為,與歷來不少英格蘭隊長相比,碧咸的確缺少了那份威嚴、那位壓場的力量。不過見伏地摩今日寫到碧咸做不好隊長,也連累皇馬時,我反而想,碧咸當隊長的六年間,表現真的是這麼一文不值麼?我即時想到的一個例子,是零一年世界盃外圍場最後一場,英格蘭在奧脫福對希臘時,若非碧咸的全場走動,以至最後一記自由球破網,英格蘭會否這麼順利打入日韓世界盃?遠的不論了,今年世界盃十六強賽對厄瓜多爾,最後還不是靠他的罰球破網?或者你會認為:碧咸來來去去,還不是只有罰球這一招?不過自他被麥卡倫棄用後,英格蘭隊中諸君,有沒有球員的傳送,能像他這樣準繩?即使碧咸不是如馬勒當拿、施丹般偉大,但不是一個偉大的球員,就並不是等於可以盡情嘲弄吧?

我查閱了兩位在過去一個月,所寫的有關碧咸的文章。誠然,他到了皇家馬德里以後,皇馬這麼多年都是空手而回,步入足球生涯晚年的碧咸,未復當年在曼聯之勇也是理所當然,但是,當我見到你們兩位多次在文章中寫,碧咸「令千萬個妹妹仔姐姐仔注意他的樣子多於他的球技」(九月十六日),以至利物浦的阿朗素「笠死」紐卡素門將,不能如碧咸般「吸引萬千無知少女」(九月廿二日),我總不懷好意,總覺得兩位對他有偏見--至少我不是無知少女。

的確,碧咸是一個惹人爭議的人物。美聯社昨日開始一個每周專欄,專談英國足球,打頭炮的第一篇文章,題為《英格蘭需要碧咸》(England needs David Beckham),但同時英國廣播公司記者自平,在最新一篇題為《麥帥度完蜜月面臨現實》的文章中,直指碧咸不應再入選。我不明白的是,也許碧咸在皇馬的表現真的是在走下坡,不過相信也未至於兩位所說的那麼差吧?

以前讀球員的專訪,經常看到一個意見,就是不會閱讀報紙對他們的評論,因為實在太多不公允的報道及評論。我想我也開始理解這句話的含意,也可理解道今天被人「天下圍攻」的阿扁總統,會在較早前說他不大看電視報紙了。我承認我是一名曼聯擁躉,看著碧咸踢球成長,腦裡也盡是有關他的美好回憶,也許我只記得他的好,但是我會認為,他的「不好」未至於那麼差。

祝兩位工作愉快!

Alex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

9.10.2006

由YouTube(可能)被收購談起

今日(周日)讀報紙,不少報章的國際版,都有報道Google準備出資十六億美元,收購網絡影片分享網站YouTube(右圖)的的新聞。(十月十日按:Google在十月九日美東時間下午,亦即紐約股市收市後,宣布雙方達成協議,以十六億五千萬美元的Google股票,全面收購YouTube)

分析師說,十六億美元出價稍嫌過低,我卻另有他想--YouTube這類屬於Web2.0的東西,與去年被梅鐸的新聞集團(News Corporation)的MySpace.com一樣,忽有點像九十年代末期的科網熱潮時,網站突然走紅,繼而被收購而令創辦者大賺一筆的情況。總之,就是商業再次「擁抱」科網業。

同樣地,被「擁抱」的還有Blog。一年之前,我們一眾參與寫網誌的人,覺得被主流傳媒誤解(新增點事件),一年以後,雖然主流傳媒在報道涉及Blog的新聞時,仍未脫諸如獵奇等的刻版印象報道,但也總算是「擁抱」了網誌這個媒介,撇開報章雜誌將不少欄目的名稱,紛紛加上「Blog」字以示追上潮流的做法不論,較早前《成報》搞了一個「每日一Blog」的欄目,繼後《星島日報》的「每日雜誌」版,也有名為「時事Blog評」的東西(我曾收到邀稿函,欄目名如是說),我也在其他網誌中經常見到《星島》的記者,留言尋求網誌作者批准轉載(例如這裡)。顧名思義,《成報》與《星島》兩個Blog欄,都是報刊的編採人員,選定網絡中值得採用的網誌文章後,再加以編輯(如撮寫、起題等)後,再刊印在報紙上的。

這種由主流傳媒從業者作出篩選,再令網絡內容轉身至傳傳媒介的做法,以《蘋果日報》做得最「無遠弗屆」。打開今天(十月八日)的《蘋果日報》的A疊,不難發現網絡內容的縱影:例如A2版報道官恩娜遭強吻事件,就有網民在討論區的留言,A26版的國際新聞中的「www.直擊」也是常設欄目...噢,差點忘了,《蘋果》每天也有一整版叫「news@apple網聞」的「網絡精華」。

想起八月底時與一名朋友的對話。這名朋友是在「壹系」工作的,有次與他談起其老闆肥佬黎那篇有關網誌、且對網誌評價不高的文章(取自《壹周刊》844期),當我對這名朋友說,既然你們的老闆對網誌這回事看得那麼扁,為什麼你們公司的《蘋果》,忽然又這麼對網絡內容這麼狂熱?這名朋友回答說,肥佬黎的意見是,網絡有不少好東西,但是未經整理,所以我們(指他的員工)需要挑選好的進行再報道。

我在文章中不斷以開關引號來圈住「擁抱」這個詞語,某程度上都是從這名朋友的答話而來。當然囉,若我的朋友所言非虛,肥佬黎這番話,倒也配合他認為「部落客欠缺記者的專業採訪知識和能力,很少可以做出詳盡的報導,加上沒有編輯的剪裁、判斷、文字修飾,文章可讀性大都不高」的態度(引自中時部落格),不過話說一套,做另一套,《蘋果日報》在網絡中大量引用網絡言論,配合「未經整理」的思維,得出的印象,就是隱含傳統媒介要「收編」網絡媒介的意思,帶有superior than you的意味。以此而言,報紙新聞報道忽然「Web起來」,很可能也是營銷手法,以示自己走在潮流前端而已。

對,我一直覺得這一年來,傳媒「擁抱」網誌的現象是有點怪的。我不認為傳媒找上了網絡的內容,是尋求有質素但「無料」(免費)的新聞填充版面,但是總覺得兩者之間仍有點不平等。例如《星島》那邊,曾找到了小杜的《大學怪談》,留意希望小杜同意其文章刊登於報刊中,但文章需經撮寫,當時小杜的回應是:「貴報可以轉載拙文,條件是不能刪改,如不能答允,只能期待下次機緣巧合了。」我沒有追查下去,看看《星島》有沒有將那篇文章刊登出來,不過我總覺得,要由報館那邊的人去進行撮寫,有點不像話。正如我與公園仔討論我那次被《星島》邀稿一事(被邀的是《雜思數則》一文)時,他說了一句:「很多時文字一撮就走樣,風險較大。」說得真對。

那次,公園仔還對我說:「我覺得一般報紙現在拿BLOG∕FORUM的文字來轉載只是懶和一時之興,根本沒有很尊重我們寫的東西。」我不知道我在上段所寫的「不平等」,是否等於「不尊重」,只是覺得整個情況,給我一種莫名其妙的感覺。在《信報》取代孔少林欄面的畢老林,在九月四日曾寫過「優化報紙網站六訣」,其中一訣是:「與博客合作—不少外國報章均自設網誌,不過,要記者在百忙中同時兼顧網誌內容,質素未必有保證,與本地受歡迎的博客合作就可解決這個問題。」看來,距離仍遠。

6.10.2006

物輕情義重

今天《華爾街日報》刊出佛利民(Milton Friedman)的文章,題目名為 “Hong Kong Wrong” 。文章的矛頭,指向佘當奴放棄「積極不干預」的政策,雖可使香港在來來繼續維持富裕及繁榮,但不再是閃閃生光的經濟自由楷模。我在政府新聞公報中,找不到政府對佛老文章的評論,只看到有電台新聞引述特首辦評論說:「港府過去三十年來的審慎理財哲學理念,一直無變,但『積極不干預』這個字眼較含糊,本身有點矛盾,認為『大市場小政府』,更能準確形容政府長遠以來的取態。」(見商台新聞

忽然想起昨晚大學兄弟莊氏給我的一份手信。莊氏過去一月單人匹馬勇闖非洲,他出發前問我可要甚麼手信,我見他會到非洲南部,於是隨口說:給我找來一張津巴布韋(Zimbabwe)的鈔票吧!莊氏也「不辱使命」,昨日給了我一張五百元的「大」鈔(上圖,可按圖放大)--所謂大者,是因為五百元津幣,換算成港元,只得十五元多而已(此乃根據雅虎網站的兌換)。

說起來,這個通脹率達百分之一千二百多的國家,在這年的七月及八月重定幣值,將銀紙刪去三個零,又下令國民在指定時限內將手頭上的舊鈔換成新鈔,記得那時看過新聞,說在限期屆滿之前,很多人(尤其是非城市人口)根本來不及進行換鈔手續。不過能否換也好,津巴布韋的經濟沉屙不起卻是不爭的事實,所以大家細心留意的話,可以看到鈔票上印著的日期,是「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有效」。(若非莊氏告知,我也會走漏眼)

將佛利民的文章,與津巴布韋的鈔票拉起一來談,是因為後者現時的境況,說回來,還不是津巴布韋總統穆加貝的政策,尤其是二千年起的「土地改革」(即強行沒收白人擁有的土地)造成,對比也挺大的。

5.10.2006

郵政の悲劇.第二回

郵政の悲劇,到現在仍然「未解決」,因為我發現一個驚人事實...

原來,所謂香港郵政的「特快專遞」,到了意大利時,所有信件包裹還是會交由意大利郵政的人員運送!

好了,事情是這樣的:上次寫「郵政の悲劇」時,當時距離投寄給友人C的包裹,有一星期的時間。當時以為,可能是包裹在意大利海關清關需時,但是正如上篇末段所追加般,包裹最後落得一個「地址不確,無法投遞」的結果。當我以為投寄不成,它會打道回府,返回本人手上時,卻發現它還是留在米蘭的某一處,還要是每日都作派遞嘗試,當然,以意大利郵政的「優良服務」而言,這還不是繼續留在茫茫郵海之中,一如以下般:

26-Sep-2006 Italy 未能成功派遞,原因是地址不正確。
27-Sep-2006 Italy 未能成功派遞,原因是地址不正確。
28-Sep-2006 Italy 未能成功派遞,原因是地址不正確。
29-Sep-2006 Italy 未能成功派遞,原因是地址不正確。
30-Sep-2006 Italy 未能成功派遞,原因是地址不正確。
2-Oct-2006 Italy 未能成功派遞,原因是地址不正確。
3-Oct-2006 Italy 未能成功派遞,原因是地址不正確。
4-Oct-2006 Italy 未能成功派遞,原因是地址不正確。

各位看到了吧?意大利那邊的人員,竟然將包裹「扣起」,繼續作沒有結果的投遞——其實,也不可以說是沒有結果,因為我在填寫投寄表格時,是寫了收件人的電話號碼的,既然按照單上所填的地址投寄不成,派遞人員總也可以致電收件人,確認收件地址或者另外安排收件吧?但事實可不然!

我在周二那天「按捺不住」,決定打電話到香港郵政那邊問個究竟。打了印在投寄單上的電話,根據那煩死人的語音指示,按了一大堆數字鍵後,最後接駁到的竟然是特快專遞的開戶熱線,電話另一邊的工作人員,表示不會受理郵件派遞進度的查詢,著本人再打另一個號碼。好吧,再打另一個號碼,等了足足十多分鐘,才有工作人員接聽,此時已經半慍的本人,總算是按下要發作的脾氣,再將投遞號碼及情況再說一遍,得到的答案,就是原來包裹即使以特快專遞自本港寄出,一到了意大利境內,還是會交給意大利郵政的工作人員派遞! 會不會聯絡收件人?對不起:不會!

喂,我就是對意大利郵政的人員,早已投了不信任票,才會轉用速遞的方法吧?

喂,我既然留下了收件人的聯絡方法,為甚麼那邊的人會這麼笨?

喂,既然說明是速遞,為甚麼用了兩個星期也寄不到?非洲「山卡啦」地方也會寄到了罷?

喂,現在郵件「半天吊」,若是我不追問,那麼豈不是由它繼續在意大利的郵局內「沉淪」?

經過本人的投訴後,香港郵政那邊已經答允為本人立案跟進,看來周四還要是打一次電話再追查。不過我可以在此分享一個教訓:寄重要東西到意大利,花費多少錢也好,也要使用速遞公司的服務,切勿使用郵政服務以至香港郵政的特快專遞——我呢度「有辦你睇」!

1.10.2006

Schumi RULES!

恭喜「車神」米高舒麥加在中國上海掄元,取得處女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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