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所見,所聽,所思,所想的東西。

30.09.2006

令人不安的言語

少有談「過期」的時事的,但是今早看到《東南西北》,談到《遠東經濟評論》(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右圖)在新加坡被禁的那件事,我卻覺得要寫一點。

《遠東經濟評論》在新加坡被禁止發行,最「直接」的原因,不是擅以誹謗罪起訴批評者或外國傳媒的李光耀父子,入稟控告該雜誌七、八月號那篇名為《新加坡的「烈士」徐順全》(Singapore’s “Martyr”, Chee Soon Juan)的文章誹謗他們,而是新聞通訊及藝術部(MICA)指《遠》未有按照當地《報刊及印刷機條例》(Newspaper and Printing Presses Act, NPAA)規定,在新加坡委任法定代理人,及繳交二十萬新加坡元的保證金。與《遠》一樣遭同樣要求的,還有《時代》、《新聞周刊》、《金融時報》及《國際先驅論壇報》四份刊物。由於《遠》未有在限期達到要求,所以新加坡政府下令禁止該刊進入新加坡,甚至新加坡人擁有該刊物,也是觸犯法例。

我感到不安的,是新聞通訊及藝術部的公告。公告的第三點如是說:

It is a privilege and not a right for foreign newspapers to circulate in Singapore . If any foreign newspaper fails to comply with the law, including the NPPA, they cannot expect to enjoy this privilege.

乍看上來,很像是很合理:你不依法,我有權不許你發行。但是問題在於 “Privilege” 這個字。正如今天台灣《聯合報》報道這宗新聞時所譯般:「外國報紙在新加坡發行是一種特權而非權利。」特權這兩個字,隱含的就是執政者(或政府)給予的「皇恩浩蕩」,見你們這群「離岸報刊」(Offshore newspapers)聽教聽話,就給予你們一個在這個島國發行的機會,聽上來,就像是清代西方國家未「打開」中國的大門以前,朝廷給予外國商人的待遇般。

新加坡新聞通訊及藝術部的新聞秘書Bhavani Krishnasamy,接受法新社查詢時,表示有關行動是「法律所需的行政步驟」,又稱「他們(《遠》)要回來的話,就要作出決定」。當然,這可以狹義理解為按照NPAA的規定,交錢及委任法定代理人,但是在李氏父子控告《遠東經濟評論》的背景下,作出要《遠》乖乖就範,不許批評政府以至領導人的聯想,也不是甚麼稀奇古怪之事了--尤其是新聞通訊及藝術部說:「他們是注視本地的外國觀察家,不應干預新加坡的內政。」(見前引法新社報道)

新加坡政府以誹謗起訴作為手段對付反對派,當然不是新鮮事,她還有更多控制傳媒的手段(見維基百科的條文)。不過,我納悶的是,告了那麼多了也緊追不捨,莫非一如黃子華在當年「秋前算帳」的楝篤笑中所說,興訟人諸君「身有屎」乎?

《東南西北》的宋以朗先生,在報道《遠東經濟評論》被禁一事上,起題用了 “Ban Me Too” 這三個字,實在是精采得很。我不想將這句話抄來結尾,反而想說:「禁我丫笨!」又或者以Singlish腔說: “Ban me lor!”

28.09.2006

等不等?

近日一直「手痕加心癢」,想換一部新電話。本來想重投諾基亞的懷抱,但是覺得N73太貴,想了很久也沒有成事。不過看到CSL的廣告,推出有3G功能及HSPDA流動寬頻的Dopod 838 Pro(右圖),立刻吸引了我的注意。

於是乎,數天前跑到了灣仔電腦城,看看這部手帳電話的真身。拿起來,見它沒有之前型號(不記得是否838)的厚及笨重,只是嫌推出滑蓋鍵盤後,上半身(螢幕)及下半身(鍵盤)的連接位有點單薄,總是覺得「唔襟撼」,會易折斷。不過那些店鋪只供機身給像我這般的「塘邊鶴」試玩,否則我也想試試它的通話功能以至HSPDA上網的效果。

其後再上CSL的網站查看,又發現了多一個問題:雖然這部手帳電話是附設鍵盤的,但是看它的介紹,卻宣稱是T9中英文輸入法。這個問題可能是一個非常愚蠢的問題,但是我不明白,這是不是等於它只有這個中文輸入法呢?再查看多普達的官方網站,也是沒有結果。(先在此為解答這問題的專家道謝)

不過正所謂「魔鬼在細節」,再細看銷售條款,雖然此機的上台簽約價是四千五百多元,比惠普RW6828O2Atom Exec來得便宜,但是想到要簽約十二個月,要無限用量的話更要每月付五百多元,就不由得開始想卻步...但是再細看,嘿嘿,原來使用流動寬頻也有不少限制:不得使用網絡電話,不得使用視像會議,不得作長時間連繫,視像音像串流則不屬於無限流動寬頻之列,換句話說,想在這部手帳電話用Skype,或長期啟動上網功能,或看YouTube及網上電台,要麼不能,要麼另外付費!其實,最近Smartone-Vodafone在傳媒大賣廣告的流動寬頻服務,也有類似的限制。

昨晚看本期《壹周刊》,看到和黃的3,會在稍後時間推出HSPDA服務,看來再等等也沒有問題。不過奇怪的是,看數碼通的Get Moving網站,其中一句宣傳語,是HSPDA服務速度「分分鐘快過屋企寬頻及WIFI熱點」,不過既然限制多多,看來此等服務,還不是針對一般用戶如我者...不如還是買惠普那部RW6828,或是再等O2那部新機O2 Stealth好了。

26.09.2006

郵政の悲劇

應該不只一次,在這裡或其他地方,說村上春樹在八十年代旅居歐洲期間,所寫成的遊記《遠方的鼓聲》(台北:時報文化,二零零零年)好看。其中一個最好看的地方,在於村上春樹寫他在意大利的生活時,雖然是差不多二十年前的東西,但是他批評意大利人的「不濟」,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仍然是一矢中的。

就例如他寫「意大利的郵政事件」,他寫道朋友從日本寄來雜誌,通常都會寄失;到郵局寄東西,郵局櫃台的女孩,算了多次也算不準郵資,最後乾脆將四個郵費遞到村上面前,要他挑一個價錢算了(不過最後村上回家再算,發現四個價格都錯)。村上春樹對意大利郵政系統的不信任,到了要將《舞舞舞》的稿子寄回日本時,也要將它帶到倫敦去寄!

我對這篇東西特別迷戀,也是因為我也曾受過意大利郵政系統不少的苦。記得三年前將一件東西,寄到在米蘭的C,最後郵件竟然打回頭--還要是包裝它的氣墊袋被拆開,內裡的東西幾乎要掉出來!每次寄東西給對方,由投寄之日起,通常至少也要近兩星期的時間,嘿,換了是寄美國的話,這樣的時間也足夠那件郵件來回一趟...

既然這篇文章以「の悲劇」為題,當然是有苦水要吐。話說C托我買了唱片,還有一些重要文件一併寄給對方,對意大利郵政系統極度不信任的本人,自是寧願付多一點,以較「快」及更保險的方式寄送。但是我一來嫌如DHL或聯邦快遞的速遞服務收費太貴,二來要寄的東西的重要程度,也未至於動用這些服務的程度,於是決定改用香港郵政「特快專遞」(Speedpost),將郵包寄到米蘭。

根據香港郵政的資料,以特快專遞寄東西到意大利,最多只需三個工作天,我想,若我在上周一(九月十八日)投寄物件,連同清關時間在內,最遲也應在上周五可以寄抵收件人了吧,但是C卻說,遲遲未收到那個郵包,怎麼辦?我於是再登入特快專遞的網站,追查一下郵件的蹤影,豈料打出來的信息,仍是「運輸中」!以下是追查結果:

日期      地點  派遞狀況
2006年9月18日 香港  貨件投寄。
2006年9月18日 香港  運輸中。
2006年9月18日 香港  準備離開。
2006年9月19日 香港  已離開。
2006年9月22日 意大利 已抵達,並在處理中。
2006年9月22日 意大利 交往海關進行清關手續。
2006年9月23日 意大利 運輸中。

天!真的不明白,由香港到意大利的旅程,為何前後要四天之多。即使是意大利周六(二十三日)不辦公也好,既然物件是速遞,而收件人是住在米蘭的話,按道理應該也在剛過去的周一,收到我寄出的東西了吧,結果還又是「未解決」--也即是說,由寄出物件至今已有九天,但是郵包還未到達收件人身上,這樣的「特快」也真夠「快」。

早知道的話,我寧願付多一點錢,找DHL來寄好了。

九月二十七日後加:

有冇搞錯!追查郵包的最新結果,竟然是 “Unsuccessful delivery because of incorrect address” !既然投寄郵包時,已經寫上收件人的電話號碼,地址再三查明沒有寫錯(連Google Map也查了,能正確標示位置),斷沒有理由「寄不到」收件人手上--至少也可以致電對方。我真的懷疑意大利那邊的人,究竟有沒有認真的送信。唉!

24.09.2006

雜記兩則

其實早在數天前,我與香港仔公爵一樣,收到Letter from China發來的電郵,述及若以網上行或和記寬頻上網,將不可造訪ntscmp.com網站。我家是用網上行的,當時也好奇試圖登入該網站,不果。不過兩日前以至剛剛的一段時間,再在家中登入這個網站,卻又成功了。

在這個動輒以政治掛帥的年代,像ntscmp般的故事,被標籤成「封殺」、「審查」,自是可以預期。當刻我也有衝動,以為封鎖真有其事,但是我後來再想,這麼快jump to conclusion未免太早,因為要達致「網上行及和記寬頻封鎖網站」這個結論,就要先證明所有使用這兩間ISP的用戶,都是不能登入這個網站,而其他用戶(不止本港,還有外國用戶)都是順利登入,否則結論將站不住腳。於是將事件暫時丟下不理,期間也見到本地不少網民,以不同方式測試能否進入ntscmp.com(連結可見Sidekick的文章,還有東南西北的最新測試),看來問題在於美國那邊,而非本港ISP的問題。

不過事到如今,事件已被傳媒定性為「封殺事件」(如《蘋果日報》早前的報道:其一其二),一提起就加上「查禁」、「審查」這些令人聽到會不寒而慄的字眼。我可以理解,凡是牽涉到本地首富一家人的新聞,大家都會有所「警惕」,甚或先入為主,罵了先算,我也不知道,我由數天前上不到ntscmp.com網站,到現在暢通無阻,與事件是否給人「踢爆」有關,不過我還是認為,在有確切真實的證據之前,還是要給予被指控的一方Benefit of doubt,否則只會貽笑大方。

**

港燦兄因眼疾關係,宣布暫時停寫《港燦筆記》,煞是可惜。希望他早日康復重出江湖。看著他的文章,我也不自覺地心寒起來,因為我的近視眼的嚴重程度,也與燦兄有過之無不及,而偏偏我也是個電腦狂,在公在私,每天都有極長的時間對著電腦,說不擔心就真的是騙人。

說起來,我還沒有就之前「嘔泥」事件中,各位友好的留言致謝及回應。九月也快到尾聲,現在總算是找到新的生活步伐,沒有像那時般不知所措,不過也發現,這裡的更新速度及頻率,可能不會像以前那般頻密了,這還得請各位體諒。

22.09.2006

47萬還是55萬?

My blog is worth $71,132.04.
How much is your blog worth?

今日(周四)接到朋友同學的電郵,紛說我「發達了」之餘,更有人認為我應該要請人食飯云云。原來在《蘋果日報》寫專欄「案內人隨筆」的尹思哲,在今天的專欄為此地一些網誌進行「估價」(見<港燦筆記值82萬>一文,還有《東南西北》的報道),這裡有幸被列為「幾個較多人上的Blog」的其中一分子,還說這裡的估值有四十七萬多,怪不得我的同學在電郵中,劈頭過來第一句,就是說我「身家至少暴漲了四十萬」!

其實,這個估值遊戲,早在去年已有人玩過。當時我也湊興,查了這裡值多少錢,以此「感覺良好」一番。當時的估值說(差不多一年前的事),我這個網誌大約值四十二萬多一點,不過經尹思哲一提起,我又再到了那個網站看看,發現本Blog再次「升值」,已突破七萬美元大關(右圖),折合港幣就是五十五萬多。

那麼,我又有與港燦兄相若的問題了:四十七萬這個數字,是在何時出來的呢?斷估由今天文章見報起,到約半小時前的時間內,升值也不會如此的快吧?(是的話,我應該老早「瞓身」「投資」!)

當然此等東西只是遊戲,不能當真。相信估值的根據,在於Technorati搜索在網絡世界中,有多少Blog/網站/網頁,有連至這裡的連結,然後乘以尹思哲文中所引、美國在線(AOL)以每條連結四千四百美元,收購WeBlogInc的價格,才得出網誌價值數額的。不過我間中到Technorati,看看那裡有多少人「看得起我」,與我進行連結時,卻不時發現有些網誌,可能是因為版面設計的問題,網誌主頁有這裡的連結,但是每一篇獨立文章,也有這裡的連結,結果造成重覆連結的現象(以前PK日記也有這個問題,剛重新看過一次,未見),或會影響估值的準確性。

想起九月號的WIRED雜誌,也有一篇名為Spam + Blogs = Trouble的文章。作者Charles Mann在文中稱,網誌熱潮雖然未興未艾,但同增長迅速的,還有「垃圾網誌」(Spam blog or splogs)這回事,更引述馬里蘭州大學一個研究稱,英語網誌中已有過半是垃圾網誌。所謂垃圾網誌,就是它們的製造者,到處「抄」其他網站的文字以至連綠,放在自己的網誌中,以此增加本身被網站搜索器留意,並提升排名的機會。

想想,如果這個網誌是以英文寫成的話,也不是沒有可能成為垃圾網誌的獵物,這樣的話,單以連結數量之多寡來評定一個Blog的價值若何,其實意義真的不太大,就如《信報》的孔少林,在七月最後一篇見報文章中,列出他的「偷料寶庫」,當中這裡有幸入圍,事後發現,孔少林的文章在網絡世界廣泛流傳,不少Blog Post都是將他的文章原文照搬過去。雖然這些連結,都令本網誌的知名度上升,但見到當中都是「一成不變」(轉載)的文章,似乎又有點「欺騙」Technorati之感...

好了,還是那個老問題:估值有五十五萬,賣還是不賣?正如港燦所言,「給港燦筆記估幾多 $ 都無用。呢度又唔打算賣廣告。」我這裡是不會賣廣告的,至於被人收購後,還要繼續寫來「搵銀」,似乎又與本人隨興、有話要說時才寫的宗旨有出入。就算是寫至成名,被人延攬/收編/聘請去寫專欄,由為興趣到為兩餐,豈不太苦?

19.09.2006

How do you solve a problem like Maria?

周一的《東方日報》,有一單這樣的新聞:著名音樂劇作曲家安德魯萊韋伯(Andrew Lloyd Webber),將在本年稍後時間將音樂劇《仙樂飄飄處處聞》(The Sound of Music)再搬上舞台(Revival是也),於是與英國廣播公司,搞了一個名為 “How Do You Solve a Problem Like Maria?” 的真人騷式比賽節目,以公眾投票形式選出在劇中,飾演主角瑪莉亞的人選。節目在上周六結束,選了二十三歲的Connie Fisher為冠軍(但得老實說,雖說她只是二十三歲,但看上去似乎老了一點,可能是受Julie Andrews的影響太深吧)。

不過我讀著這篇報道時,卻發現有點怪,怪的地方在於第二段:

費希爾(Connie Fisher)與另外兩名候選人,前晚現身在第八集、亦即最後一集的BBC真人騷《你如何像瑪莉亞般解決問題?》,為瑪莉亞的角色作終極一戰,除了在現場觀眾面前表演,她們還要接受三位評判及安德萊韋伯的評價。結果,她脫穎而出,得到為期半年的演出合約。當她聽到主持人宣布自己獲選的結果時,驚喜得張大嘴巴,並眼泛淚光地說:「多謝你們令我夢想成真!」《仙》劇將由十一月十四日起,於倫敦帕拉狄昂劇院(London Palladium)公演。

如果大家都對《仙》這套音樂劇熟悉的話,都會知道節目的名稱 “How do you solve a problem like Maria?” ,是出自其中一首歌 “Maria” 的。在這首歌中,修道院的修女們一邊說瑪莉亞朝氣勃勃,但同時也在「呻」瑪莉亞太佻皮,沒有作為見習修女應有的穩重及態度,部分歌詞如下:

She climbs a tree and scrapes her knee
Her dress has got a tear
She waltzes on her way to Mass
And whistles on the stair
And underneath her wimple
She has curlers in her hair
I even heard her singing in the abbey

She’s always late for chapel
But her penitence is real
She’s always late for everything
Except for every meal
I hate to have to say it
But I very firmly feel
Maria’s not an asset to the abbey

I’d like to say a word in her behalf
Maria makes me laugh

How do you solve a problem like Maria?
How do you catch a cloud and pin it down?
How do you find a word that means Maria?
A flibbertijibbet! A will-o’-the wisp! A clown!
(From HotLycis.net)

對比原歌詞之後,我們就不難發現,前述《東方日報》報道中,將節目名譯成「你如何像瑪莉亞般解決問題?」,是與原文的Context有點出入的。 “like Maria” 中的 Like 一字,雖然意思是「像」,但歌詞中的「像」,指的是問題(Problem)而非瑪莉亞本人。所以節目的名稱,只以這句文字而言,應叫為「你如何解決這個『瑪莉亞問題』」,當然,若搬到節目這個情境之下,節目名也可以再添加數字,可以叫為「你如合解決瑪莉亞的(選角)問題」。不過原本英文的節目名稱,是拿音樂劇的歌詞來 “pun” 的,寫得這麼白,就沒有多大意思了。

寫到這裡,忽然想起另一個問題:在這裡不厭其煩地指出譯名的問題,無非都是為此立個傳照。記得去年有線「新增點」節目,以及其引起的Blog點止網上日記事件後,香港電台曾有節目談論此事,當時的節目主持,發表了一些不太負責任的言論,當然也在場的其中一名嘉賓Jansen後來與我談起此事,我當時回信寫道:「對於記者而言,Archive也成為他們『做故仔』的重要資料來源,見前人稱Blog為網上日記,也只會跟著說成是網上日記。所以到那時,任憑有心人如何努力,也難以修改這事實了。」

的確,諸如慧科電子剪報,以至各傳媒機構的資料室,都是新聞工作者進行資料搜集時,依賴甚重的資料來源。不過這些資料庫的內容,都是建基於已見刊於報章雜誌等媒介的東西,如果之前見刊的東西是有問題的話,那末後人以此為參考時,繼續依樣畫葫蘆地出錯的機會依然存在。所以,還是覺得要在網絡的空間內,留下一個Second Opinion,好讓之後的人有一個參考。這看上來很像是十分自大,但是在浩瀚無邊的網絡中,作為參與者留下一筆資料,其實也只是集思的一個動作而已。

完結本文之前,還想分享一個最近目睹的一個翻譯故事:最近坐東鐵出九龍,發現車內電視播出郎朗最新大碟的廣告。有關古典音樂的廣告,通常都會引用不同傳媒對演出者的評價,以此襯托其名氣,郎朗的廣告也不例外。不過見廣告引英國The Times的評語時,中文竟譯為《泰晤時報》——不知這是不是傳統(但錯譯)的《泰晤士報》,與《信報》一直提倡的《倫敦時報》的混合體?一笑。

延伸閱讀:
New York Times: Six Million Casting Directors I.S.O. Maria
AP: British Reality TV Show Picks Stage Star
WENN: Lloyd Webber defends his Maria

16.09.2006

圖畫展覽會

今早回家的路程上,在iPod選歌時,突然想起穆索斯基(Modest Mussorgsky)的作品《圖畫展覽會》(Pictures at en Exhibition),於是選了這首作品來播--說起來,很久也沒有聽過這首作品了。不過發現,原來在我的iPod內,竟有這個作品的兩個版本,一個是卡拉揚指揮柏林愛樂團的DG「大禾花」版(右圖,亦即Originals系列),另一個是賴納(Fritz Reiner)指揮芝加哥交響樂團的版本(下圖,是日本RCA出的雙碟版,還有林姆斯基-高沙可夫的《天方夜譚》呢!)。

記得第一次聽這首樂曲,已經是中三那時的事了,那時我與同學陳某等人,經常在周末過海聽香港管弦樂團的音樂會,反正我們那時有的是時間,學生票也便宜,那管坐在文化中心音樂聽樓座的「山頂位」也沒有問題。不過那時我對古典音樂還是初哥一名(現在也只是知多一點點而已),更遑論在音樂會前「做功課」,所以當時對這首樂曲一無所知,只記得當日指揮的是當時任音樂總監的艾德敦,那晚終場陳某說了一句:「唓,都冇厘神氣嘅!」就是他對艾氏演譯的評價。

後來開始對這首樂曲產生興趣,開始搜集它的唱片來聽,一句「愈聽愈過癮」就已足將感受完全寫出來。就如樂曲中的「牛車」(Bydlo)一段,大號吹出的牛車主題,由弱轉強,再由強轉弱,彷彿就是看著一隻老牛,拖著沉重的貨車,由遠處走到你面前,經過你面前後再遠去一般。另一首「窮富猶太人」(Samuel Goldenburg und Schmuyle)中,由開始時有錢佬的恃勢凌人,與窮光蛋的「哀求」(以小號吹出),到最後前者壓倒後者,真的是十分生動。當然,還有最後結尾的「基輔的大城門」,在樂曲結束時的氣勢,也是教人永誌難忘!

當然,《圖書展覽會》原作是鋼琴版,後人為它譜器以樂團演習的版本不知凡幾,上面提及的兩個版本,都是法國作曲家拉威爾(Maurice Ravel)的配器版,不過至今我也沒有聽過另一著名指揮史托科夫斯基(Leopold Stokowski)的版本,真可惜。就上圖兩個版本來說,總的來說,我還是較喜歡賴納的版本,理由只有一個,就是他對「牛車」一段的演譯,那種「慢及吃力」十分有說服力,反而卡拉揚是快了一些,但是也可以從當中,聽出卡拉揚控制樂團的功力:那種近乎無縫的Crescendo,與賴納棒下有點「拾級而上」的感覺,真是截然不同。

至於「原著」鋼琴版,我第一個買的版本,是右圖霍洛維茲(Vladimir Horowitz)在一九五一年現場演出的版本。雖然「炒豆」聲甚多,但也是一個十分有氣勢的演譯,至於牛車一段,一邊聽他左手彈代表車輪的Triplets,另一邊右手奏出主旋律,也是頻呼過癮!數年前普哥利殊(Ivo Pororelioch)來港演出(嘿,那晚鋼琴的Pedal出事,每一次踏就「唧」一聲,真是「有冇搞錯」),在文化中心買了他演奏《圖畫展覽會》的版本,不過得老實說,我對他的演出有點保留,就是覺得太誇張,太不對調了,聽過兩三遍後就丟在一旁,很久也沒有聽了。

九月十七日後補:找來了賴納版及霍洛維茲版演奏「牛車」的一段,聽聽有甚麼不同吧!


賴納指揮芝加哥交響樂團


霍洛維茲一九五一年錄音版

14.09.2006

對不起,我要嘔泥

之前曾寫過一次嘔呢文章,不過也是打哈哈的寫,用上「嘔泥」二字,也只是借用一個潮流用語而已,不過這次真的是要「呻」九月至今的生活經歷。

話說九月開始,工作時間出現了轉變,由以往的夜鬼變成真正的日夜顛倒。最初以為這樣的工作時間,應該是會適應過來,問題不大的,但是至今九月已過了差不多一半,卻發現月初的豪言壯語,實在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真是後悔那時太口爽,應承轉更!

總的來說,問題可分為兩面:肉體及精神。肉體上來說,睡眠時數雖大致可以維持,但說質素是「上佳」就真的說不上,每次睡醒以後還是有點「神智不清」的情況,不過總的來說,體能上還是可以的。不過精神方面就真的有問題,不知怎的,每晚回公司的路程中,確是有點憂鬱的感覺,每晚wee small hours之時,感覺尤其強烈。最大的感覺,就是即使過了兩個星期,整個人還找不回生活的Pattern,就是七顛八倒,時間不能由自己控制似的,就連寫Blog也感到有心無力。

唉,真是愈想愈不爽,連家母都說我整個人沒精打采,看來要想想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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