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所見,所聽,所思,所想的東西。

18.10.2004

距離美國大選:十五天

美國大選之期,已經愈來愈近。美國的輿論也開始陸續表態,表明自已支持布殊還是克里。作為全美甚至全球其中一份最具影響力的報紙《紐約時報》,亦在今天(周日)在社論版中,發表名為「克里當總統」(Kerry for President)的社評,正式宣布該報支持克里而非布殊。與此同時,為數不少的美國地區報章,也紛紛表明所支持的總統候選人,例如西岸的《三藩市紀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東岸的《波士頓環球報》(Boston Globe)等。更加令人注目的是,是長久以來一直支持共和黨的佛羅里達州《坦帕論壇報》(The Tampa Tribune),也發表名為《為何我們不能支持布殊連任》的社論,大力批評美國出兵伊拉克之餘,也狠批布殊的經濟政策。佛羅里達州選戰激烈人所共知,因為她擁有二十七張選舉人票,布殊克里兩人也不敢怠慢,多次前往此州拉票,現在《坦帕論壇報》公開「倒布」(名義上不支持任何候選人,實頓是反對布殊),相信效果十分「震撼」。

在此不談其他報紙的社評,只看《紐約時報》的。整篇社評最值得注意的,是文章雖以支持克里為題,但是全篇社論有不少地方,都是批評布殊的內政、外交、經濟政策以至最高法院人選問題。社評說,布殊將美國政府帶到「極右的境地」,而美國經濟陷入衰退時,布殊顧著做的不是增加職位,而是反對向富人徵稅。而布殊的經濟政策,結果不但令美國陷入嚴重財赤,還犧牲美國的保安措施亟需的資金。

除此之外,《紐約時報》的社評更抨擊布殊對民權的漠視,隨意扣留國民之餘,更將布殊政府與「喜歡秘密行事的尼克遜政府」相提並論,也明言一旦布殊連任,《時報》不得不「憂慮會出甚麼亂子」,尤其是布殊的「瘋狂財政政策」將會持續,美元下跌、金融危機機會加大及息口長期高企也有可能出現。

綜觀全篇東西,讀揚克里的,就只有作為引子的首兩段,以及罵罷布殊後,筆鋒一轉挺克里的最後四段。正如社論所言:「無可否認,這場選舉的主要焦點,就是布殊的災難性施政。」(”There is no denying that this race is mainly about Mr. Bush’s disastrous tenure.”)這正代表了今次美國大選,與其說是民主共和兩黨之爭,不如說是「挺」「倒」布殊兩派之爭更加恰當。當然,民主黨是屬於「倒」的一派,而克里一直被批評為立場不鮮明,就是因為選戰中「倒布殊」的色彩太濃,以致民主黨的色彩相比之下較淡。可以肯定的是,美國的兩派對立,已比四年前戈爾對決布殊時更加嚴重,既然布殊四年前上台時,已正如《紐約時報》所言是「lack of mandate」的話,那末下月二日大選是誰勝出的話,他也將仍然面對這個問題!

現在《紐約時報》表了態,還剩下《華盛頓郵報》、《華爾街日報》及《洛杉磯時報》未公開支持哪名候選人,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P.S.友人傳來一條有關短片的連結,是布殊在二千年大選前,上David Letterman的節目時,趁空檔時拿一名女性的衣服,來抹自已的眼鏡,看罷真的如片中所言:This is unbelievable!

日人不得內進!


No entry for Japanese!

以前有歧視華人者,在店外貼出「華人與狗,不得內進」之告示,想不到時移世易,中國西安市也有酒吧東主,在店外擺出「日本人禁止進內」的標示。想大概會有愛國者振臂高呼:中國人終於站起來了!

17.10.2004

周末筆記數則

其一.藍寶石王子=快樂王子?

周六讀《信報》副刊<阿麥太功課簿>專欄,文首數段是這樣寫的:

你也許聽過日本卡通的藍寶石王子,裏面描述一位王子在死後,靈魂依附在為紀念他而鑄造的金像上面,他的身體由金泊鑄造,眼睛用寶石造,可惜他站立在廣場高處,眼看城中最窮困的景象,於是他哀求小燕子,逐片逐片的把他身上的金衣小碎片送到窮人手上,到最後連眼睛也拿走了,而小燕子因為幫助小王子去救窮人,錯過了回南方的隊伍,在小王子的腳下死去了。

這一刻藍寶石王子的身體因為失去了黃金外衣的保護,心連著身體也碎了。

這篇童話故事,詞彙優美,令人看後動容,心也痛了。就是出自狂妄王爾德之手筆,他的《快樂小王子》和其他故事,足以媲美安徒生的童話故事。

在家附近的茶餐廳邊吃午飯邊讀這篇東西時,愈讀愈覺得奇怪。「日本卡通的藍寶石王子」,很明顯是說漫畫大師手塚治虫共三冊的同名名作呀,但手塚的故事,不是說本應成為王子的藍寶石,因淘氣小天使的錯誤,吃進了女性的心而變成公主麼(很明顯是篇性別錯配的故事,哈哈)?於是回家在漫畫堆中找呀找,找回了這三本漫畫,一看,推論果然正確。我猜想阿麥太是漏了「做功課」,而報紙的編輯們也以為凡是「王子」者,都應是與王爾德的《快樂王子》同出一轍了罷?

其二.養魚也可是寫一篇稿?

從《信報》刊於左邊的副刊欄,看到右邊的副刊欄,看見程逸的《商思話》欄,標題是「魚缸風雲」,讀罷只有一句:又是一篇「呃稿費」的作品--整篇東西,就是講自已買魚、養魚、養死魚的過程,還要自稱「是要滿足部分愛好閱讀此類文章的長期讀者」,真是一個字:呸!

程逸(也就是梁寶耳)的專欄,平日廢話極多之餘,也經常寫錯東西,有時看他的文章看得火起(主要是極簡單的資料也搞錯的問題),結果怒氣難消,要打電話到報館找來編輯投訴!換作是我主理《信報》的副刊,第一件事要做的,就是將這個專欄刪除,還要刪掉葉孤城的<一個人的城市>,及<醉酒篇>及<飽食集>等欄,因為在我的眼中,這兩版副刊實在有太多「呃稿費」的所謂「作家」!

其三.製造恐怖的成本

閱網得知,又有一個自稱回教武裝組織,「承認」較早前在以色列埃及邊境的塔巴希爾頓酒店爆炸案,「是他們所做云云」。更加相信要當恐怖分子,必須擁有的本錢就是「吹水唔抹咀」,只消凡是有重大人命傷亡的襲擊事件發生後,隨便打個電話到傳媒,說一句「事件是我們做的」,然後侃侃大談自已的「理想」,對方就會照單全收,將責任放在你身上了。這樣的製造恐怖,成本可真是低得很!

延伸閱讀:拙文《恐怖的成本》

16.10.2004

忽然想起


U-Dub Campus (10 April 2004)

過著「不見天日」生涯(夜班的代名詞)的本人,忽然想起這幅相--在燦爛的陽光下,躺在青蔥的草地上,悠閒過一個下午的日子。也想起了在西雅圖匆匆數天,但絕對美好的回憶。還想起了晚上於Covington的友人家外,抬頭望天只見滿天星星的感動。這一切,都難得在香港一見......

收買佬兄,你曾在U-Dub讀書,對嗎?

MP3播放機

Stannum兄談到,他擁有的20GB MP3播放機,終於裝滿了音樂檔案,吞不進新的音樂了。他納悶的是:究竟是降低音樂檔案的取樣率,以騰出更多空間來放進更多的音樂檔案,還是將舊的不常聽的音樂刪除,以新的東西取代,抑或是換一部更大容量的播放機?

還是在這裡回答他的問題--選擇不在他的部落格直接留言,是因為本人實在囉唆,長篇大論的話會違背「留言」的本意啦。換作是我,我一直會選擇刪去舊的檔案,因為MP3音樂檔案已不是「一級棒」的那種,對我來說,比較可取的MP3 bit rate應為192kbps,最少也要有160kbps,如果是128kbps的檔案,一般在錄音室錄的東西還可以,但若換作是錄音好的現場演出的話,肯定在轉換的過程中,遭程式刪去了不少應有的細節。例如夏韶聲在二零零零年的「搖擺心窩演唱會」,如果以128kbps的質素將CD轉成MP3的話,當中不少錄得清清楚楚的樂器聲以至拍掌聲,都會在MP3檔案中消失得無影無蹤。如果是96kbps,對本人雙耳而言真是受罪呢!

更大容量的播放機也不是一個好選擇。有人回覆Stannum說,蘋果電腦將推出一部60GB的iPod,不過最大的問題,是容量始終會無止境般增大,但擁有者明知自已擁有的播放機容量更大的話,也勢將自已擁有的音樂將更佳的bit rate來進行ripping,結果容量是上升了,但同時音樂檔案的體積也增大了,因此容量與音樂檔的大小,或多或少也有點正比的情形(至少本人如是,由128kbps提升至現在的224kbps)。況且,每個人擁有的音樂庫(如唱片數量),相信也是在不斷膨脹的吧。所以即使蘋果與其他跟風的廠商,將來推出60甚至120GB的播放機,頂多只會延長每個擁有者的「檔案爆棚」的出現日期--只是時間遠近而已。

所以呢,還是刪去一些不常聽的音樂比較可取。其實諸如iPod之類的高容量播放機的出現,為我們製造了一個迷思,就是令我們以為家中的所有唱片,都可以悉數放進一部只有數寸見方的機器中。但是我們要撫心自問的是,我們是不是會聽盡擁有的所有唱片,或者是否所有唱片的聆聽次數,都是大致一樣?以我的情形來說,答案是「否」。我擁有的是蘋果的40GB iPod(第三代),現在大約裝了25.86GB的音樂,但是看看,哇,連續播放竟要13.7天,但我也同時發現,有些歌曲(流行曲)/音樂(古典樂)/爵士樂/歌劇的播放次數,真是少得可憐,但是部分歌曲的播放次數,卻是出奇的高--如王菲、華格納的歌劇、John Coltrane的爵士樂、Robbie Williams的歌。若將不常聽的歌刪去,我想騰出的空間可有不少!況且,電腦管理歌曲的最大好處,就是可以隨時將歌曲加至播放器中,從播放機刪掉音樂檔案,並不等如永久消失呢,何時添加刪減,也只不過是彈指之事。

不知Stannum兄下了決定沒有?

14.10.2004

轉貼:Somewhere in Time…

按:昨日讀《蘋果日報》,很喜歡董橋在<小風景>欄寫有關珍西摩爾及基斯杜化李夫的文章,決定放在這裡公諸同好。左圖是珍西摩爾的新書的封面。

我剛在Jane Seymour新出的書裏讀到Christopher Reeve寫的序文,說他一九九五年墮馬癱瘓,萬念灰滅,覺得那樣活下去是自私,虧對他的妻子和三個孩子。他說他妻子Dana當時說了一句話給了他勇氣也給了他求生的動力。他說她跪在他的床前告訴他說:”You’re still you, and I love you.”活在順境裏的人不太容易領會這句話的深意,說不定還嫌棄那是小說中電影裏順口說說的對白,傷感,肉麻。只有遭逢噩運的人才會感受到那話裏的冬日晨曦。

林太乙先生領着我接編中文版《讀者文摘》的時候,我們好幾次談到西洋男女動感情的語言最難翻譯成順當的中文。順當,我們講究的是吻合我們的常情的說法,不暱不隔,不浪不怯,意思是外國人的意思,情感是中國人的情感。到底文化不同,分寸不同,人家誠摯的深情率爾轉成中文,立刻顯露空泛的濫情,做妻子的Dana說的那句話也許只好翻譯成「你還一樣是你,我也一樣愛你」:第二句用「也」字補回原句中的”and”,為的只是避掉「而我愛你」的突兀。

其實,克里斯托弗.李夫已經不是過去的克里斯托弗.李夫,妻子的愛終於也留不住他的生命,星期天下午他心臟發病逝世。珍茜摩爾對紐約記者說,他有的是求醫的熱切和移山的毅力,一度慨嘆許多體能健全之人過的竟是自甘癱瘓的人生。讀過珍茜摩爾的新書《Remarkable Changes》裏的二十篇生活故事,我不難想像她對逝者無盡的依戀和無告的傷痛。這本書去年初版的精裝本我沒見過,前一陣子在書店裏看到新出的平裝本,翻了幾頁覺得平實、好看,匆匆買回家匆匆讀完了。

能夠演好長篇劇《Dr. Quinn, Medicine Woman》的演員才會想到邀請Pemela Patrick Novotny跟她一起寫出兩本書。珍茜摩爾跟李夫合演的《Somewhere in Time》儘管盡情展示她無瑕的美艷,演技畢竟因為過份在乎自己的儀容而顯得生硬和淺薄,那部戲從而也只能算是體現了夢工廠仿製的動人綺夢。湊巧的是男主角李夫那時候能夠變賣的也僅僅是他高大英挺的紈絝形象;他們倆徹底木偶化的言談和舉止,絕對不輸老國語片《金蓮花》裏的雷震和林黛。《時光倒流七十年》比較可取的是劇本的噱頭。

跟林太乙談論英語對白難譯的八十年代我們都看過《Somewhere in Time》,我說我印象中戲裏有些情話很生硬,像劣譯。林先生想了一想仰天大笑:「女主角幾個眼神還是好的!」她說。讀了珍茜摩爾這本書裏的”Connecting in Everyday Life”,我才知道她對男主角似乎動過微妙的真情。她說他們在密昔根州Mackinac Island拍那部電影,小島韻致古樸,處處是故事發生的世紀初情景。她剛到的時候身體不舒服,傷風咳嗽發燒卧床,李夫常去探望她,帶些書給她,帶些開心話逗她開心,總是體體貼貼的:”…and that got to me. I had told myself that I didn’t need to like this man, I was just working with him.”她說。李夫序文裏說她那時候婚姻不愉快,事業不踏實,他們戲裏的溫存終於換來二十多年的友情。珍茜摩爾說他墮馬那天她正在拍《Dr. Quinn》,哭得戲都拍不下去了。過了好幾年,她給她兒子起了他的名字,還讓他做孩子的教父。

13.10.2004

李雲迪.郎朗.音樂家

早數天在這裡轉貼了林在山訪問李雲迪的文章,想不到貼文也引來其他的人評論。其中Modern Monk提到,他較早前在紐約聽NY Phil與郎朗的音樂會時,郎朗竟在音樂會的簽名會,認出他是坐在第三行。真是有趣。

說起來,我也曾聽過郎朗的演奏,應該是二零零二年NY Phil來港演出的事。郎朗演奏的,是拉赫曼尼諾夫的第二鋼琴協奏曲,指揮的是大名鼎鼎的羅連.馬素爾(Lorin Maazel)(左圖),不過得老實說,去這個音樂會,主要是因為馬素爾而不是郎朗,因為他是本人喜歡的指揮之一,尤其是二零零一年六月在倫敦聽他指揮Philharmonia Orchestra演奏馬勒第五交響曲,是我近年來最滿足、最興奮的音樂會。記得那晚「看」郎朗演奏的印象,是他的動作非常「誇張」--這也可美言為「感情充沛」,至於音樂呢,談不上很好的印象,但也絕不是差,至少不是那種會令你邊聽邊「扯火」,心裡暗罵「怎麼奏成這副德性?!」的情況。

至於李雲迪,我從沒有聽過他的現場演奏--一來票子太快售罄,二來我也沒有時間去聽--所以聽他的演出,也只能透過唱片。兩周前讀《明報周刊》(1873期),劉志剛評李雲迪最新的蕭邦作品唱片時,結論是:「本CD給我最深刻的體會是:士別三日,刮目相看,郎朗比雲迪更『勁』?未必,走著瞧。」似乎「力量型」與「詩人型」,已成為一般人心目中,郎朗與李雲迪的最大(也是最容易歸類的)分別。當然,郎朗與李雲迪演奏的音樂也有分別,正當李雲迪以演奏蕭邦的作品「起家」時,第一次令我對郎朗這個名字注意的,是他在數年前的英國廣播公司Proms中,演奏拉赫曼尼諾夫第三協奏曲的現場錄音(右圖)!雖然我以Horowitz演奏的Rach 3為「標準版本」,但是郎朗的表現也不能不令我驚嘆。

記得五月六日的《壹周刊》曾訪問了郎朗(題為《狂得起.郎朗》),當中郎朗不乏豪情壯志之語,也批評了李雲迪:「他正在開始,我希望他愈來愈好,我相信他將有很好的事業,但我的事業比他高一些。我們雖然年齡一樣,但在兩個舞台上,他不能跟我比。以我的年齡,我是全世界最好的,不論以出場費或任何角度,你可以查查。我不想炫耀,因這樣做很蠢,但你問了,我只好說現狀。」我的老實私見是:郎朗有其傲氣,李雲迪則較內斂,要我二者擇一,我寧取李雲迪而不取郎朗,這是我的個人取向及態度問題。(當然,李雲迪樣子有書卷氣,郎朗太「粗眉大眼」了,呵!)

一般人對於郎朗與李雲迪的喜惡,在於前者商業味重,後者較像藝術家--我也是其中之一。不過令我產生興趣的問題,就是一名古典音樂演奏者,是不是不可與商業這些「俗氣」的東西結合?身邊不少人認識郎朗的途經,在於他為李克勤主唱的《我不會唱歌》作伴奏,但是李雲迪也常拍商業廣告,還在最近上了無線《勁歌金曲》(?)啊?或者,這可能正是古典音樂演奏者所面對的難題:古典音樂愈來愈少人聽,連帶唱片銷售、音樂會收入也下降,要振興這門事業,演奏者唯有多作宣傳,甚至進行cross-over來推廣古典樂了,不過不少「死硬派」古典音樂迷,卻認為這種行經「離經叛道」,沾污了古典音樂這祟高的藝術!

一說到cross-over,立刻想起剛在周日於本港演出的Bond,及最近推出唱片的Vanessa Mae,還有Maskim。可能我也是一名迂腐的人,我得承認我是不喜歡這些人,總嫌他們演出的東西及方式膚淺、無聊。若說商業味重的話,相信郎朗與他們仍有相當一段距離!奇怪的是,他們都是由正統的古典音樂演奏訓練出身,但是一投身商業市場,就披上Sex Sells的外衣,以外表而非音樂本身吸引大眾了--相信各位仍會記得,Vanessa Mae那張《Violin Player》唱片,穿上濕身小背心,站在水中拉小提琴的照片罷?

前述同期《明周》中,劉偉民在《我的音樂選擇》專欄寫道:「對於古典音樂或傳統音樂工作者,『性』似乎仍是一個禁忌。」而《誰殺了古典音樂》(左圖)的英國樂評人萊布雷希特(他在加拿大的Scena網站有定期專欄),更在書中對Vanessa Mae之流大加鞭撻:「這股風潮在陳美的身上達到了低俗的極致...這位小女孩身著貼身內衣,眯眼噘咀地對著攝影機做出老練的表情。對於一個電影女明星來說或許可以接受的行為,出現在應以音樂內涵為努力方向的音樂家,和擁有悠久傳統的唱片公司(按:EMI)身上時,實在教人難以調論。即使是見多識廣的樂評人,也不禁面色刷白。」(萊布雷希特:《誰殺了古典音樂》,頁281-2,上海:世界圖書出版社,2003年)

在日漸萎縮的古典音樂演奏市場中,要闖出一個名堂來的唯一出路,是否就是要採取Vanessa Mae、BOND及Maskim的手法?劉偉民稱讚Vanessa Mae是個「不折不扣的音樂天才」(下略),其他稍有名堂的演奏家又何嘗不是?如十九世紀巴格尼尼(N. Paganini)的小提琴協奏曲,在當時被視為只有作曲家本人才能奏,但是現在從音樂學院畢業的學生們,大部分都能演奏這些難度極高的曲子了。就在水平一致提高,而各人的差別不大的情況下,要「出位」成名,除了贏得國際大賽大獎(不過所謂比賽的數量也太多,真正著名--能平地一聲雷者--則太少)外,相信只有與商業這個「魔鬼」結合,才能提高知名度。

我覺得,要在這個高度商業化的社會中,仍然要「堅持」古典音樂的「純淨」,才是令古典音樂死氣沉沉的主因。以我的情況而言,我在年幼時看不少配了古典音樂樂章的卡通片(主要是美國的),到了開始對古典音樂產生興趣以後,才驚覺不少著名的樂章,已在我小時涉獵過,只是只聽其片面,而非整首而已。若然連一些稍為「破格」、旨在推廣古典音樂的方法,在古典音樂迷中也是離經叛道的話,那末他們實在是食古不化--他們給予古典音樂演奏家的擔子,未免實在太重!(記得數年前陳奕迅的《太空漫遊》一曲,將理察史特勞斯的《查拉斯塔如是說》的著名開首片後不斷重覆,就有人在本港一個古典音樂討論區中肆意抹黑)

但是,最大的問題,仍是這些走商業化、Cross Over路線的「古典音樂藝人」,如何及能否回復「正統」?因為在我的所象中,似乎未有人成功轉型呢。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二日下午動筆,十月十三日凌晨三時完成)

畢加索《巡遊》

Chirac unveiling the Picasso masterpiece (Reuters)

本周其中一個焦點,肯定非在明天起開始供人參觀的畢加索作品《巡遊》帷幕莫屬。這副估價逾八億港元的法國國寶,只有前後十天的展期,此時不看,恐怕將要在二十年後才有機會再看。這個星期四我有一天假期,好,一於到中環看看這幅名作,順道觀看米高摩亞的紀錄片《華氏9/11》!

總嫌路透社拍下的照片太矇矓,於是上了巴黎龐比度中心的網站,找來了一幅畢加索《巡遊》的全圖:


Picasso’s “Parade” (from Pompidou Centre’s web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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