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所見,所聽,所思,所想的東西。

4.11.2004

Damn….

How can this kind of people get FOUR MORE YEARS??

28.10.2004

波士頓紅襪.強呀!


World Champion Red Sox: after 86 years, AT LAST!

相信不少人看見紅襪連輸三場予紐約洋基時,都以為他們「係咁先」,但有誰會想到他們會一口氣連扳四場,擊敗這隊宿敵之餘,更在世界賽連勝聖路易紅雀四場,清脆地奪走冠軍?犀利!


等了八十六年,終於等到球隊奪得冠軍!

27.10.2004

二十五歲生日的隨想

在比利.懷爾德(Billy Wilder)的電影《熱情如火》(Some Like It Hot)--一部我很喜歡的電影--中,飾演「糖糖」(Sugar Kane Kowalczyk)的瑪麗蓮夢露,在火車上向扮成女人「約瑟芬」的東尼寇蒂斯表示,她快要二十五歲了,並有以下的對話:

糖糖:「二十五歲,那就是一個世紀的四分一,那會令一個女子思考啊。」
約瑟芬:「思考甚麼?」
糖糖:「將來啊。」

一直以來,都以為「四分一世紀」這個大限,對我而言是個很遙遠的事情,但是今天(二十六日)終於踏進二十五歲的大關,二十歲起的十年青年歲月,轉眼間已經過去一半。

今天到了九龍塘的又一城一趟,然後特地乘火車,經過紅磡的前火車總站,前往尖東的新火車終點站。想起五年前--也就是我二十歲、在大學讀二年級的時候--又一城是我經常去的地方,一來不是中學友人都是在附近的城大讀書,會有時約他們吃午飯敘舊;二來又一城也是我與大學同學--包括當時的女友--逛街及為功課討論的地方。至於紅磡火車總站,則是我每天來往大學的必經之地,因為我大學三年都沒有宿舍全,迫使我每天都要先乘巴士到火車站,再轉火車到大學上班。在今天的行程中,忽然發覺兩個地方都變了不少,首先是又一城不少商店已經變了--對我來說,僅有馬莎、香港唱片及葉壹台沒有變,跟著是發現火車再也沒有「紅磡終點站」。頓時驚覺,不單是地方變了,連我自已在這五年來也變了不少。

我一直不敢翻看大學時拍下的照片,反而只看文字的記載--如當時的電郵等。可能是文字提供了自欺欺人的機會--不但那時我的頭髮非常濃密,而現在則不然;而且看著那些相,就會不斷想起大學歲月的種種,有時發現那時的我實在太不成熟,會有「為何那時會這麼差」之嘆。有時發現,人生是一個不斷發現自已「非常憨居」的過程--今天發現五年前的我十分憨居,五年後的今天,也會發現今天的自已也是憨居得很。這或者會適用於所有人罷?

有時夜裡睡不著,會想想這些年來一個又一個的重要決定及事件。有時是當年決定不讀法律而是新聞,若然情況相反時,今天會是怎麼樣?有時是當年被女友「撇」,我採取的解決方法,是不是對自已太殘酷?有時是我還應不應留在現在的公司工作?有時是下一個重要的決定,會是甚麼?有時會自問:我是不是已落後於人?但是前事已矣,想太多也是徒然.倒不如學學糖糖般,想想將來應該做甚麼?

曾對自已承諾,要在三十歲之前,再入大學讀碩士學位,是時候開始計畫一下了。

26.10.2004

給自已的二十五歲禮物


IBM X40 Notebook, my birthday present… for myself.

二十五歲生日,較早前訂購的IBM手提電腦也終於「到手」,以後可以在家中隨意上網、Blogging及找資料了!

16.10.2004

忽然想起


U-Dub Campus (10 April 2004)

過著「不見天日」生涯(夜班的代名詞)的本人,忽然想起這幅相--在燦爛的陽光下,躺在青蔥的草地上,悠閒過一個下午的日子。也想起了在西雅圖匆匆數天,但絕對美好的回憶。還想起了晚上於Covington的友人家外,抬頭望天只見滿天星星的感動。這一切,都難得在香港一見......

收買佬兄,你曾在U-Dub讀書,對嗎?

11.10.2004

回應眾人的留言

現在是凌晨三時,但仍是在公司悶得發慌(這是周日的恆常狀況),所以在回家之前,在此一併回應眾人連日回應本人不同文章的留言。

先是一方兄及公爵兄,就我昨日(周六)買的CASIO數碼相機的提問。用了一天,在街上閒逛及在公司上班時,隨意拍下了數張照片,發現開機以至按下快門的反應也很快,應該一般場合絕無問題。只是對於要外型夠「潮」的人而言,QV-R61的外型是頗「薯」的,但不介意的話,以二千七百多元的價錢,這部相機可說是本年其中一部Bargain buy之一(敝公司攝影組的阿頭也這樣認為)。至於友成/萬成的職員態度問題,托賴,本人遇到的Sales的態度一流(至少本人一口氣試了數部數碼相機也沒怨言),所以購物的經驗尚算愉快,唯一要抱怨的,就是店鋪內實在太多人,很吵很擠迫--可能是自由行人士不少之故也?(又,一方兄,我也瀏覽了你的blog及網站,非常喜歡,也順道在本人的blog內加了你的連結。)

Stannum兄,本人再查國泰的網站,相信本人周日從本港出發而周二回港,兩天也沒有直航班機來回阿德萊德及本港,幸好連接雪梨至阿德萊德的客機班次也算頻密,只需在來回兩程中,在雪梨機場稍休個多兩小時,就可轉機繼續行程,相信不會太辛苦--只要行李運送沒有出岔子便成。本人曾在三藩市坐飛機至西雅圖,竟然航空公司將本人的行李,安排運上比我所乘的班次遲兩班的航機上,當晚沒有行李,以至沒有換洗衣物的狼狽之情,至今仍歷歷在目!

收買佬兄,我自已的記憶,也好像是捷古華拉曾出任古巴央行行長的,不過在網上草草搜索,也找不到有關他任央行行長的紀錄,不知這究竟是一個純粹搞笑的傳說,還是真有其事,而我們不知道?待考!

至於加州的Carl,多謝你有關布殊克里的留言,只是近日本人太忙(開始預備美國大選的資料),一時資料太多,資訊超載,以致沒有時間回應,請諒!

唔...差不多下班了,回家再添新篇吧!

5.10.2004

Are you kidding or what?

看一時正的無線新聞報道,頭條是這單新聞,看罷實不能不說句:「咁都得?有無搞錯?」說起來,我在中環其中一間銀行也有「一個半」保險箱(那半個是與家人租用的),也擔心這事件會不會在我身上發生呢...不過保險箱的所在地是銀行的總行,這種情況不太有可能發生吧?


星展分行裝修保險箱損毀[12:15]

2004/10/05

星展銀行美孚分行在裝修期間,有保險箱損毀,有客戶稱損失十萬元,將報警求助,目前未知受影響客戶數。

星展美孚分行位於美孚新邨第五期蘭秀道,在外圍上木板,寫上「工程進行中」字眼。一些客戶接到通知後,紛紛趕往銀行,等候消息。而警方稱,銀行昨天已就事件備案。

客戶由昨天起接獲銀行通知,表示因工程關係,他們的保險箱被拆除,與報廢的保險箱混雜,並一併送往廢鐵廠處理。

一名客戶陳太說,存放在保險箱內的物品包括手飾、紀念品和絕版貨幣等,價值共十萬元。銀行告訴她,將追查失掉的物品,在廢鐵中分類,希望盡量尋回客戶的物件。陳太又說,經過今次事件,對銀行保險箱失去了信心。另有客戶批評銀行犯此錯誤,簡直「難以想像」,又說即使獲賠償也沒用,因為很多放在保險箱內的物件「有錢都買唔番」。(明報新聞網)


事件「爆煲」後十多小時再補幾筆:果然這宗新聞成為今天各大小傳媒的頭條新聞,不少外國通訊社也有發文報道(英國廣播公司報道的標題十分抵死:Crushing News for HK Bank Customers),不過看新聞時,那些所謂專家提出的建議,實在非常無聊。例如有人建議列出一份存放在保險箱的物品清單,更有甚者,竟然是立下好像是見證或宣誓書之類的東西,以佐證名單是有法律效力云云,至於Duke兄所提的「為保險箱買保險」的建議,真箇是荒天下之大謬也。若然有人將收藏的紙幣存進保險箱的話,難道要他逐張紙幣的特徵及號碼寫下來麼?最根本的問題,就是大眾都認為銀行的保險箱是小市民在能力範圍內,能負擔得起的最安全存放物品之地嘛,也令一眾受害者最氣憤的,也就是他們對銀行的信任在一剎間被合約的另一方,破壞得蕩然無存!

收買佬兄,雖然DBS表示會負責,但觀其銀行高層在記者會閃爍其詞的表現,真的不知他們的誠意有多少?不過事件經眾多傳媒「放大」,恐怕DBS即使拒絕負上法律責任,其道德責任這個「巨型包袱」,相信也是逃不了的。不過正如一眾受害者所言,放得進銀行保險箱的東西,不是極其珍貴的東西,就是相當有紀念性的物件。金器珠寶之類的貴重物品固屬上述範疇,不少人也視保險箱為存放樓契的最佳地點(供了大半生才脫苦海的東西,怎能不隆而重之儲存?),我也認識有些人,將不少珍貴郵票的存於保險箱內。總之都是珍貴的東西,可憐這八十三名「苦主」,這些可貴的東西就此「玩完」,嗚呼哀哉!

今天(補筆時已是周三的凌晨五時多)的《明報》稱,早在周日已有人在網上貼文,表示將保險箱壓成廢鐵的公司,已傳出「有錢執」的消息,但是當時並沒有太多人相信。這事說明了甚麼?一是這宗事件十分匪夷所思之外,二是我們最初看到這些消息時,本能上就會認為「這沒有可能」(換作是我,我也不會相信),因為我們對銀行的信任,是十分根深蒂固的,所以在未有具說服力的訊息傳遞者(如傳媒、銀行負責人或官員等)站出來,證實這件事之前,我們也可能仍會等閒視之呢。

Just a brief note

下面的貼文,是在約個多小時前動筆的,寫後才發現原來已有幾乎兩天沒有貼文。這一來是給無線路由器折磨了數天之多,二來近來都是上夜班,每晚都是凌晨三時半才收工,所以回到家時已經累壞了,以本人一是不下筆,要麼就是長篇大論(a.k.a.「囉唆嘮叨」)的性格而言,恐怕要寫至天光,也未能完成!不過一時間要寫的東西及題材也有不少,希望這數天能一一寫出來。

順帶一提,上一篇文章是用上借來的手提電腦寫成的,但是多年沒有接觸手提電腦,忽然發現手提電腦的鍵盤實在太小,不好使喚,經常按錯鍵之餘,也發現電腦上的Touchpad也非常礙事,只要輕輕一點,原來正輸入文字的位置,會忽然向上/下移到其他地方,弄得我經常要將輸入文字的Cursor,「安排」到原來的正確地方--不過早些兒訂購了一部新的手提電腦,它沒有Touchpad而有Trackpoint(說穿了,是IBM的X40手提電腦),上述問題大抵不會出現吧?但是到時要適應新電腦,恐怕又要再花一筆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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