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所見,所聽,所思,所想的東西。

31.01.2005

豈有此理!

今日在超級市場買東西的經歷,真的令我非常不滿,谷氣得很!

話說新年將近,加上家人中用來招呼朋友的酒類飲品也將用罄,於是全家人決定在午飯後,到位於敝宅附近的惠康超級市場「入貨」--因為想買的那種酒,剛巧有特價優惠,計起來,也可省回不少。

由於前後六枝V.S.O.P.總數要大概千多元,各人一時也沒有這麼多現錢,用信用卡結帳是唯一的辦法,我見此機會便建議用我的運通卡簽帳,因為可以得到三倍積分,積累下來的分數,到下月時應該夠換成一萬分飛行里數,划算得很!不過排了長長的隊,終於到我付帳時,事件便出現了。

以往我在這一間超市買東西,也有用運通卡簽帳的經驗,但是收銀員突然召來上司,並表示要「核對」我的信用卡云云,又說這是超市的規定,當顧客買東西總數超過一千元的時候,凡是用信用卡結帳者,都是先要發卡商核對。當時,我覺得是沒有問題的,要保障自己利益嘛!

但是那名上司打電話到運通卡中心時,所用的措詞及方法,真是令我火起三丈!他接通電話後,第一句向對方說的話,就是「我要核實這張卡(即是我的信用卡)是不是假卡」。甚麼?好像我是一名罪犯,意圖用假卡買東西行騙?!那是甚麼一門子邏輯?!跟著他便按對方的要求,大大聲聲讀出印在卡上的資料,計有本人的信用卡號碼、我的全名、信用卡的有效日期、甚至印在卡面上的核證碼--哇,有冇搞錯?!今天是星期日,超市有不少顧客,我看看排在我後面的人,至少也有五六人!我不是歧視「師奶」,但是幸好排在我之後的,都是一群善良的師奶們,若是有心術不正的人混入其中,這名上司的行為,真的為對方提供不少方便啊!

再想想,若然本人所出示的運通卡是假卡,那麼,印在卡上的資料,當然是照足原卡卡主的資料來印罷,又怎會胡亂杜撰?這名上司與卡中心的整個通話中,從未有叫本人與卡中心職員聯絡,以獲得真正屬於本人,但沒有印在卡上的資料,我真懷疑,光是讀卡面的資料,會否起所謂「核實」的作用!況且,卡資料在沒有我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公開,又是不是公開了我的個人資料?

再者,該名上司的第一句說話,就給人一個印象,就是我用假卡,這種方式,真的令我十分不滿及反感,好像是罪名加諸本人在先,要我之後找證據證明指控不實似的。若然他說「我想核實這張信用卡」之類的說話,我應該不會這麼反感。

總之,唉,真是豈有此理!

15.01.2005

有點傷感,有點茫然

在網上這裡點點,那裡擊擊,看到紐約的Modern Monk的Blog時,突然想看看他所寫的「我的好友」系列,第一個看的,是Regina

Mmonk在最後寫道:

Two days ago, regina told me that VC (with whom i used to flirt in geography class) had passed away from leukemia. VC, who taught me how to bite my lips, was only 23.

好奇之下,再連到這名已逝去的人的日記網站,最後一篇--我相信,是她走之前不久寫下的--是這樣的:

大病中,呢一輪唔寫diary
thanks daddy同媽咪o既照顧
父母無私咁照顧我,完全地feel到,仲要忍我o既脾氣
亞roy都成日探我even佢好忙

看到這裡,突然感到很傷感。一切也很像很突然,這一刻,還在這裡,一剎那,就再也不在了,留下的,是存在於很虛無的網絡世界的文字...

總之,覺得很茫然,很無奈,很不好過。

還是睡罷。

30.12.2004

我們大抵都沒得救?

今日《信報》劉健威的專欄,有這樣的一篇文章:

到HMV走走,當眼的架上擺滿ABBA、Bee Gees的CD;耳中,都是懷舊老歌,馬上「走夾唔抖」。

很怕懷舊,好像看著一座斷了鍊的老鐘,有窒息的感覺。

舊的東西只屬於過去--那是其存在的時間條件,換個時代,完全走了樣;能夠像藝術品那樣有歷久常新的,少之又少。

舊歌星演唱會,只聽過Bob Dylan,像他那樣經典的,畢竟百中無一;甚至聽他最後唱《Blowing in the Wind》,都有點又愛又恨--愛的是聽到他現場演唱,恨的是「吃老本」的感覺。

更加不明白的,是早一陣子的「歌神」熱--都屬於另一個時代的人和歌了,還拿出來膜拜什麼?

有人形容,聽Kenny G的音樂會有如「困(車立)」,我早幾天就體會到了,不過,聽的是夏韶聲。

一直對夏韶聲有點期望--他的聲音渾厚,歌唱技巧圓熟,十足十的「實力派」;且在樂壇中的形象也不太俗氣,有點「另類」。

上周受朋友邀請,到會展聽他的演唱會《Love me》--這也是他一隻新碟的標題。

我想像不到世上竟有這樣的歌手--《Love me》原來是皮禮士利的歌,他竟然當成新碟的主題;碟中,還有幾首貓王的名曲。怎麼把三十多年前的東西還當成珍寶呢?一個貓王已足夠了,拿他的歌翻唱,難道夏韶聲認為自己比他唱得更好?

夏韶聲玩的Rock仍然停留在六十年代,Jimmi
Hendrix好像還未出現。聽眾喜懷舊是沒出色、懶墮;但歌手愛懷舊,是跟不上時代,前途似「咁」,沒得救。

噢,喜歡聽經典的東西就不是「沒出色,懶墮」?!懷舊就應遭譴責?!翻唱就是不可一世?這是什麼一門子的理論?劉先生,經典的不止Bob Dylan一個,正如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般將曾灶財的東西「當係寶」。請你尊重別人的選擇吧--又或者,請你出來介定,甚麼是「跟上時代」罷?呸!

25.12.2004

一個人的聖誕

  • 凌晨二時五十一分,水靜河飛的公司(左上)
  • 凌晨二時五十三分,沒有人工作的辦公桌(右上)
  • 凌晨三時十四分的,很少人等車的地鐵站(左中)
  • 凌晨三時二十五分,空空如也的地鐵車廂(右中)
  • 凌晨三時二十九分,冷清得很的月台(左下)
  • 凌晨三時四十一分,人影杳杳的街道(右下)

17.12.2004

領不了領匯

昨日談到的通寶日記的文章(連結見樓下的文章),短短數日間,回應已達六十之數,誠如思存兄所言,真的是峰煙四起。而終審法院在個多小時前,就房委會要求縮短領匯官司上訴期的申請作出判決,法院以沒有權力縮短上訴期限為由,拒絕了房委會的申請,換言之,整個官司的主動權,現時已落在盧少蘭身上,她當然可以在周一早上八時前上訴,也當然可以在法定的二十八天的Eleventh Hour提出,也即是說,領匯下周一上市的可能性,已是相當渺茫了--可憐我抽到的一千五百股領匯,看來「凍過水」了!

很多人都認為,這件事的背後有黑手。讀《東方日報》的人,大概都會認為黑手是大班;讀《壹周刊》的人,會認為黑手是百佳等房委會商場大戶;讀了港燦兄的《Necessary Evil》一文的,更可以將沽期指的大戶,列為「黑手」之列。不過對我而言,黑手(有沒有也好)是誰,動機如何已不重要,因為昨日聽到的言論,才令我十分震驚。

話說董建華昨日會見傳媒高層時,說了以下的一番話:

行政長官董建華跟傳媒會面時表示,在領匯事件上有人不顧社會整體利益搞事,是損害香港。他說,在過份政治化的情況下,營商環境會受損,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亦受到負面影響。他指責幕後的人「好唔啱」,不顧香港整體利益。董建華又重申,領匯上市對社會整體利益是一件好事,是經過長期策劃得來的。
(這是香港電台的報道

而財爺唐英年昨日見記者時,也說了這番話:

記者:你是否覺得有人濫用司法制度?
財政司司長:我覺得是有人利用了香港人尊重法治的精神,他們的出發點是甚麼,我不會去揣測。但如果我們(上市計劃)不成功,對於整個房委會長遠經濟上的健康會構成很大威脅。
(這是政府新聞處的新聞稿

昨日第一次聽到董建華的言論,第一個反應就是:嘿,盧少蘭入稟法院的行為,套用國內八股術語來說,已是一宗反港事件,注定會被港人唾棄!再想深一層,既然董建華發表這番話的時間,正值高等法院上訴庭正審理上訴的時候,也一如代表房委會的馮華健說,案件一日未到終審法院,一日也未算正式終結,董建華在此時說了這些言論,搞不好會被理解為妨礙司法公正的言論!一日案件還未完全畫下休止符--事實上,何時畫下我們也不知道--政府就這麼快為事件定性為「搞事」、「損害香港」的行為,實在是不負責任的言論。老實說,我最後想到的,是八九年《人民日報》那篇著名的《四.二六社論》!

也許,董建華的言論,是說給包括本人在內的五十萬領匯認購者聽的,他或許覺得這番話會討好他們,但是很明顯,是好心做壞事。難道,他連作為一個官員,理應尊重司法程序,嚴守中立的第一規條也不知道?

4.12.2004

尼日利亞.烏克蘭.西班牙

先是世界衛生組織說,尼日利亞爆發霍亂疫潮,死了一百二十多人,千六人染病;然後烏克蘭最高法院,裁定上月舉行的總統大選投票結果無效;最後西班牙首都馬德里遭巴斯克分離組織「埃塔」,在公路旁的油站放了五個小型炸彈

一晚改版改三條稿?我唔係真係咁黑仔呀嘛?!?!

8.11.2004

意猶未盡……

近日iPod常播的新唱片,是梁漢文的新碟《Effort and Love》。其中主打歌《艦隊》的歌詞,我覺得很有意思:


你為何這麼感慨 誰都不要愛怕輸給戀愛
年輕的那副探險心不再 但愛就如行船
就是有風有浪才精彩 就是孤單太耐才出海
為什麼失戀過 一聽見海
頭亦沒法抬 我都死過 又活過來

*
像個艦隊 用盡了所需 尚未有港口泊進去
水手都不怕累 奮勇對這無邊海水
揚揚帆 昂昂然 盡辦法搜索下去 撐過去
明天我將跟最愛避世安居
雨大浪大 我們仍然 浮浮沉沉愛海裡 撈個伴侶

你從湖海中隱退 人家都說你怕給他婉拒
情願給發覺 老死於家裡 若這是場謠言 就別再忍
趁著大風吹 寂寞的心馬上來歸隊
為什麼失戀過因此怕水 誰自動棄船 永不知道未遇見誰
Repeat *

以航海來比喻愛情,是個很特別的組合,但是真正「刺中」本人的,是「為什麼失戀過 一聽見海 頭亦沒法抬」這句,因為,這正正說出來本人的心聲。也正因為此,都現在我還不敢再來一次。

忽然想起從同事的Blog處看到的這篇文章:


我們願意對全世界每一個人謙和禮讓,嘴角掛溫文的笑容,學習寬容,保持風度。可是,在情侶面前,我們有另一副面孔,我們變得斤斤計較、寸土必爭,因為我愛你,所以我計較。別人可以對我傲慢,你不能;別人可以對我冷漠,你不能;別人可以傷害我的情感,只有你不能。因為,你是殺傷力最大的那一個。別人無法影響我的情緒,別人無法左右我的判斷,別人無法讓我思緒陷入真空,別人無法真正傷害我,而你能夠。我們常常被我們愛的人傷害,同時,我們也傷害愛我們的那個人。只有彼此相愛,才能互相傷害。

相愛,然後傷害,似乎是愛情無法逃避的詛咒。我們情願原諒一個敵人,卻不肯輕易原諒我們愛的那個人,因為他對我們的傷害最重,也最深。

有一些路,注定不能往回走。想永遠擁有朋友的話,最好不要相愛。

若你此時問我:你會怎樣形容你的愛情觀?我會說,請讀讀梁漢文《艦隊》的歌詞,及細味以上所貼的文章。

小事所感三則

還有一星期就放大假到澳洲旅行,近日也開始忙於執行李,及打點應帶的東西,所以沒有太多的時間及心思在這裡...不過思維上的「短打」也是有的。:p

一.黑社會與持續進修基金

先引述商業電台的報道:「廉政專員黃鴻超說,關注有不法份子騙取政府進修及培訓基金事件,懷疑可能與黑社會有關。他表示,短期內會與當局研究,改善審批及監管有關基金的運作,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不說是否真的有黑社會騙取政府的進修基金,但是我今日看電視看到黃鴻超就這番話時,腦內不禁想起以下的歪論:既然在香港回歸前,有中國高官放言說「黑社會也有愛國份子」,現在有黑社會拿了政府的進修基金,豈非是「黑社會也有高級知識分子」?既然近年咱們高調提及「愛國」,想必是愛國重於一切,以此論之,既然有愛國這最高標準,想必高級知識黑社會分子,也可在這特區立足了吧?

二.大選新聞與二手評論

讀《蘋果日報》中陶傑的「星期天休息」專欄,見他狠批華文傳媒報道剛過去的美國大選。茲引數段:

…華文傳媒的「知識分子」縱論美國選情,不幸還停留在追逐《紐約時報》反布殊社論和《金融時報》挺克里的立場的星星唾沫的條件反射之中,在歐美自由派左傾分子的口水花和民主黨重鎮加州的陽光折射中,他們「縱深分析」、「獨立思考」的結果,多半是布殊氣數已盡,克里必然大勝。

…上月一項調查:香港的中學生一星期只閱讀兩次本地的中文報紙。其實,中文傳媒一星期讀兩次已嫌太多了——以報道美國大選為例,即使希望克里勝出,要得到第一手的資訊和評論,不如直接讀《紐約時報》,因為華文傳媒的各類「分析」通通是二手貨;如果討厭布殊,想讀到痛快的反布殊言論,也不如直接看CNN,因為引證華文傳媒的眾多「學者」和評論員對中國十六大四中全會的各種高見,他們大罵布殊,不過是唐人街式的圍觀和維園阿伯般的發洩,其實沒有資格。這就是香港的下一代,無論如何要學好英文這門國際語言的一大理由。

老實說,我愈讀愈不是味兒,愈讀愈「火滾」。甚麼「中文傳媒一星期讀兩次已嫌太多?」可能因為我是幹外電這一行,對陶傑一句話就抹殺了華文傳媒報道大選的努力,實在覺得他這番話太不負責任。是的,我們可能沒《紐約時報》或《華盛頓郵報》的記者般知識淵博、分析力強,但是以最高標準目視一切,其他稍有不及的說一筆勾銷,實在太說不過去。再者,不及外國傳媒的,就一概列為「維園阿伯」類的人,恐怕對這些人,也是一種侮辱罷--可能,近日我也因為發表了一些不成熟的觀點,而別人又對此作出回應,我和各位留了言的網友,都也是「維園阿伯」?

其實我也想「耍賴」地向陶傑說:「你一邊說中文傳媒不值一讀,咁你又在中文媒體寫作?不如去英文報紙寫吖,笨!」

我的偏見:總覺得陶傑和林奕華是同一類人,就是那些甚麼也看不順眼,然後大肆批評,但是又提不出甚麼建議的人--因為他們覺得,被批評的人根本「沒救」,不值得給他們建議--然後他們樂得繼續批評。

三.澳洲天氣

現時收拾行李所面對的最大問題,就是不知道現在澳洲是甚麼天氣。查了英國廣播公司的網站,他們說阿德萊德的天氣,與現在香港的天氣大致一樣,就是日間是二十多度,晚間十多二十度那種。不過回到公司問一名在澳洲讀書多年的同事,她竟表示現在的天氣還可說是介乎清涼與稍冷的一種,並勸我多帶一件風褸--雖然她讀書的地方是墨爾本而非阿德萊德。總之,就是摸不著頭腦。或許Stannum兄可以提供一些意見?在此先行謝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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