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所見,所聽,所思,所想的東西。

9.06.2006

世盃前時事兩則

其一。架勢堂與「唔聽話」

商台《架勢堂》節目,因為一個「最想非禮的女藝人」事件而滿城風雨,事件最初被傳媒報道,到後來兩位節目主持人森美小儀作出「道歉」,不但未能令事件平息,反而令更多人產生反感,最後商台要宣布停播《架勢堂》兩個月之餘,兩名主持加上監製都要停薪留職。我想,事件到此也應該有一個終結吧。

這件事,正是「破壞控制」(Damage Control)失敗的「典範」。本來商台有一個絕好機會(第一次道歉)去解決事件,無奈兩名主持的錄音道歉聲明,卻給人輕浮、不嚴肅的感覺,當中一句「要講聲唔好意思」更是難聽非常,難怪這個道歉一出,引起的反感更大。如果一開始不作無謂的抗辯,干脆就事件真誠道歉,後果應該不會這麼壞。或者有人會說,森美小儀兩個主持的風格,一向都是嬉笑恕罵,當不得真,但是得要指出的一點是,事件中心——「最想非禮的女藝人」選舉——鼓吹的是一個非法的行為,也即是說,即使是用上一個輕鬆、講笑的手法去帶出這個調查,逾越了道德以至法律底線的結論,也是不能改變的。

其實,我是可以接受調查冠上諸如「最能引起性幻想」,或「最想與其發生性行為」等的描述,因為這些描述不涉及犯法的行為。如果大家都認為,公開鼓吹「非禮」的行為沒有問題,那麼這個社會就真的是有問題了。

不過今天(周四)讀《蘋果日報》,讀到與此事有關的報道時,我只能說無名火起三千丈。《蘋果日報》整個報道的調子,是高官看見民意是反商台,於是介入事件(也即是施壓),最終要商台將兩名主持「祭旗」──總之這是政府打擊傳媒的一次政治行動示範:

有立法會議員說,現時政府對付傳媒手段,與港英年代打擊異見團體及傳媒方式如出一轍,「好似用廉政公署打港台呢一招,其實港英時代已經成日用,若果係私人機構,就用埋稅局等查你,總之入唔到你罪,都搞到你一身蟻。」

他又以商台《架勢堂》事件為例,政府眼見民意普遍感到不滿,多位高官隨即出手加壓,連廣管局也公開表明嚴辦事件,「政府最叻食住民意,就算明知背後可能有政治考慮,我哋想撐(商台)都冇得撐。」

對此,我只想說的是:如果此等「自作孳」怨不得人的事件,都要上綱上線成為政治事件,這樣將兩名主持塑造成打擊傳媒行動下的悲劇英雄,那麼究竟誰犯了錯?難道鼓吹非禮就是對抗政府的正確並應受歌頌的行為?

其二。行運醫生

行運醫生,當然是「醫病尾」。我覺得今天最配此稱號的人,當首推伊拉克總理馬利基。美軍成功用炸彈炸死伊拉克阿蓋德領袖扎卡維,即使對遏止伊拉克的武裝襲擊作用不大,但總有其意義,這再加上今天伊拉克國會,終於通過國防部長、內政部長及國家安全部長三個重要職位的提名,令伊拉克政府終於「齊人」,也可堪稱「雙喜臨門」矣!這對於剛上任不久的馬利基來說,不是非常幸運嗎?

8.06.2006

九九九之誰是大話精?

不談「巴士阿叔」,不談「有線電視爆粗」,反而想說說「華叔」與「佘當奴」的「馬會食飯獻中華」事件。當我們的特首,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從沒有在八九年出席民主歌聲獻中華活動時,而另一邊廂的華叔,卻堅持當奴曾有出席時,這場「羅生門」事件,已經由新鮮發展至令人厭煩——只因雙方都只有空談,都拿不出甚麼真憑實據。

當奴已經將事件定性為「沒有證據、無厘頭、莫須有的指控」(見他在六月六日對記者的談話),相信他日後除了否認之外,也只會是繼續否認。曾蔭權作為特首,作為香港的領導人,我們對他有更高的道德期望,相信絕不過份,所以我會認為,既然曾蔭權口口聲聲說,從來沒有參加過任何支聯會的活動的話(見他在六月四日對記者的談話),就只有希望他說的是完完全全,確確實實的真話,而不是「節省真話式」的一半事實,或有任何隱暪。

至於華叔,雖然他對記者說沒有理由「砌(曾特首)生豬肉」(六月六日《明報》語),又堅持在舞台附近的草地見到曾氏父子,其後又對有線電視的記者說,支聯會現時仍有保存當日的影帶,只是沒打算在當中尋找證據(不過他及後對《明報》稱,沒有留下有關當時情景的文字或相片,怪)。我會覺得,指控一個人——尤其是像特首這般重要的人物——口講只會是無憑,總得要拿出真憑實據才成,否則在我看來,「利益疑點歸於被告」。即使華叔正如毛孟靜在周三《信報》專欄中說,信也先信華叔而不是曾蔭權,但是涉及如此重要的指控(曾出席也不認),總不能因為一個人比較可信,就像他的所有話都毫不猶疑地當成真話。

雙方各有堅持,但我們又不想繼續看口水戰的話,該如何是好?既然曾蔭權堅持自已沒有出席過支聯會的活動,那麼就不如告聲稱他有出席活動的華叔誹謗吧,一旦到了法庭,任何證據都要拿出來,那麼誰對誰錯,都會一目了然,否則這場爭辯,只會淪為雙方競相施展詭辯術及唯心論的爭論,對搞清事實毫無幫助。

只是擔心,事件若鬧上公堂的話,佘當奴曾隨時成為另一個王爾德,當年控告他人指控他雞姦罪誹謗不成,反被證明是一個同性戀者,自此聲名盡喪!

後記:

到現在還未完全習慣MacBook的鍵盤設計(主要是比以前的手提電腦較闊),所以昨晚打這篇文章時,打錯了很多字,得Grace提醒,已經修正了。謹在此致謝。

近日少談時事,反而讀Nikita的Blog,可見到她非常「有火」,無論是談佘當奴甚至是商台事件,可讀性均甚高,值得推薦。

4.06.2006

忽爾...

揭開《讀者文摘》所出的那本《二十世紀世界大事實錄》(不知買下多少年了),在有關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篇章中,找到了這幅圖。這個牌匾,位於凡爾登(Verdun)附近的伏阿堡(Fort Vaux)的牆上。牌匾的題目叫《悼亡兒》,只有簡單兩句:「自從你閉上眼睛,我的眼淚就流個不停。」

雖然是遙遠的法國,但是失去愛兒的心情,大抵也是一樣吧。

8.05.2006

試場如X場?

相信曾經歷過會考洗禮的各位,大抵會曾目睹過這樣的情形:在坐滿幾百人的試場中,總有一些考生在試場主任宣布開設作答之後,就立刻「倒睡不起」,一頭倒在桌面上,等的不是腦海浮現答案,而是等十五分鐘之後舉手要求離開試場。這類情況在考高等程度會考時倒不太常見。印象之中,最深刻的一次經驗,是有一次看見一名打扮時髦的考生,一開始就已經進入睡眠狀態,反而十五分鐘後他離場時,帶走的除了桌上的文具外,還有一部手提電話--各位,這可以十年以前的事,手機可說是一件極為奢侈的東西啊!

當然,十年河東十年河西,十年前又怎會想到,當日的奢侈品既大且笨重(若當時沒有看錯,那名仁兄拿的是類似「冇得撈啦」所出的StarTAC的東西),今天會愈出愈薄還有多多功能,而且還可以上網、視像通話及拍照,以至連價錢及費用都已飛入尋常百姓家?不過這幾天,看到傳媒鋪天蓋地的報道英國語文科會考試卷的「手機出貓」風波,勾起了文首的回憶之餘,也真看覺得愈看就愈覺得怪。

我最不解的,是這次風波的底因,是試卷中的選字填充題列出文章來源的網址,「有為數不少的考生遂借口上廁所,在廁格內用手機上網瀏覽原文以找出正確答案」(《蘋果日報》,五月六日),但是事情被傳媒炒起迄今三日以來,這些指控都只是來自「有考生聲稱」、「有考生在網上留言」、甚或是有考生在當日考罷離開試場時,「已聽到好多考生話試卷印上網址,已即時扮去廁所上網搵答案,今次多項選擇題一定啱晒」(《東方日報》,五月六日)。指控確是夠多,但全部流於「有佢講式」的言論,能提出實質且客觀的證據(不是道聽途說,或「我睇到有人...」之類)者,幾乎是絕無僅有。

我不是質疑考生的指控是否成立,但是在未有確實證據,指出真的有學生利用試題提供網址的機會,到廁所以手機上網看原文之前,是否就要將未能確的指控,就當成既定的事實,責任還要是考評局而非出貓的考生來負?其實以一般論而言,如果即使有考生利用手機出貓,令他在選字填充題那部分取得「完美」成績(二十二分),但是其他部分的表現,應該會與這部分出現不合情理的落差,按常理是會惹來懷疑。但是現在傳媒以至考生做出來的「事實」,就是有不少人利用手機作弊(更有愈來愈多人jump on the bandwagon,紛紛出來「指控」別人作弊,出貓考生只有增沒有減),考評局則連調查也未有進行之前,就要為考生的不當行為負責--究竟犯法的是出貓的考生,還有無心之失的考評局?

另一個令我不解的東西,是為何考評局在選取考試文章時,要找網上的文章。我這樣說的原因,是因為考評局近日被「丙」的其中一條罪狀,是「保護知識產權」,但是因此正確的觀念而去刊登文章的來源網站,卻被抨擊為提兵出貓的提示。我反而覺得,所謂保護知識產權沒有分一般文章與網站文章之分,既然考評局在以往的試卷中,利用刊登在平面媒介(如報紙、雜誌)的文章來出題時,會登出文章的來源及其刊出日期時,我看不到有理由在利用網絡的文章時,不刊出其來源資料。其實討論的重點,應該是為何要用網絡文章,因為用上網絡文章時,考評局礎於原則所限,必須刊出網址時(其實不登網址而只登網站名稱,有心的考生也可利用網站搜尋,找出有關文章),局方就難以立足於不敗(不讓考生有機可乘)的境地,如果只用平面媒體的文章,至少可以免卻考生出貓。

周日乘車時,聽到電台有節目討論這件事,直播室內的幾名主持說得天花亂墜,當中更有人提議日後若利用網絡的文章出題時,考評局應該聯絡網站,著對方在考試時禁止別人瀏覽該文章。在我看來,這就如有考生投訴「出貓事件」時,指摘考評局所用的文章「提到手提電話好多功用,可以上網,又可以check email ,其實已提醒考生可以用手機作弊」(《東方日報》,五月七日)般,全屬馬後炮式評論,都是旨在事後為自己的理論合理化而已。

考評局今天開始,會採取一系到措施,措施內容昨晚電視已經說得非常詳盡。不過看到最考評局著監考員,特別留意聲稱沒有帶手機,而又要求去洗手間的學生的措施(見今日《明報》)時,我倒覺得這是不是反應過敏。不過看到考評局接連出招以防考生作弊,甚至有人提議要加裝封鎖手機網絡,我反而想起科舉制度發展到明清二代時,那些重重防止應考者作弊的招數。

30.04.2006

時事筆記

應該不只一次在這裡說過,有三種外電新聞,其長度一如纏足布--又長又臭。一是以色列與巴勒斯坦的衝突,二是伊拉克新聞,三是伊朗核問題。湊巧--或者應說是不幸--三者都位於中東地區。不過近日的焦點,當然是伊朗的核問題。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總幹事巴拉迪在剛過去的周五,向機構的理事會及聯合國安理會,提交了有關伊朗核問題的報告,根據IAEA的說法,報告是不公開的,除非理事會及安理會都認為可以公布,不過在這個網誌,卻有整份報告下載

簡單來說,報告其中一個重點,就是伊朗未有遵照安理會在三月底發出的主席聲明,暫停提煉鈾元素的活動。不過報告中亦提到,由於伊朗未有充分合作,因此國際原子能機構,對於伊朗核計畫軍方參與的程度並未完全知悉,亦因此不能在進一步提供保證,證明伊朗未有秘密進行有關核燃料及核計畫的活動。

雖說在提交報告後,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都強調,必須以外交途經解決伊朗核問題,但是五國卻已在下一步行動中鬧分歧。英、美、法主張在安理會通過決議案,並援引《聯合國憲章》中第七章所賦予的權力,逼使伊朗就範,但中俄顯然不同意這樣做,認為制裁與軍事手段都不利解決問題。查《聯合國憲章》中,第七章名為「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及侵略行为之应付办法」,當中三十九條至四十二條內容如下:

第三十九条
安全理事会应断定任何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之是否存在,并应作成建议或抉择依第四十一条及第四十二条规定之办法,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

第四十条
为防止情势之恶化,安全理事会在依第三十九条规定作成建议或决定办法以前,得促请关系当事国遵行安全理事会所认为必要或合宜之临时办法。此项临时办法并不妨碍关系当事国之权利、要求或立场。安全理事会对于不遵行此项临时办法之情形,应予适当注意。

第四十一条
安全理事会得决定所应采武力以外之办法,以实施其决议,并得促请联合国会员国执行此项办法。此项办法得包括经济关系、铁路、海运、航空、邮、电、无线电及其他交通工具之局部或全部停止,以及外交关系之断绝。

第四十二条
安全理事会如认第四十一条所规定之办法为不足或已经证明为不足时,得采取必要之空海陆军行动,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此项行动得包括联合国会员国之空海陆军示威、封锁及其他军事举动。

若英美法在未來一周,所提交的決議案草案確是援引《憲章》第七章的話,那末伊朗核問題就被定性為「威脅、破壞和平」的行為,決議案若獲通過,就可以進行制裁(第四十一條),並在未取得效果的情況下,保留採取軍事行動的權利(引用第四十二條的權力)。然而在中俄兩國的眼中,伊朗核計畫顯然未有「越界」,更談不上是威脅及破壞和平,所以兩國都反對以《憲章》第七章為基礎,推出新決議案要求伊朗放棄核計畫。這,當然是正中伊朗總統艾哈邁迪內賈德(右上圖,法新社)的下懷。

艾氏擁有的「好牌」,就是伊朗核計畫在表面上未有違規,西方國家一口咬定伊朗發展核武顯然沒有證據(前述報告亦用了非常多灰色的字眼),因此美國要搞強硬的決議案,在安理會通過的機會將是微乎其微,即使是有決議案,也頂多是「溝了水」的決議案,面對這個如此強硬的總統,肯定起不了作用。這亦可以被塑造成他勇於對抗西方國家的形象,令他的地位更加穩固。

同一時間,伊朗政府在報告發表前,向國際原子能機構發信,表示若監管核計畫的執行工作,交由國際原子能機構進行的話,伊朗將樂意接及監管。這亦可視為伊朗另一個對付西方國家的策略。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政策制訂工作,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大會(General Conference),二是理事會(Board of Governors),當中以每年開會五次的後者角色較為重要,但理事會由三十五個成員國組成,而且亦不是由西方國家把持,所以伊朗強調監管工作由國際原子能機構進行,實際上是加裝一重保險門,因為要令大部分成員國「掉轉槍頭」對付伊朗已是極為困難,即使這樣的情形發生,國際原子能機構將事件轉交聯合國安理會處理(國際原子能機構不是聯合國屬下機構,但向後者報告),一如數月前將伊朗核活動提交安理會般(因此後者在三月要求巴拉迪在三十日後提交報告),不過到了安理會的層次,肯定又是一場各國的外交角力,坐收漁人之利的,當然又是伊朗。

其實,說了這麼多「大國」的角力,我們很像是遺忘了一旦中東出事,最受影響的中東諸國。其實,中東國家的取態,在我看來,是頗堪玩味的。在三月初的海灣合作委員會(Gulf Cooperation Council)外長會議中,與會各國(包括阿聯酋、巴林、沙特阿拉伯等國家)的外長,重申要求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但是當中從未提及「伊朗」二字,在去年年底進行的委員會首腦峰會中,最後的宣言文本雖有提及核問題,但也沒有提及伊朗,而是將中東無核化作一籃子處理,要求中東成為無大殺力武器及無核武地區,唯一被點名的是阿拉伯國家的「世仇」以色列(有關報道見此),要求對方加入《核不擴散條約》,不過阿拉伯聯盟(League of Arab States)秘書長穆薩當時強調,無核化問題對各國是「一視同仁」的。由此可見,中東各國對伊朗核計畫深感不安,但是又不能公開點名批評他們的「兄弟」,只有利用以色列為幌子,進行另類的「指桑罵槐」了。

國際原子能機構周五提交的報告,是新一輪外交行動甚至攻防戰的開始。不過在伊朗而言,核計畫早已過了「不歸點」,因為正如中國五六十年代常用那句「寧要核子不要褲子」般,核計畫已脫離純粹的科學層面,而是成為國家的榮辱所在。即使伊朗內部對政府及神職人員不滿的人大有人在,但是他們卻絕不接受在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陣營所施加的壓力下,貿然放棄核計畫。艾哈邁迪內賈德也是看準這一點,有恃無恐地大搞核計畫,中東各國也樂見有人肯如此勇敢,肯對美國「說不」,因為即使擔心伊朗成為核國家(阿拉伯各國一直與伊朗關係不好),但是也不敢公開批評(最常用的理由,是擔心核反應堆一旦出事,更接近反應堆的海灣國家,比遠離現場的德黑蘭更先「中招」)。

報道稱中英美法俄五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外長,與及德國外長將在五月九日於紐約討論伊朗核問題。但是在現時的形勢下,要五國取得一致相信難度甚高,美國參議員麥凱恩(John McCain)警告,伊朗核問題將是美中及美俄關係的「重要考驗」,將會令問題更加複雜。事件看來仍會「沒完沒了」。

30.03.2006

可不可以精采一些?

財政司司長唐英年,昨日(周三)在立法會討論預算案時致辭,一開首就批評部分議員的辯論質素日趨下降,原文如下:

我自一九九一年起曾在這議會當了七年議員。在這七年間,我在這個議事廳見過不少針鋒相對,雄詞偉辯,甚至咄咄迫人的火爆場面,但始終不失議會的尊嚴及莊重。近來,不知是否為了在媒介保持曝光率,還是個人修養問題,我發覺部分議員的遣詞用字越來越嘩眾取寵。在上星期就預算案的辯論,有不少議員的演詞,內容空泛矛盾,缺乏長遠目標。議會是一個嚴肅的地方,各位議員的一言一行對我們的下一代有重要影響。我希望大家能為年青人樹立良好的榜樣。
(財政司司長在立法會就《二○○六年撥款條例草案》致辭全文,via 新聞公報

我不知道唐英年所指的議員是何許人,但是當我看到「缺乏長遠目標」這六個字時,反倒覺得唐司長不必這麼動氣:議事堂內六十名議員,不論那一半來自功能團體的議員,另外那一半直選出身的議員,當中有多少要在議事堂內大搞福利主義向選民「交代」,有多少真的深謀遠慮,會放長雙眼看法例會對香港未來有甚麼影響,不必在此多言,大家都心中有數。

反而唐司長大舉「議會內必須嚴肅」的大旗,敦促議員注意言行的一舉,倒令我想起「尊貴的王國興議員」,早些兒在立法會中「大展歌喉」,以《半斤八兩》「為民請命」的場面。那晚收費電視的新聞台,每半個小時就播出那段場面,不巧的是我在公司的位子,背後就是電視機,那晚毛管真的「楝足一晚」,恐怖!

但話得說回來,我有時看收費電視台播映的立法會辯論直播,真的發現議員們的發言,言辭枯燥無味之餘,議員說話也結結巴巴,除了間中因為有極具政治意味(即是政治光譜左右分明)的辯論,而令部分議員言辭激昂時,絕大部分都實在悶得死人,難怪傳媒有時會拍下議員甚至官員「頂唔順」被睡魔急召的場面。

當然,這可能受限於議事規則,不能令議員隨心所欲之故。不過,各位做議員都做了有些年,為何辯端質素仍是未有寸進?很多時看到議員拿著預先寫好的發言稿,也讀得「甩甩咳咳」,人家英國的議事堂,連稿子也不准用呢!亦有很多場面,議員發言時自以為風趣,但是其實是「爛gag連篇」(一時拈來的例子,是早前辯論政改時,鄭經翰最後的發言),更遑論文采了。也許,各位議員應多上辯論訓練課,又或者讀讀如這些的著名演辭集,或要求電視台引入如BBC Parliament般專門直播外國議會議事過程的頻道,供各位議員學師取經!

又,最近發現,原來英國議會有不少有趣的規定及程序,當中最有趣的,莫過了「不准在議會死去」這一條--因為國會所在的西敏宮是皇室物業,平民不可在皇室地方死去也。

17.03.2006

新聞摘錄兩則

其一.絕妙比喻

一級方程式賽車上周開鑼,今周搬到馬來西亞進行第二場比賽。一級方程式對車手體能考驗高眾所周知,不過這場比賽是在又熱又濕的馬來西亞舉行,肯定令車手的辛苦程度加倍。

對此,車手當然有話說,當中答得最妙的,應當是代表紅牛車隊、來自蘇格蘭的車手古達:「這就像在桑拿浴室內做運動,其實,除非是做愛吧,我也想不到會有其他人願在桑拿房內做任何事。」( “It’s like having to do some physical exercise in a sauna, effectively, and unless it was having sex, I cannot imagine why anyone would want to do anything in a sauna.” )

延伸閱讀:
AFP:Malaysia F1 like sex in a sauna, says Coulthard
Daily Mirror:Coults: Race So Hot It’s Like Sex In Sauna

其二.保先.旅遊.金瓶梅

《金瓶梅》,著名小說也。我曾經嘗試閱讀它,但發現「並非我杯茶」,結果放棄。不過讀網看到新聞,安徽省西溪南村最近開發「金瓶梅遺址公園」,以招商及開發旅遊。公園設有多個故事景區,當中包括「西門慶前、後花園」,總投資達三千萬元,不過其真實性引起爭議。

嘿,《金瓶梅》經常被人指摘誨淫,問世後屢遭禁印,即使是印也要刪掉露骨內容。不過現在大模大樣的宣傳金瓶梅,我只會想到「保先」--保持先進性教育也。

延伸閱讀:
新浪新聞:徽州西溪南村开发《金瓶梅》遗址公园
東方早報:安徽《金瓶梅》遗址公园即将开放
本Blog:先進.性.教育?

15.03.2006

戲如人生/人生如戲?

在哥普拉的電影《教父續集》中,Frank Pentangeli「出賣」Michael不成,Michael派出軍師Tom Hagen探望Frank,兩人有以下的一段對話:

Tom Hagen: When a plot against the Emperor failed… the plotters were always given a chance… to let their families keep their fortunes. Right?

Frank Pentangeli: Yeah, but only the rich guys, Tom. The little guys got knocked off and all their estates went to the Emperors. Unless they went home and killed themselves, then nothing happened. And the families… the families were taken care of.

Tom Hagen: That was a good break. A nice deal.

Frank Pentangeli: Yeah… They went home… and sat in a hot bath… opened up their veins… and bled to death… and sometimes they had a little party before they did it.

(取自imdb.com網站)

以此對比九鐵事件,竟然以「握手示好,兩人留任」(上右圖,撮自無線電視新聞)的方式荒謬落幕,這也真夠諷刺的--確是:此一時,彼一時也。

不過,觀乎廖秀冬曾蔭權的談話,似乎還有後著...這場戲,應該不會這麼快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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