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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說的聖火


三藩市的示威者,二零零八年四月九日(via San Francisco Chronicle

如果說北京奧運聖火在倫敦及巴黎的傳送,可用「混亂」二字來形容的話,那末美國三藩市的傳送活動,我想用「哭笑不得」來形容,應該是不太過份罷。

整晚守候在電視前觀看事態的最新發展,先是見到第一名傳遞者,在接過聖火炬棒後走進一個貨倉,然後四十多分鐘「不見蹤影」,然後聖火忽然「暗渡陳倉」,在老遠的地方重現。見三藩市群情洶湧,當局臨時縮短路線,本來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整個活動突然又「結束」(竟然是靠新華社的一句話,而非看著電視的直播畫面),原訂的結束傳送慶祝活動取消不消說,最初當局還不肯公布活動的新地點,到了公布會在老遠的三藩市機場後,最後還乾脆取消,火種直接送上飛機(後來在電視見到,好像有儀式似的,但沒時間再細究)。

容我賭氣一點說句:為了避免示威者倒亂,而弄至這樣的一個場面,老實說,倒不如像倫敦及巴黎般繼續傳下去,好讓旁人來搶、來搗亂--至少誰是誰非,大家看在眼內各有評價,你可以說搗亂,我可以說是表達訴求--現時這樣「神出鬼沒」,反而顯得鬼祟。當然,三藩市的聖火傳遞的確是「順利完成」,沒有倫敦及巴黎的場面,但這不是有點自欺欺人麼?最好笑的還是美國奧委會主席的評論:「在示威者的言論自由、為聖火傳遞手提供體驗、防止倫敦及巴黎的混亂場面重現取得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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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周日起至今,大家都應該聽過、讀過、看過不少聖火傳遞的報道。當我在周一下午,聽著英國廣播公司Five Live電台的早上的峰煙節目時,打電話到電台的聽眾,挺反之前一天示威者的「交鋒」,還有應否杯葛京奧激烈程度,真是火花四濺,印象中最常聽到的兩個論調,其一是大家都很熟悉的「體育不應與政治掛勾」,其二就是重提一九三六年德國柏林奧運,納粹黨創出聖火傳送的舊事。

反對杯葛奧運及反對在聖火傳送時進行示威的人,都會搬出「體育不應與政治掛勾」這句話。國際奧委會奧運憲章第五十一條(見頁九十九)確是有關此問題的規定,不是人亦視此為奧運會的理想(Ideal),但是以比較現實(甚或犬儒)的角度視之,都會知道政治往往與體育掛勾,只是有沒有「著數」而已。撇開奧運會不論,單是足球場上,不少國與國之間的球賽,都被摻入「家仇國恨」的元素--足球雜誌FourFourTwo那篇 “Rucking all over the world” ,就有不少涉及政治的球場打鬥事件(文章也非常好笑,值得推介),還有那場著名的「足球戰爭」。既然球場如此,又何況涉及幾乎全球國家的奧運會呢?

我素來不喜歡犬儒主義。但是面對連日來有關聖火傳遞的新聞及論辯,不單感到納悶之餘,也很難不犬儒地得出「著數論」的觀察。正如練乙錚在昨日的專欄中所言,中國與奧運的關係「全部都是政治」,要指摘藏獨示威者在聖火傳送時搞事,也是其身不正,但其實倒也有幾個問題值得細味:

一.如果本年奧運的主辦城市是倫敦而非北京,在本年是美英聯手攻打伊拉克五周年,在聖火傳送期間,有反對伊戰者出來強搶火炬,外界會有怎麼樣的看法?
二.如果沒有近日的西藏事件,而照樣也有人在京奧聖火傳遞時出來強搶,一般民眾會有甚麼反應呢?
三.奧運聖火究竟是代表主辦國家,還是更理想地代表凡人所追求的「奧運精神」?
四.如果聖火傳遞的「起源」是與納粹有關,這又是否一種「原罪」?

馬國明在三月三十一日的文章中,認為聖火是「徹頭徹尾的俗世化儀式」,還「沾染著納粹政權的種種不榮譽」。我倒覺得,聖火即使是人為及世俗化也好,但也是一個具號召能力的標誌及符號,並被賦予遙寄古代宣揚和平的理念(所以我會覺得,提倡復辦奧運會的顧拜旦,是個徹頭徹尾的Liberalist)--這是一個充滿標誌的社會,我們也要為東西賦予象徵意義嘛。況且雖然聖火傳送這回事被納粹黨利用的歷史(「騎劫」的絕佳例子),但亦不見得它沾染永不超生的「原罪」,否則它就應該早被廢除吧?

正因為我們北京一直以來的政策及行徑有意見,所以才對這次聖火傳遞有這麼大的反應。昨日與友人網上閒聊,我向對方提出了第一個問題,對方的回應是「一定嘈死」,我想,我們若目睹這樣的情況,也會批評示威者的行徑不恰當吧?這正是我所認為,我們對於「體育不應與政治掛勾」有其選擇性的原因。既然所有人都難免這個思維方式,也不用指摘他人雙重標準了吧。不過,日前看到美聯社訪問多名運動員,要他們就在京奧示威的看法時,意大利百米自由式飛人Filippo Magnini及法國女網球手馬莉絲蒙的話倒有道理。

我也會傾向以理想化的角度看聖火傳遞,不會認為它代表特定的國家。老實說,看著強搶火炬的舉動,我是有一點「不舒服」的,也許這是民族主義情緒作祟罷?不是說不准示威,但是要出動到這些招數,我會質疑這是否恰當。不過倒真的想說,那些護送聖火傳送者的人員,真是十分不討好,難怪Lord Coe會出言大罵這些人是「惡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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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火傳遞屢次遭遇示威,很大程度些都因西藏而起。我曾說西藏問題「不好說」,就是因為我們知道太少。但是當我認為強搶聖火火炬的行動不恰當,是對錯了題的同時,國內自事件上月發生以來,所行的對策不也是不對題麼?

固然,我們看著西方媒體最初就事件的報道,那錯漏百出的做法實在不能接受,引致諸如「做人不能太CNN」之類的說法及網站,但是自始之後,我自己的印象是官員只顧攻擊外國傳媒的報道不實,卻鮮有處理事件背後的原因。Two wrongs don’t make one right,這其實也是不對題的一種。當我看到向巴平措周二的言論,說不擔心事件更難「收科」就肯定是說假話。

說「不好說」,還是說了這麼多。就此不說了。

雜記兩則

其一

今日讀《經濟日報》A21版,見一段題為「倡禁子女入馬場馬主反擊 團體挑戰馬會內政博獎會明諮詢」的新聞,說的是有團體反對馬會容許馬主帶年齡為十八歲或以下的子女入場,博彩獎券事務委員會將在明天舉行閉門聽證會,挺反兩派有「晒馬」之勢,云云。

馬會會員身入如此顯赫,吾輩當然是高攀不起,也沒有親朋戚友是馬會會員,所以此等措施甚至一般的隨馬主入馬會看賽馬,當然是與我無緣。不過讀到報道中訪問監察賭風聯盟召集人胡志偉的話說,卻有點可讀之處:

他〔胡志偉〕強調,聯盟一直要求馬會取消有關安排,希望博獎會維持中立及持平角色,向馬會施壓取消。...胡志偉又質疑,近月馬會高層對提升競爭力的態度極為進取,包括要求增加越洋轉播外國賽事受注及增加賽馬日,下一步可能會要求兼營賭場業務:「可能想把馬會變成香港『金沙』或『威尼斯人』!」

《經濟日報》的報道說,監察賭風聯盟及明光社等團體,都會派員出席聽證會。不過聽證會的原討論議題,明明是有關馬主帶子女入馬場的做法嘛,怎麼這名召集人的話,卻完完全全與這個措施風馬牛不相及?況且,取消有關安排與否,又與博獎會的中立及持平何干?不過最令我發噱的,是召集人忽然批抨馬會「進取」,那些「下一步」、「可能」之類的話,不就是辯論技巧中,最忌犯上的「滑坡謬誤」(Slippery slope fallacy)麼?

俏皮話說一句,如果變成金沙倒也不錯,投資巨大的設施一年回本,夫復何求?

其二

讀最新一期《壹週刊》,「非常人語」版訪問在公開大學任教的李德成(文首第一句稱呼他為「學界陶傑」,噴飯)。訪問說李德成經常在《蘋果日報》的論壇版發表文章,我沒有留意或細看,他在訪問中說,他只會投稿給《蘋果》論壇版,因為「今日傳媒.紛紛歸位,除了《壹傳媒》。我要投言論自由一票。」李德成舉了李柱銘的例子後,然後有這樣一段:

傳媒報道哈利王子去阿富汗,被說危害哈利人身安全,試問小小一個美國記者都知的,擁有眾多情報關的阿富汗恐怖分子又怎會不知?禁止傳媒,只夠對付業餘恐怖分子,但世上又有多少業餘恐怖分子?

我覺得這段很有問題。首先,這段文字的事實出入,是當日英國國防部是與傳媒商討好的,只是傳媒「忍手不披露」哈利到阿富汗服役的消息,傳媒就可以定時訪問他,只俟他完成任務回國後就可以同時報道。「禁止」一詞有一方強加意願於另一方的味道,與事件的情況有所不同。另一方面,踢爆事件的Drudge Report,也不是李德成口中的所謂「小小一個美國記者」。

哈利到阿富汗服役,與傳媒與軍方的協議,當然是討論傳媒道德及運作的一個好例子,皆因當中涉及傳媒與政府的關係。當然,有人在論及這事件時,批抨傳媒與當局達成這樣的一個協議,就是與犧牲公眾的知情權、甘為新聞而與當局做交易。哈利王子是皇室成員,又是皇位繼承人名單人的前列分子,我們當然視他為公眾人物,但是若是以「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大旗,報道哈利在阿富汗從軍的消息,帶來的副作用,與傳媒暫不披露他服役的消息,所帶來的副作用相比,熟重熟輕?

李德成的話的前提,是即使不報道也好,要加害哈利的人都是一早知道的。但是這種斷言,有事實支持與否,其實也是個疑問。況且,如果不顧協議而去報道,是成全了新聞自由的偉業,但是帶來的是給一眾在前線服役者的不必要危險;反而暫時按下不報,成全了人從軍的願望,相信還是會得到別人體諒的。換作是我,我也會支持這決定的。

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固然重要,亦應要全力維護,但是這不等於它可以不問情由而凌駕一切。李德成所舉的例子,恐怕與言論自由扯不上邊罷。

不好說的西藏

西藏的騷亂/打砸搶燒事件/暴亂/示威(說法還有很多,用甚麼說法悉隨尊便)至今仍然未了,雖說中國官方的說法是,西藏首府拉薩秩序已逐步回復正常,但是全球不少城市至這一刻,仍有抗議中國政府處理事件手段的示威。溫家寶也在今天的記者會上,將事件定性為「由達賴集團有組織、有蓄謀、精心策劃和煽動起來的」事件,與西藏自治區主席向巴平措在周一的說法就是同出一轍。

《都是那些日子》的網主所言:「單看中國官方發放的片段,又或看西方傳媒報道,根本無法對整件事了解更多,必須將所有報道也看齊,才可以更立體地了解事件。」這話說得對極,尤其是看了愈多有關這次事件的不同報道,加之與其他人的討論,就發現這件事有點「不好說」,總之就是不知從何說起。不妨就在此截取一個小風景,聊寫數筆吧。

每次中國發生重要而且敏感的事件,當局不外乎都有這樣的反應:統一說法、控制資訊。作為官方喉舌的新華社,自然也是外界觀察當局如何將事件「定性」的指標,也即是說新華社在報道國內的敏感事件上擁有「話語權」,它如何詮釋事件也可以成為外國新聞機場報道的其中一個角度。不過在我留意到、有關這次西藏示威事件的報道中,新華社報道也有可堪玩味的地方。

比如說有沒有「開槍」的問題。當事件在上周五發生時,新華社的中文報道只有當日下午五時多的寥寥數句:

西藏拉薩市十四日下午二時許發生商店遭暴力縱火事件。目擊者看到,有幾家商店被燒,附近商店已暫時停業。

但是之後新華社的中文報道就付之厥如,反而是在入夜後及周六凌晨時份,官方對西藏的「暴力事件」的看法才透過英文報道「發放出來」。例如在上周六凌晨四時多播放的英文稿,就將事件定性為「達賴派系支持的暴力事件」(Dalai-backed violence),文中還說到:

Sources told Xinhua that policemen were ordered not to use force against the attacker. But they were forced to use a limited amount of tear gas and fired warning shots to disperse the desperate crowds.

法新社的反應也確是快捷的,因為在上述這段新華社報道發出了不久,法新社就已推出題為 “China state media confirmed police fired warning shots in Tibet” 的報道。那時亦已有不少消息來源指出,拉薩那邊已經有人被打死(但屬實與否就要自行判斷)。不過如果各位在周六早上有看新聞的話,那時向巴平措就已斬釘截鐵地說「沒有開槍」--但是所謂的warning shots又應當作何解?

以一向對新華社/官方喉舌報道進行審視時須帶有的懷疑眼光視之,即使warning shot只是向天鳴槍示警,而非向著人來打的槍擊,但是先入為主的印象,就是在拉薩應付示威的公安/武警,都已是荷槍實彈,以防事件失控時作為重整秩序的最後手段。所以即使向巴平措在周一再次重申,「公安、武警始終保持了極大克制,堅持依法執法、文明執法。在整個事件處置過程中,沒有攜帶和使用任何殺傷性武器」也好,在我看來也仍是前後矛盾。

當然,產生這種印象的原因,只是我同時看到新華社的英文及中文的播報。正如英文報道中「鳴槍示警」的說法,在中文報道沒有出現那般,在國內大多新聞機構只需用中文稿,而英文報道面向的是國外而非國內市場的話,當局要對這大批國內受眾提供「官方的說法」,確是可以實行的。但然而這是控制新聞的手段,正如昨晚北京海淀區的中央民族大學有藏族學生靜坐,也只是經由英文報道發放,還要是在零時過後才有稍為詳細的報道,恐怕國內民眾要知道這宗新聞也有一番難度。

或者是我聯想力過於豐富了吧,但是我的確認為從以上的報道,可以看到這個小小的細節,官員以至官方傳媒都好像是反反覆覆的,又怎能教人對官方的報道版本有信心,又怎能教人對當局的說法原封不動接收不誤呢?

Mr. Clean is dead…

…long live Client-9!

Eliot Spitzer, known as “client-9” but no longer “Crusader of the Year” nor “Mr. Clean” nor “Sheriff of Wall Street“, made a short speech announcing his resignation.

放長雙眼睇

都說政治是「永不說永不」。一天「棺材的最後一口釘」還沒有打進棺材蓋,也不要這麼快宣布一個人的政治生命已經終結。希拉妮在本周初還被人「睇死」,以為她的問鼎白宮之路差不到要完結了,但偏偏她不但先在俄亥俄州扳回一城,還要在之前民調一直都預測她會輸的德州擊敗連勝十二場的奧巴馬。所謂的「勢」(Momentum)又已經去到她那邊──那管她周六在共和黨的傳統票倉懷俄明州又敗於奧巴馬手上。

人們說奧巴馬的競選活動十分Cultish。無可否認,奧巴馬以個人魅力吸引選民,他演說時的煽動能力也確是十分驚人的(想起他新罕布什爾敗選後的演說),但希拉妮又何嘗不是將她個人經歷與選戰二合為一?希拉妮在勝出俄亥俄州初選後,演說中那一句「那些被人『睇死』但拒絕被『打死』的俄州人及美國人(For everyone here in Ohio and across America who’s ever been counted out but refused to be knocked out)...這勝利是你們的」,不就是她的過去連敗多仗的個人寫照嗎?

正因為希拉妮已經不止一次逃出鬼門關(對上一次是一月初的新罕布什爾州初選),她自然也更有把握和奧巴馬討價還價。希拉妮在勝出俄州及德州初選後,已先後兩次提及組成「希奧配」合作競選總統的可能性。她在周五於密西西北州出席活動時,就放風說兩人合作「或可能在某天成真,但條件早已在周三擺明,就是她當總統候選人,只因她在俄亥俄州勝出嘛。奧巴馬也不是省油的燈,他周五接受採訪時,亦表明不會「紓尊降貴」甘當希拉妮的副手,因為他勝出的州份比希拉妮多,獲得的選票數目亦比希拉妮多。

眾人都說「希奧/奧希配」是「夢幻組合」。這當然是事實。不過此之前,也得要解決誰唱主誰唱副。K.說現時選戰是「數字」對「勢頭」,其實說是「量」對「質」更貼切──一如Orangutanhouse所言,希拉妮贏的州份少,但卻是民主黨大州;奧巴馬贏的州份多,但大多是共和黨的票倉。論牌面,當然是「量少但質優」的希拉妮有著數,當中俄州一役更是她的「王牌」,但是一直領先的奧巴馬又豈會善甘罷休?他可是已表明,他參選是要當總統的,其陣營亦可以說,奧巴馬在大州也不是大敗,加上在小州的大勝(其實希拉妮在小州都是輸得挺慘的),他更有機會在對對決麥凱恩時勝出──事實上,美國廣播公司及《華盛頓郵報》在周三公布的民調亦顯示,如果是奧巴馬對麥凱恩,前者領先的差距有百分之十二,換作是希拉妮對麥凱恩,前者的優勢只有百分之六。(但這是在周二俄州等四州初選前進行的)

美國總統大選的正副候選人組合,按常理應該是涵蓋愈多支持愈好及互補不足,「正印」所欠缺的(如支持陣營/經驗不足),就得由副手「補完」,二千年大選戈爾伙拍利伯曼,又或是布殊選擇切尼,都可作如是觀。無論是希拉妮搭奧巴馬或奧巴馬搭希拉妮,從表面上看都是一個「通殺」的組合,但是正如這期《經濟學人》Lexingtion專欄所言,奧巴馬與希拉妮的支持者陣營雖同屬民主黨旗下,但是立場取向並不一致,無論到最後兩人真的可以放下歧見走在一起,但是兩人誰當主誰當副,也肯定令兩人的支持者有所不滿,最終還是失去部分支持,恐怕是一加一不等於二的情況。

猶記得在奧巴馬在連勝多州初選,氣勢一時無兩的期間,民主黨高層曾暗示應要有人放棄角逐,但是在勢頭重回到希拉妮一方以後,黨又改變了口風,希望在兩人的混戰中找到出路,建議因擅自提早初選的佛羅里達及密歇根兩州,再重新舉行一次初選,以決定兩州的黨代表誰屬。然而在民主黨那個難以理解、以得票比例分配黨代表票的初選機制下,又念及希奧兩人支持率根本不相上下的情況,即使是再舉行初選,亦不會對現時的僵局有幫助,所以說奧巴馬與希拉妮的選戰,還要至少持續到下月賓夕凡尼亞州初選之後,已是最樂觀的估計。

面對希拉妮與奧巴馬的選情膠著,即使我們以「半杯水現象」中較為樂觀的角度出發,認為希奧兩人激戰過後,會磨利最後獲總統提名者的政綱,但是那邊廂的麥凱恩早已奪得共和黨總統提名,已是鐵一般的事實,有早佔先機的優勢。就算我們爭辯說,現時選情的焦點仍是落在民主黨二人身上,麥凱恩不能成為議題設定者,但到最後希奧兩人分出勝負以後,他/她可以用甚麼議題去與麥凱恩一決高下?

希拉妮在德州勝出的關鍵,是她那個極具爭議的「凌晨三時電話」的廣告。無可否認,希拉妮憑此爭取到在初選前一刻才決定心屬候選人的票源,事實上以國家安全議題為論,奧巴馬的經驗在三人之中是最淺的(他說若當選會與北韓、古巴等國家領袖接觸,真是不可思議)。然而希拉妮利用國安議題對付奧巴馬,對她而言又何嘗不是一把雙刃劍?希拉妮自二零零零年當選參議員至今,當中遇上的「凌晨三時一刻」有多少?恐怕是投票支持布殊出兵伊拉克吧?但它可是希拉妮的致命傷。難怪正當希拉妮與奧巴馬兩人,在為這個廣告爭議不休時,最近推出廣告,以曾說「我們永不投降」的邱吉爾來自比的麥凱恩,在此時走出來乘機「抽水」,說他遇到的「凌晨三時一刻」的次數,遠比希奧二人為多了。就算是前述的《華郵》/ABC民調,也顯示麥凱恩在反恐、伊戰、國際事務認識及一般經驗方面,大幅領先奧巴馬啊。

兩年前的中期選舉,我曾形容是伊戰大於一切,但是這次選戰卻是截然相反,是重回經濟的調子。在伊拉克局勢比之前一年好轉(當年麥凱恩力挺布殊增兵伊拉克,可說是押中了寶)的情況下,敗象漸呈的美國經濟理應是選舉的重點議題,但是令人感到納悶的,是希拉妮與奧巴馬的選戰談及實務的少,反而是口水戰太多(本地傳媒的重點更是兩人的罵戰,對政策少有提及,真令人失望),即使真的是涉及經濟範疇,兩人在此的表現也是出於民粹及選舉需要,如奧巴馬有關北美自由貿易協議的言論就是一例。在麥凱恩於經濟方面的採取半放棄的情況下,希奧二人似乎未能把握機會了。其實,我反而多想聽聽他們的外交、國民醫療等「大件頭政策」的主張。

奧巴馬與希拉妮再拖下去,有可能出現本期《經濟學人》所形容的同歸於盡式的Theban Moment,我實不能不悲觀。Orangutanhouse忽發奇想,以希拉妮任四年換來之後奧巴馬的十二年,這當然是個理想情況,但是正如貝理雅與白高敦的例子表明,坐上了總統位子之後,哪有下來之理?現時兩人都聲言堅持到底,到底會先「龜縮」?雖說來十分老土,但真的只有「放長雙眼睇」。

好天真好傻之後

一句「很天真,很傻」,Twins的鍾欣桐(阿嬌)周一出來宣讀僅一分鐘多點的聲明的新聞(右圖,AP via Yahoo! News),成為今天不少報章頭條,部分報章更以此入題。假若各位今天走過報攤,駐足看各份香港報章對阿嬌現身講話的報道,都不難發現報道取向不是中立,就是站在支持她的一方,但若要數取向比較不同的,恐怕是《蘋果日報》莫屬了。

此話怎說?無論由A1版大題的「阿嬌無淚」,以至內文引述網民的「一分鐘敷全港市民」,還有作為配稿的「歌迷撐場後否認是fans」,以及內頁的「廣告商不敢再用阿嬌」及(又是引用網民)「質疑英皇娛樂報假案」等報道,真的是「明眼人」也看得出,明顯是帶有針對性的,說得白一點,就是要「整死」阿嬌及她所屬的公司不可。其實香港這邊也算是溫和了,看看一海之隔的台灣《蘋果》,那份頭版不就是將所有阿嬌的相mesh在一起嘛。

自事件發生後,遇著朋友或同事,每到談到這事件時,我都會問一個問題:這批相中眾多「女角」,那一個最「慘」?得到的答案大同小異,但無獨有偶的是,回答者都不會認為阿嬌是最慘的。在網上遊走,更常見到的一個論調,就是批抨她在兩年前的「《便利》偷拍風波」中聲淚俱下「扮可憐」,卻原來是言行不一,在同時間也在拍下這些「淫照」。無獨有偶,今天《蘋果》中李怡署名的社評也是同一調調。他寫道:

事實上,阿嬌以前並不天真,並不儍,她的天真無邪的小天使形象,是假扮出來的。她前年在偷拍事件後痛哭流涕,表示以後無顏面對視她為偶像的小朋友。她有一次看到兩個影星接吻,表示很惡心,說自己不會這樣做。她出席由大衞城文化中心主辦的「貞潔校園開學禮」,明確表示拒絕婚前性行為。她說這些話的時候(06年),同時在拍淫照。本報留言網中,有人說:「大家鄙視的不是你的放蕩,而是你的虛偽。」...事實上,虛偽的不僅是阿嬌一人,而是她所屬的英皇娛樂集團,這集團在淫照曝光的第一天,即聲明這些照片是「不法分子」用「移花接木的手法製造」的,並即時報警。

事件中另一個經常被人談及的角度,就是「道德」與「法律」的問題。假如說,在事件中,以法律的觀點視之,阿嬌是被人蓄意散播不雅照片事件的受害者之一,相信大家的異議不會太大;至於她在相中的行為道德與否,老實說,一來照片是在極其私人的場合拍下的,在一般情況下沒有要漏出的打算,男女之間做愛做的事,拍下照片又何妨?二來,可能是我早已心淡或死心了吧,我對此地的明星偶像的道德沒有太大的期望,更不會望他們當道德的標竿領導眾生。因此我一開始還是覺得,這是一宗不幸的事件。

閭丘露薇在一五一十部落的文章說到:「一些人看了照片之後批評這些女星的不檢點,但是卻忘記,這些都是不應該被公開的東西,是別人的私生活。因為偷窺了私隱,再去批評別人的不道德,本身做的就是不上檯面的事情。」李怡的文章斬釘截鐵,嚴詞譴責阿嬌邊拍「淫照」邊假道學,並以網民口中的「虛偽」以標籤之,但是大家又有沒有發現,整篇文章的「淫照」前「淫照」後,當中一個「淫」字是道德判斷?我們在整件事件中,每日不斷「追看」著別人的私生活,但是邊看我們眼中別人「淫邪」的一面時,又批評別人的「淫行」,是不是一如閭丘露薇所言那般是其身不正?

再者,現時我們看了這些照片,然後以追本溯源的方式,去批抨阿嬌在以前涉及道德的言行,這明顯是犯了邏輯上的錯誤,因為這是事後孔明式的批評--馬後炮又有何難?要怎麼才有說服力?如果說阿嬌在二零零六年時一邊拍色情相片/電影,又或是被揭發未婚懷孕兼墮胎,但同時說「拒絕婚前性行為」或「不會與影星接吻」的話,那才是作出批評的有力證據。一如某影壇大哥當年搞婚外情,弄大一名女星的肚子,但可以出來振振有詞的說「做了很多男人都會做錯的事」,那才是真正的虛偽,真正的道德破產。

大家縱或對昨天阿嬌的聲明不滿,但是細心想想,我們又有甚麼理據及能耐,去作這番鼓嚷?又或者想想,如果沒有那年的「《便利》事件」,看了昨日的聲明,各位又是否「收貨」?現時我看到的是,《蘋果》及不少人都要為阿嬌(甚或英皇)來個「大清算」,總之要算盡過去的恩怨帳,非將對方打個稀巴爛不可。雖然人人心中都有一把尺,但是去稱量這次事件時,不要忘記被人看盡全相的阿嬌,也都是一名受害者,以過去的怒憤發洩在一名可說是innocent的人身上,是否應該?

雖則有不少傳媒在這次事件中的表現,教人搖頭嘆息--擦錯鞋者有之,忽然轉(車太)者有之--但是最令我感到驚訝(甚至恐怖)的,還有有傳媒帶領讀者,「消費」(多麼文化研究的一個terms!)了別人不欲公開的私生活,將對方連人帶骨吞下,然後連骨頭也舔個乾乾淨淨,吐出來之後還要「鞭骨」(連鞭屍也嫌程度太輕)以示自己「揭露真相」的高尚情操,這不是咄咄怪事是甚麼?

後補:

李怡說「她〔阿嬌〕出席由大衞城文化中心主辦的「貞潔校園開學禮」,明確表示拒絕婚前性行為。她說這些話的時候(06年),同時在拍淫照。」今天(周三)明報刊登聲明

網上討論區內的報道與明報當天的報道不符——明報當天的報道,指出「近千名基督徒出席由大衛城文化中心主辦的貞潔校園開學禮,除譴責《壹本便利》偷拍鍾欣桐更衣之外,亦呼籲學生拒絕婚前性行為」,整篇報道都沒有提及鍾欣桐有份出席活動或作出呼籲,特此澄清以正視聽。明報歡迎網民轉載相關報道,但請勿竄改,以保持內容正確,多謝合作。

李怡有否考慮為自己筆下的「虛偽陳述」道歉?

祝各位新年好!


( “Ziggy the hamster” from pitrih )

鼠年將至,在此祝各位來年更勝本年,最重要的是身體健康

在此也有一個小呼籲:雖然近日本港天氣奇寒,冷得連網誌也懶得寫,不過受內地雪災影響的民眾相比,我們這些仍可以高床暖枕、可以穿上厚衣禦寒的,又算是怎樣?新年各位收利是,又或有餘裕的話,希望也能撥出一點金錢,救助在冰天雪地下生活的居民吧。

連結:香港紅十字會香港救世軍世界宣明會

讀今天《頭條》A28版有感

近日有「食住花生等睇戲」之徒,在互聯網上載一批「明眼人一看,已斷定是經移花接木製作的圖片」,該批照片在網上流傳後,社會各界爭相談論及流傳,警方已過度重視,連日利用Pre-cogs展開調查,思想警察並已拘捕一批疑犯

本報今次「擔當明眼人」的善行,並不是對讀者智慧的侮辱及傷害,而是給幾位受害女星帶來打氣,本集團對各位讀者及她們的英明智慧深感欽敬,並予以崇高敬意。

膠登等網站也許因為這次事件而一時熄登,希望眾網民能勇敢面對事實,走出「陳冠A」鏡頭的陰影,積極面對未來,如常工作和生活。在此衷心給他們打氣。

原聲明見今天《頭條日報》A28版,或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