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所見,所聽,所思,所想的東西。

21.04.2006

討論拉雜談

大概是整整七天沒有寫吧?先要說聲不好意思,其實我自己也感到十分奇怪:在過去一個星期,總是有點「腦閉塞」的情況,好幾次找到了題材為這裡進行更新,但是在寫的途中,忽然又感到完全對不上調,結果留在系統內的草稿是有三至四篇,但是在此時此刻,看來是不能完成的那種情況。

這幾天既然無心寫作,不如四處閱網讀博。印象最深刻的,是「網絡暴民Jacky」《網摘的引文》Blog-you.com《博客文摘 -化「繁」為「簡」?》共兩篇文章。其實,我是在事情發展至後期時,才知道有這樣的一回事(還要是Sidekick「報料」的,也順道在此謝過),我無意在此評論誰是誰非,只是覺得,當其中一方的事主,在留言要求對方刪掉連結時,既可以在留言一開首寫「放上互聯網,不是我做的,是別人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放的」,但是又可旋即說「那是我經營了三年多的網站」時,我只感到非常好笑--或者應該說是「可笑」似乎更加適合。

昨晚(周三)與公園仔NikitaWinki陳氏伉儷晚飯,席間天南地北,也談及了這件事。我自己從這事件,以及本地網誌界一次又一次,就不同的話題展開熱烈的討論(甚或爭論)中,得出一個極其私人的感覺,就是網絡世界上「咩嘢人都有」--的而且確,我們經常說「一樣米養百樣人」,針對的就是那些令一己不快之人,但是在網絡上(或在本文而言,是網誌),遇上「百樣人」的機會,又似乎是不合比例地高。從技術上來看,這可能是透過RSS等Push Technology,又或是搜尋網站的紀錄,也可能是以電郵轉寄等方式,來讓「有可能成為熱烈爭拗的文章」更快地傳播,最終加快引來持不同意見的瀏覽者前來留言、討論、甚至是對罵。

當然,對於一個寫網誌的人而言,有留言是好事,至少知道你寫的東西有人看,但是遇上令人不快的留言,也確是令人很苦惱甚至是憤怒的。我們沒有Plug-in,去在留言者按下發表鍵的一刻,去審查留言內容是否與網主的取態「同一陣線」,我們也基於言論自由的原則,也不應將不喜歡的留言刪走,不過很多時候,對於那些與你持完全相反意見、以及那些根本已遠離討論範圍、甚至是非理性的攻擊及謾罵,我們除了消極地說「唉,呢個世界真係咩人都有」時,還可以做甚麼?

我的私見認為,既然「咩嘢人都有」,我們對於那些「有幸」被列入此組別的人,實在不需要與他們糾纏下去,用更傳神的廣東話口語來說,就是「唔好同佢哋癲埋一份」。反正,除非是自己關站,或是伺服器突然「瓜柴」,在網誌中發生的爭論,總也有文字紀錄下來的--也即是說,如果要讓別人來評論的話,網誌文章及其相關討論,應該可以提供一個相對十分客觀,而又比較容易被查閱的紀錄。既然如此,與其和對方糾纏下去,沒完沒了的話,不如就此收手,將事件「攤抖出來」,由別人去評說:若是認為你有理的話,自然會有留言支持。

另一方面,我也覺得,我們實在不需要「瞓身」。畢竟寫了文章,說明了自己的立場,別人也清楚明瞭的話(同意與否另當別論),傳達意思的功能理應已經完成,與一班在眼中是不可理喻的人周旋,到頭來令自己谷氣及更加不快,是不是有點不值?畢竟,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已有不少令人煩擾的事和人,在網誌/網絡世界中也要全情投入,我反覺得倒不如不理更好。懂得抽身而出,才是上策--正常健康的討論及意見交流,固然可以盡興參與,但是一旦越過了心中那道理性的底線,就應是及早撤離。同時我們也不用耿耿於懷,不快及令自己不滿的事,愈快忘掉愈好,因為要為一班根本不認識的人而怒,不划算呀。

我這番話,是我在寫了這裡一年多下來,對曾在這裡發生的「熱烈討論」的一些反省及體會。不敢說是大道理大智慧,但我想,應有一點參考價值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