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談老實私見。

29.11.2004

華格勒筆記(二)

前言:這篇東西,是在香港前往澳洲雪梨的CX101航機上寫的。那時邊聽著以下介紹的唱片,忽有所感要寫點東西下來,於是有此文的誕生。可見人還沒有抵達澳洲,華格勒毒就已發作!希望各位不要嫌我說華格勒這,華格勒那的,因為...他的音樂實在太棒了!

對於一般人而言,華格勒的音樂,不是太難明就是太長。相比於意大利歌劇──如羅西尼、威爾弟及浦契尼的作品──每首都是以「歌仔」串成而言,華格勒歌劇動輒每幕個多兩個小時,而且沒有聽歌仔的樂趣,要一個歌劇新丁找出華格勒歌劇的樂趣,真不是個簡單任務!對於本人而言,我以前進入唱片店,看著歌劇一櫃的歌劇錄音,看著它們如此貴及大堆頭,也有不知如何入手之嘆!

有看過我以前所寫的東西的人,都知道我中了華格勒毒的時間,是始於二零零一年香港藝術節中,一場演奏華格勒音樂選段的音樂會,所以我也認為,聽華格勒音樂的最佳入門,就是他的歌劇入門選段。而我經常聽的音樂選段唱片,是英國EMI唱片公司出版,由德國指揮克林伯勒(Otto Klemperer)指揮英國愛樂樂團(Philharmonia Orchestra)的華格勒管弦樂作品集。它在兩年前以Great Recordings of the Century的系列重出,兩張唱片只售港幣百多元,實在是非常超值。

華格勒的純管弦樂作品,主要是他的歌劇的序曲。不計他早期的歌劇《黎恩濟》(Rienzi)、《仙女》(Die Feen)等,華格勒歌劇寫了十部歌劇──《漂泊的荷蘭人》、《唐懷瑟》、《羅安格林》、《紐倫堡名歌手》、《特里斯坦與伊索爾德》、《帕西法兒》及《指環》四部曲──《萊恩河黃金》、《女武神》、《齊格非》及《諸神的黃昏》。在這十部歌劇中,序曲「獨立於」歌劇本身的有六首,就是撇除《指環》四部歌劇,而在這六首歌劇序曲中,《荷蘭人》、《唐懷瑟》、《羅安格林》,及他的中期作品《特里斯坦及伊索爾德》的序曲,都不是與歌劇首幕本身連接的,而且每首都旋律優美,實在教人一聽就愛上!例如每次我聽《羅安格林》序曲時,聽到代表聖杯及天鵝的主題時,那些弦樂的弱音,都會令我有「此曲只應天上有」的讚嘆!
《羅安格林》的另一首為人熟悉的段落,就是第三幕一開始時的《婚禮進行曲》,大多數人都會知道「成個老襯,從此被困」的音樂,但是都不知道,這原來出自華格勒的手筆!

《特里斯坦與伊索爾德》被不少人稱為最「Exotic」的歌劇,看著兩名主角的愛情,到最後為愛而死的結局,都教不少人黯然淚下,而這套歌劇的序曲,通常都與劇末主角伊索爾德唱出《愛之死》(Liebestod)的音樂一起連奏,那種不能言喻的感染力,每次都令我非常感動,不過最氣人的是,我的唱片中偏偏這段花了,唱片播到這裡時都會「跳線」,激死人!

《紐倫堡名歌手》是華格勒的唯一喜歌劇作品。歌劇的序曲也同樣充滿歡樂氣氛,氣勢磅礡而不失歡樂,是形容這首序曲的最佳詞兒,而到了序曲的末段,由大提琴、小提琴及管樂同時奏出的主題,更是水乳交融,無與倫比。說這首音樂是個Bliss,真的可沒說錯!

《指環》四部曲的音樂,都質歌劇本身緊密關連,要抽出來獨立演奏並不容易,而音樂會的處理方式,大概有出自《萊恩河黃金》劇末時,諸神踏上彩虹橋前往英靈殿(Valhalla)的音樂,《女武神》第三幕一開首、非常著名的「女武神飛翔」(Ride of the Valkyies )及劇末的「魔火音樂」(Magic Fire Music)──在此暫時扯開一下:在上世紀三十年代的西班牙內戰時,佛朗哥向當時任德國元首的希特拉求助,當時希特拉正在拜魯特的歌劇院看《女武神》,他於是將出動空軍援助佛朗哥的計畫,名為《魔火行動》,而他將德法邊境的防線,名為「齊格菲防線」,也是出自華格勒的手筆呢。

私見以為,《齊格菲》是指環四劇中較為「悶人」的一套,所以除了第二幕中的《森林的囈語》(Forest’s Murmurs),就沒有甚麼動人的音樂,反而《諸神的黃昏》倒有兩首著名的音樂,就是第一幕的《萊恩河的旅程》及第三幕的《齊格菲葬禮進行曲》。這兩首音樂的原意,是作為「間場」之用,在演奏時供劇場人員在幕後更換布景之用,前者生動活潑,後者莊嚴肅穆,有感嘆被殺身亡的齊格非有「英雄氣短」之感。

當然,華格勒並非只寫歌劇,他在年少時曾寫鋼琴及交響樂作品,而幾乎所有華格勒的管弦樂作品集,都會收錄《齊格菲牧歌》(Siegfried Idyll)這首作品。這首只供十多人小樂隊演奏的作品,是華格勒給予他的新婚妻子Cosima的禮物,華格勒也特地僱了一隊小樂隊,趁妻子早上睡覺時在房門外奏出,被美妙音樂弄醒的Cosima,打開房門一看,看到如此浪漫的丈夫,真的是「冧死了」!附帶一提,在前述的唱片中,克氏就是用回當年的編制,以十多人的小樂團奏出的。

總之,若沒時間及心機聽/看一整套華格勒的歌劇的話,可以買來一套管弦樂的唱片,擔保可以令各位開始對華格勒這個人產生興趣!或者,大家餓得發謊時,可像村上春樹的短篇《麵包店再襲擊》中,找一間只要聽罷全部華格勒序曲唱片時,就可將全部麵包搶走的麵包店,哈哈!(說笑而已!)

後話:讀《信報》前總編輯沈鑒治,以筆名「孔在齊」所寫的《樂樂集》(一套四本,由台灣遠景出版社出版),他曾提及一套由羅連.馬切爾(Lorin Maazel)指揮,可稱為《無言指環》(Rings Without Words)的唱片,主要是去除了指環四部曲中的唱詞,只以管弦樂奏出旋律。但是我找了多年也找不到,但相信可成為序曲集以外的另一選擇。

舊文重貼:華格勒筆記(一)

8.11.2004

意猶未盡……

近日iPod常播的新唱片,是梁漢文的新碟《Effort and Love》。其中主打歌《艦隊》的歌詞,我覺得很有意思:


你為何這麼感慨 誰都不要愛怕輸給戀愛
年輕的那副探險心不再 但愛就如行船
就是有風有浪才精彩 就是孤單太耐才出海
為什麼失戀過 一聽見海
頭亦沒法抬 我都死過 又活過來

*
像個艦隊 用盡了所需 尚未有港口泊進去
水手都不怕累 奮勇對這無邊海水
揚揚帆 昂昂然 盡辦法搜索下去 撐過去
明天我將跟最愛避世安居
雨大浪大 我們仍然 浮浮沉沉愛海裡 撈個伴侶

你從湖海中隱退 人家都說你怕給他婉拒
情願給發覺 老死於家裡 若這是場謠言 就別再忍
趁著大風吹 寂寞的心馬上來歸隊
為什麼失戀過因此怕水 誰自動棄船 永不知道未遇見誰
Repeat *

以航海來比喻愛情,是個很特別的組合,但是真正「刺中」本人的,是「為什麼失戀過 一聽見海 頭亦沒法抬」這句,因為,這正正說出來本人的心聲。也正因為此,都現在我還不敢再來一次。

忽然想起從同事的Blog處看到的這篇文章:


我們願意對全世界每一個人謙和禮讓,嘴角掛溫文的笑容,學習寬容,保持風度。可是,在情侶面前,我們有另一副面孔,我們變得斤斤計較、寸土必爭,因為我愛你,所以我計較。別人可以對我傲慢,你不能;別人可以對我冷漠,你不能;別人可以傷害我的情感,只有你不能。因為,你是殺傷力最大的那一個。別人無法影響我的情緒,別人無法左右我的判斷,別人無法讓我思緒陷入真空,別人無法真正傷害我,而你能夠。我們常常被我們愛的人傷害,同時,我們也傷害愛我們的那個人。只有彼此相愛,才能互相傷害。

相愛,然後傷害,似乎是愛情無法逃避的詛咒。我們情願原諒一個敵人,卻不肯輕易原諒我們愛的那個人,因為他對我們的傷害最重,也最深。

有一些路,注定不能往回走。想永遠擁有朋友的話,最好不要相愛。

若你此時問我:你會怎樣形容你的愛情觀?我會說,請讀讀梁漢文《艦隊》的歌詞,及細味以上所貼的文章。

18.10.2004

二零零五香港藝術節


The Blind Boys of Alabama


Ballet Nacional de Espana

今午收到香港藝術節寄來的明信片宣傳卡,很想看這兩個表演,還有Frans Brüggen指揮的貝多芬交響曲全集!看來要努力儲錢了!

16.10.2004

MP3播放機

Stannum兄談到,他擁有的20GB MP3播放機,終於裝滿了音樂檔案,吞不進新的音樂了。他納悶的是:究竟是降低音樂檔案的取樣率,以騰出更多空間來放進更多的音樂檔案,還是將舊的不常聽的音樂刪除,以新的東西取代,抑或是換一部更大容量的播放機?

還是在這裡回答他的問題--選擇不在他的部落格直接留言,是因為本人實在囉唆,長篇大論的話會違背「留言」的本意啦。換作是我,我一直會選擇刪去舊的檔案,因為MP3音樂檔案已不是「一級棒」的那種,對我來說,比較可取的MP3 bit rate應為192kbps,最少也要有160kbps,如果是128kbps的檔案,一般在錄音室錄的東西還可以,但若換作是錄音好的現場演出的話,肯定在轉換的過程中,遭程式刪去了不少應有的細節。例如夏韶聲在二零零零年的「搖擺心窩演唱會」,如果以128kbps的質素將CD轉成MP3的話,當中不少錄得清清楚楚的樂器聲以至拍掌聲,都會在MP3檔案中消失得無影無蹤。如果是96kbps,對本人雙耳而言真是受罪呢!

更大容量的播放機也不是一個好選擇。有人回覆Stannum說,蘋果電腦將推出一部60GB的iPod,不過最大的問題,是容量始終會無止境般增大,但擁有者明知自已擁有的播放機容量更大的話,也勢將自已擁有的音樂將更佳的bit rate來進行ripping,結果容量是上升了,但同時音樂檔案的體積也增大了,因此容量與音樂檔的大小,或多或少也有點正比的情形(至少本人如是,由128kbps提升至現在的224kbps)。況且,每個人擁有的音樂庫(如唱片數量),相信也是在不斷膨脹的吧。所以即使蘋果與其他跟風的廠商,將來推出60甚至120GB的播放機,頂多只會延長每個擁有者的「檔案爆棚」的出現日期--只是時間遠近而已。

所以呢,還是刪去一些不常聽的音樂比較可取。其實諸如iPod之類的高容量播放機的出現,為我們製造了一個迷思,就是令我們以為家中的所有唱片,都可以悉數放進一部只有數寸見方的機器中。但是我們要撫心自問的是,我們是不是會聽盡擁有的所有唱片,或者是否所有唱片的聆聽次數,都是大致一樣?以我的情形來說,答案是「否」。我擁有的是蘋果的40GB iPod(第三代),現在大約裝了25.86GB的音樂,但是看看,哇,連續播放竟要13.7天,但我也同時發現,有些歌曲(流行曲)/音樂(古典樂)/爵士樂/歌劇的播放次數,真是少得可憐,但是部分歌曲的播放次數,卻是出奇的高--如王菲、華格納的歌劇、John Coltrane的爵士樂、Robbie Williams的歌。若將不常聽的歌刪去,我想騰出的空間可有不少!況且,電腦管理歌曲的最大好處,就是可以隨時將歌曲加至播放器中,從播放機刪掉音樂檔案,並不等如永久消失呢,何時添加刪減,也只不過是彈指之事。

不知Stannum兄下了決定沒有?

13.10.2004

李雲迪.郎朗.音樂家

早數天在這裡轉貼了林在山訪問李雲迪的文章,想不到貼文也引來其他的人評論。其中Modern Monk提到,他較早前在紐約聽NY Phil與郎朗的音樂會時,郎朗竟在音樂會的簽名會,認出他是坐在第三行。真是有趣。

說起來,我也曾聽過郎朗的演奏,應該是二零零二年NY Phil來港演出的事。郎朗演奏的,是拉赫曼尼諾夫的第二鋼琴協奏曲,指揮的是大名鼎鼎的羅連.馬素爾(Lorin Maazel)(左圖),不過得老實說,去這個音樂會,主要是因為馬素爾而不是郎朗,因為他是本人喜歡的指揮之一,尤其是二零零一年六月在倫敦聽他指揮Philharmonia Orchestra演奏馬勒第五交響曲,是我近年來最滿足、最興奮的音樂會。記得那晚「看」郎朗演奏的印象,是他的動作非常「誇張」--這也可美言為「感情充沛」,至於音樂呢,談不上很好的印象,但也絕不是差,至少不是那種會令你邊聽邊「扯火」,心裡暗罵「怎麼奏成這副德性?!」的情況。

至於李雲迪,我從沒有聽過他的現場演奏--一來票子太快售罄,二來我也沒有時間去聽--所以聽他的演出,也只能透過唱片。兩周前讀《明報周刊》(1873期),劉志剛評李雲迪最新的蕭邦作品唱片時,結論是:「本CD給我最深刻的體會是:士別三日,刮目相看,郎朗比雲迪更『勁』?未必,走著瞧。」似乎「力量型」與「詩人型」,已成為一般人心目中,郎朗與李雲迪的最大(也是最容易歸類的)分別。當然,郎朗與李雲迪演奏的音樂也有分別,正當李雲迪以演奏蕭邦的作品「起家」時,第一次令我對郎朗這個名字注意的,是他在數年前的英國廣播公司Proms中,演奏拉赫曼尼諾夫第三協奏曲的現場錄音(右圖)!雖然我以Horowitz演奏的Rach 3為「標準版本」,但是郎朗的表現也不能不令我驚嘆。

記得五月六日的《壹周刊》曾訪問了郎朗(題為《狂得起.郎朗》),當中郎朗不乏豪情壯志之語,也批評了李雲迪:「他正在開始,我希望他愈來愈好,我相信他將有很好的事業,但我的事業比他高一些。我們雖然年齡一樣,但在兩個舞台上,他不能跟我比。以我的年齡,我是全世界最好的,不論以出場費或任何角度,你可以查查。我不想炫耀,因這樣做很蠢,但你問了,我只好說現狀。」我的老實私見是:郎朗有其傲氣,李雲迪則較內斂,要我二者擇一,我寧取李雲迪而不取郎朗,這是我的個人取向及態度問題。(當然,李雲迪樣子有書卷氣,郎朗太「粗眉大眼」了,呵!)

一般人對於郎朗與李雲迪的喜惡,在於前者商業味重,後者較像藝術家--我也是其中之一。不過令我產生興趣的問題,就是一名古典音樂演奏者,是不是不可與商業這些「俗氣」的東西結合?身邊不少人認識郎朗的途經,在於他為李克勤主唱的《我不會唱歌》作伴奏,但是李雲迪也常拍商業廣告,還在最近上了無線《勁歌金曲》(?)啊?或者,這可能正是古典音樂演奏者所面對的難題:古典音樂愈來愈少人聽,連帶唱片銷售、音樂會收入也下降,要振興這門事業,演奏者唯有多作宣傳,甚至進行cross-over來推廣古典樂了,不過不少「死硬派」古典音樂迷,卻認為這種行經「離經叛道」,沾污了古典音樂這祟高的藝術!

一說到cross-over,立刻想起剛在周日於本港演出的Bond,及最近推出唱片的Vanessa Mae,還有Maskim。可能我也是一名迂腐的人,我得承認我是不喜歡這些人,總嫌他們演出的東西及方式膚淺、無聊。若說商業味重的話,相信郎朗與他們仍有相當一段距離!奇怪的是,他們都是由正統的古典音樂演奏訓練出身,但是一投身商業市場,就披上Sex Sells的外衣,以外表而非音樂本身吸引大眾了--相信各位仍會記得,Vanessa Mae那張《Violin Player》唱片,穿上濕身小背心,站在水中拉小提琴的照片罷?

前述同期《明周》中,劉偉民在《我的音樂選擇》專欄寫道:「對於古典音樂或傳統音樂工作者,『性』似乎仍是一個禁忌。」而《誰殺了古典音樂》(左圖)的英國樂評人萊布雷希特(他在加拿大的Scena網站有定期專欄),更在書中對Vanessa Mae之流大加鞭撻:「這股風潮在陳美的身上達到了低俗的極致...這位小女孩身著貼身內衣,眯眼噘咀地對著攝影機做出老練的表情。對於一個電影女明星來說或許可以接受的行為,出現在應以音樂內涵為努力方向的音樂家,和擁有悠久傳統的唱片公司(按:EMI)身上時,實在教人難以調論。即使是見多識廣的樂評人,也不禁面色刷白。」(萊布雷希特:《誰殺了古典音樂》,頁281-2,上海:世界圖書出版社,2003年)

在日漸萎縮的古典音樂演奏市場中,要闖出一個名堂來的唯一出路,是否就是要採取Vanessa Mae、BOND及Maskim的手法?劉偉民稱讚Vanessa Mae是個「不折不扣的音樂天才」(下略),其他稍有名堂的演奏家又何嘗不是?如十九世紀巴格尼尼(N. Paganini)的小提琴協奏曲,在當時被視為只有作曲家本人才能奏,但是現在從音樂學院畢業的學生們,大部分都能演奏這些難度極高的曲子了。就在水平一致提高,而各人的差別不大的情況下,要「出位」成名,除了贏得國際大賽大獎(不過所謂比賽的數量也太多,真正著名--能平地一聲雷者--則太少)外,相信只有與商業這個「魔鬼」結合,才能提高知名度。

我覺得,要在這個高度商業化的社會中,仍然要「堅持」古典音樂的「純淨」,才是令古典音樂死氣沉沉的主因。以我的情況而言,我在年幼時看不少配了古典音樂樂章的卡通片(主要是美國的),到了開始對古典音樂產生興趣以後,才驚覺不少著名的樂章,已在我小時涉獵過,只是只聽其片面,而非整首而已。若然連一些稍為「破格」、旨在推廣古典音樂的方法,在古典音樂迷中也是離經叛道的話,那末他們實在是食古不化--他們給予古典音樂演奏家的擔子,未免實在太重!(記得數年前陳奕迅的《太空漫遊》一曲,將理察史特勞斯的《查拉斯塔如是說》的著名開首片後不斷重覆,就有人在本港一個古典音樂討論區中肆意抹黑)

但是,最大的問題,仍是這些走商業化、Cross Over路線的「古典音樂藝人」,如何及能否回復「正統」?因為在我的所象中,似乎未有人成功轉型呢。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二日下午動筆,十月十三日凌晨三時完成)

8.10.2004

轉貼:李雲迪的思想音符

前言:今天(周四)讀《信報》文化版,林在山訪問了剛在今天度過二十二歲生日的李雲迪。此文以李雲迪第一身的角度說音樂,讀來十分有趣,特在此轉貼以與各位對音樂有興趣的人分享。

我自二○○一年起在德國漢諾威戲劇音樂院深造。

第一次獨立生活,難言好玩,並不刻苦,頗覺有趣。

在德國的生活—早上會跟其他年齡相若的同學一起上課,多是音樂史和樂理課,是英文教授的。別的同學都未有灌錄過任何唱片,不過灌錄唱片跟藝術造詣是兩碼子的事,灌錄過唱片的,不等於藝術造詣特別高。同學們有他們的想法,與他們一起,自有一種氣氛,我跟他們同住同吃,時有交流。下午,大多時間是練習新的曲目。

這兩年,我公眾演奏的,多是浪漫派的蕭邦和李斯特;可是當前我所學的,卻是古典時期的樂譜,主要是貝多芬、莫扎特和舒曼。我會聽唱片,不一定是鋼琴演奏,多數是交響樂、歌劇和其他的樂器,這會有助於我對音樂和文化的理解,因為那是相通的領域。除了鋼琴外,我最喜歡大提琴,認為它是最具說服力的樂器。我參加了一個學生的室樂團,不是課程的一部分,是自選的,從中學到很多。晚上我會跟朋友一起吃飯,也會自己做飯,跟音樂一樣,當中的想像力十分重要。有時會去看看電影,不一定跟音樂有關;電影有吸引力,讓我感受到時代的新意,好的電影也是藝術。

我的老師阿里.瓦蒂是猶太人,他教我的,能夠加深我對音樂文化的認識,豐富我對樂章的演繹。他是長者,生活體驗和音樂體會都有很多可以教我。可是他經常出國,所以他在德國時,我們便爭取時間見面、上課。對我來說,音樂是捉摸作曲家意境感情的最好渠道,能知道當時的歷史和背景,很有幫助,雖非必要,但是彈到某個階段便想知道更多;認識作曲家的生平,可以減少演奏者演繹錯誤;聽我演奏的聽眾用不著知道我是如何生活,因為我不是創作音樂的,我只是演繹的媒介。

蕭邦所寫的,絕大部分是鋼琴樂章,除了貝多芬以外,是最多產的。巴哈的音樂富於靈性和哲學性,我很喜歡。莫扎特的作品自然,很有天才,當我想鬆弛一下的時候,就會彈奏他的東西。我不會推蕭邦給不愛聽蕭邦的人,因為完全沒有必要;蕭邦的作品很容易聽懂,不過聽來簡單,演奏卻很不簡單,這是他的特色。我喜歡史特勞斯的交響樂,也喜歡普契尼的歌劇。我曾嘗試欣賞中國戲曲,可是聽不懂。

我學的,是西洋音樂,不是自己國家的文化,當中自有額外困難;不過我認為包括音樂在內的所有藝術,其實都是人類文明的表現,流露著基本的人性和感情,那是沒有國界的,縱然是不同的國家民族、不同的歷史環境,人的本質根性都是一樣的。有機會成為專業音樂家,我很珍惜,不會因為二十歲便有了點名氣而喪失鬥志,我的奮發心志比過去更強,因為自覺有此機會實在得來不易。

攻藝術要吃得苦,不為什麼,而是唯其如此,才能更深刻地領略音樂。我從來沒有刻意想過要是不彈鋼琴便會做些什麼,也許正因為從來沒有這樣的考慮,我才有一路以來的專注;多想其他門路的人,也許便不該走音樂家這條路。

演奏會的曲目是我自己選的,替什麼商品賣廣告也是自己決定的。我可以跟爸爸媽媽和任何人商量,不過只有自己才知道自己想要怎樣,所以只有自己才能作取捨的決定。選得對不對,只有由歷史來判斷,沒人能夠清楚掌握。拍廣告,不是我的本行,不過我在廣告中只是做回自己。要是廣告商拍的是一個鋼琴家的點滴,那也間接幫助推廣音樂了。我不會做不是我、使我不自然的事情,並不介意別人視我為流行偶像,我是我,希望不斷在音樂上有所發展,一年只出一張唱片,因為我不是暴發的那種人,追求的,是長久的藝術—藝術的追求有不同的階段和層次,所以在某程度上說,這個目標是永遠不會達到的。唱片銷路廣我當然高興,不過這不是最重要的,因為最重要的,是我隨著自己的意願和理想彈奏。我不介意買唱片的人用什麼心態去買那張唱片,因為我彈我的,他們怎樣想是他們的權利;我也會因為好奇去買唱片,為的也許只是看看裏面的小冊子呀!像卡拉揚,儀表當然可以加分,不過這不是我專注的,最重要是他的本事、他的藝術感染、他充沛的生命力。

(古典)音樂這行業不會很賺錢,必須國家支持;所謂的廣告贊助是另一回事,反正也不足夠。藝術根本就跟政治掛鈎,像在蘇聯,音樂就是政治的工具。我的音樂不是服務國家,不過也不無聯繫,國家的慶祝活動,不用音樂可以用什麼?音樂是體現國家精神的一種方式。

像蘇聯一樣,中國很有條件培養藝術家,我們有五千年的歷史,傳統深厚、崇尚美德,有這樣的先決條件,看其他文化便易加理解,不像美國都是來自四方八面的觀念,歐洲傳過來後又走了樣、變了相,亂七八糟;不過國家富強自然也有她的好處,沒有的可以「買」、可以高薪挖角,可是就不像俄羅斯般,有自己的文化根基,有自己的獨特氣派。我們雖然都受包圍的環境影響,可是也有共通性,能夠精神相通。我不知道自己會不會終有搬回祖國的一天,也許不很容易,因為搞的是西洋藝術,主流仍在歐美。而中國就跟日本一樣,是音樂上潛能很大的國家。我常常回爸爸媽媽的家,所以沒有特別強烈的思念。

香港,讓我實話實說,很難培養藝術家,因為環境對人的影響很大,港人著力追求的,不在這方面。文化的東西,在香港難以沉澱(積碇);香港有許多小朋友學琴當然好,學音樂不一定要為搞專業,可以是從欣賞角度因應;看來在港作音樂專業的培養便難之又難,因為這裏的人有太多選擇。

要是我有孩子,我不會要他攻音樂,太辛苦了。

(今天是李雲迪的二十二歲生辰,以上是早幾天他跟記者於午飯間暢談兩小時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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