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所見,所聽,所思,所想的東西。

12.12.2004

太多,太快?

對上一篇文章「一天之內,真正拿筆的時間,究竟有多少」貼出來後,一方兄有這樣的回應:


是了,Alex兄,你近來更新文章的速度和數量實在快得有點過份啊(有時會同一天貼幾段有一定字數的文章),實在吃不消哩。別說回應了,讀也讀不及啊。這是我的一些意見,不過想很多bloggers也有同感吧。如果因此而錯過你什麼的好文書的話,會很可惜的啊,對bloggers也好對寫作的你也好。

對此,我覺得必須作一些回應。

首先,我不覺得本Blog更新的速度太快。以往本Blog初開時動輒每日一篇,甚至每日兩至三篇,近日稍見疏懶,有時幾天也沒有更新,總的來說,就是隔日一篇那種。一來近日對生活沒有甚麼太大的感覺,二來也覺得沒有甚麼值得一評的時事(這類文章在九月及十月較多),三來是本人--一名標準球迷--近日忙於觀看電視直播的球賽,所以沒有怎麼落力的寫呀。

至於數量/字數問題,這可能是我寫東西太囉唆的關係(也是本人的寫照),每次寫東西時,總是不能控制字數,另外有時放假/上下班/在家時,會忽然想起一些想寫的東西,若有電腦在附近,就會即時先寫為快,唯恐一會兒後就忘記,否則就會寫下筆記,提醒自已有空「不妨一寫」。也即是說,想寫就寫,不時不寫呢。此外早前去旅行時,還留下了一批遊記,而這些遊記偏偏是比較長,所以近日不時有「大堆頭」的文章登場呢。

由於這份工作的性質比較特殊,通常在半夜十二時後,不是忙死就是閒死,所以有會用公司的電腦寫文章,然後即時貼上這兒(這篇東西就是例子)。對於我這個上班時間是下午六時,下班時間是凌晨三時的「夜貓子」而言,面對其他人的時間並不多,變相也多了點時間胡思亂想,所以下班回家後,至臨睡前的一段時間,有很多時間寫東西呀--這令我想起村上春樹在寫《〔聽風的歌》時,每晚都是在店子打烊後,在家中的飯桌上爬格子的情形,只不過他是執筆,我是打鍵盤而已。

其實,我的文章只是隨筆,不敢稱自已寫了些好文章。還是一個「緣」字,如果有人無意有意看到,覺得好的,不妨留下數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