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所見,所聽,所思,所想的東西。

18.08.2004

夜讀書鈔

重讀村上春樹所寫的《挪威的森林》。它真的是一本百看不厭的書--雖然我最喜歡的村上作品,還是他寫於《挪》之後的《舞舞舞》--但作為我的「村上春樹啟蒙讀本」,它還是我最常重讀的書籍之一。

當中主角與聰明、有錢的同宿室友永澤,有這樣的一段對話:

「嘿,永澤兄。對了,你所謂你人生的行動規範到底是什麼樣的東西?」我試著這樣問。
「你,一定會笑的。」他說。
「我不會笑。」我說。
「做一個紳士。」
雖然我沒有笑,但差一點沒從椅子上跌倒下去。「你說紳士就是那個紳士嗎?」
「是呀,那個紳士呀。」他說。
「所謂做一個紳士,是指什麼樣的事情呢?如果有定義的話,可以告訴我嗎?」
「不做自已想做的事,而做應該做的是就是紳士。」
(賴明珠譯.時報文化出版社)

我覺得,不知怎的,永澤的話挺有道理的。

此音樂,好生面善!

在前數天的奧運開幕禮中,忽然發現其中一段音樂,好像在那裡聽過似的,苦苦思考及找資料數天,終於給我發現,原來開幕禮中其中一段定音鼓不停大力敲的片段,就是馬勒(Gustav Mahler)的第三交響曲中,最後一個樂章的尾部!我特地剪輯了那一段音樂出來並放在網上,與眾同「樂」也。這個版本是EMI唱片公司錄製,由譚士達(Klaus Tennstedt)指揮倫敦愛樂樂團(London Philharmonic Orchestra)的版本。

馬勒的音樂太大堆頭,香港不太有機會聽到他的作品作現場演出。馬勒第三交響曲的現場,我也只聽了一次(那時是二零零一年的香港藝術節),不過那種氣勢,那種震撼,那種千軍萬馬湧出來的壓力、威力,至今也記憶猶新。所以這正是我對這一段音樂極有印象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