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所見,所聽,所思,所想的東西。

23.08.2005

談癖

不得不投降!早幾日被餘弦棧的Stannum點了名,要參與近日最流行的Blog Tag玩意--談五點自己的怪癖是也。名是早幾天點的,但是近來太忙,回家後也沒有甚麼力氣及意志對自己進行深入剖白,也遑論付之成文,所以幾天下來,見其他被Stannum點名的人也寫了,網誌界也有不少人寫了,但自己那裡仍是空白一片...結果,舊債未清,新債又至:原來,我被Nikita點名了!

言歸正傳。這幾天,看了不少人談自己的怪癖,看得心花怒放,也為近日煩躁不堪的生活,添加了不少舒緩作用,但是在看的時候,我產生了一個疑問:就是「癖」這回事,究竟是甚麼?

「癖」從病部。台灣教育部國語辭典對「癖」這個字有兩個解釋:病名;習性、嗜好。至於「癖好」一詞,則有「對某種事物特別有興趣及喜好」的意思。碰巧的是,早些兒出版的Net and Books第十七期,就是以「癖」為主題,書名叫《癖理由》。在題為<癖的本尊與變身>的文章中,郝明義認為「癖不只是一種嗜好,而是嗜好的極致」。我覺得,極致這回事,就像是英語中Obsession一詞般,就是「唔做唔安樂」的程度。

所以哪,怪癖對於我而言,不是那些比較特別的生活小習慣,而是那些「唔做唔安樂」、但又自我發現有些怪(甚示跡近病態)的事情。亦因此,以下五件事,可以說是我的「怪癖」:

一.睡前要飲一支水
以前在每晚睡覺之前,都要飲一大杯水,才能安心睡覺,現在呢,是要差不到要飲一枝三百多毫升的水才睡覺。無論是如何倦也好,上床後發現床頭的水樽是空的話,也會死死地氣下床去將它注滿水的。

二.熄電器
在公司,每晚收工之前也將屬於我那組、而又未關掉的電腦全部熄機,以前全家人到澳門時,我不但會將所以電器關掉電源,還要將電掣拔掉、然後再關掉總掣。所以在我的堅持下,數年前搬家時新居所有電掣都是獨立開關,我也將那些本來兩腳的插頭,改裝成三腳兼有開關掣的插頭。

三.出門口前會再三(或者是n次)檢查家裡有沒有問題
每次出門口,而之後家中沒有人的話,我總是不放心,檢查窗門有沒有關好,有沒有電器沒有熄,到了步出家門,準備鎖門時,都總是疑神疑鬼,生怕漏了東西未檢查,結果又是再開門入屋,看多一次才能放心。

四.要求東西收拾妥當,甚至會為人執拾東西的衝動
我最怕東西凌亂不堪,所以東西永遠都是分門別類放好,以免要找時要翻箱倒篋。倒如報紙放在右手邊第一個雜誌筒,文件放在第二個筒,等等。偏偏我有些死黨的家中出了名「亂葬崗」,每次到了他們的房間,看見那個「盤古初開,天地一片渾沌」的情況,就會莫名其妙的火起,很有衝動為他們免費來個大掃除。

五.入文具店必不會「空手而出」
這是無可救藥的怪癖:每次進入文具店,不是買了筆,就是買了文件夾、拍紙簿、信封、等等。以前在九龍灣上班時,德福商場有一間很大的文具店,所以也經常「奉獻」,甚至是公司現在搬到新界後,每次到德福商場時,總會再探訪那間文具店--及買東西。

好了,交代自已清楚之後,現在是點名時間:
《大學怪談》的小杜
《彳山亍水》的肥佬
《珍妮:生活記憶存檔》的Jenny
《Modern Monk》的摩僧
經常到訪這裡、住在加州的Carl(不好意思,你有太多「寶號」,不知哪個才是你的落腳點)

抄自Nikita那裡的「規距」:你們「覺悟」後要寫五個怪癖之後再另點五人寫,像連鎖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