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笑不得

讀報,看到這篇文章的最後一句,頓時噴飯:

豈料,無獨有偶,去年看到高球新聞一則: 「新貴陽球場內打撈高爾夫被刑拘三被告人被判無罪」。於2007 年6 月至2008 年11 月期間,被告人滕彩榮竄進貴陽高爾夫度假中心球場,將一千二百四十九個高爾夫球盜走,價值1.5 萬多元。之後,滕彩榮退賠高爾夫度假中心損失,共9600 多元。

法院一審判處滕彩榮等三人有期徒刑若干年。三被告上訴發回重審,重審結果三人均被判無罪,主要涉案人員滕彩榮當日獲釋。滕彩榮及其辯護律師認為,前來貴陽高爾夫球場打球的球員,在進場前自己事先就花錢購買了高爾夫球,滕彩榮被指控所謂盜竊來的高爾夫球,實際上是球員的遺失物,其權屬應為球員個人所有,而不屬於貴陽高爾夫度假中心。因此,貴陽高爾夫度假中心不屬於本案的受害人,在沒有受到所有權人委託的情況下,貴陽高爾夫度假中心也不是權利人,滕彩榮的行為不構成盜竊罪。

從這兩高爾夫球個別事件上來看,誰敢說中國不是個法律文明大國!

劉兆生要麼不是只顧在高爾夫球場打球,不理世界事,不然就是對趙連海、劉曉波等案,視而不見。的確是將體育跟政治,分得很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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