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Stupidity is forever》刊出後,引來了一些回應,當中包括文章涉及的兩位事主,在此一併回應之餘,也順道寫多幾句本人的感想(另一個潛台詞是:順便呃post,因為幾天都沒有新文章了)。
黃兄,你說在周日之後,會有更多東西「爆」出來。我的良好願望,是你會有真確且有實證支持的東西揭露,既然你一早開了「期票」,我們自當有要你「兌現」的期望,這很正常。如果你計畫要說出來--如有的話--的東西,是真正能夠說服人的,我想我們都會認同的,但是見到你在自己的Blog,以至我這處,以及散見於其他討論區或日記或之類的地方所說的話,似乎你是針對人而非針對事。這是我個人的觀感。
話又得說回來,即使Sidekick如你所言,和「網政廿一」(連不上你的Blog,不知是否正確)的人熟絡,而她又在自己的Blog中擺出一副中立的面孔,這又是不是就等於一名「政治惡棍」呢?黃兄,我相信你是一名擁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我也預期你不會犯下「因人廢言」或「組織出身論」的低等錯誤,即使Sidekick與對方有如你預告那般,有千絲萬縷的關係也好,我個人認為,只要有道理,我們也應該聽。
不過也得奉勸一句,黃兄,觀點/認知人人也有不同,或許我們眼中微不足道的事,在你眼中也許是件大事,你若然在之後真的「有料可爆」,但是採用你之前《不要扮懵》一文中的謾罵方式--得老實說句,這的確是我的觀感--道出來的話,一來沒有說服力之餘,二來出醜的只會是你。若結果不幸如此,那麼我只會說,you are doing a disservice to youself, and I feel pathetic for you. 作為評論員,公信力當然十分重要,一旦失去,難以收復,這點你也應該明白。
至於Lucky,承蒙指出我那張相或有侵犯版權之嫌,本人得益不少。只是正如我之前所言,我是從新聞組看到這張圖的,那張相--我指本人拍下前德國隊教練禾拉的相--是那個攝影師或通訊社所拍,我不清楚,將「你犯了腦筋上的錯誤」加上去的人也是誰,我也不清楚。所以我也在上文中寫出,希望有人指出來。當然「原創者」一詞是有語意錯誤,因為「Key字者」是我後來加上去的,我想,也許寫成「原創者/Key字者」會好一點。另一方面,如果有人走出來,說這張相是他的知識財產的話,我會很樂意查問可不可以在此貼出來的,不可的話,自當刪除。
若你之前有看這裡的文章的話,你當會發現,我在絕大部分情況下,都會寫出這張相的來源的,也會給對方一個Credit。我想這做法已是我能力範圍以來,所能做的最多東西了。
但我也希望你攪清楚,我從來沒有參與Apple iPod nano海報與十二.四海報「雷同事件」的討論,我在前文中所說的事,只是黃兄與Sidekick的討論而已。兩者是需要分開的,而你將前者討論「過數」至我那張相,事件性質或有相同,但也隱含本人支持「抄Apple海報就是犯法」的論調,這在我寫上文時,是完全沒有想過及考慮的,望閣下明察。
至於sputnik、黛、Jansen、大雄及Stannum各位,我們不必這麼著急,也不需這麼叫囂。既然對方宣告是有東西揭露的,我們不妨以「放長雙眼睇」的態度處之。
又及:Jansen,你的最新留言似乎太激,本人認為實屬不宜。橫豎我倆都支持曼聯,倒不如將精力留到星期三晚,支持曼聯更好。
如果那留言是太過激,本人不介意把它刪了(部份/全部)。
謝alex兄
星期三的比賽當然要支持囉! ;)
周兄,讀你的東西,有時會發現很多相近的想法,但也會遇到完全不同意的地方。這情況,放到其他作者也會遇上,有時回看以前「對戰」過的作者的文章,也會發現有認同的地方,甚至在某方面是同道中人。
所以意見是否相同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的立場來自自己的獨立思考,不是朋黨間的盲目支持。我的朋友都如此,如司南,甚至小踢,他們都不會因為是我的朋友便客氣,會跟我唱反調,異見聲音和支持聲音同樣可貴。相反我見到不少愛民主愛自由的小友,容納異見聲音的能力奇低,喜歡把持不同意見的人直接批成不愛民主支持專政,把你推到敵人的位置。
你很好,你願意為不認識的黃先生寫這篇,我希望認識他的朋友都能和他好好談談。正如我也想找個機會與你跟小踢談談。如果我們在「這一役」只是勝了,而沒有學到甚麼。我寧願我或我的朋友小踢敗了,但學到一點東西。
當人家指出自己的錯誤而自己又無法逃避,往往正是我們獲得最多的時候。
題外話,我也有黃生所說的中立病,今天大家見到陳太心感興奮,我不至於討厭陳太,但要喜歡,是不是應該再觀察一下。正如我現在也不至於不喜歡曾特首,但我記得他還未是特首時,我們都像現在喜歡陳太一樣喜歡他的。
我們要政客為我們服務就可以了,不一定要喜歡不喜歡誰。在香港,我還未見到曾先生他自稱的政治家。
雖然你話有道理都會聽,但你未聽之前已經說他腦袋有問題喎!?
另,樓上的Jan,沒想到你會因一個網名而取笑別人戴狗面具,我對你真有點失望。
我忘了說,Alex,cite 左source 唔等如無侵犯版權架,特別是在香港呀。
我不懂HK民主政治派系不懂版權法, 亦不認識黃世澤君及Sidekick君, 路過留言純粹因為Jansen君的Lucky, Sit! 手手! 乖! 狗面具之回應令我有些感想
在電影Matrix裡, Seraph領Neo去見Oracle之前先與他對打一番, 據他的說法, “you do not truly know someone until you fight them.” 我異想, 我們亦可借由黃世澤君及Sidekick君二人這番筆戰的風格去評估他們二人
黃君提出指控又不/尚未提供論據, 且措辭充滿敵意, 類似”再加一個自以為乜乜界代表的乘機政治抽水的回應, 這樣的討論不可能有共識亦不會有結果, 只會得個嘈字”般的回應, 是無助於導引我們去看清事情原貌的, 徒然為HK Blog界增加無謂的肅殺之氣罷了
但換個角度, 回想當初Alex君與Goethe君筆戰, 縱然Alex君不若黃世澤君如今這般”這樣的討論不可能有共識亦不會有結果”而退縮, 反而據理力爭, 但事件結果演變, 甚至連Alex君一度興起從此罷寫的念頭, 導致我要退一步尋思, 黃世澤君如今是否確如他所言般也欠缺一客觀﹑公平的環境讓他回應
我至少在Sidekick君自己的網站以及HK Bloggers Group都見到他的呼籲”各位朋友, Sidekick需要你們留言支持啊”, 根據Sidekick君的說法, 他這麼做是因為”我需要朋友留言, 因為他們(尤其真正相識的朋友)的證明, 是有力證據. 否則我一個人說甚麼, 黃先生也不會信”
但這是一個謬誤. 大躍進﹑文革期間多少人聽毛澤東的, 難道他的取向又是對的
“造”勢的結果, 不論其它網站的參與圍剿, 單Sidekick君網站的支持回應便過100, 當中也充斥許多類似Jansen君般的言論, 但, Sidekick君卻一次都沒有若Alex君駁斥Jansen君這般, 將討論局限在理性﹑非仇視的探討範圍
令我想起在金庸的天龍八部裡, 喬峰講述風波惡與一不會武功的挑糞漢爭著過獨木橋的故事. 據喬峰的說法”這黑衣漢子口中被潑大糞, 若要殺那鄉下人, 只不過舉手之勞, 可是他毫不恃技逞強. 這個人的性子确是有點儿特別, 求之武林之中, 可說十分難得.”
論在HK Blog界的網友勢力, 黃世澤君是不能望Sidekick君項背的, 一如Tungpo君所言, 這反映了Sidekick君的江湖地位, 在這裡, 黃世澤君就像那挑糞漢一樣, 只是他的遭遇不同罷了
再度重申我對黃世澤君到目前為止的所言所行亦是不能認同. 只是剛巧我最近重讀了這篇文章, 然後對照如今這事件, 我亦如同文章作者一般, 心中一寒
敬告:
Lucky君略有不同的意見就被Lucky Sit! 手手! 乖!
我恐懼顫抖著雙手打了這些字就戴著我的狗面具抱頭鼠竄了
anyway, sorry, 我不乖
昨晚的言論過激,在此向本Blog主人及各位致歉
7郎,連舊事也提起,似事故人來。
不連朋結黨,獨自為自己相信的真理而(筆)戰,知易行難呀。孤身作戰尚且比較容易,但拒絕對自己的支持,抗拒有伴同行的興奮,則不是常人可以做到。打起仗來,總是變得敵我分明而不管道理。冷眼旁觀易,當局者清難。
你在八樓說的字字珠璣,我完全接受,正在想著如何表示讚同而又不傷各方感情時(你知我總不捨得不扮演好好先生),卻見你在九樓的蛇足。此例足證當局者要冷靜不易。我自問也只是有時能做到,有時不能。早前我在哲學家那邊撒野,就被你那篇文章的作者(亦是我的好友)批評,他對我表示失望。
以前我真的想寫辛辣文章,現在明白禮多人不怪對學藝未精如我的人的好處。
7郎, 遊行那天, 邊遊行邊聽收音機, 聽到原香港基本法草委、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許崇德回應12.4大遊行時表示,如果擁有真理,即使兩三個人出來(遊行),意見也會獲尊重,否則「就是幾萬,幾十萬人,也不是掌握真理,不在乎人數多少 」
我想, 很多遊行人士聽到這樣的話, 都會拍晒檯, 好嬲!
但許先生說的話, 是否就沒有道理呢?
這要看個人睇法。及事件的來龍去脈, 單就他的說話, 我不能說他毫無道理, 但放在遊行此事上, 我都會反檯!
小踢請大家留言支持(我沒有鼓勵大家謾罵), 一來, 我真需要大家支持, 二來, 我實在很單純的希望, 大家提供的(有力)證明(例如Jansen, dom, 阿藹他們均認識我跟黃世澤, 亦知我實在沒有任何背景), 有助黃生及其他人分辦。
如果這個想法仍是謬誤, 我無言, 仍沒有他法。
而如果有部份的留言, 是謾罵, 是人身攻擊, 我亦無力控制, 亦不是我願見的。
見tungpo所言:“事情後來的發展,是互動的,非你(sidekick)所能控制啦!”
雖然, 我之後在留言已說過”就此打住”, 如你覺得我仍是做得不夠好, 謹此致歉, 我願意學習。
另, 多補一句, 我的公開聲明, 有trackback 黃世澤的blog, 但在黃生的blog 卻未見有顯示。誰欠缺一客觀﹑公平的環境?
如果小踢、黃世澤甚至這裡都不能提供客觀、公平的環境, 那麼這裡可以嗎? 不過可能要登記。
在HongKongBloggersGrouop又如何?
「打起仗來,總是變得敵我分明而不管道理。」
但這可是無意義之戰啊,到了現在我都不明白,為甚麼看一張來自香港的parody 海報就要用法律來証明parody 乃侵權的行為。這張海報又不是商業行為,又不是誹謗,在道德上我覺得是沒有問題。
另,7 郎所言甚是,在我看過過百留言中,人身攻擊黃世澤的人有不少,真是令人失望。
Angus君過獎, 不敢當, 像我所說的, 我留言並不針對任何人, 當然亦不是針對Jansen君﹐是他的回應令我有些感想罷了
蛇足嘛, 也只為突出如今充斥在主流HK Blog界對這事件抱持不同意見者所承受的自我設限氛圍, 以及易地而處考量到Lucky君心裡的難受, 讓他覺得亦有人與他共患難啦! 拿捏不准, 畫蛇添足, 小的在這裡向Jansen君致上歉意
如Angus君所言, “如果我們在「這一役」只是勝了, 而沒有學到甚麼, 我寧願我或我的朋友小踢敗了, 但學到一點東西”, 我的想法很簡單, HK言論自由空間如今又餘下幾多又撐得幾久, 羅馬即使早毀了今天后人都追思它的傳統啦, 若能齊齊將這剩餘的有限言論空間轉換為得以孕育出仍然具有香港精神﹑情懷的下一代言論自由死硬分子的土壤, 即便今天我們每一個人都敗了又如何
Nikita君, 我不懂HK民主政治派系亦不懂版權法, 我都是邊看邊學習啊
哈哈, 不和你們說了
7郎兄,要致歉的大概是我才對吧
多謝Alex、7郎兄及大家對小弟的教訓
nikita,我都唔明啊~ 當小西錯quote macgrass 就此事為“抄襲”, 然後小踢又只是在bookmark說要“守法”就被罵亂吹, 到列出我的資料佐證後, 就演變成這樣了…
我眼瞎, 昨天真是沒看見小踢君上面那篇, 還是它昨天尚未出現, anyway..
小踢君, 關於你所引述許崇德君的言論我只能這麼說, 真理對我來說是太飄渺, 目前我只知民主是一過程, 任何一方有異見都是正常的, 拍晒檯嬲實沒有必要, 同理, 套用許崇德君自己講法的話, 那麼即便是鄧小平君, 甚或大陸幾幾億人民都是支持香港進行政改的, 亦都同樣不是掌握真理啦
以上也算一併回答了有關我所提及的謬誤部份
至於Tungpo君所言「事情後來的發展,是互動的,非你所能控制啦!」不能成立啦!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Alex君這裡不就是很好示範嗎? 為什麼在你處會演變至失控程度在此處卻得以受到控制? 其實講來講去我們討論的主題也只一個勢字罷了. 你一呼百應, 這勢是因你依你的, 當然這是你的責任. 在你網站我讀到林子揚君的留言「香港的太政治化是否已走到網上, 走入我們平民化的blog界?」我橫看豎看仍是無法100%確定他何所指
再度重申我對黃世澤君到目前為止的所言所行亦都是不能認同的, 他聲稱看不到你有啥理性討論, 如果他珍惜自己羽毛的, 那麼我們期待他又有啥理性討論提出罷
似乎我遺漏了回應小踢君最後那部份質疑
就以守法這觀念來說吧, 我愚見, 有些國家的大多數國民會自動自發去落實排隊的概念, 有些則是奉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現場有否保安人員維持秩序或是有否供組成隊伍的鐵欄固然是重要的, 但這些硬件之外, 更重要的是這些人們有要落實全贏的文化, 因他們有終極目標, 明白插隊文化只會導致秩序紊亂, 最終受損的還是他們自己
同理, blog或是它的不同功能亦都只是硬件罷了, 如果參與者有要秉持﹑呵護一公平﹑理性討論之文化的話, 那麼即使是在sim city裡討論亦都無分別的. 我要觸及的重點只是這罷了
同樣的, 這問題亦都有待黃世澤君為我們以身釋疑啦
回應7郎的「第十七號留言」:你沒有看漏sidekick的留言,只因為她在留言中附有三條hyperlink,被本Blog的保護機制截住,要本人昨晚深夜回家後,才發現有這麼的一個留言,所以稍後才放出來而已。
7郎, 謝謝你的意見。衷心的。 :)
為避免與我敬重之另一Blogger五郎的名字混淆我都改名叫做7仔好了
謝謝Alex釋疑
小踢, 我向來都閱讀你抒情文章, 亦都知你是一感性細膩之人, 陡然受到他人如此沒有根據的辱罵, 心中的傷害想必較他人更深. 寫這些同時我心裡慚愧, 因我性格裡殘暴一面佔多, 但我時時省思伊達政宗講的超勇成暴以及莊子講的三把劍平衡自己, 不讓仇恨成為自己唯一代名詞. 在黃世澤網站我見他聲稱將推出「我的憤怒日誌」云云, 聽起來, 與他倡導的理性討論似乎相去甚遠, 我想如果黃世澤最終是要選擇沉淪之路的, 我們亦都不必奉陪他啦, 無謂讓他的仇恨左右我們自己戰鬥的風格
finally, 覺得自己留言與主題不符, 幾番要停手都沒成功, 是我的錯, 失敗..
留句雨果的話奉勸黃世澤:strong and bitter words indicate a weak cause
不是你的錯呀,7仔,有你這麼有心的人,肯願意在這裡留下這麼長的留言,我真是感激不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