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村上(及其翻譯)

Manfred談到村上春樹的小說《挪威的森林》中(左圖是美國Vintage出版社的英譯版的封面,該社也出版了不少村上小說的英文版),兩名主要人物小林綠及渡邊徹的性格,引申到Stannum研究《挪威的森林》各種翻譯版本的問題,我也決定湊興寫一篇來加入討論,發表一些極其個人的觀察及看法。

我所閱讀的村上春樹第一本書,就是《挪威的森林》,最初接觸博益出版社的葉蕙譯的版本,後來相繼看了台灣時報文化的賴明珠譯的版本,以及國內由林少華譯的版本。我在《餘弦棧》的討論中看到的是,似乎各人都認為賴明珠的版本較為可取,至於葉蕙的版本則略有微言。這可能是先入為主,我自己反而覺得,葉蕙的版本較為流暢。

先旨聲明,我也與Stannum一樣,對日文是全完「目不識丁」的。但是不知為何,每次看到賴明珠版,那些「初美姊」、「玲子姊」及「永澤兄」的名稱,次次也看得雞皮疙瘩!至於小林綠突然變成Midori(唉,每次看到這個字,總是想起同名的日本女小提家,譯名就是「美島莉」!),木月忽然變成Kizuki,就看得如墮八里霧中。至於主角渡邊徹,在別人口說出這個名時,就會加上「君」字。這也許是日文中對別人的尊稱,但是正如村上在後記中所言,「這是一本極個人性的小說」,既然以渡邊追憶往事為開首,為全書設下一個類似「回憶錄」的調子時,我自已的私見是,這些「姊」呀、「君」呀的字眼,實在很礙眼。

其實不少人對林少華所譯村上著作,也是頗有微言的,其底因是林少華對外國文化的根基不足。就如本人在去年九月,記下魏紹恩批評林少華譯《村上朝日堂》搞出了「大頭佛」的錯譯:

不過最eye-catching的,還是魏紹恩批評在國內翻譯村上春樹的林少華的最新譯作的文章。事緣上海譯文出版社,最近出了村上春樹在八十年代所寫的 《村上朝日堂》及《村上朝日堂捲土重來》兩本書,但是魏紹恩認為,林少華浸淫外國文化不夠,結果遇上村上這類擁抱外國文化,也深受外國文化影響的作家,就顯得力不從心,因為這些知識,並不是硬啃多幾本外國書,就能學會的。

魏紹恩在文中,舉了羅拔迪尼路電影《獵鹿者》(Deer Hunter)及「柴郡貓」(Cheshire Cat)兩個例子。前者,由於在日文原著中只有其音,而沒有其字--也即是說,日文原著中是類似「地亞.亨特」的字眼--結果林少華的譯文,就變成了 「Dear Hunter」,譯回來就變成「親愛獵人」,嗚呼!這大概是編輯們的錯!不過翻譯已是難事,再由英文轉成日文,然後由日文變成中文,當中一定出現 「Lost in translation」!

至於後者,連我也感到汗顏:原來「柴郡貓」的典故,出自《愛麗絲夢遊仙境》,按魏紹恩的說 法,是「笑起來樣衰衰笑下笑下笑得全身不見了只剩得一張咀巴還在笑」--只恨自已書讀得太少,又或是受差劣譯本荼毒太深!「面對洋文化,林少華失誤其實不 少。...這一趟林少華就給馬腳踢的相當慘。」

寫到這裡,我突有這樣的想法:以村上春樹受美語文學(即美國作家)影響之深, 「幾乎從來不看日本文學作品」(林少華語)而言,村上春樹的著作,會不會像英語的Expression呢?我在《挪威的森林》中,找到一段類似的例子-- 是小林綠在高島屋百貨的屋頂,向渡邊徹怒吼的片段。

這是賴明珠的譯本:

「雖然我有些方面多少有點亂七八糟,不過卻是誠實的好孩子,工作勤快,臉也長得滿可愛,乳房形狀美好,做菜好吃,父親的遺產還存了信託基金,你不覺得是個大拍賣嗎?如果你不要的話,我很快就會到別的地方去哦。」

林少華的譯本則是:

「雖然我多少有蠻不講理的地方,但心地善良正直,勤快能幹,臉蛋也相當俊俏,乳房形狀也夠好看,飯菜做得又好,父親的遺產也辦了信託存款,你還不以為這是個大拍賣?你要是不買,我不久就到別處去。」

很不同,是嗎?再來葉蕙的版本:

「雖然多少有點橫蠻,卻是老實乖巧,工作勤快,長得相當可愛,胸部曲線不錯,烹任高明,父親的遺產放在信託存款內,你不覺得你撿到的是大便宜麼?如果你不要,我很快就另外物色人選的囉。」

每 次我讀到這段文字,都會本能地覺得,村上春樹在這裡要指出的意思,就是以小林綠要向渡邊徹表明,自己的條件這樣好,簡直是一個「BIG BARGAIN」! 但是BARGAIN這個字翻譯出來,卻竟然變成了「拍賣」,而不是我們廣東話中「執到寶」的意思,真是有點驚嚇呢。我也相信,這段關係 與買賣完全無關,所以翻譯這段文字,用上「大拍賣→買或不買」的意思似乎有點突兀,以葉蕙所用的「要或不要」似乎適當一些呀。不知Jay Rubin的英文譯本,是如何處理這段呢?

至於林少華用上「俊俏」來形容小林綠,我也真的無話可說了。

由上面這一個例子,以前在Stannum兄的《草莓蛋糕變酥餅》中所舉的例子,可見翻譯用詞稍有差池,都會對譯本讀者對作品本身的認知,做成截然不同的差異。所以翻譯文學作品時,都必須對原文內容以至用字進行推敲,因為文學作品是藝術創作,原作者的遣詞用字,必會對整個作品有關係/影響--無論是人物的性格構造,或場景的設置,或情節的推展。所以Elaine說「看翻譯版的也不要處處要跟原著一樣」,我是不會同意的--因為我們不懂原文,只能通過譯本來了解原作。正如羅 新璋所說:「承認也罷,不承認也罷,譯者實際上就是作者的代言人。譯者不是作者的功臣,便是作者的罪人。」(羅新璋:<讀傅雷譯品隨感>;金聖華編:《傅雷與他的世界》,香港三聯書店,一九九四年)如果我們對譯本的要求,只求大意的話,那麼我們只會縱容差劣的譯本充斥市面,對於原作者而言,只會是Disservice--正如翻譯《好的,首相》的張南峰說:「假如譯文比原文差很遠,那麼作者大概是不會感激譯者的一片忠心的。」(從《好的,首相》看文學翻譯的理論和實踐)

理想的翻譯,也許當如傅雷所言,「彷彿是原作者的中文寫作,那麼原文的意義與精神,譯文的流暢與完整,都可以兼籌並顧」(前引羅新璋的文章)。我們對譯本有所要求,也就是這樣的道理。

後記:在寫這篇東西時,發現美國Vintage Books的母公司藍登書屋(Random House),原來為村上春樹設立了一個專題網站,除了時報文化的《村上春樹的網絡森林》外,又有一個關於他的好網絡可以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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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sponses to “也談村上(及其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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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ay Rubin 的英譯﹐我覺得很不錯﹕
    “I may be a little bit mad, but I’m a good girl, and honest, and I work hard, I’m kind of cute, I have nice boobs, I’m a good cook, and my father left me a trust fund. I mean, I’m a real bargain, don’t you think? If you don’t take me, I’ll end up going somewhere else.”

    劉惠禎.黃琪玟譯﹕
    「雖然我有時候會胡鬧﹐但是我老實﹐是個好女孩﹐工作勤奮﹐臉蛋也長得可愛﹐要說胸部嘛﹐也很挺﹐料理方面當然沒話講的﹐又有父親的遺產﹐你不認為你撿到太大的便宜了嗎﹖你若是不要﹐我可能很快就往別處去了。」

    我試試港式廣東話譯﹕
    「我係就係有時 sort sort 地。不過我都係好女仔來架。又老實又勤力。個樣 cutie﹐上圍幾正﹐煮野又惦﹐老竇仲淨落大把。你唔覺得你執到咩﹖你唔要﹐我好快就揾過第件架啦﹗」

    看完英譯﹐你不是覺得好似有一位說英語的小林綠在你面前說話嗎﹖我不知道日語文章如何﹐是否我手寫我口。讀中文小說時﹐作為「粵語人」﹐總是覺得裡面的對話太文縐縐的。突然想像了一位港版阿綠﹐用廣東話說出心裡的意思﹐大概就是這樣了。

  • 上一篇扯得太遠了﹐其實我寫那廣東話版﹐只是想表達我們的書面語和口語相差太遠﹐中文小說的文字﹐不論出自甚麼階層之口﹐總是有文縐縐的感覺。

    說回幾個譯本﹐我最先看劉惠禎.黃琪玟版﹐之後是葉蕙﹐再來是賴明珠﹐最後看英文版。我覺得賴明珠的稱呼有點彆扭﹐那些兄﹑姊﹑君等等﹐我猜是強調原文中的對長/前輩的敬語。用 Midori 和 Kizuki 是令人看得不舒服的做法。我覺得我以前看過的三個中文版本﹐都互有長短。

    我沒有看過林少華版﹐但從「綠子」﹑「酥餅」﹑「俊俏」﹑「親愛獵人」﹐我很懷疑他是否適合翻譯村上。老實說﹐以後看見他的譯作﹐我都會敬而遠之。

    Alex引的一段﹐我覺得劉惠禎.黃琪玟譯得最流暢。賴明珠和林少華用「拍賣」確是敗筆。用撿便宜比較好一點﹐但其實仍然太過負面。其實按上下文﹐意思應該最接近我們廣東話說的「執到」﹐因為一定是形容好東西嘛。

  • 原本不想多說,不過見我的名字在這裏,都是說一兩句罷!重申,我是沒有文學根底的,請不要對我寫的有太大的反應。三地文化的不同,對於我們用字肯定是有分別的。我很認真地學過普通話,所以對內地翻譯的用詞不會有很大的驚訝,和廣東話比較,普通話是比我們日常用語嚴肅的。這是不爭的事實。要比較三地的語言,真只是比較而已。

  • Stannum兄:我果然沒估錯,Jay Rubin也用上了bargain一詞。雖然我們不懂日文,但是有時間的話,研究林少華、葉蕙及賴明珠的版本,也有挺有樂趣的,因為每次看到三人不同的譯版時,都會想到這個問題:究竟村上原文是怎麼樣呢?他究竟想說甚麼呢?那個譯版才貼近原意呢?實在很有趣啊。

    Elaine:文學根底的有無,似乎與對譯本必須忠於原著這個最基本的原則,沒有太大的關係呀。

  • Elaine﹕我們選出來討論的例子﹐並不關於兩岸三地用詞的分別。我選的例子是驚訝於林少華將「草莓」完全刪掉﹐影響了女主角的少女味道。如果是要討論兩岸三地的用詞﹐我就會提出為甚麼其他的譯者不譯做﹕「士多啤梨蛋糕」了。

    提出廣東話﹐是想提出小說中的對話﹐是否應該寫口語的問題。就算說普通話的人﹐也不是如大家寫白話文一般說話的。與上面的是兩個不同的話題。

    Alex﹕「挪威的森林」是我唯一看過多個版本的翻譯小說。以前我真的沒有留意原來有這麼不濟的譯者。現在有互聯網﹐翻查資料這麼容易﹐連「獵鹿者」也不懂﹐就是不求甚解﹐意圖蒙混過關了。

  • 語言是一個很複雜的東西。我覺得大家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對中文的熱誠。

    在翻譯的過程中﹐我覺得我們要看翻譯者的文學根底和人生觀點。我們還要了解原
    作的文化背景。以我現在的程度﹐要我寫好的作品就很難。我寫這篇文已經很吃力
    了。

    台灣叫”郵差“。大陸叫”遞送員“。
    在馬來西亞﹐菜市場叫“巴殺”。球是“一粒”不是“一個”。警察局叫“媽達僚”。
    這些都是受了其他文化的影響﹐而不是不對。這些字的意義是完全一樣。

    有些字在其他的文化是沒有的。我花了很長的時間有英語解釋 –“義”字。因為
    “Honour”是不足夠來表達“義”。生長在非洲的土人沒看過雪﹐他們有會用什麼字
    來表達呢﹖

    我還有很多例子﹐可是我表達得不好﹐不寫了。大家應該花了大概三十秒來讀以上
    的文。可是我花四十分鐘來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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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不到一石激起千重浪。我看小說習慣上是取其大意的,很少注意不同翻譯版本的差異。Stannum,我覺得中文有種很奇特的現象:一旦將口語寫在紙上,或多或少會惹來「口語化」的批評。記得小學中學時的作文課,口語總是成為中文教師向同學展示反面教材的對象。

    我想中文的問題在於:書面語和口語分野太大。白話文倡導者最初原意是「我手寫我口」,但直到今天為止,將口語下筆仍然被認為「俗」。英語世界的文字和語言的分別沒有我們的大,Catcher in the Rye就幾乎全是口語,再夾雜些粗話寫成的。大抵漢語受了幾千年來說寫分家的形響太深。如果像Stannum兄般將對話譯成口語,只怕沒人買。中文讀者要求的是某種文學上的潤飾,而真實感就被犧牲掉。

    順帶一提,看到內地將The Great Gatsby譯成「了不起的蓋茨比」時,有作悶的感覺。個人認為「大亨小傳」是神來之筆。

  • 其實看哪一個譯本也好,那終究是譯本,對香港人來說都不是平常所說的廣東話,很難做到真正的傳神。縱然真的有一本廣東話版本挪威的森林也一樣,始終是二手文章。
    所以我讀翻譯作品也如manfred所說取其大意便算。(我倒很喜歡stannum所譯的那段,尤其是「老竇仲淨落大把」,真的夠港式)

  • 路過幾次,多口插嘴。

    看中國買到的盜版DVD,中文字幕還是不看的好。然而遭殃率低的,卻往往是日劇。這是說中國人的英語學得沒日語好嗎?(笑)

    中國的英漢字典有時也很欺負學外語的學生。我跟我的學生(他們是在讀的大學研究生)說你們把電影片”THE DAY AFTER TOMORROW”翻譯成”後天”,這是把”不久將來某一天”誤譯了,同樣的詞語和句子不一定只有一個意思。學生隔天帶一本三吋厚字典,翻開寫著就是只有這個意思的一句意譯給我看。我只能對青春無敵美女學生苦笑,那句:”你們中文不是明明一個字可以有幾十個意思典故這樣就一個意思你們不會奇怪嗎”就硬生生的吞下肚子了。心裏想著”我又不是來教你們英語的”來自我辯護。

    OT:ALEX,我也住過側漁涌二十多年呢,你住的是那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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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上朝日堂捲土重來》在哪裏有售?還有沒有類似的散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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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上別的作品都是看賴明珠譯本,獨《 挪威的森林 》是葉蕙譯的,真是先入為主,我覺得葉蕙才能捉住角色的神髓。順帶一提,由博益出版的綠色封面與小說不搭調,非常不喜歡。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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