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港燦兄
港燦兄在我早兩天的文章,問及了本地傳媒的譯名問題。本應該早點回答他的,不過這兩天半夜下班回家後,已經累得不似人形(相信其他搬入大埔新廠的人也有類似感受),結果拖到今天才覆他,還忘港燦兄原諒原諒。
碰巧的是,在港燦兄提出問題後,「才子」陶傑在周五《蘋果日報》的<黃金冒險號>專欄,也談及了本地傳媒的譯名問題,文章內容,也一如他的文章風格,站在高地彈個不亦樂乎--這是我極為私人的意見。在此先貼他的大文:
特區華文傳媒與大陸看齊,人名和地名都採用贅長得醜陋的普通話拼音。我想,我也可以湊興提供一些個人的觀察及意見--但不敢說高論--因為我從事的是新聞翻譯,本日也接觸不少需要翻譯的外國人名。
像美國國防部長,叫做Rumsfeld,大陸譯為「拉姆斯菲爾德」。明明是大男人,名字裡「姆」呀「姆」的,女字旁加一個梨山老母的母,太過肉麻萬狀了。
粵 語是香港的母語,譯名大可用自己的一套,為甚麼要跟隨腦筋僵化口舌嚕囌的大陸?大陸人士譯外國名字,好似一絲不苟地很認真,逢M必「姆」,逢T必「特」, 逢K必「克」,這些字母在原文裡,幾乎不發音,卻通通譯出來,可脫褲子放屁的一套功架卻又不專業:R要捲舌發音,Reagan叫里根是錯的,叫「芮根」才 正確。Robert應該叫「若伯特」。差不多先生卻又露了馬腳。因為在粵音裡有入聲。像Robert,香港人一早叫「羅拔」,這個粵音的「拔」字,本身就 有T音,與英語吻合。喜劇明星卜合,名叫Bob Hope,這個Hope字的P,粵音剛可以對上號。
跟隨大陸譯音,就很嘮叨:羅伯特、巴布霍普,用粵音來唸,贅口詰牙,看見電視新聞女報道員唸這等名字時一臉小心翼翼,就憐憫她們吃的這口飯的不必要負擔。
最好笑是一個「沃」字。所謂普通話,唸成Wo,粵音讀Yuk。巴爾幹半島的Kosovo,粵音最接近的應該是「哥索窩」,一了百了,跟隨大陸,變成「科索郁」,牛頭馬嘴的十萬八千里,變成唸白字。
特區的傳媒編輯以為,譯名不跟大陸,就會引起混亂。像「科索郁」這樣的粵音譯名,不是令說粵語的人更混亂嗎?
跟隨大陸譯音?可又不是百分百,照譯叫「布殊」而不是「布什」;照樣叫「碧咸」而不是「貝克漢姆」,難道這兩個人名的譯名不統一,不會引起混亂,不跟叫「拉姆斯菲爾德」而另叫「倫斯菲」,就混亂了?這等人的邏輯真令人迷惑。
當然,一些國語譯名在民國的上海就傳下來了,像費雯麗和卓別麟,這些名字與共黨年代無關,至今變成了餘韻盎然的古董,而「奧德蕾赫本」很有六十年代讀者文摘中文版的味道。就像讀傅東華的譯著,把Mr譯為密斯脫,Mrs叫做密斯昔絲,不嫌嚕囌,因為富有懷舊之美。
譯 音恢復粵式,因為這是一國兩制。跟著大陸屁股後猛磕頭,少磕兩下,額頭是不會長出一對牛角的。也不要把香港人看得那麼蠢,以為香港人看見「布什」跟「布殊」,就覺得美國有兩個總統。三歲小孩都會明白尼克遜、尼克森、尼克松,指的是同一個人。只有「拉姆斯菲爾德」這種名字,唸著唸著,才會令你,你家老母, 以及你的保姆,都越叫越低B。
其 實港燦兄的觀察是正確的,此地傳媒在翻譯人名是,的確是貼近內地的,也即是說,採用了內地的翻譯系統/制度。我的觀察是,大陸偏向將一個人名「逐字拆」, 例如陶傑所舉例的美國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其英文字RUMSFELD,應該是這樣拆的:RUM是拉姆,S是斯,FEL是菲爾,D就當然是德;我在上一篇 文章提及的沃爾福威茨(WOLFOWITZ),拆的方法是WOL=沃爾,FO=福,WI=威,TZ=茨,餘此類推。對於一些新的新聞人物(也即是之前未見 報道的人物),譯新名的方法有二,若新華社的中文稿「代勞」的話,當然是隨手拈來,若新華社未見中文譯名,則需乞靈中文譯名辭典(由內地出版,兩大冊那 種),找現成的譯法,或根據拆字表來譯。
台灣的譯法,則比較傾向於以中文字,寫出英文字的總體發音,例如前述的拉姆斯菲爾德,台灣則會寫 成「倫斯斐」(這是《聯合報》的譯法)--各位讀讀RUMSFELD這個字,就知道我所言何事。我自已未見過台灣有類似內地的「譯名字典」之類的書籍(可 能有,但我不知道情況),也對當地眾多傳媒,是否有一套比較統一的音譯法不甚了了。(希望有人可以告知)
比較特別的是,本地的傳媒在處理 新聞時,傾向跟隨內地的拆字譯名準則,但一涉及體育的話,又似乎跟隨台灣的音譯方法,就如碧咸(BECKHAM,相對於內地的貝克漢姆),奧雲 (OWEN,內地為歐文)等。不過這種方法,卻不時出現不懂外國人名發音,以至譯錯名的問題,例如碧咸的英文名中,HAM的H是不發音的,所以要「執正」 的話,碧咸應改名為「碧琴」,亦因為此,無論內地的貝克漢姆,以至台灣的貝克漢,也是有問題的。英國人名的情況也許不太大,但是法國及意大利的人名,錯的情況更嚴重,就如效力國際米蘭的前鋒韋利(VIERI),應該叫 「維亞里」,荷蘭名宿告魯夫(JOHAN CRUYFF),應該叫「裘夫」。記得以前ESPN在有線播放初期,丁偉傑等足球評述員所用的譯名是比較準確的,但是近年也「從俗」了。
陶傑批評本地傳媒編輯的邏輯令人混亂迷惑。但是我的感覺是,若要真的「撥亂返正」,以廣東話來譯外國人名的話,混亂的情況是的確會出現的,我想到兩個情況:第一是各傳媒就同一個人的譯名,有可能出現多個版本(這是跨傳媒的情況);第二是在單一傳媒內,由不同的人操刀(翻譯),也會出現不同的結果(因每個人的詮釋不同,或對外國人名發音的認識有別)。
這是甚麼原因呢?我認為是至今,仍未有一個統一的廣東話譯音準則。我在學習倉頡/速成輸入法時,是用廣東話輸入法打中文的,而我對廣東話輸入法的拆音準則是如何學回來的?某程度上,是以在我們的身份證上,姓名的英文譯音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例子可見此),而不是香港語言學學會所創製的系統。反向視之,沒有一個公認的準則,全憑個人的一己之念,去決定一個字以廣東話的形式如何寫出來,或多或少,會在工作的場所內引起不少問題/別人的非議。再者,廣東話有九音,不少是有音無字,對於要譯人名的新聞工作者而言,用粵音譯,困難也有不少。
我不敢說以普通話的準則譯人名是最好的方法,但在廣東話譯音沒有準則的情況下,以內地的準則來處理,是較可取的方法。當然,語言畢竟是政治影響的產物,國內的強勢,也令香港的傳媒「西瓜倒大邊」,是不爭的事實。至於陶傑所言的「另立一制」、「姆字問題」、及「三歲小童都知道尼克遜、尼克松、尼克森是誰」的意見,我只會覺得他「搵野黎拗」,由得他吧。
以上是我的粗略觀察,也許對此有研究的人,可以提供意見交流交流。
13 Comments:
陶傑已到了不拗不罵不高興的地步,不過其實他也是搵食而已。
譯名很多時是約定俗成,難說誰對誰錯。林行止以前也說過,「泰晤士報」是錯譯,應譯作「倫敦時報」,因為該報原名是「The Times」,與泰晤士河(River Thames)無關。但現在已無可挽回。
難道,窩打老道要改成滑鐵盧道,般咸道要改成般岩道。
其實早期電影界有不少不拘一格的妙譯,如費里尼的La Dolce Vita(甜蜜生活)譯作《露滴牡丹開》,大導演Lubisch譯作劉別謙,不知道以為是中國人。
Revlon譯作露華濃,好像是出自霑叔手筆,還是他的書介紹過?記不起了。
十分多謝 Alex 的詳細解說。我這問題一點也不急,真正要著急的仍是 Alex 你在大埔工業村如何解決醫肚的問題。
相信在可見將來譯名,我們看報用的洋人譯名,除體育版仍有一定自由發揮空間外,都會緊跟內地,幸好,電影名和部分演員名,香港仍有自己的一套譯法。
儘管如 "謝瓦爾德納澤" 等名字十分長氣,我寧願香港跟內地的譯名統一口徑,每份報紙同人不同名很混亂。
就算如英國 / 英資行把高層、內閣閣員和殖民地高官預先改中文名的做法,唸書時,都花了數日,才弄清楚魏德巍原來是衛奕信,彭定康原來就是前保守黨主席柏頓。
"露華濃" - 記憶中霑叔在《廣告人告白》提過這譯名出自他的手筆。近年自選改得最好的產品譯名,以譯音計首推 xylitol ( "曬駱駝 ",學名木棉醇 ),所有 xylitol 廣告從 此就可用卡通駱駝作形象推廣,易記又鮮明。以譯意計首推 "八達通"。
一樣還一樣,陶傑的觀點雖不是全部認同, 但他替鍾逸傑的 《 Feeling the Stones: Reminiscences by David Akers-Jones 》 譯作 《 石點頭 - 鍾逸傑的回憶錄 》又頗貼切。
香港仔公爵 : 除 "劉別謙" 外,無知的我一直都以為作家 "賽珍珠" 是美藉華人,直到開始上網找偶然找關於 Pearl Buck 的資料後才知這位 "珀爾·賽登斯特里克·布克" 女士兩歲就隨父母到中國,到 17 歲才回美國升學。她給自己起這個中文名真捧。
究竟FEELING THE STONES是「摸石頭過河」,還是「頑石點頭」?
CD-ROM讀者來留言:
Feeling the Stones 意取 Crossing a river by feeling the stones,「摸石過河」
賣了廣告!
因為文章很好看! :)
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5/03/20/455
Revlon譯作露華濃,好像是出自霑叔手筆
<--香港仔, 我相信你是對的, 是霑叔的神來之筆!
純粹答訕。 關於球員球隊的譯名,我想說現在應該多了一個非語調上的限制,和賭球有關,波經上的出現的名字不能太長(排版尺寸所限),有壓縮字數的趨勢。
如英格蘭前隊長,「舒利亞」變成「舒拿」,「貝克漢姆」之所以「碧咸」也有其考慮。
小弟才疏學淺,隨便吹吹牛皮。
以小弟所知,現在的廣東拼音,是一套叫「魏氏拼音」的拼音法演化過來,最早是來華傳教士以英文字為基礎所建立一套文字系統。
至於香港譯名和內地譯名不同,根本就是廣東話跟普通話的問題,如果你用普通話讀「碧咸」,肯定發不到beckham 這個音。
陶傑這篇文章根本就是含沙射影,對中共不滿,罵香港人(商人、政客)學京腔等。他總希望香港能保留其獨立性(有點地區主義)。雖然他聰明,但總覺得他有點「洋奴」,正儍肏!
其實我是比較支持以廣東話來翻譯人名或專有名稱。我喜歡足球,所以都是談回賽圈的事。話說德國有球隊名為Wolfsburg。怎麼翻好呢?以前好似叫「禾夫斯堡」,現在呢,就叫做「沃爾夫斯堡」。對於後者,我常覺得怪怪的。
至於「碧咸」問題,其實多得很。Fulham不就是「碧咸」問題的另一例子嗎?不過Fulham怎麼翻錯也沒有所謂,因為不是太多人識,但萬人迷Fans多,若要我們跟國內叫,恐怕不少香港Becks Fans會反對。
另外,我也想提出有關IT公司名稱的翻譯,有兩種不同的情況。如我心中的邪惡大魔王Microsoft,他們不會翻自己為「米高索夫(特)」,而稱為「微軟」。Sun Microsystem好像就稱為「昇陽」。不少IT公司都比較喜歡「意譯」名稱。不過另外還有一個不同的情況,就是索性不翻譯。Adobe,在新聞稿上會稱為甚麼呢?不就是Adobe囉。至於Google呢,我聽過有線財經新聞索性用英文來讀。但總比「沃爾馬」好聽一點。
見大家說得興起, 不懂翻譯的我, 也來湊湊熱鬧.
霑叔譯的"露華濃", 大概出自 李白.清平調:
"雲想衣裳花想容 春風拂檻露華濃"
(雲霞是她的衣裳,花兒是她的顏容;春風吹拂欄杆,露珠潤澤花色更濃)
見:http://honwah.mysch.net/~carmenwong/daybyday/word52.htm
正好切合露華濃的產品...
真的不得不佩服霑叔的才情喔~
你!
請過來解答台灣老婆的問題:
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5/03/22/455#comment-8490
謝謝~~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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